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星光脂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食品添加剂松香酯类产品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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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来《广东星光脂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食品添加剂松香酯类产品项目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广东星光脂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食品添加剂松香酯类产品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是利用一期项目已建成的公用设施、辅助设施而投资的生产规模年产3000吨食品添加剂松香酯类产品。产品包括松香甘油酯、氢化松香甘油酯,产品质量符合GB10287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国家标准要求。建设内容包括一个甲类罐区、一个丙类车间、一个丙类仓库、一栋分析检测中心等构建筑物,新购酯化生产线与检验等设备一批。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不高于 1045.84吨标准煤,等价值不高于1308.35吨标准煤,年用电量不高于 163.26万千瓦时,年天然气使用量不高于40.84万立方米,年蒸汽使用量不高于3600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348.61kgce/t。项目碳排放主要指标:项目建成后,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2529.7吨,其中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不高于891.94吨、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量不高于1637.76吨;项目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0.843吨二氧化碳/吨。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分阶段实施指南》 (GB/T 15587-202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单位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视情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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