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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西水诺许﹝2026﹞01号
| 项目 名称 |
南背帮光伏发电项目35kV智慧化送出线路工程 |
| 建设 地点 |
新建35kV线路8回,线路起于南背帮光伏场区各箱变,止于220kV南背帮光伏升压站。 |
| 区域 评估 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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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506161 |
| 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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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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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 建设 单位 |
名 称:云绿能(勐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822MAD48NRE7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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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海镇八公里普洱茶都一期27栋3-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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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尹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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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经办人姓名:李佳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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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 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 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
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