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丹阳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直饮机采购项目。 2.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所投产品须全部具备合法资质及相关认证,具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具备国家一级水效标识。 三、采购内容: 1.安装地点:丹阳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具体安装位置中标人完全服从采购人要求,并将直饮机安装至采购人指定位置。 2.设备数量:(见下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直饮机(净水热罐容量>30L)含整套滤芯 | 台 | 1 |
| 2 | 直饮机(净水热罐容量>10L)含整套滤芯 | 台 | 4 |
| 3 | 直饮机(净水热罐容量>10L)原装配套滤芯 | 套(一套4个) | 10 |
| 4 | 直饮机(净水热罐容量>30L)原装配套滤芯 | 套(一套4个) | 7 |
| 注:以上单台设备须单独配置相适应的强电箱和角阀。 报价要求:报价包含所有安装的改造项目及配件(含设备、电箱、角阀、运输、安装、调试、搬运、配件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