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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0月29日(6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勐海县一浩塑料厂网套、网垫制造项目 |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满镇城子村委会大曼扁村民小组 |
勐海县一浩塑料厂(个体工商户) |
云南卓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现有闲置厂房,以聚乙烯树脂塑料颗粒(新料)为原料,建设1条塑料网套生产线、1条塑料网垫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塑料网套40吨、塑料网垫10吨。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62万元。配套相应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一) 生态环境 项目区域受人为活动影响较大,评价区动植物以区域常见广布种类为主,没有国家地方规定的珍稀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极小种群物种和古树名木。项目占地范围内已硬化,厂区周边人为活动较为频繁,用地范围内由于利用原有建设已不存在植被。经现场调查,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遗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生态敏感目标。项目区周边的植被主要为果树、常见灌木及杂草等当地常见的植物,未发现需要特殊保护的野生、珍稀濒危动植物的分布。 动物以鸟类、昆虫、啮齿类等小型动物为主,无其他大型野生动物活动,也未发现重点保护的野生、珍稀濒危动物活动。 (二)环境空气 项目施工主要是对租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和设备安装,不涉及大规模的土建工程,施工期间主要产生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固废等。对施工区域采取洒水降尘等扬尘防范措施;施工人员洗手、如厕等废水依托大曼扁村公共卫生间,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方法;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到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厂房阻隔、大气扩散、绿化吸收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冷却系统定期排水和生活污水。冷却系统定期排水经收集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依托大曼扁村公共卫生间进行处置。 (四)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安装于室内、基础减振处理、厂房隔音等措施。厂界四周昼间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大曼扁村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 废原料包装袋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定期外售废旧塑料回收厂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至项目区附近生活垃圾清运点;废机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六)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丁烷,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有废机油、丁烷发生泄漏、火灾及爆炸等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的情形。 厂区设置1座消防事故废水收集池(容积30m³),用于收集事故情况下的消防废水;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且整个厂区进行硬化处理;建设单位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并加强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以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减缓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项目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