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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白土镇南岗经济联合社: 《高要区白土镇南岗村典型村环村道路和文化广场提升项目立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办公室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补齐必要的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我局同意实施高要区白土镇南岗村典型村环村道路和文化广场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2605-44*开通会员可解锁*-937238。 三、项目建设单位:肇庆市高要区白土镇南岗经济联合社。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肇庆市高要区白土镇南岗村。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内容主要为修缮环村道路管网,打造广场公园,清理环境和完善配套设施。包括修复混凝土路面约2200平方米,新建混凝土路面约1850平方米;敷设排水管约500米,新建约30座检查井、40座雨水口;铺装透水砖约750平方米,新建地坪漆约750平方米;新建红砖矮墙150米,配套健身器材设施等。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218.48万元,其中:工程费207.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典型村培育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和其他上级资金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肇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和《关于印发高要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三、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