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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24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运城市负责的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山西作为资源和能源大省,正处于全面转型关键时期。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在落实资源环境约束要求上打折扣、搞变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传统发展路径依赖依然较强。
二、整改措施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完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学习研讨机制。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增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中的学时比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三晋大地入心见行、落地生根。
(二)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深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力度,将美丽山西建设成效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
(三)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持续深化能源革命,加快工业、交通、城乡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大力发展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文化旅游等绿色低碳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构建体现山西特点、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逐步摆脱传统发展路径依赖,绝不在落实资源环境约束要求上打折扣、搞变通。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积极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着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补齐制度短板,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认真落实黄河保护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2025年年底前完成《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五)持续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规范取水用水行为。 持续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有效治理矿产开发生态问题,建立矿山生态修复长效机制。开展野生鸟类保护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行为。整治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构建监测数据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推动环境监测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六)强化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坚持台账化管理、清单化推进、项目化实施。实行省级领导包联督办机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督察反馈意见纳入省委、省政府“13710”信息督办系统专项督办,强化省直部门定期调度、跟踪盯办、督促检查、指导帮扶、验收销号等工作责任,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交出一份让党中央放心、让全省人民满意的整改答卷。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先后6次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考察运城重要指示精神。每次谋划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作出重要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重要论述,都认真梳理领会,一项一项深化认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运城市委党校立足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职责,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处级干部进修班、乡科级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核心主体班次必修课程体系。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志愿服务、六五环境日等载体,广泛开展宣教活动,有力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生根。
(二)强化系统部署。2025年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0次,市委和市政府各类专题会议共43次,针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作出批示196次。市委书记先后12次,市长先后15次深入黄河、汾河、涑水河,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建设,解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盐湖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问题和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涉及县(市、区)实地督导,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考核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把美丽运城建设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
(三)2025年,我市积极创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印发《运城市创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对先行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25年168项任务顺利推进,其中74项具体创建工作已完成,94项持续性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实施创建先行区重点项目274个,总投资930.1亿元,完成年度投资252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114.1%。协调6家先行示范牵头单位制定出台年度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先行示范工作成效显著,共取得国家、省级荣誉110项。2026年,对照国家、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编制印发《运城市创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对2026年先行区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省水利厅下达的2026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026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8.19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用水量控制在5.4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利用量不低于0.47亿立方米。
(四)印发《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运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压紧压实各单位责任。落实排污权、碳排放交易等制度,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常态化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全面落实《运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先后审查了永济市、绛县等9个县(市)乡镇规划环评103个,实现了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有效衔接。协调13个县(市、区)和运城开发区及市直11个部门,在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自评的基础上,编制了《运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报告》,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顺利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跟踪评估成果审核。我市宣传培训、部门联动的做法得到省厅充分肯定,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持续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连续两年听取了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每年按季度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工作,线索筛查做到了全覆盖。前六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66条,启动66条,办结65条,案件启动率100%、结案率达到了98.5%。
(五)制定了《运城市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行动计划》。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四水四定”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全市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力争到2030年,运城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0.83亿立方米以内,区域地表水充分利用,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河湖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资源性缺水与工程性缺水并存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立了市场、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打击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环境领域检验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加强监管,充分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系统动态监测,加强矿山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提取和土地复垦费预存及规范使用的监管力度,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六)*开通会员可解锁*至6月28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累计办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72件,已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全部完成“回头看”核查。*开通会员可解锁*,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运城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月调度机制,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市级领导包联督办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整改工作进展,对整改周期较长的问题提请市政府纳入“13710”信息督办系统专项督办,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10天)向运城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ychbd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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