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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比选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业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编制
单位的公告
我局正在实施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业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拟公开比选一家预算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业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EPC)。
2.业主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3.建设地点:陵水县新村镇、三才镇。
4.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共包含8个子项,概算总投资为9543.19万元,建安费为8511.77万元。
二、报价要求
预算编制单位遴选控制价为23.16万元。
三、服务内容
1.根据我局提供的施工图图纸完成本项目的预算编制,完成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时反馈预算编制过程中图纸存在的问题,如后续出现本项目图纸变更,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工作且不得向我局收取额外费用。
2.分别提交报告正式稿6套,正式稿PDF、WORD电子版各1套。
四、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评审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编制,符合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预算编制、预算评审服务质量控制标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乙方配合度差(如:如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成果超过约定期限30日历天、经甲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容仍未完成节点工作等),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五、工期要求
图纸完善后30日历天。
六、合同主要条款
(一)费用
合同暂定价为中选价。若经县财政预算评审中心评审,则按评审价与合同暂定价取小执行;若未经财政评审,则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预算评审单位审定为准。
(二)支付方式
出具成果报告后,受托人可向委托人申请一次性合同最终价的100%。
七、遴选方案
(一)报名事项
1.参选机构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并分别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参选机构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参选机构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参选机构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有效的“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由代理人参加报名,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4.预算编制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5.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等相关平台备案的截图;
6.无违法记录承诺函;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9.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项目预算编制等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10.实施方案;
11.报价函。
参选机构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按上述要求将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并密封好,所有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从业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中选原则
根据遴选办法选取三家候选单位,遴选人在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遴选人有权选择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如遴选人在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遴选人有权选择第三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三)遴选办法
由遴选会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考虑企业诚信、服务优质、管理规范、价格优惠、咨询业绩等因素,择优选取1家机构为该项目预算编制单位,遴选结果将在网上公告,公告期为3天。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参选机构请于时间截止前将上述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至我单位(逾期不予受理),节假日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农业农村局610室。
九、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2.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833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