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山东宏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铝合金铝棒项目已批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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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山东宏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铝合金铝棒项目已批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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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实施主体的通知》(聊政字〔2025〕3号)、《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事项化转交接备忘录》的内容,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共同审核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过渡期结束,现市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无审批权限。按照“一枚印章管理审批”的做法,项目批复加盖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受理情况 - 关于山东宏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铝合金铝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http://zwzx.liaocheng.gov.cn/channel_t_162_26546/doc_68915ab498572ca006f6b0fb.html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拟办结情况 - 关于山东宏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铝合金铝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http://zwzx.liaocheng.gov.cn/channel_t_162_26547/doc_68a8278194519b4bece39efe.html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现我局对山东宏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铝合金铝棒项目审批决定进行已批准公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地址:聊城市松桂路77号)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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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lchbjhpk@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聊城市昌润路153号

邮政编码:252000

山东宏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铝合金铝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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