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光伏示范点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10-31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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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审光伏示范点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文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请填写)编制的光伏示范点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0-44*开通会员可解锁*-768596)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莲珠新村经济楼进行室内装修,建筑面积为207平方米,建设光伏信息化平台,搭建光伏宣传模型、展示光伏产品;在莲珠新村、公园场地安装光伏应用小品,包括建设零碳咖啡厅1套、太阳能景观树4套、太阳能路灯15套、太阳能智能座椅9套、太阳能灯箱3套以及太阳能方形园灯21套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0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万元,预备费用0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请填写)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光伏示范点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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