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鹤山市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鹤城园高质量发展工程-鹤城园污水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4-14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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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昆仑客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鹤山市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鹤城园高质量发展工程-鹤城园污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概算审查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鹤山市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鹤城园高质量发展工程-鹤城园污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核定概算控制在4315.20万元以内(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厂区用地面积6314.58m2,设计处理规模15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气浮+水解酸化+AAO+二沉池+混凝沉淀+纤维过滤+紫外消毒,污泥处理工艺采用化学调理+板框压滤脱水;铺设DN300-DN6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网长度约1409m,以及配套建设检查井等。   三、项目招标方式请严格按照鹤发改资〔2025〕133号文件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四、请严格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结合相关规范文件要求优化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完善用地手续后方能动工建设。   五、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   附件:鹤山市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鹤城园高质量发展工程-鹤城园污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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