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发集团公司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已由我公司内部决策批准实施,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单位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雷发集团公司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湛江市雷州市附城镇工业大道1号(雷州市客运中心旁入200米)。
2.3 工程概况:对现有两栋办公楼进行修缮与功能性改造,以整合资源、提升效率及改善环境。
2.4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拆除指定墙体;(2)新建二层连廊;(3)楼面防水修缮;(4)化粪池清理及管道疏通;(5)部分区域通道硬底化;(6)环境清理;(7)完成以上工程所必需的辅助配套工程。具体的工程量及材料要求以本项目的《工程预算书》为准。
2.5 计划工期:1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以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证明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人员要求: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持有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现场踏勘要求:本项目所有意向投标人均须委派代表到建设地点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踏勘后充分了解项目实施条件及风险,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与风险承诺函》(格式具体查阅附件),在投标文件中一并附上。未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四)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工程预算书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亦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下同),每日8:30-12:00,14:30-18:00。
5.2 获取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附城镇工业大道1号(雷州市客运中心旁入200米)。
5.3 获取方式:意向投标人需在现场踏勘时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后即可领取:(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投标限价与报价要求
6.1 最高投标限价:¥68,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
6.2 最低投标限价:¥59,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玖仟伍佰元整)。
6.2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最低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6.3 前期造价咨询费用的特别说明:为编制本次招标的工程预算,我公司已委托具备资质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完成了本项目的《工程预算书》,该费用为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此项费用已包含在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内,由本公告的中标人承担,该要求将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中标人对此无异议。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向招标人指定的造价咨询方一次性支付该笔费用。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料:(1)本公告第5.3条款所要求的资料;(2)《工程报价书》(格式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相关要求);(3)《现场踏勘确认与风险承诺函》(附件),上述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
7.3 递交(邮寄)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附城镇工业大道1号(雷州市客运中心旁入200米)。邮寄需密封包装(快递包装不视为密封包装)。
7.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八)开标与评标
8.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8.2 开标地点:雷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附城镇工业大道1号(雷州市客运中心旁入200米))。
8.3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我公司评标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人中,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者将被确定为中标人。
8.4 若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且均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从中确定中标人。
(九)工程款结算原则
9.1 合同价款形式:中标施工合同总价暂定为中标人的报价金额,亦作为竣工结算的最高限额。
9.2结算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总价以中标人提交的、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中载明的审定金额为准。
9.3结算金额上限:结算审定金额不得超过本公告第9.1条约定的合同总价(即结算最高限额)。若结算审定金额低于合同总价,则以较低的结算审定金额为准进行支付。
9.4变更程序:施工过程中,任何可能引起费用变化的工程变更,必须事先获得招标人的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此类变更的价款将计入竣工结算。
9.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6其他费用:中标人须履行本公告第6.3条款所述支付义务。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雷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模板)现场踏勘确认与风险承诺函》
雷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