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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水务局关于征求《江城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公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治水兴水、加快现代化水网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云南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普洱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江城县水网建设规划》,江城县水务局组织编制了《江城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月15日
二、公开征求方式
江城县人民政府网: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jcxswj2010@126.com
2.邮寄地址:江城县茶园路4号江城县水务局
3.邮政编码:665900
4.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江城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感谢您对江城县水务局工作的支持!
附件:江城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江城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公众征求意见稿)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本规划在全面总结江城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实施情况基础上,分析水利高质量发展存在问题及面临形势,立足江城县“一城连三国”的地缘特点,结合《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江城县水网建设规划》总体安排,研究提出江城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编制完成《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指导江城县“十五五”期间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三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障的统筹推进中找准水利定位,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六张网”规划建设的任务要求,主动对接云南省水网建设、普洱市水网建设,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普洱市水务局及江城县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牢记水利为民造福的宗旨使命,以人民为中心,致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安全问题,让水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遵循治水规律,贴近发展需求,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到2030年,“一核两极,两横三纵,十库百河”的水网空间布局雏形初现。山洪灾害有效防治,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大幅提升;打造特色农业灌溉体系;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加强,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全面落地见效;水利管理数智化水平提升。
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施拦、蓄、泄、分、排等措施,加快完善由河道、水库、堤防等组成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
重要江河主要支流治理。根据江城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以及相关规划,聚焦重要江河及主要支流治理研究论证工作。深化李仙江小渔村至塔糯河段治理工程、补远江江城县康平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研究论证工作。
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推进勐野江、勐康河河道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提高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实施曲水镇高山寨曼匹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畅通山洪出路。
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与老旧水库升级改造。对病险水库,做到随病随治,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进苘麻河水库老旧水库改造提升项目,结合工程实际,有计划实施升级改造。
优化气象水文监测站网布局。以李仙江、补远江、勐野江等流域为单元,加快完善测雨雷达、雨量站、水文站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优化水文站网布局,对现有水文测站进行设备升级,推广自动测报技术,提升数据采集效率。统筹气象、自然资源部门监测感知资源,建立县级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打破数据壁垒。
完善防洪风险预警体系。围绕李仙江重要河段、江城县城防护区、勐康口岸等重点区域,升级县级洪水预报预警模块;定期更新县、乡、村三级防汛预案。
严格落实以县、乡、村三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度,深化防汛“1262”预警叫应机制。优化洪水防御调度指挥机制,落实重大洪涝灾害调度指挥处置流程,组织开展防洪综合演练和开展洪涝灾害防御责任人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极端天气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李仙江、勐野江、补远江等防洪河流、山洪灾害易发区的应急监测能力。
加快完善县级水网大动脉和骨干输配水通道,推进热水河中型水库,龙洞河小型水库续建,最大程度发挥工程供水效益。力争开工建设新山水库、么波箐水库,深入联合、坝伞小型水库工程研究论证工作。
推进水网控制性结点工程建设,完成“十四五”已开工的热水河中型水库、龙洞河小型水库工程建设任务;争取开工建设新山中型水库,么波箐水库,深入联合、坝伞小型水库工程研究论证工作,实现水源工程“挖存量、扩增量”。完善县城供水网络布局,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提升核心区域供水保障能力。
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一步缩小城乡供水差距、筑牢边境民生保障底线;全面推进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全面开展“饮净水”行动,全方位、全过程提升农村供水水质。
借鉴元阳梯田山地、森林、村寨、梯田、水系“五素同构”生态理念,坚持宜坡则坡、宜梯则梯,力争开工建设整康中型灌区,通过灌区建设提升灌溉保障能力,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建设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耕、车能运、渠相通、路相连的特色农业灌溉体系。
以补远江、李仙江、勐野江流域干支流为重点,开展河道地形地貌修复、岸坡整治等措施,统筹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加强控制性水利工程调度管理,持续推进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加强地下水保护与监管,常态化推进地下水违规取用专项整治。系统推进幸福河湖六大行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有江城特色的幸福河湖。
巩固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推进重点跨行政区河流岸线规划修编,严格岸线分区分类管控。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清理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加强山区河道管控,开展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严格河道采砂管理,全面实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
完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体系,不断巩固“大水保”工作格局,推动水土流失治理从“减量降级”向“提质增效”转型。以小流域为单元推进江城县曼练山、岔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有效控制区域内水土流失。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水利投融资改革升级版的指导意见》,立足江城县农业用水占比高、农村居民承受力有限、边境乡镇供水成本高的实际情况,以保障基本需求、促进节水降耗、兼顾公平可持续为原则,严格按照省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定价规则,完善全成本水价形成机制,落实水资源费改税政策,同步植入节水奖励、精准补贴、社会资本合作配套制度,推动水价改革与民生保障、产业发展、投融资可持续相协调。
结合江城县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特点,以明晰权属、规范交易、优化配置为目标,加快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与交易机制,推动水资源向高效益、高节水领域配置。
紧扣省级盘活存量水利资产“收、租、抵、让、链、开”六条路径,以“向存量要增量、向资产要资金”为目标,分类盘活水库、灌区、水厂、河湖岸线等水利资产,构建财政、金融、社会资本协同投入的良性循环格局,配套完善工程长效管护机制。
围绕水产品、水景观、水事活动、水利工程、水生态和水文化“六水联动”,聚焦水库生态渔业、河湖绿道、水利风景区、水景观+旅居+康养、涉水运动、滨水活动、河湖岸线、水利设施空间、生态灌区、水文化+节日等重点方向,整合江城县水体,依托丰富的水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选择资源条件好的水库及河湖,构建“资源—资产—资本—产业”闭环发展体系,推动水利经济从“单一功能”向“复合价值”转型,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依托江城县防洪工程、水源工程、灌溉工程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有序推进江城县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充分利用普洱市数字孪生水网建设成果,在现有基础上补充完善江城县水利感知网,优化完善江城县水利智能业务应用,提升防洪“四预”能力。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泼水节”“火把节”“哈尼节”等民族节庆,开展水法宣传活动,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水法规短视频,在边境村、梯田周边张贴法治宣传海报,提升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规范涉水执法行为,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提高执法效率。
以守牢边境河湖安全为核心,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持续完善重点区域河湖长制,加快构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贯通一体的河湖保护治理体系。强化责任落实、用好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机制,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责任。发挥“河湖长+”机制作用,健全联合执法等机制,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严格涉水许可审批,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从严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审批,确保项目用水符合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紧密依托河湖长制强化河道管理,严格执行河湖岸线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切实保护江城县山地生态与水土资源。
编制项目节水方案、节水器具配置、节水技术应用情况,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完善节水改造、合同节水、节水载体创建等,做好节水政策与技术指导,引导用水单位健全内部节水管理制度,推广高效节水器具,鼓励节水技术改造和研发应用,依托政务服务窗口开展节水宣传,以政务服务助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针对江城县“十五五”期间续建1件中型水库、新建1件中型水库、1件中型灌区、1件中小河流治理、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需压实主体责任,明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权划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健全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协同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促进形成项目建设实施与运管维护的长效机制。
规划实施后,区域防洪、供水、灌溉及生态保障能力将显著提升,但工程建设和运行将对水文情势、水环境及生态系统产生一定影响,主要表现为水库调蓄改变天然径流过程、闸坝阻隔鱼类洄游通道、生境破碎化加剧,以及施工期扰动对陆生生态造成压力;规划部分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云南江城牛倮河地方级森林公园,且存在对亚洲象等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的潜在干扰。下阶段须坚持生态优先、源头避让原则,优先绕避各类环境敏感区和野生动物迁徙廊道,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开展专题论证并履行最严格审批程序,同步落实生态流量泄放保障措施、鱼类保护措施、占补平衡生态补偿、亚洲象专项保护及施工期“三废”治理等全生命周期环保措施,建立健全水质、生态流量、生物多样性动态监测网络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并强化全过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在严格执行前述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实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总体可接受,能够实现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与区域生态屏障维护的协同共赢。
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风险。中型水库、灌区建设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若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易诱发群众信访及群体性事件;防洪工程遭遇超标洪水或存在安全隐患将产生工程险情;供水工程管理疏漏,存在水污染风险。
生态安全风险。部分项目涉及生态敏感区,施工易造成生态扰动、水土流失等问题;水库运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破坏生物多样性与自然生态环境。
法律争议风险。规划实施覆盖领域广、参与主体多、流程链条长,政策适用、权责划分易出现偏差,处置不规范易引发行政复议、诉讼及各类水事纠纷。
资金保障风险。水利项目公益性强、投资回报周期长,资金渠道多元、监管环节复杂,地方配套压力大,存在债务管控、市场化运营不及预期风险。
实施统筹与目标可达性风险。重点项目进度易滞后,各专项工作协同衔接不足会弱化治理成效,规划目标设定脱离实际、前期论证不足,会降低行业权威、影响政府公信力。
廉政建设风险。水利项目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监管链条长,关键环节监督缺位,易滋生权力寻租、贪污渎职等廉政问题,扰乱建设秩序、损害公共利益。
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方面。严格落实移民安置相关法规,优化工程设计、严控征地规模,健全风险预警处置机制;规范水库汛期调度、大坝安全巡查及水源水质监测工作。
生态安全防控方面。坚持生态优先,保障河湖生态用水,严格落实环评、水土保持要求及环保“三同时”制度。
法律风险方面,坚持依法行政,厘清各方权责,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规范合同管理,从源头规避法律纠纷。
资金保障方面。严守债务风险底线,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推行水务一体化运营,提升项目可持续盈利能力,缓解财政压力。
实施统筹及目标可达性方面。健全项目动态调度管控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做实项目前期论证,依托中期评估及时纠偏不合理目标与项目。
廉政管控方面,聚焦工程关键环节构建全流程防控体系,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整合多方监督力量,从严追责违规违纪行为,营造廉洁的水利建设环境。
本规划各类风险均可通过前置防控、过程管控、事后补偿措施有效化解,规划综合风险等级评定为低风险。
坚持党对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省水利厅、市水务局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严格落实水安全保障主体责任,组织制定规划项目推进年度计划,强化项目前期工作与要素保障。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要素保障,推动落实好规划各项任务。强化规划引领,充分发挥水利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水情教育与水文化建设,凝聚保障水安全的广泛共识与行动合力。《规划》作为所列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是“十五五”必须开工的约束性任务,根据年度监测和总结评估情况可作适当调整,确需增列或调整的重点项目,由县水务局研究确定,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按照“规划依据充分、建设必要性强、符合开发利用条件、支撑云南省重大战略、普洱市重点关注、前期工作基础扎实、要素保障充分、工程效益突出”的原则,规划项目15件,其中:保防洪安全治理工程5件,保供水安全水源工程7件,保粮食安全灌溉工程1件,保生态安全修复工程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