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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平安办采购电动巡逻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开通会员可解锁*20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邓梦婷 1837666****
报价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49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
采购单位: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管理处本级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国产自主品牌新能源电动巡逻车租赁服务;车身颜色:统一白色;车辆要求:五座、紧凑性规格以上或SUV,使用年限3年以内,发动机及外观9成新以上,执法车辆需按照相关文件标准配备基础设备(如:车标、警示灯、行车记录仪等);车辆数量:4辆;其他:具体详见采购要求;次要参数要求: | 1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 |
附件: 平安办电动巡逻车租赁服务采购要求.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南昌市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创新一路与艾溪湖南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商务要求 | 1.供应商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方报修电话后立即响应、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和免费紧急救援服务。提供备用车辆,维修时间长的需在两天内及时安排替换。 2.供应商需配备不少于2辆24小时待命的应急车辆,用于所租赁突发事件的发生。 3.供应商需承担为车辆提供保险、车辆保养及故障修理。车辆保养正常每5千公里保养一次。前期的充电服务,由供应方负责在高新区周边,免费安装及维护充电桩。 4.供应商需为租赁车辆办理车辆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 100万元,车损险、强制险,不计免赔。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供应商需保证在不超过承诺的交货时间内供货和完成售后服务工作。 6.因租赁车辆作为执法车辆使用,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不确定因素造成车辆外观受损,在不影响车辆正常使用情况下,合同到期后不得作为拒收车辆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