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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搬迁节能改造一体化项目(一期)-贵金属催化剂(重新报批)、聊城鲁西多元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碳醇废液资源化利用项目、莘县正升化工有限公司6000吨/年对氯苯甲醛、5000吨/年三氯乙酰氯生产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方式: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信箱:lchbjhpk@lc.shandong.cn通讯地址:东昌府区昌润路153号聊城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25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搬迁节能改造一体化项目(一期)-贵金属催化剂(重新报批) |
高新区 |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求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催化剂搬迁节能改造一体化项目由原位置搬迁至园区中南部,购置晶化釜、收尘器、喷雾干燥系统等设备379台(套),实施搬迁改造;建成后实现回收废旧贵金属催化剂500吨/年和生产贵金属催化剂200吨/年、负载型催化剂500吨/年,共沉淀法催化剂800吨/年、分子筛催化剂1000吨/年、活性氧化铝球催化剂11000吨/年的能力。项目分期实施:一期建设贵金属催化剂(铑催化剂生产能力1吨/年,钯催化剂回收能力300吨/年,钌锌/氧化锆催化剂回收能力50吨/年(氧化锆21吨/年)),一期项目全部为新建,不涉及现有工程的搬迁;其余二期工程将现有厂区内的项目全部搬迁到新厂区,并新建贵金属催化剂(钯催化剂195吨/年、钌锌催化剂4吨/年,铑催化剂回收150吨/年)等装置。目前二期正处于设计阶段,计划2027年办理完成环评手续,2028年将现有装置拆除并将二期建设完成,二期工程计划全部购置新设备,现有设备不再利用。二期建设剩余内容。本次环评只对一期(贵金属催化剂)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工艺废气经“冷凝+两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相关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相关标准要求。 你单位要在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及时动态更新行业内最先进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洗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和真空泵废水,洗涤废水送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液、废气处理综合利用项目焚烧处理,其余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园区生产装置,浓水进入零排放工程深度处理后回用。本项目废水排放须满足鲁西化工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搅拌设备、泵和风机等,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洗涤废液、甲苯旋蒸残渣、废气处理废液、废钯催化剂载体、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包装材料、废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须有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风险主要为生产装置区、罐区、管道等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或污染事故。你单位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风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分)局备案,与市级人民政府、区管理委员会、园区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建立完善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防火防爆设计。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设置符合防渗要求的事故水池。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依托园区6000m3事故水池,配备的应急物资、设备、事故水池等,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你单位须做好事故水的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字〔2023〕61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2023〕1015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罐区、危废间、废水输送管线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2 |
聊城鲁西多元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碳醇废液资源化利用项目 |
高新区 |
聊城鲁西多元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丁酸丁酯框架,购置精馏塔、精馏塔再沸器、储存罐等设备,利用多元醇公司高碳醇废液为原料,采用负压精馏工艺,生产丁酸丁酯,精馏二塔塔底排出重组分依托现有高碳醇裂解塔进行裂解处理。公辅工程依托现有或集团公司现有。项目建成后达到高碳醇废液年处理8000吨能力,本装置仅处理本企业高碳醇回收单元二塔底排出废液,不接收其它外来废液。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装车废气、储罐呼吸废气、脱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废气先经现有树脂吸附设施处理,再送至鲁西化工动力公司中区4#680t/h锅炉燃烧处理,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96m高排气筒DA039排放。 有组织废气VOCs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标准要求。 加强生产装置区等无组织排放源的密闭与收集管理,确保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相关要求。 你单位要在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及时动态更新行业内最先进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裂解塔回流罐废水、脱附废水、真空泵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裂解塔回流罐废水、脱附废水、真空泵废水先进入现有三效蒸发系统处理,再连同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送鲁西化工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中水回用工程处理,处理后70%中水作为园区循环水补水回用,30%浓水进入废水零排放工程处理,循环冷却排污水送废水零排放工程处理,废水零排放工程处理后中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不外排。本项目废水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及鲁西化工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泵类等,通过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裂解残液、化验废物、三效蒸发浓缩液属于危险废物,须有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须建立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风险主要为生产装置区、罐区、管道等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或污染事故。你单位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风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分)局备案,与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园区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建立完善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防火防爆设计。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设置符合防渗要求的事故水池。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依托集团公司现有1226m3及10000m3事故水池,可满足要求;配备的应急物资、设备、事故水池等,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你单位须做好事故水的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字〔2023〕61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2023〕1015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罐区、废水输送管线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3 |
莘县正升化工有限公司6000吨/年对氯苯甲醛、5000吨/年三氯乙酰氯生产项目 |
莘县 |
莘县正升化工有限公司 |
山东求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利用现有6000吨/年邻氯苯腈生产装置,增加对氯苯甲醛及三氯乙酰氯原料及成品输送管道,以各自原料,通过控制压力、温度等工艺操作条件,实现同一生产装置交替生产邻氯苯腈、对氯苯甲醛、三氯乙酰氯三种产品。同时配套将1个215m3邻氯甲苯储罐、1个215m3盐酸储罐改为对氯甲苯储罐和次氯酸钠溶液储罐,建设1座421m2原料仓库和527m2危废库,其它设施利用现有。技改后实现邻氯苯腈、对氯苯甲醛、三氯乙酰氯随市场需求灵活生产,邻氯苯腈或对氯苯甲醛单独生产能力最大分别为6000吨/年,三氯乙酰氯单独生产能力最大为5000吨/年,三种产品交替生产生产能力为邻氯苯腈2000吨/年、对氯苯甲醛2000吨/年、三氯乙酰氯1666.67吨/年。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罐区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间废气。工艺废气经“水冷+深冷”预处理后,经“三级降膜水吸收+一级喷淋水吸收+两级喷淋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脱附-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西罐区储罐呼吸废气经“一级喷淋水吸收+两级喷淋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脱附-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东罐区储罐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间废气经“一级喷淋水吸收+两级喷淋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脱附-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有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相关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相关标准要求。 你单位要在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及时动态更新行业内最先进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地面清洁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先经三效蒸发器处理,处理后的冷凝水与真空泵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同纯水制备浓水通过“一企一管”排入莘县古云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放要求和莘县古云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泵类等,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对氯苯甲酸、蒸馏残渣、废活性炭、活性炭脱附冷凝液、三效蒸发废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须有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风险主要为生产装置区、罐区、管道等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或污染事故。你单位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风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分)局备案,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园区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建立完善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防火防爆设计。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设置符合防渗要求的事故水池。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依托厂区现有1330m3事故水池,配备的应急物资、设备、事故水池等,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你单位须做好事故水的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字〔2023〕61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2023〕1015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罐区、危废间、废水输送管线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