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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1:01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二期工程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邮编:315042;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邮编:315200;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邮编:315300;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表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所属行政区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申请用海期限 |
备注 |
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二期工程 |
慈溪市慈东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用海位于宁波市镇海区与慈溪市交界处附近沿岸海域 |
海底工程用海——电缆管道用海 |
镇海区 |
建设填海造地 |
0.2327 |
40年 |
管道、顶管井等主体工程 |
非透水构筑物 |
0.0360 |
40年 |
顶管井等主体工程 |
|||||
海底电缆管道 |
3.4542 |
40年 |
管道等主体工程 |
|||||
建设填海造地 |
0.1704 |
3年 |
施工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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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透水构筑物 |
1.4060 |
3年 |
施工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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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 |
非透水构筑物 |
0.0227 |
40年 |
顶管井等主体工程 |
||||
海底电缆管道 |
0.6623 |
40年 |
管道等主体工程 |
|||||
非透水构筑物 |
0.2467 |
3年 |
施工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