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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现有公务用车难以满足督导检查、调研评估、公务接待、会议和集体公务出行用车等实际工作需求,本着厉行节约、安全高效、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拟通过公开比选,确定1家社会车辆租赁公司为我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现发布公开比选公告,欢迎有实力、有经验、讲诚信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模式:本项目所要求的车辆服务即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人车共派”或只派车辆的公务用车临时租赁等服务。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期限内如果采购方对入选企业服务质量不满意,则服务期不受3年约束,采购方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提前终止服务期,供应方方应当赔偿采购方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并且采购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企业服务。
(三)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支付方式:在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范围内,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根据汽车租赁(包车)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五)车辆供应要求: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车辆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使技术标准并按期审验合格,具备汽车租赁客运业务资格,公司驻地在西昌市城区。供应商应为车辆依法投全各类保险,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车辆数量、种类充足,能提供越野车、大型客车、商务车等车辆租赁服务。
3.车辆应年检合格、证照齐全、车况良好、无车身广告,各项设施设备及使用功能正常,近五年未发生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4.车辆应购买有完备的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业险至少包括以下险种: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盗抢险、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保险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因驾驶员如酒驾等违法行为致使发生保险事故后无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若超出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则超出部分赔偿金额由供应商承担。)
5.车辆在行车前需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保养、检测、维修,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如发生影响车辆使用的状况时,供应商需及时进行车辆救援,并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更换可正常使用的车辆,保障采购人用车的安全及使用。
(六)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无影响机动车安全驾驶的疾病,具有合法驾驶和相应准驾车型资格,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且无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2.符合国家营运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3.驾驶员应按照操作规范驾驶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超疲劳”驾车和酒后、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开情绪车、不开冒险车、不开急躁车。
4.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礼貌待人,主动服务意识强。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23-26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地址: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西昌市花园路165号)2楼203办公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按其他递交方式送达的报名申请不予接收。
(四)参选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供应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取得从事汽车租赁或客车租赁的备案许可证明);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只需具备业务范围包含用车服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具备相应的租赁车辆及驾驶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00-11:30,响应文件应含报价表、服务方案、承诺书(附件1)等,响应文件应单独封装(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递交至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西昌市花园路165号)2楼203办公室。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00。
比选地点: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西昌市花园路165号)1楼会议室。
六、组织评审
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将组建评审小组,比选评审不接受二次报价,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按分数排定名次,第一名确定为候选中选人。服务期间,如中选供应商因故无法履行约定职责,采购人即中止与该供应商的服务协议,并与此次比选综合评分排名顺位下一名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
七、结果公告
比选结果在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附件1.承诺书.doc
附件2.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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