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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铜陵市义安区西江泵站拆除重建工程电气设备及自动化标”(招标编号:TLGC20250257)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说明:
1、招标工程量清单 1.1.6高压无功补偿柜图纸中电抗器(3只)和电容器(2只)数量配置是否有误,按本项目的无功补偿柜容量,通常只要配高压电容器3只,高压电抗器1个即可。请明确是否调整?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货物清单”中“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执行。
2、招标工程量清单 1.1.9动力配电箱 XL-4/1(改)数量是6只,图纸只有5只。请补充所缺少的图纸。
回复:还有1只配电箱为消防专用配电箱。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货物清单”中“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执行。
3、招标工程量清单 1.2.1.18 技术供水泵控制箱、1.2.1.19 消防水泵控制箱、1.2.1.20 清污机控制箱、1.2.1.21 传输机控制箱、1.2.1.22 进水闸启闭机控制箱、1.2.1.23 防洪闸控制箱、1.2.1.24控制闸控制箱及 1.1.48 10KV 变台 二根电杆及配套材料,缺少订货图及技术要求,投标无法选型、设计和报价,请补充所缺少的图纸及相关要求。
回复:各类设备的控制箱共有7只,需要水泵厂、启闭机等厂家确定后才能出施工图,且要配置相应的自动化元件,满足计算机监控要求。目前,可以参照招标图纸CXJS1-Y1-25~33进行报价。待水泵厂、启闭机等厂家确定后再出施工图。10kV变台该项工作包括了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详见图纸CXJS1-Y1-18。其它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货物清单”中“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执行。
4、招标工程量清单 1.2.4 直流电源,技术文件要求馈线控制回路8路、合闸回路8路;交流馈线回路7路、逆变馈线回路7路;电池12V100AH18只。而工程量清单中要求馈线12路;电池 2V100AH 108 只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序号1.2.4.1招标工程量清单馈电回路12回馈线修改为:控制回路8路、合闸回路8路;交流馈线回路7路、逆变馈线回路7路。序号1.2.4.2执行招标工程量清单电池为2V 100AH 108只。
5、招标工程量清单 1.2.1.25网络安装等保设备(二级)、含防火墙及 1.2.6.2中网络防火墙、NGFWARES(TG-1503)未见具体参数要求,投标无法选型、设计和报价,请提供上述设备技术要求,以便于投标人选型和报价。
回复:请拟投标单位配置对等的设备和参数,网络安防设备最终须达到二级等保要求,并通过相关安保主管单位验收。
6、招标工程量清单条目中“1.2.1.1 主机/操作员工作站、1.2.1.2厂内通信服务器”的参数和招标技术条款 7.2.5.2 主控层设备配置中“(1)操作员工作站 1套、(2)通信工作站1套”要求参数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货物清单”中“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执行。
7、招标技术条款 7.2.5.2 主控层设备配置中“(1)操作员工作站 1套、(2)通信工作站1套”要求中的参数为“高速图形加速器”具体要求无,请明确具体配置要求。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货物清单”中“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执行。
8、招标工程量清单“1.2.6.1视频工作站”的参数为“主机: HP,IBM、DELL、联想等。≥16 路输入,容量15T以上;请问“≥16 路输入,容量 15T 以上”具体是指什么设备,请明确。
回复:16路输入:指视频监控系统须满足16个以上点位监控要求,本次实际设计12个点位,但考虑以后扩容需求,所以提出16个以上点位监控要求。容量15T以上:是指硬盘录像机容量,本次设计为硬盘3 块 8T 企业级固态硬盘共24T,请按照24T配置。其余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货物清单”中“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执行。
9、技术条款文件6.1.1 总则 “(7)卖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否必须再投标时提供?“(7)卖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中“4)销售及运行业绩”指的是生产厂家销售业绩还是集成商项目合同业绩?
回复:技术条款文件6.1.1 总则 “(7)卖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修改为“(7)卖方在中标后应提供的技术文件”;“4)销售及运行业绩”指销售业绩和售后运行业绩。
10技术条款文件6.1.11 技术响应“表6.1-1 技术参数响应表”是投标阶段需要填写,还是中标后填写?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填写,并将相关内容上传至“其它资料”节点中,该表不作为评审因素,仅作为实施阶段和中标人实际提供的产品作对照。
11技术条款文件7.4.2.1 220V 直流系统“(2)每只电池电压12V,共十八只蓄电池”和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货物清单”中“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相关产品参数并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货物清单”中“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执行。
12、澄清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及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13、本次澄清修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招标人:铜陵市义安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振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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