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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嘎栋街道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景洪东风谢金强网套及塑料筐加工建设项目 |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龙镇小街曼景宰村 |
景洪东风谢金强塑筐厂 |
云南境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436.8m2,建筑面积为1610m2,项目共设置5条塑料网套生产线,6条塑料筐生产线,建成后年产300t塑料网套和500t塑料筐,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总投资为37.25万元,占总投资的18.63%。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再生料干燥及搅拌粉尘、破碎粉尘、塑料筐注塑及网套加热挤出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主要保护措施:每台网套机、注塑机废气产生位置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破碎机、烘干机废气产生位置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收集的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2)噪声:项目设备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干燥机、搅拌机、上料机、注塑机、网套机等产噪设备的影响。主要保护措施: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新购置的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采用安装减震垫等措施进行降噪。(3)地表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循环系统定期排水。主要保护措施: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³)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10m³)处理,经化粪池(10m³)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清掏作肥料进行资源化利用。冷却水循环系统定期排水经沉淀池收集后,投加PAC、PAM进行絮凝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4)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考虑危废间非正常情况下防渗层破损导致废矿物油发生泄漏后下渗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的污染。主要保护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项目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贮存间,冷却水池、沉淀池、事故池、化粪池(三格式)等均属于一般防渗区。(5)固体废物:项目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主要环保措施: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包装袋定期清理。塑料筐边角料和不合格塑料筐:收集后经项目区破碎后回用于塑料筐生产。网套边角料和不合格网套:收集后外售给废旧塑料回收厂家,不在厂内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委托环卫清运。定期更换的损坏布袋: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絮凝沉渣:絮凝沉渣经清掏并采用1个容积为50L的收集桶收集后,由勐龙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污泥和化粪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丁烷瓶:废丁烷瓶暂存于丁烷暂存间内,由卖家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废弃沾油抹布: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6)生态:项目区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类型为:公用设施用地和部分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项目区外300m范围内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不涉及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且项目周边未分布有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7)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有废矿物油、丁烷。主要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丁烷储存在丁烷储存间内。 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西双版纳在线”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在“西双版纳在线网”及“西双版纳报”进行了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西双版纳在线网”上进行第三次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