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中心】孟宗大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还建门面及安置房源采购项目 [文件获取已截止]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28
发布于
湖北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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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孟宗大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还建门面及安置房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9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I-202510ZC-03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21-2025-02064

3.项目名称:孟宗大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还建门面及安置房源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3138.11万元

6.最高限价:23138.11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交货期: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200日历天交付至招标人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如投标人是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零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4:00 止(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

②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点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9 点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开标,进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远程开标大厅进行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湖北 省电子招标标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 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 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 、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湖 北 省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网 址 : http://www.hbbidcloud.cn/ ) 和 湖 北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址 : 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4、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孝昌县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再由中标人提交核验。 6、投标人应对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经调查核实后,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联系方式联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湖北孝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孝昌县花园大道3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锐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孝昌县五金汽配城121商铺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晶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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