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丰县乡镇重点排污单位污水治理工程二期(遥田镇)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广东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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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遥田镇人民政府:   《新丰县乡镇重点排污单位污水治理工程二期(遥田镇)立项申请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新丰县人民政府工作会议(〔2025〕14号)及县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现就项目立项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遥田江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美丽圩镇,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6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314322。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韶关市新丰县遥田镇圩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一座钢砼泵站,并配套建设DN150无缝钢管约3500米及检查井、排气井等33座。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441.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9.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27万元、预备费21.0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和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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