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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昆仑客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鹤山市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鹤城园高质量发展工程-鹤城园污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概算审查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鹤山市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鹤城园高质量发展工程-鹤城园污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核定概算控制在4315.20万元以内(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厂区用地面积6314.58m2,设计处理规模15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气浮+水解酸化+AAO+二沉池+混凝沉淀+纤维过滤+紫外消毒,污泥处理工艺采用化学调理+板框压滤脱水;铺设DN300-DN6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网长度约1409m,以及配套建设检查井等。 三、项目招标方式请严格按照鹤发改资〔2025〕133号文件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四、请严格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结合相关规范文件要求优化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完善用地手续后方能动工建设。 五、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 附件:鹤山市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鹤城园高质量发展工程-鹤城园污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