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江区三角镇2026年特色旅居村庄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广东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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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梅江区三角镇2026年特色旅居村庄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梅江区三角镇2026年特色旅居村庄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乡村整体面貌和发展条件,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根据《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6〕38号)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广东腾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梅江区三角镇2026年特色旅居村庄提升以工代赈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2-44*开通会员可解锁*-508824)初步设计概算。建设地点位于:梅江区三角镇梅塘村、三龙村、宫前村、湾下村、龙上村、东升村、客天下社区、龙东社区、同心社区。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以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主,主要对三角镇东升村、宫前村、三龙村、梅塘村、湾下村、龙上村、客天下社区、龙东社区、同心社区等9个村、社区辖区内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包含撂荒地及道路周边清杂约130065平方米,道路路面提升约7850平方米、划线约2000米,新建水沟约3320米,水沟清淤约995米,新建挡土墙约1800米,新建池塘挡土墙约1020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611.2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558.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38万元,工程预备费0万元。资金来源:项目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48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80%(不低于80%);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解决。   四、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优先选择与当地产业关联度高、能带动群众就业的主体)。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建设方式:项目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以“乡镇政府+县级政府领办的建设公司+当地群众”形式实施,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   七、项目业主: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八、责任单位: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九、监管单位: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财政、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文广旅体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   十、劳务报酬:该项目严格按照“发放的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应在40%以上,并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要求贯彻落实,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劳务报酬一律采用“一卡通”或银行卡的方式及时按月发放,发放情况须在项目所在地村(组)公示公开(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99.15万元,占该项目中央资金40.73%。   十一、务工组织: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人民政府要优先组织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 致贫对象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与务工群众签订规范的务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发放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并为其购买团体意外险,保障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参与务工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不少于125人执行,确保更多群众受益。   十二、其他: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及产业发展规划,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并加强管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注重项目与产业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促进产业发展、带动群众持续增收中的“赈济”作用。   此复。   附件:梅江区三角镇2026年特色旅居村庄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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