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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出租涉及26个标的,是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房产。
2.项目分标的按现状单个出租。子标的数量、位置、面积、租赁价格、使用情况、租赁期限等其他信息详见《资产出租明细表》。
3.房屋现状:标的均处于空置状态。
标的具体情况以移交时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公告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面积等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影响标的成交及成交价款的支付。
4.租赁期限:本次租赁标的租赁期限为1-5年,具体租赁时间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协商确定。
5.年租金递增比例
本次标的成交合同年度租金不递增。
6.房屋履约保证金标准
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3日内,应一次性按以下比例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年租金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按首年租金的30%缴纳;
年租金在5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20万元),按首年租金的20%缴纳;
年租金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按首年租金的10%(按首年租金)缴纳;
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7.优先承租权及行权方式
本次交易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二、实地查看
1.出租标的均按现状出租,请竞租人实地查看并到相关部门了解政策后再进行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应全面了解本次出租资产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范围、出租面积、消防完善情况、出租环境、抵押情况、水电气安装情况、经营业态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承租方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三、合同签订: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安全目标责任书》。
四、房屋移交
.承租方在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该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五、拒签合同处置
若竞租成功后,意向承租方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出租方有权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承租方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六、《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重要事项
1.承租方中途退租或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承租方应按退租或转租当年年度租金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方应当根据自身经营业态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自行完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房屋装饰装修
(1)承租方在不改变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建筑分区和功能的前提下,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2)承租方进行装饰装修的,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应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在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承租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内的装饰装修符合建筑、消防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并自行办理审批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
(4)禁止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不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新建任何临时性或永久性建筑。
4.相关费用
(1)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气费及收视、宽带、物业、卫生费、全部税费及其他与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因租赁而产生的由承租方承担,本合同所约定的租金标准为不含税金额。
(2)水、电、气分户与增容,均由承租方承担。
(3)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承担房屋维修维护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漏雨、水、电、气、下水道、卷帘门、门窗等)和相应费用。
5.承租方禁止经营和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其它化学危险物品。
6.其他信息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安全目标责任书》,《房屋租赁合同》、《安全目标责任书》也是本项目信息披露资料重要组成部分,请意向承租方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七、交易服务费约定
本次招租过程中所涉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