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8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08
发布于
云南西双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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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8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弃物料再利用项目

勐海县勐宋乡曼金村委会曼囡新寨18号

云南鲁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云南爱迪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改造,设置1条利用废塑料大棚膜生产聚乙烯(PE)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年产粒径为5mm×3mm的塑料颗粒1000t。项目不涉及塑料制品生产线的建设和塑料制品生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区、办公区、废PE原材料堆放区和成品堆放区等。

一.施工期主要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产生少量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域的合理化管理,采取洒水降尘、物料遮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扬尘防范措施;施工废水1个容积为25L的临时水桶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且不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尽量加强对施工机械的保养等处理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以降低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自行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及造粒过程产生的废气,其中上料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造粒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造粒废气经收集后由1台高效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通过车间密闭、厂房阻隔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破碎清洗废水、甩干废水和污泥脱出废水、PE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冷却用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回用于原料破碎、清洗,不外排;PE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冷却水经冷却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定期排入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项目区内过道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1个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破碎机等设备安装减振垫、采取隔声设施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和废滤网附着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收集间,每周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各处理池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后经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至含水率50%装袋后与清扫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收集间定期委托环卫清运;不合格粒料返回生产;废高效过滤棉定期委托环卫清运;废润滑油、废弃含油抹布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项目区附近指定垃圾收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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