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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山东港口】【信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阅读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 标题 | 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保税查验中心信息化配套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SDGK-SPGGK-2*开通会员可解锁*1 |
| 有效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有效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保税查验中心信息化配套建设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PGGK-2*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项目类型: |
设备类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资格后审公告 |
| 规模: |
本项目为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保税查验中心信息化配套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港西十一路东、港西二十六路南。项目针对新建冰鲜、水果海关监管查验作业区进行配套建设,配置海关查检工艺设备、配套器械与集装箱式熏蒸消杀防疫系统;同步建设覆盖查验作业区、技术用房、冷库、卡口、停车位等海关视频监控系统和无线网络,以及含货车、行政通道在内的智能卡口管理系统,全面满足海关现场监管、查验、防疫及通行管控等工作要求。采购范围:新建冰鲜、水果海关监管场所查验作业区配置查验工艺流程设备设施、检疫处理熏蒸消杀系统及配套设施,以及满足海关监管需求的视频监控、无线网络覆盖、智能卡口控制等信息化配套设施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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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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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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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 招标人: |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技术负责人:李威骏*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联系人:刘梦琪*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招标人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 |
| 代理机构: |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
| 代理联系人: |
马工 |
| 代理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代理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石臼街道上海路917号 |
标段(包)信息1
| 标段(包)编号: | SPGGK-2*开通会员可解锁*1-01 |
| 标段(包)名称: |
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保税查验中心信息化配套建设采购项目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
| 文件开启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1、注册登录港易佳数智化采购供应链生态平台:https://gaineasy.cn;点击“供应商登录”进入供应商工作台,点击“招采平台”进入系统。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3、业务流程操作手册:https://gaineasy.cn/helpCenterDetail?type=1&id=2*开通会员可解锁*474305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登录港易佳数智化采购供应链生态平台:https://gaineasy.cn;点击“供应商登录”进入供应商工作台,点击“招采平台”进入系统。2、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网上提交加密文件3、解密方法: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云直播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过后主标人公布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港易佳数智化采购供应链生态平台(https://gaineasy.cn)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标段包内容描述: |
本项目为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保税查验中心信息化配套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港西十一路东、港西二十六路南。项目针对新建冰鲜、水果海关监管查验作业区进行配套建设,配置海关查检工艺设备、配套器械与集装箱式熏蒸消杀防疫系统;同步建设覆盖查验作业区、技术用房、冷库、卡口、停车位等海关视频监控系统和无线网络,以及含货车、行政通道在内的智能卡口管理系统,全面满足海关现场监管、查验、防疫及通行管控等工作要求。采购范围:新建冰鲜、水果海关监管场所查验作业区配置查验工艺流程设备设施、检疫处理熏蒸消杀系统及配套设施,以及满足海关监管需求的视频监控、无线网络覆盖、智能卡口控制等信息化配套设施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等。 2. 投标人提供2023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查验配套设备或信息化设备的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单项合同额指整个合同金额))。须同时提供合同(至少体现合同金额、工作内容、签字盖章等主要内容)及对应的部分发票扫描件。发票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可查,且为有效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开标之日起30日前。合同未体现业绩评审要素(合同金额、工作内容)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合同附件的技术材料或业主方盖章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认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