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饶镇镇区公共服务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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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三饶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三饶镇镇区公共服务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四批)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6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131272。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镇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公厕改造10个,路面硬化约348平方米,挡土墙建设12米,垃圾屋建设6个,成品钢结构垃圾屋8个,排水工程一项,垃圾压缩站拆除并硬化路面603平方米,挖除水沟47米,雨水沟建设2个,排水沟建设27米,排水管建设20米,停车场混凝土硬化741平方米,花岗岩路牙建设272米,植草砖建设632平方米,交通护栏建设1167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191.71万元,其中:工程费174.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75万元、预备费1.9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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