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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报送广佛湾盐步老龙文化老旧街区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请填写),同意实施广佛湾盐步老龙文化老旧街区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5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450014)。 二、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片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改造范围为广佛湾片区盐步老龙文化老旧街区,改造面积约20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老旧街区范围内道路3200米(路宽12-24米),道路等级为支路、绿化9220平方米、照明设施220套、消防给水管4660米、安防摄像机35台等基础设施;停车区域1060平方米等公共服务设施。(2)老旧街区范围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配套道路1900米(路宽 16-20米),道路等级为支路、公交站10个等城镇基础设施。。 四、项目技术标准:(请填写)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8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620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2.00万元、预备费608.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请填写)安排解决。 六、项目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九、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