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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银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大埔县银江镇明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同意大埔县银江镇明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6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713932。 二、建设地点:梅州市大埔县银江镇明新村。 三、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明新村村民委员会外墙面翻新559平方米、不锈钢仿竹篱笆451米、原有花池贴瓷砖38.76平方米、垃圾分类亭2座、环保垃圾桶50个、混凝土路面硬底化修复约561.4平方米,清理杂草83平方米、不锈钢防护栏190米、混凝土挡墙路面23米、毛石挡墙5米、砖砌围墙40米及附属绿化等工程。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项目总投资61.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9.22万元,其他费用2.75万元。资金来源:除上级拨款外,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请落实日常监管和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监管工作,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未经批准,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七、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请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此 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