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湛江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广东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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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审批湛江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委托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湛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湛江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开通会员可解锁*-642415)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湛江市中心城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湖大道拆除及新建隔离护栏约5630米,湖光路拆除及新建不锈钢栏约756米,湖光路墙面修复约4867平方米;滨湖公园道路修复约579平方米、护坡修复约1135米、挡墙修复约100米;人民大道、海滨大道、跃进路和海北路人行道景观灯拆除共计70盏,金沙湾观海长廊(保利天悦湾)亮化修复约2.6公里,金沙湾、渔港公园、湛江西站宣传灯牌修复3套;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新建浮盖主体(2.0mm双光面HDPE膜)约23775平方米及相关附属工程。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449.51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204.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89万元,预备费用107.37万元。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6年-2026年。   六、建设单位: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七、根据《湛江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联席会议纪要》,认定该项目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及安装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   八、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灾后应急恢复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湛江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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