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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邦特医疗科技
(青岛)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片医用光学镜片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507-37*开通会员可解锁*-949979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楼 3-4 层
地理坐标
(
E 120 度 16 分 37.571 秒,N 36 度 15 分 38.106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52 光学玻璃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57 玻璃制品制造 305-玻
璃制品制造(电加热的除外;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
建设性质
þ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þ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部门(选填)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选填)
2507-37*开通会员可解锁*-949979
总投资(万元)
1200
环保投资(万元)
24
环保投资占比
(
%)
2
施工工期
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
m2)
1165.5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文件名称:《青岛高新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审批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
规划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青岛高新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青政字
[2018]78 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查机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审查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审查文号:青环规审
(高新)[2024]1 号。
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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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产业定位符合性
根据《青岛高新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1.8.16 调整更新版),中片区规
划范围位于胶州湾北部,东至祥茂河,西至胶州湾高速公路,南至红岛北侧
7 号排
洪渠,北至上马街道界限,规划用地面积
20.2 平方公里。
其功能定位为以科技创新研发为主导,生产服务、生活配套、公共服务等多种
功能高度复合的北岸城区科技创新中心,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其发展目标为按照
“生态经络、湿地岛链”的理念,尊重生态本底,打造以科技创新研发为主导、生产
服务、生活配套、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高度复合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
项目主要从事医用光学镜片研发制造,项目建设符合青岛高新区中片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确定的主导产业和功能定位。
(
2)用地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楼 3-4 层,根据青
岛高新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批成果)(
3-2 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附图 2,
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园区用地规划。
根据《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
2024 年本)》(自然资发
[2024]273 号),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
建设项目。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青岛高新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青政字
[2018]78
号)。
2
(
1)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符合
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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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功能定位:
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态型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
全球科技创新网络上的重要节点;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城示范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与高端产业发展的领军地区;
“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极、创新活
动中心和北部城市新地标;宜业宜居的生态新区。
项目为医用光学镜片生产项目,属于光学玻璃制造。项目建设符合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产业规划及准入条件,且已取得青岛高新区管委行政审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项目能源资源消耗较少,废气、废水产生排放量较少,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符合
产业结构:
片区规划产业结构为片区形成
6大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高
端装备制造园区、新材料新能源园区、科研孵化产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企业孵化与研发综合园区、软件生产研发综合园区;
“1+5”主导产业:1是创新科研服务业高端
装备制造产业集中在北片区东北部;
5是海洋生物医药产
业、节能技术与新材料产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产业、海工装备研发产业。
符合
环境准入清单:
①与产业发展定位相符合的工业项目重点发展创新科研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积极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节能技术与新材料产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产业、海工装备研发产业。
②与片区主导产业相配套低污染、低能耗、低水耗
的企业。
鼓励发展其它规模效益好、能源资源消耗少、排污小的企业。包括清洁生产型企业、高新技术型企业和节水节能型企业。
符合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报告书》相关内容的要求。
(
2)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
见》的符合性分析
表
1-2 项目与规划跟踪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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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落实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政策,切实推动片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项目清洗废气、检测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最终通过
1根25米高的P1排气筒排
放,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项目不涉及二氧化碳排放。
符合
2
严格执行法定上位规划,加强片区空间管制,依法依规开发建设。落实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要求,按照准入清单筛选入区项目,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
项目为医用光学镜片生产项目,属于光学玻璃制造。项目建设符合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产业规划及准入条件,符合
“三线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要求。
符合
3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化工项目管理政策要求,严格片区内现有化工项目管控。
项目为医用光学镜片生产项目,属于光学玻璃制造,不属于化工项目。
符合
4
进一步完善片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中水回用,最大程度地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本项目冲洗废水通过密闭污水管道收集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和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符合
5
结合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方案、减排任务等,制定片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并认真落实。大力推进
PM5、PM10、氮氧化物等污染
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企业
VOCs治理,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或无组织排
放标准控制要求,建立完善全过程控制体系,实现全流程、全环节达标排放。
项目清洗废气、检测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最终通过
1根25米高的P1排气筒排
放,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
6
加强片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企业一片区高新区管委环境管理联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入区企业制定相应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强片区及相关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及监测能力建设。对片区内停产或破产污染企业,实施风险排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引发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企业将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符合
7
加强片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企业将加强自身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
符合
8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区建设项目共享环境监测成果。
企业将按照本报告表监测方案定期开展监测。
符合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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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青环规审
(高新)[2024]1 号)中的相关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项目主要从事光学玻璃制造,生产医用光学镜片,项目行业类别属于
C3052 光
学玻璃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7 号 2023 年 12 月 27 日),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
类
”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禁止和限制的产业,项目已经在青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取得了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备案证明,项目统一编码为:
2507-37*开通会员可解锁*-949979,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项目租赁招商局产业园区
(青岛)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
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楼 3-4 层进行建设(该项目的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项目厂房出
租人为招商局产业园区
(青岛)发展有限公司,与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利人招商局
产业园区
(青岛)创业有限公司签有房屋租赁协议,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相关房屋
租赁协议详见附件
5)。根据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鲁(2024)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
第
0053074 号)可知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青岛高新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
规划(已批成果)(
3-2 土地利用规划图)》,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为工业用地,项
目建设符合园区用地规划。项目与青岛高新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批成果)
(
3-2 土地利用规划图)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 5。
3
距离项目所在地最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北侧约
250m 的祥茂河支流。根据《青
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
(青政发[2021]13
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岛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8
号
)、《城阳区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方案》(青城政办发〔2020〕
76 号)、《关于撤销白沙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青城政字〔2020〕4 号),
本项目不在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4
2018
表
1-3 与《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2018 修正)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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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
2018
修正)
第三条
胶州湾保护范围包括胶州湾海域和胶州湾沿岸
陆域。胶州湾湿地保护规划以及其他专项保护规划划定的保护区域超出以上范围的,以保护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准。
胶州湾海域为胶州湾保护控制线的围合区域。胶州湾保护控制线,是指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东起团岛湾头,沿沧口湾、红岛、河套、海西湾,西至凤凰岛脚子石的连线。
胶州湾沿岸陆域为自胶州湾保护控制线至陆域控制线的区域。陆域控制线,是指东起团岛湾头,沿团岛路、团岛一路、四川路、冠县路、新疆路、胶济铁路、仙山西路、双元路、河东路、滨河路、胶州湾高速、双积路、红柳河路、千山北路、淮河东路、江山路、嘉陵江路、漓江东路,西至凤凰岛脚子石的连线。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入胶州湾河流是指直接入湾的
海泊河、李村河、板桥坊河、楼山河、白沙河、墨水河、羊毛沟河、大沽河、跃进河、洋河、漕汶河、岛耳河、龙泉河、九曲河、辛安后河、辛安前河、南辛安前河、镰湾河;间接入湾的昌乐路河、张村河、水清沟河、洪江河、洙河、小沽河、猪洞河、五沽河、落药河、流浩河、南胶莱河、桃源河、云溪河。
第十九条
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向陆地一侧,楼山河以南至
团岛湾头、洋河以南至凤凰岛脚子石、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与经二路红岛西侧相交处至大沽河区间距离三十米范围内,其他区域距离一百米范围内,除景观、交通需要外,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十七条
在胶州湾保护范围内以及入胶州湾河流的
河道管理范围两侧五百米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或者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电镀、电解、酿造、炼油、制革、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二)新建或者扩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三)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
本项目不 位于胶 州湾海域内,位于胶州湾沿岸陆域内,项目北侧约
250m
为祥茂河支流,即文中所指的直接 入胶州 湾河流羊毛沟河,本项目在入湾河流管理 范围两 侧五百米范围内,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医用光学镜片,属于C3052 光学玻璃制造,不涉及条例所列禁止行为。
符合
第四十一条
禁止在胶州湾海域、岸滩和入胶州湾河流的
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堆放、填埋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农业废弃物以及其他废弃物。
禁止直接向胶州湾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流入胶州湾的河流,河道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除外);已建的排污口应当按照规定标准排放。
项目固体 废物分 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于 一般工 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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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胶州湾保护范围内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
运行、维护和污水处理及监督管理按照《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的规定执行。
胶州湾沿岸陆域范围内所有组织和个人的生产、生活污水,应当限期纳入城市排水设施。
在胶州湾沿岸陆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放的污水,应当纳入城市公共排水管道。城市公共排水管道未覆盖区域的建设项目,经市环保部门同意,并设置临时性专用排水管道将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或者建设专用污水处理设施且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可以新建、改建、扩建。
危废处置 资质的 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委托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冲洗废水通 过密闭 污水管道收集进 入车间 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 并纳入 市政污水管网最 终进入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属于直接 向胶州 湾排放废水的项目。
符合
5
“
”
“三区”指的是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三线”指的是根据生态空间、农业空
间、城镇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
制线。
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楼 3-4 层。根据《青岛
市城阳区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
2021-2035 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项目位于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
“三区三线”要
求,项目与城阳区三区三线相对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6。
6
本项目位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ZH37021420007),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
[2016]150
号)、
《关于印发青岛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21]16
号)以及《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
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3 年版)的通知》(青环发[2024]20
号
),项目与“三线一单”(青政字[2021]16 号)以及《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3 年版)》(青环发
[2024]20 号)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
1-4 “三线一单”(青政字[2021]16 号)及《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
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3 年版)》(青环发[2024]20 号)符合性分析
(一)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生态空间格局保持
基本稳定。
根据项目用地与城阳区三区三线范围相对位置关系图,
详见附图
6,
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亦
符合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8
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内,不涉及生态红线区。
(二)环境质量底线。
1、水环境质量底线。以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原则,到
2025 年,全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好
于
Ⅲ类)比例达 71.4%,地表水国、省控断面劣Ⅴ类水
体消除,城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到 2035 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全市重点河流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到
2025 年,PM2.5 底线目标
为
30μg/m3;到 2035 年,PM2.5 底线目标为 25μg/m3。
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聚焦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和风险管控,到
2025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
到
95%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到
2035 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4、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以近岸海域水质实现功能区目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显著提升为原则,到2025 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保持稳定,主要河流入海国控断面实现消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
98.8%;到 2035 年,重点海湾基本建成‘水清滩
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
'的'美丽海湾',美丽海洋建
设目标基本实现。
项目所在区域总体环境质量较好;采取污染治理设施后,废气、废水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妥善处置,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符合
(三)资源利用上线。
1、水资源利用上线。衔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用水量、用水效率等相关要求,落实国家、省关于重点河流生态水量保障工作有关要求。
2、能源利用上线。加快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利用,提高其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严格能源消耗总量和煤炭消耗量控制要求。
3、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管控要求,确定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等控制上线目标。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给,用量较小对区域水资源总量基本无影响;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线路统一供给,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水资源、电能;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未新增土地用地面积,项目用地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政策要求。项目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
“节
能、降耗、减污
”为目的,有效控
制污染。项目的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构建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水环境分区管控、大气环境分区管控、土壤环境风险防控等要素分区管控体系。
(一)生态空间管控。
1、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国家《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红线内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
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与青政字
[2021]16 号及其修改
单生态空间图相对位置见附图
8,
与城阳区三区三线图相对位置关
符合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9
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2、一般生态空间。应突出生态保护,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用途方向转变,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涉及占用一般生态空间的,依法依规办理。
系见附图
6,由图可知,项目不在
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项目符合生态空间管控要求。
(二)水环境分区管控。
2、水环境重点管控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面积为
4221.37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 37.37%。包括以工业源为主的控制单元、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水质超标控制单元和以农业源为主的水质超标控制单元。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生产项目;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内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服务业。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要科学施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高毒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优化养殖业布局,发展循环养殖;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发展节水农业。
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楼 3-4 层,
与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相对位置见附图
9,为青岛市重点管控单元。
本项目冲洗废水通过密闭污水管道收集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得到妥善处置,生产区域按照要求进行分区防渗,符合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符合
(三)大气环境分区管控。
2、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面积为
4543.05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 40.15%。包括人群
密集的受体敏感区域、大气污染物的高排放区域、静风或风速较小的弱扩散区域、城市上风向及污染物扩散通道等影响空气质量的布局敏感区域。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要完善产业布局,加快落实中心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推进区内企业污染排放提标改造,持续开展节能减排;禁止焚烧秸秆及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鼓励餐饮业及居民生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洁净能源;重点防控机动车废气排放,严格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管控。大气环境高排放区实施重点减排,持续降低工业园区单位GDP 能耗及煤耗,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制度。大气环境弱扩散区及布局敏感区避免建设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现有高污染项目。
项目位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ZH37021420007),属于重点
管控单元,项目与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相对位置见附图
9。本项目不
属于重点管控区禁止项目及高污染项目。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符合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符合
(四)土壤环境风险防控。
3、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污染地块
(含疑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
高关注度地块等区域,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建设土壤污染风险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落实重金属排放量
“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要求,严格控制涉
重金属行业新增产能,优化产业布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及时移除或者清理污染地块
(含
疑似
)污染源,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
染扩散;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项目位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ZH37021420007),属于重点
管控单元,项目与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相对位置见附图
9。本项目不
属于涉及重金属排放行业。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
和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可得到妥善处置;固废可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符合土壤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符合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10
结合区域特点和功能定位,统筹划定陆域和海域环境管控单元,建立
‘1+146+3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即
1 个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146 个陆域环境
管控单元和
34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
(二)重点控制单元。“陆域重点管控单元 95 个,面积为
4512.32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 39.95%,主要包括
城镇生活区、工业园区
(工业集聚区)等人口密度大、
资源开发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海域重点管控单元
16 个,面积为 1916.76 平方公里,占近岸
海域面积
15.66%,主要包括现有和规划的开发强度
较大海域。重点管控单元应建立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强化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内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倾倒区等区域的海洋环境监测及风险防范。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严格保护滨海沙滩、湿地、植被、礁石等自然资源,对受到破坏的海洋生态进行整治和修复。
项目位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产业结 构 调整 指 导目 录 (
2024 年
本)》,该项目属于
“允许类”建设
项目,项目已经在青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取得了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备案证明,项目统一编码为:
2507-37*开通会员可解锁*-
949979,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满足青岛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基本要求;不属于禁止类及限制类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及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符合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管控 单 元ZH3702142
0007)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涉及的主要管控细类。
大气环境高污染排放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源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管控区禁止项目及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冲洗废水通过密闭污水管道收集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可得到妥善处置。
符合
空间布局约束。
1.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医疗医药产业、人工智能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现代服务业的企业,并且要以所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门类为主。
2.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1.项目主要从事光学玻璃制造,生产医用光学镜片,项目行业类别属于
C3052 光学玻璃制造。
2.本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楼
3-4 层,青岛网谷汇智园属于工业集聚区。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生物医药行业加强臭气异味的处理和防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对产生的工业废水进行处理,做到达标排放。
2.企业遵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物的
“减量化、再利用、
1.本项目清洗废气、检测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最终通过
1 根 25 米高的 P1 排
气筒排放,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冲洗废水通过密闭污水管道收集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与职工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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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循环
”,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清洁生产水平至少为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3.辖区内企业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升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和高
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废水可得到妥善处置。
2.企业遵循清洁生产原则,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3.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环境风险防控
1.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规范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2.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3.做好全过程环境监管,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跟踪评价,发现有不良环境影响趋势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1.企业拟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均为相对封闭的场所,地面采用坚固、防渗、防腐蚀措施,危废暂存间内外均设置危险废物标识。企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并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台账。
2.企业拟建立事故应急体系,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拟设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能够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3.企业拟设置相关环保分管人员,对企业全过程进行环境监管。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1.推广集中供能和清洁能源利用,实施热、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2.加快漏损管网改造,减少管网漏损率、普及节水型器具。
3.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再生水利用。
1、本项目烘干采用电加热,办公室采用空调供暖制冷。
2、本项目配套管网完整,无漏损。
3、企业将制定节水行动计划,厉行节约用水。
符合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青政字[2021]16 号)以及《青岛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3 年
版)》
(青环发[2024]20 号)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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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
邦特医疗科技
(青岛)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拟投资 1200
万元租赁招商局产业园区
(青岛)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青岛
网谷汇智园
9 号楼 3-4 层建设“邦特医疗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片医用光学
镜片建设项目
”,该项目占地面积为 1165.5m2,建筑面积约为 2331.1m2。项目建
成后年加工医用光学镜片
50 万片。
项目劳动定员
16 人,单班工作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工作时间 260 天。
2
1
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各方面组成
如表
2-1 所示。
表
2-1 项目基本组成一览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共
2 层,
总建筑面积
约
2331.1m2)
3F,呈不规则图形,最长 41.7m、最宽 28.7m、层高 4.5m,建筑面积约为
1165.5m2,北侧主要布置办公区、空压机房、一般固废间、危废
间、下料区、原料库;南侧主要布置成品库房、清洗室、研磨抛光区、1#溶液室、2#溶液室。 4F,呈不规则图形,最长 41.7m、最宽 28.7m、层高 4.5m,建筑面积约为
1165.5m2,闲置,作为备用仓库和产品库。
辅助工程
办公、生活
在生产车间
3F 内部北侧,建筑面积分别约为 125m2,用作员工日常
办公;项目不设食堂和住宿,员工就餐采用配餐制。
原料库
在生产车间
3F 内部南侧设置 1 个原料库,建筑面积约为 8m2,主要
用于光学玻璃、研磨粉等原辅材料的暂存。
溶液室
在生产车间
3F 内部南侧设置 2 个溶液室,编号分别为 1#和 2#,建筑
面积分别约为
26.7m2 和 12.5m2,1#溶液室(危险化学品库)主要用
于无水乙醇、乙酸乙酯、丙酮的暂存;
2#溶液室主要用于抛光液、冷
却液的暂存。
公用工程
给水
项目用水依托园区现有给水泵房。
排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排口纳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冲洗废水通过密闭污水管道收集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供电
项目用电依托园区供电网,园区
9 号楼设有一处 10/0.4kV 变配电室,
项目于
3F 生产车间东北侧设 1 处配电室,配有配电柜。
供热制冷
项目烘干用热采用电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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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空气
项目在
3F 北侧的空压机房设置 1 台无油润滑型永磁变频空压机,额
定供气量均为
5m3/min,同时设置 1 个 1m3 的压缩空气储气罐。
环保工程
废气
集气措施:项目超声波清洗机位于通风橱内,整个清洗过程通风橱保持微负压,清洗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项目以最大程度有效收集项目产生的挥发性废气。
处理措施:本项目清洗废气、检测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尾气最终通过
1 根 25 米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
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排口纳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冲洗废水通过密闭污水管道收集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
1t/d,主要处理工艺:调节+絮凝沉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
理之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平面布置,采用减振、风机加装隔声罩等设施和墙体隔声。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位于
3 层生产车间内北侧,占地面积约 23m2,
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
3 层生产车间内北侧,占地面积约 10m2,各类
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项目建成后年产
50 万片医用光学镜片,详见表 2-2。
表
2-2 项目生产方案一览表
1
医用光学镜片
万片
50
3
表
2-3 项目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
1
生产车
间
3F
1
台
2
1
台
3
1
台
4
1
台
5
2
台
6
1
台
7
3
台
8
3
台
9
3
台
10
3
台
11
2
台
12
1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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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
台
14
1
台
15
空压机
/
1
台
16
/
10
台
17
5
台
18
加热板烘箱
/
10
台
19
通风橱
6
台
20
环保设
备
废气处理设施
风机风量 20000m3/h 1
套
活性炭吸附装置
21
车间污水处理站
1t/d
1
套
设计处理能力:
1t/d,处
理工艺:调节
+絮凝沉淀,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详见表
2-4。
表
2-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1
生产
固态
2.5t
50kg/箱 外购 0.5t
原料库
/
2
液态
1600L
25L/桶 外购 200L 溶液室
清洗
3
液态
100L
25L/瓶 外购 25L
溶液室
检测
4
液态
320L
25L/桶 外购 200L 溶液室
清洗
5
半固
态
0.1t
1kg/包 外购 0.02t 原料库
用于底托
6
粉状
0.3t
20kg/袋 外购 0.1t
原料库
成分为氧化铝
7
液态
0.2t
5kg/桶 外购 0.1t
溶液室
成分氧化铈、
氧化镧
8
液态
0.2t
25kg/桶 外购 0.1t
溶液室
/
9
设备维护
机油
液态
0.05t
25kg/桶 外购
/
不在厂区
内暂存,用
时购进
/
10
污水处理
PAC 聚合氯化
铝
固态
0.03t
袋装
外购 0.03t
污水处理
站内
/
11
PAM 聚丙烯酰
胺
固态
0.001t
袋装
外购 0.001t
/
11 水
/
液态
247.7m3
/
12 电
/
/ 35 万 kWh
/
表
2-5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及毒理性质一览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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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5
1)给、排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研磨液配制用水、冷却液稀释用水、冲
洗用水、超声清洗用水),项目用水由青岛高新区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给,依托园
区现有给水泵房。
项目研磨液配制用水部分蒸发损耗,其余部分混入研磨废液作为一般固废处
置;冷却液循环使用,冷却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
置;超声水洗废液定期更换,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
单位进行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通过密闭污水管道收集
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
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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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电 项目用电由高新区市政供电线路统一供给,年耗电量约为
25 万 kWh/a。
3)供热制冷 项目烘干采用电加热;办公区域采用空调供暖和制冷。
项目劳动定员
16 人,不设食堂和住宿,采取单班制,每班工作 8h,年工作天
数
260 天。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
楼
3-4 层,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 120 度 16 分 37.571 秒、N 36 度 15 分 38.106
秒,项目的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楼共有
4 层,本项目租赁使用其 3-4 层(共 2 层),1 层、2 层暂无企业使用。项目北侧为
研发厂房;东侧为研发厂房;南侧为研发厂房;西侧为研发厂房。距离项目最近的
敏感点为项目西南侧约
66m 的青岛启洋技工学校(其中距离项目厂界西侧约 66m
为青岛启洋技工学校教学楼,距离项目厂界西南侧约
135m 为青岛启洋技工学校学
生公寓楼),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详见附图
2。
项目平面布置: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楼共有 4 层,本项目
以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楼 3-4 层为建设主体,共 2 层,总建筑
面积约为
2331.1m2。3F 北侧主要布置办公区、空压机房、一般固废间、危废间、
检测室、下料区、原料库;南侧主要布置成品库房、清洗室、研磨抛光区、
1#溶液
室、
2#溶液室;4F 为闲置状态(做备用仓库和产品库)。项目一般固废间和危废
间均位于
3 层生产车间内北侧,项目生产车间各层功能分区明确,物流顺畅,便于
操作运转和管理
(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4)。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一、施工期
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楼 3-4 层,利用现有
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电路管网设置等,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噪声等影响。施工期较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随着施
工期的结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将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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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二、营运期
(一)生产基本工序及产排污环节
图
2-2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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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清洗废气、检测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VOCs(丙酮、
乙酸乙酯)等。
2、废水
营运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冲
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pH、COD、BOD5、SS、氨氮、石油类等。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切割机、滚圆机、
CNC 机器、研磨机、抛光机、清洗机、
空压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施及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
值在
65-85dB(A)之间。
4、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光学玻璃、研磨粉)、下脚料、
不合格品、研磨废液、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包装桶(除光学玻璃、研磨粉外)、
玻璃屑(含油)、冷却废液、抛光废液、清洗废液、超声水洗废液、废活性炭、废
机油、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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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
(
1)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判定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
2024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
2025
年
6 月 9 日),2024 年,青岛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统计详见下表。
表
3-1 青岛市 2024 年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统计一览表 单位:μg/m3
行政区
SO2
NO2
CO mg/m3
O3
PM10
PM2.5
青岛市
9
27
1.1
158
49
26
2024 年,青岛市六项污染物 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
臭氧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因此项目位
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2
距离项目所在地最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北侧约
250m 的祥茂河支流,不涉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祥 茂 河 支 流 地 表 水 水 质 执 行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838-2002)Ⅳ类标准。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2024 年青岛市生
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5 年 6 月 9 日),2024 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
质达标率
100%。全市 20 个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年度目标,
达到或优于
Ⅲ类 13 个,Ⅳ类 7 个。全市 66 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中,
断流
2 个,达到或优于Ⅲ类 41 个,Ⅳ类 18 个,V 类 5 个。流浩河、五沽河等河
流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3
根据《青岛市城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青城政发
[2021]31 号)及解释
说 明 :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于
2 类声 环境 功能 区 ,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2 类区标准。项目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
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防渗等措施后,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地下水、土壤
可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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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
态现状调查。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楼 3-4 层,
厂区周边无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种类,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楼 3-4 层,项目厂
界外
500m 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
目标;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
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于青岛市高新区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楼 3-4 层现有厂房内
建设,厂区周边无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种类,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主
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图详见附图
3。
表
3-2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保护目标
距厂界的方位和距离
功能
保护标准
方位
最近水平距离
(m)
环境
空气
青岛启洋技工
学校
教学楼(共
11 层)
SW
66
教学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学生公寓楼
(共
15 层) S
135
居住
招商雍华府
S
160
居住
招商海德公学二期
SE
255
居住
地表水
祥茂河支流
N
250
工业
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
准
1、废气
(
1)有组织排放
P1 排气筒:项目清洗废气、检测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
尾气最终通过
1 根 25 米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废气中 VOCs 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
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表
1 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排放标准要求。
(
2)无组织排放
厂界
VOCs、丙酮、乙酸乙酯、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表 3 中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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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
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排放限值要求。具体标准限
值如下表所示:
表
3-3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注:
*排气筒 P1 VOCs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
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 1 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VOCs 排放限值中注 2:排气
筒介于表列排气筒高度之间时,采用低高度排气筒对应的速率限值,项目排气筒
P1 高度为
25m,介于表列排气筒高度 20m-30m,因此选取 20m 高度排气筒对应的速率限值 6.0kg/h。
2、废水
项目厂区污水总排口
pH、COD、BOD5、SS、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
(GB8978-1996)表 4 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限值;氨氮
需满足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具体标准限值详见下表。
表
3-4 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pH 除外
pH
无量纲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
化学需氧量
(COD)
mg/L
500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mg/L
300
石油类
mg/L
20
悬浮物(
SS)
mg/L
400
氨氮
(以 N 计)
mg/L
40
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
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排放源
污染物
排放浓度
(mg/N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执行标准
排放高度
(m) 标准限值
排气筒
P1
VOCs
20
25
6*
DB37/2801.7-2019 表 1 中非金
属矿物制品业
Ⅱ时段排放标准
排放源
污染物
监控点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
限值(
mg/m3)
执行标准
厂界
VOCs 厂界监控点浓度
2.0
DB37/2801.7-2019 表 2、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丙酮
厂界监控点浓度
0.6
乙酸乙酯
厂界监控点浓度
1.0
臭气浓度
厂界监控点浓度
16(无量纲)
厂区内
VOCs
厂区内厂房外
1h 平均浓度:10
GB37822-2019 附录 A 表 A.1
中
NMHC 排放限值
任意一次浓度:
30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23
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下表:
表
3-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一览表 单位:dB(A)
时段
类别
昼间
夜间
2 类
60
50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 修 订
) 中 的 规 定 ;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执 行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7-2023)的规定。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大气环境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
2024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
2025
年
6 月 9 日),项目所在区域青岛市 2024 年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青
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第四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的通知》
(青环发〔2025〕
80 号):“在严格实施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建设项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二氧化硫、颗粒物、化学需氧量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
0.2 吨,氨氮新增年排
放量小于
0.02 吨的,免予提交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
该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挥发性有机物
0.0680 t/a,因此,项目免予
提交
VOCs 总量来源说明。
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已纳入青岛高新区污
水处理厂的总量指标中,本项目
COD、氨氮无需单独申请总量。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24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
117 号青岛网谷汇智园 9 号楼 3-4 层,利用现
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工程,仅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主要为在车间内
进行设备安装、原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
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安装,噪声级源强约为
70~90dB(A),施工单位
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施
工,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在建设场地关闭窗户,将施工噪声降低到最低限度;②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环保意识的增强,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噪声,
如对施工用材料要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甩,禁止喧哗等。
本项目施工内容简单,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和噪声随施工结束即可消失。通过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
沥青在研磨生产过程中用作研磨底托,起到固定光学镜片的作用;本项目沥
青使用时于通风橱中加热至
70~80℃左右,软化后定型在研磨盘上待用。根据《拌
合过程中沥青烟释放量的考察研究》(中海油(青岛)重质油加工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有限公司,
2013 年),实验条件拌和温度 163℃作用 6h,每吨沥青搅拌过程
中沥青烟释放量为
76.2475g,即 0.0076%。本项目沥青用量较少(100kg/a),加
热温度较低(
70~80℃),熔化时间较短(5~6min),实际生产温度和操作时间
远低于文献中的实验条件以及沥青烟的释放条件,因此本次评价不再考虑沥青烟。
项目切割、磨片、铣磨、研磨、抛光工序均为湿式作业,无粉尘产生;项目
污水处理站设于车间密闭房间内,处理规模较小,所处理冲洗废水不属于高浓度
有机废水,处理采用化学方法,无厌氧生化等产异味的处置工艺,故本次评价不
再考虑污水处理站异味。
综合分析,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检测工序产生
的有机废气。项目清洗使用的挥发性化学试剂有无水乙醇、乙酸乙酯,检测使用
的挥发性化学试剂有丙酮。
1
(
1)清洗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清洗使用的挥发性化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25
学试剂有无水乙醇、乙酸乙酯,主要污染因子为
VOCs。项目超声波清洗机位于
通风橱内,整个清洗过程通风橱保持微负压;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气通过通风
橱收集后一同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最终通过
1 根 25 米高的 P1 排气
筒排放。
按照以上标准,项目清洗过程中挥发产生有机废气的主要试剂及用量详见下
表。
表
4-1 项目涉及的挥发产生有机废气的主要试剂及用量一览表
℃
g/cm3
kg/a
无水乙醇
7.83kPa(25℃) 78.3(常压) 0.789(25℃)
1262.4=1600L×0.789kg/L
乙酸乙酯
13.33kPa(25℃) 77.1(常压) 0.901(25℃)
288.3=320L×0.901kg/L
合计
1550.7
项目清洗过程中挥发产生有机废气的主要试剂及其消耗量分别为无水乙醇
1262.4kg/a、乙酸乙酯 288.3kg/a,合计 1550.72kg/a。
项 目 采 用 的
10 台超 声 波清 洗 机 为 3 槽 式连 续清 洗 , 单个 槽 体 尺寸
0.5m×0.4m×0.1m,工作容积 16L。项目用于镜片清洗的挥发性化学试剂,均在常
温下配制和使用,清洗过程中清洗槽加盖处于密闭状态,有机废气挥发量较小。
本项目计算超声清洗过程中有机溶剂(无水乙醇、乙酸乙酯)的年挥发量,
基于亨利定律结合挥发速率模型推导,核心是通过
“气液平衡分压→传质速率→总
挥发量
”的逻辑链计算,计算过程如下:
①亨利定律(气液平衡分压计算)
亨利定律描述稀溶液中挥发性组分的气液平衡关系:
p=H·x
p:有机溶剂在气相中的平衡分压(Pa);
H:亨利系数(Pa・m³/mol);
x:有机溶剂在液相中的摩尔分数(因清洗槽中为纯溶剂,无其他溶质,故
x=1)。
②挥发速率公式(传质速率计算)
液体挥发速率遵循
“双膜理论”,简化为:v=kG·(p−p0)
v:单位面积挥发速率(mol/(m²・s));
kG:气相传质系数(mol/(m²・s・Pa),常温常压下,低黏度溶剂的 kG≈1.0*10-8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26
mol/(m²・s・Pa),为行业常用估算值);
p0:气相中溶剂的初始分压(因清洗环境为开放空气,p0≈0,可忽略)。
③总挥发量公式
年挥发量
m=v·S·t·M
S:清洗槽表面积(m²,项目 S=0.2m²); t:年工作时间(s,项目清洗工序工作时间 780h,清洗过程中清洗槽加盖处
于 密 闭 状 态 , 仅 取 放 镜 片 时 开 盖 , 开 盖 挥 发 时 间 约 占
10% ( 78h ) ,
t=78h=78×3600=280800s);
M:有机溶剂的摩尔质量(g/mol)。
表
4-2 项目有机废气挥发量(产生量)计算表
Pa·m³/mol
g/mol x
Pa
s/a
mol/
·s)
(kg/a
无水乙醇
1.2×106
46.07
1 1200000 280800
0.012
31.05
乙酸乙酯
3.5×106
88.11
1 3500000 280800
0.035
173.19
合计
204.24
(
2)检测废气
项目检测过程平均单片光学镜片消耗丙酮约
0.2ml,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医用光
学镜片
50 万片,年消耗丙酮量为 100L,密度 0.789g/cm3(25℃),即 78.9kg。
检测过程中全部挥发。检测工序年工作时间约为
780h。
通过计算,本项目有机废气污染物(以
VOCs 计)挥发量(产生量)为 0.2831t/a。
项目检测仪器、超声波清洗机均位于通风橱内,整个检测及清洗过程通风橱
保持负压;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气及检测过程产生的检测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
后一同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尾气最终通过
1 根 25 米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
通风橱正面设有移动视窗,清洗过程可将移动视窗向下移动(关闭)形成密闭空
间,整个集气系统的集气效率以
95%计,活性炭吸附装置对 VOCs 的处理效率以
80%计,该套废气处理装置配套风机风量为 20000m³/h,检测、清洗工序年工作时
间约为
780h,经计算,项目检测、清洗过程中废气 VOCs 的收集量约为 0.2690t/a,
有组织排放量约为
0.0538t/a,排放速率约为 0.069kg/h,排放浓度约为 3.45mg/m³;
VOCs 无组织排放量约为 0.0142t/a,无组织排放速率约为 0.0181 kg/h。
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分别见表
4-3 和表 4-4。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27
表
4-
3
项目
有组
织废气产
生及排放
情
况汇
总
一
览
表
(mg/m
3 )
(k
g/h)
(t/
a)
(t/
a)
m
3 /
h
%
%
(mg/m
3 )
(k
g/h)
(t/
a)
(m)
(m
)
(℃
)
(mg/m
3)
(k
g/h)
清洗
废气
V
OC
s
12.44
0.249
0.2042
0.19
40
20
00
0
95
活性炭
吸附装
置
/8
0
是
3.
45
0.
069
0
.0
53
8
25
0.
7
25
DA
00
1
排气
筒
P1
一
般
排
放
口
E1
20.27
71°
N
36.26
056
°
20
6
DA
0
01
V
OCs
1次
/
年
检测
废气
4.
80
0.096
0.0789
0.07
50
表
4-
4
项
目
无
组
织
废气产
生
及排放情
况
汇
总
一
览
表
h
(m
g/
m
3 )
m
m
m
t/a
(kg/h)
t/a
kg/h
M
1
生产
车
间
3
层
检
测
、
清
洗
工序
V
OCs
41.7
28.
7
4.5
780
0.0
142
0.0
18
1
0.01
42
0.0
18
1
2.0
厂
界
V
OCs
丙酮
乙
酸乙
酯
臭
气浓
度
1
次
/年
丙酮
0.0
039
0.0
05
1
0.00
39
0.0
05
1
0.6
乙
酸乙
酯
0.0
087
0.0
11
1
0.00
87
0.0
11
1
1.0
臭
气浓
度
/
/
/
/
16
(
无
量纲
)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28
2
(
1)有组织排放
项目清洗废气、检测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最终通过
1
根
25 米高的P1 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 VOCs 的有组织排放速率约为 0.069 kg/h,
有组织排放浓度约为
3.45mg/m3;VOCs 的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中非金属矿
物制品业
Ⅱ时段排放标准要求(VOCs:20mg/m3,6kg/h)。
(
2)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性分析
项目检测仪器、超声波清洗机均位于通风橱内,整个检测及清洗过程通风橱保
持负压;清洗废气及检测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项目以最大程度有效收集项目产生的
挥发性废气;项目清洗废气、检测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效的
减少了废气排放。项目生产车间(清洗室)密闭,通过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制定
严格的规章制度等措施,将各污染物无组织的排放量降至最低。
采用导则中推荐的
AERSCREEN 软件进行计算,根据计算结果,VOCs 和丙酮、
乙酸乙酯各污染物厂界无超标点,则厂界
VOCs 和臭气浓度、丙酮、乙酸乙酯无组
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
(
DB37/2801.7-2019)表 2、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 2.0mg/m3,臭气浓
度
16(无量纲),丙酮 0.6mg/m3,VOCs 1mg/m3,)要求。厂区内 VOCs 无组织
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 NMHC 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项目有关 VOCs
物料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如下:
1)VOCs 物料储存:项目涉及的 VOCs 物料为无水乙醇、乙酸乙酯、丙酮等,
均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内,原辅料储存过程无有机废气的产生。危废储存在危废暂存
间中,且废活性炭用桶密闭存放,废包装材料均密封存放。
2)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水乙醇、乙酸乙酯、丙酮等,储存于密闭的容器
内,转移和输送过程全密闭无挥发。
3)工艺过程:项目清洗废气主要为清洗剂挥发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VOCs 等,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29
4)建立台账,记录含 VOCs 原材料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
及
VOCs 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是净化设施出现故障,污染物未经净化直接排放,污染
源非正常工况排放量核算情况详见下表。
表
4-5 项目污染源非正常工况排放量核算表
(mg/m3)
(kg/h)
排气筒
P1
活性炭吸附
装置故障
VOCs
17.20
0.344
<
1h <1 次
专人负责,定期检
查;发现故障立即停
止生产检修
臭气浓度
/
/
注:每日开始生产时,先开启环保设备,稳定运行后再开启生产设备(清洗设备);结束
生产时,先关闭生产设备(清洗设备),一段时间后再关闭环保设备。本项目不涉及开停机等非正常工况。
由上表可知,当环保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时,排气筒
P1 各污染物未经处理排放
到空气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针对非正常工况,为保证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要求企业:定期对废气净化设
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设置专人负责,保证正常去除效率。检查、核
查等工作做好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序,待净化设施等恢复正常
工作并具有稳定废气去除效率后,再开始生产,杜绝废气排放事故发生。加强企业
的运行管理,设立专门人员负责厂内环保设施管理、监测等工作。加强对操作人员
的岗位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废气净化装置的操作规程和技术,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确保废气净化效率达到设计要求,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4
(
1)集气方式
项目检测仪器、超声波清洗机均位于通风橱内,整个检测及清洗过程通风橱保
持负压;清洗废气及检测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项目以最大程度有效收集项目产生的
挥发性废气。
(
2)风机风量核算
项目清洗废气、检测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尾气最终通
过
1 根 25 米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该套废气处理装置配套风机风量为 20000m³/h。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30
项目清洗工序共设置
6 个通风橱(尺寸均为 1.8×0.85×2.6m,2.6m 为含清洗台面的
高度,清洗台面高度约为
0.85m,项目通风橱属于 2000L 的通风柜)。
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
2000L 的通风柜设计风量为 3000m3/h,通
风橱口风速
0.65m/s 项目清洗工序共设置 6 个通风橱,共需风量 18000 m3/h。
经计算,配套风机理论所需风量约为
18000m3/h,为保证整个集气系统的集气
效率,配套风机的设计风量为
20000m3/h,可以满足项目需求。
(
3)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清洗废气、检测废气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
1 根 25
米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
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置
1 个活性炭吸附箱,尺寸为 3.5m×1.7m×1.2m,采用
蜂窝式活性炭,项目在购买蜂窝活性炭时选择横向抗压强度不小于
0.3MPa、纵向
抗压强度不小于
0.8MPa、BET 比表面积不小于 750m2/g 的活性炭,另外要求碘值
不低于
800mg/g,灰份不高于 15%,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 40%,堆积密度不高于
0.6g/cm³;本项目采用蜂窝式活性炭碘值为 800mg/g。蜂窝活性炭密度一般在0.35-0.6g/cm3 之间(本次评价按 0.5g/cm3 计),根据吸附装置设计参数,活性炭吸附
装置活性炭填充厚度为
0.6m(停留时间 0.6/0.77=0.8s)、过滤吸附面积为 7.2m2,
吸附装置活性炭设计一次装填量约为
7.2×0.6×0.5×1000=2160kg,活性炭动态吸附量
一般不得超过
15%,即 1t 活性炭吸附达到饱和状态时,最大吸附量不得超过 150kg,
为保证吸附效果,项目活性炭更换周期为
6 个月,活性炭更换采用一次性全部更
换的方式,共计需要活性炭
4.32t/a,活性炭总饱和吸附量为 0.648t/a,活性炭吸附
装置需要处理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总量约为
0.215t/a<0.648t/a,项目活性炭吸附装
置活性炭装填量可以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6-2013)
的要求。
活性炭吸附是一种常用的吸附方法,在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活性炭常被用来
吸附烷烃、烯烃、芳香烃、酮、醛、氯代烃、酯以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经活性炭处理后有机废气排放可达相应排放标准限值,与《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 2013 年 5 月 24 日实施)相符。本项目
采用的废气处理装置方法成熟,国内外许多化工企业多应用该法,处理效果好,其
优点是设备较简单、处理效率高、运行成本相对较低。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挥发性有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31
机物的去除效率能达到
80%。项目清洗废气、检测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尾气最终通过
1 根 25 米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在按照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
确保废气处理装置正常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可确保项目有机废气、恶臭气体经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因此项目有机废气、恶臭气体处理措施采用
“活性炭吸附装置”是可行技术。
综上,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5
①有组织排放量核算
表
4-6 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mg/m3
kg/h
t/a
一般排放口
1
P1
VOCs
3.45
0.069
0.0538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有组织排放总计
VOCs
0.0538
②无组织排放量核算
表
4-7 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t/a)
(mg/m3)
1
清洗工序、
检测工序
VOCs
车间封闭
DB37/2801.7-2019 表 2
2.0
0.0142
2
丙酮
车间封闭
DB37/2801.7-2019 表 3
0.6
0.0039
3
乙酸乙酯
车间封闭
1.0
0.0087
无组织排放量总计
VOCs
0.0142
丙酮
0.0039
乙酸乙酯
0.0087
③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
表
4-8 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
t/a
1
VOCs
0.0680
2
丙酮
0.0189
3
乙酸乙酯
0.0416
6
项目自行监测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进行。
具体监测计划详见下表。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32
表
4-9 废气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一览表
废气
有组织排气筒
P1
VOCs
1 次/年
无组织厂界
厂界
VOCs、臭气浓度、丙酮、乙酸乙酯
1 次/年
厂区内
厂区内厂房外
NMHC
1 次/年
注:有组织排气筒同步监测烟气参数;无组织厂界同步监测气象参数。
7
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南侧约
66m 的青岛启洋技工学校(其中距离项
目厂界西南侧约
66m 为青岛启洋技工学校教学楼,距离项目厂界西南侧约 135m 为
青岛启洋技工学校学生公寓楼);采用导则中推荐的
AERSCREEN 软件进行计算,
根据计算结果,
VOCs 和丙酮、乙酸乙酯各污染物厂界无超标点,项目近距离敏感
点各污染物无超标,影响较小。综合以上分析,项目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经处
理后均能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确保废气处理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废气对周边环
境空气以及环境空气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1
1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研磨液配制用水、冷却液稀释用水、冲
洗用水、超声清洗用水),项目用水由青岛高新区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给。
①生活用、排水
项目劳动定员
16 人,不设食堂和住宿,年工作时间 260 天,职工生活用水
标准按
50L/(人·d)计算,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 1.8t/d(208t/a);本项目生活污水
的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5%计,约为 176.8t/a,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
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研磨液配制用、排水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研磨粉年用量为
0.3t/a,研磨粉与水的比例为 10:4,
则研磨液配制用水量约
0.12t/a。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循环使用过程中水分损耗约占
10%(0.012t/a),产生研磨废液产生量 0.408 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③冷却液稀释用、排水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冷却液年用量
0.2t/a,冷却液与水的比例为 1:19,则
冷却液稀释用水量约
3.8t/a。循环使用过程中损耗约占 15%-20%(本项目按 15%计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33
算,损耗
0.6t/a),产生冷却废液约 3.4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危废
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④冲洗用、排水
磨片、滚圆后冲洗镜片表面碎屑,使用流水冲洗,冲洗频率约
4 分钟一次,用
水量
2kg/次,冲洗工序工作时间约 1040h/a,则水用量约 31.2t/a。冲洗水无法重复
利用,冲洗废水直接通过密闭污水管道收集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损耗可忽略,产
生量为
31.2t/a。
⑤超声清洗用、排水
项目清洗使用清洗液,用无水乙醇、乙酸乙酯按体积比例(
7:1.5)配制成清洗
液;清洗后需要进行
2 遍超声水洗。项目采用的 10 台超声波清洗机为 3 槽式连续
清洗,单个槽体尺寸
0.5m*0.4m*0.1m,工作容积 16L,清洗液循环使用,每月更换
1 次,更换的清洗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
行处置。清洗水循环使用,每
10 天更换一次,第一级水洗槽更换需水量 4.16t/a(回
用第二级水洗槽水
3.74t/a、补充新水 0.42t/a);第二级水洗槽更换需水量 4.16t/a(补
充新水
4.16t/a)。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超声水洗损耗约 10%,产生超声水洗废液约
3.74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研磨液配制用水部分蒸发损耗,其余部分混入研磨废液作为一般固废处
置;冷却液循环使用,冷却废液产生量为
3.4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
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超声水洗废液产生量约
3.74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
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
通过密闭污水管道收集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自来水用量约为
247.7m³/a。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为
176.8m³/a,冲洗废水约为 31.2m3/a。经计算,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的废水总量约为31.2m3/a;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废水总量约为 208m3/a。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4-1。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34
新鲜水 247.7
0.42
4.16
研磨液配
制用水
0.12
176.8
生活用水
损耗
31.2
208
化粪池
176.8
污水处理
站
冷却液稀
释用水
损耗
0.6
3.8
损耗
0.012
废研磨液
0.408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冲洗用水
31.2
31.2
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1.2
208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超声清洗第二级水洗用水
0.42
超声清洗第一级水洗用水
3.74
0.42
纳入危废管理
超声水洗废液
3.74
图例:
新鲜水
污水
冷却废液
3.4
纳入危废管理
研磨粉
0.3
冷却液
0.2
图
4-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 t/a
2
营运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主
要处理措施如下:冲洗废水通过密闭污水管道收集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
能力:
1t/d,主要处理工艺:调节+絮凝沉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之后,与
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
(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的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5%计,约为 176.8t/a,经市政污水管网最
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的浓度分别约为
CODCr
≤450mg/L、BOD5≤250mg/L、SS≤200mg/L、氨氮≤30mg/L,污水中各污染物的产生
量分别约为:
CODCr 0.0796t/a、BOD5 0.0442t/a、SS 0.0354t/a、氨氮 0.0053t/a。
(
2)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
项目冲洗废水由于项目使用的原辅料单耗、生产工艺与贵州皓天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年产
3000 万片 LED 蓝宝石衬底材料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粗磨、倒角、
精磨、抛光、清洗,主要原料抛光液、研磨粉等)基本一致,类比
2014 年 1 月贵
阳市白云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对贵州皓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0 万片 LED 蓝宝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35
石衬底材料项目环保验收情况(进口浓度
COD 600mg/L、BOD5120mg/L、SS
1000mg/L、氨氮 10mg/L、石油类 2mg/L)。
综上分析并结合本项目水质特点,
本项目拟定生产废水水质:
COD 为 600mg/L,
BOD5 为 120mg/L,SS 为 1000mg/L,石油类为 2mg/L,氨氮 10 mg/L。
项目生产废水为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pH、COD、BOD5、SS、氨氮、
石油类等,各污染物的产生量约为:
COD 0.0187t/a、BOD5 0.0037t/a、SS 0.0312t/a、
氨氮
0.0003t/a、石油类 0.00006t/a。项目工艺废水集中收集后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
进行处理。
综上,项目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的废水总量约为
31.2m3/a;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的废水总量约为
208m3/a。
项目各股废水中各污染物源强分析详见下表。
表
4-10 项目各股废水各污染物源强分析一览表
t/a
COD NH3-N
BOD5
SS
冲洗废水
31.2
产生浓度(
mg/L) 600
10
2
120
1000
产生量(
t/a)
0.0187 0.0003 0.00006 0.0037 0.0312
生活污水
176.8
产生浓度(
mg/L) 450
30
/
250
200
产生量(
t/a)
0.0796 0.0053
/
0.0442 0.0354
3
项目废水主要处理措施如下:冲洗废水通过密闭污水管道收集进入车间污水处
理站处理之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
项目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的废水总量为
31.2m3/a,其主要污染因子为 pH、COD、
BOD5、SS、NH3-N、石油类,项目废水经车间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t/d,
主要处理工艺:调节
+絮凝沉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限值以及青
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再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管线敷设应采用
“可视化”原则,即
生产作业区及污水站的污水管道均采用架空敷设,具体由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设计和施工。车间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36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图
4-1 项目车间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先进入调节池进行暂存,废水依次流经三级沉淀池,并在第
三级反应池内加入絮凝剂,污水中的悬浮物形成絮体并与清水分离,沉淀后污泥作
为固体废物处置,上层清液达标排放。
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为
“调节+絮凝沉淀”,各类水质的设计去除率:COD 为
20%、BOD5 为 20%、SS 为 80%、石油类为 20%。根据废水处理设计公司提供的相
关设计资料,项目车间污水处理站进、出水水质以及各主要处理单元去除效率详见
下表。
表
4-11 项目污水处理站进、出水水质及各主要处理单元去除效率一览表 单位 mg/L
COD
NH3-N
BOD5
SS
污水处理站进水浓度
600
10
2
120
1000
处理效率
20%
15
20%
20%
80%
污水处理站出水
480
8.5
1.6
96
200
执行标准浓度限值
500
40
20
300
400
达标判断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项目废水产生与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
4-12 项目废水产生与排放情况一览表(不含 pH)
t/a
COD
NH3-N
BOD5
SS
进入车间污水
处理站废水
31.2
进水浓度(
mg/L)
600
10
2
120
1000
产生量(
t/a)
0.0187
0.0003 0.00006 0.0037 0.0312
总去除率
%
20%
15%
20%
20%
80%
出水浓度(
mg/L)
480
8.5
1.6
96
200
排放量(
t/a)
0.0150 0.0003 0.00005 0.0030 0.0062
生活污水
176.8
产生浓度(
mg/L)
450
30
/
250
200
产生量(
t/a)
0.0796
0.0053
/
0.0442 0.0354
去除率
%
/
/
/
/
/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37
排放浓度(
mg/L)
450
30
/
250
200
排放量(
t/a)
0.0796
0.0053
/
0.0442 0.0354
综合废水(厂
区污水总排
口)
208
排放量(
t/a)
0.0946 0.0056 0.00005 0.0472 0.0416
排放浓度(
mg/L)
455
26.8
0.24
227
200
排放标准(
mg/L)
500
40
20
300
400
4
根据表
4-12 项目废水产生与排放情况一览表,项目冲洗废水通过密闭污水管道
收集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出水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约为:
pH:6-9(无
量纲)、
COD 480mg/L、BOD5 86mg/L、SS 200mg/L、氨氮 8.5mg/L、石油类 1.6mg/L,
则车间污水处理站出水
pH、COD、BOD5、SS、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满足青岛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总量为
208t/a,各污染
物的排放浓度约为:
pH:6-9(无量纲)、COD 455mg/L、BOD5 227mg/L、SS 200mg/L、
氨氮
26.8mg/L、石油类 0.24mg/L,则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 pH、COD、BOD5、SS、
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表 4 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满足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项目废
水为达标排放。(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第二类污染物最
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限值:
pH:6-9(无量纲)、COD500mg/L、BOD5 300mg/L、
SS 400mg/L、石油类 20mg/L;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氨氮40mg/L)。
5
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青岛市高新区东片区祥茂河(羊毛沟河)与火炬大
道交口东南。服务区域包括:上马组团、棘洪滩组团、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东
片区、北片区、中片区(岙东路以西部分除外),总服务面积约
73.6 平方公里,同
时考虑《青岛市城阳区西部污水工程规划》中预测的即墨南泉镇约有
18.5 平方公里
的汇水面积排入上马污水排放体系,污水处理厂总汇水面积约为
92.1 平方公里。该
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
110 亩,设计处理规模为 18 万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完成
18 万吨/日的土建工程及 9 万吨/日的设备安装,一期工程处理能力为 9 万吨/日;目
前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正进行一期项目提标改造,并利用已建成的构筑物建设二期项
目,新增处理规模
9 万吨/日。项目建成后,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达到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38
18 万吨/日,一期采用“预处理+泥膜混合 MBBR 工艺+磁混凝沉淀池+转盘滤池+紫
外消毒
”工艺,二期采用“预处理+纯膜 MBBR 工艺+磁混凝沉淀池+转盘滤池+紫外
消毒
+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扩容及提标改造完成后,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出水
COD、BOD5、氨氮、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
准,总氮
≤10mg/L,另外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 4 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
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4809-2025)(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A 标准,具体标准限值为:化学需氧量(COD)日均值 30mg/L、
瞬时值
50mg/L,氨氮(NH3-N)日均值 1.5(3)mg/L、瞬时值 4(6)mg/L、注:
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总氮(以 N 计)日均值
10(12)mg/L、瞬时值 15mg/L、注: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括号内
的排放限值,总磷(以
P 计)日均值 0.3mg/L、瞬时值 0.5mg/L,氟化物排放浓度满
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5 部分:半岛流域》
(
DB37/3416.5-2025)中≤2mg/L
限值要求,全盐量执行
1600mg/L,其余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青岛高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
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暨水环境影响专项报告》
已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取得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批复(青环审(高新)[2024]2 号),
二期提标改造工程已于
2024 年 5 月底建设完成,2024 年 9 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目前已投入运营,目前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可达
18 万 t/d,并
将原墨水河排污口(墨水河双高公路桥下游约
10m 右岸(东经 120°18′43.1″、北纬
36°15′33.8″))迁至祥茂河火炬路南侧(排水口中心点坐标为:东经 120°17′50.037″,
北纬
36°15′40.498″)排放至祥茂河。
项目位于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且项目区域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完
善,污水经厂区总排放口就近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排水路线可行;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
18 万 t/d,目前实际处理量约为 9 万 t/d,项
目废水排放量约为
0.8m3/d(208m3/a),仅占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余量
(
9 万 t/d)的 0.001%,因此,项目废水的纳入不会对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
从水量上来讲,项目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是
可行的;经处理之后,项目厂区污水总排口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约为:
pH:6-9(无
量纲)、
COD 455mg/L、BOD5 227mg/L、SS 200mg/L、氨氮 26.8mg/L、石油类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39
0.24mg/L,则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 pH、COD、BOD5、SS、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限值;氨
氮满足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项目废水为达标排放。项目废水
的排入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从水质上来讲,项目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
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综上,项目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是可行
的。
6
表
4-13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1 生产废水
pH、COD、
BOD5、SS、氨氮、石油类
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间断排放流量不稳定且无规
律,不属
于冲击
性排放。
TW00
1
车间污水处理
站
设计处理能力:
1t/d,工艺:调节
+絮凝沉淀,
一体化污水处
理设备
DW00
1
☑是
□否
☑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排
放
□温排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
处理设施排
放口
2 生活污水 COD
、
BOD5、
SS、NH3-N
/
/
/
表
4-14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t/a
(mg/L)
1 DW001 E120°
N36°
0.0208
市政污水管网
间断排
放,流量
不稳定
8:00-1
7:00
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COD
30
BOD5
6
SS
10
NH3-N
1.5
表
4-15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mg/L)
/(t/a)
(mg/L)
1 DW001
COD
455
500
pH、COD、BOD5、
SS、石油类满足《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
是
0.0946
BOD5
227
300
0.0472
SS
200
400
0.0416
氨氮
26.8
40
0.0056
石油类
0.24
20
0.00005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40
pH
6-9(无量
纲)
6-9(无量纲)
限值;氨氮满足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
计进水指标要求
/
7
项目废水自行监测计划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
HJ819-2017)
进行。
表
4-16 项目废水监测计划一览表
废水
DW001
流量、
pH、CODcr、
BOD5、SS、
NH3-N、石油类
¨自动
þ 手工
1 次/年
pH、COD、BOD5、SS、石油类满足《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
级标准限值;氨氮满足青岛高新区污水
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
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冲洗废水通过密闭污水管道收集进入
车间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
1t/d,主要处理工艺:调节+絮凝沉淀,一体化污
水处理设备)处理之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
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对周围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污水管网、
车间污水处理站均采取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止废水渗漏,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
对照项目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切割机、滚圆机、
CNC 机器、研磨机、抛光机、清洗机、空压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
施、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
65-85dB(A)之间。为最大程度减轻项目
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项目从隔声降噪等方面考虑噪声的防治措施。具体可
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①设备安装过程中要安放稳固,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并使用减振机座。 ②生产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
少运行振动噪声。
③对车间窗户进行密封处理,尽量削减厂房外的噪声,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周
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41
项
目主要噪声设备及噪声
源
强情况详见下表。
表
4-
17
项
目
主要室
内
噪声源一
览
表
dB
(A
)
/m
/m
/dB
(A)
/d
B
(A
)
/dB(
A)
X
Y
Z
车间
3
层
CN
C
机器
85
减振、
消
音、
加
装
隔声
罩
等措
施
33
23
9
9
23
33
6
66
58
55
69
8:
00~
17:
00
15
51
43
40
54
1
平面研
磨机
80
16
5
9
26
5
16
24
52
66
56
53
15
37
51
41
38
1
平面研
磨机
80
18
6
9
24
6
18
23
53
64
55
53
15
38
49
40
38
1
自动切
割机
80
30
25
9
12
25
30
4
59
53
51
68
15
44
38
36
53
1
滚
圆机
80
20
6
9
22
6
20
23
54
64
54
53
15
42
52
42
41
1
滚
圆机
80
20
8
9
22
8
20
21
54
62
54
54
15
39
47
39
39
1
滚
圆机
80
22
7
9
20
7
22
22
54
63
54
54
15
39
48
39
39
1
四轴抛
光机
80
24
15
9
18
15
24
14
55
57
53
57
15
40
42
38
42
1
四轴抛
光机
80
26
15
9
16
15
26
14
56
57
52
57
15
41
42
37
42
1
四轴抛
光机
80
28
15
9
14
15
28
14
57
57
52
57
15
42
42
37
42
1
六轴抛
光机
80
24
13
9
18
13
24
16
55
58
53
56
15
40
43
38
41
1
六轴抛
光机
80
27
13
9
15
13
27
16
57
58
52
56
15
42
43
37
41
1
六轴抛
光机
80
30
13
9
12
13
30
16
59
58
51
56
15
44
43
36
41
1
四
轴定
摆
抛光
机
80
33
9
9
9
9
33
20
61
61
50
54
15
46
46
35
39
1
四
轴定
摆
抛光
机
80
36
9
9
6
9
36
20
64
61
49
54
15
49
46
34
39
1
四
轴定
摆
抛光
机
80
38
9
9
4
9
38
20
68
61
48
54
15
53
46
33
39
1
四
轴定
摆
抛光
机
80
30
3
9
12
3
30
26
59
70
51
52
15
44
55
36
37
1
四
轴定
摆
抛光
机
80
32
3
9
10
3
32
26
60
70
50
52
15
45
55
35
37
1
两轴抛
光机
80
34
3
9
8
3
34
26
62
70
50
52
15
47
55
35
37
1
三轴抛
光机
80
36
3
9
6
3
36
26
64
70
49
52
15
49
55
34
37
1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42
玻璃
球
切
割机
85
26
23
9
16
23
26
6
61
58
57
69
15
46
43
42
54
1
空
压机
85
19
25
9
23
25
19
4
58
58
60
73
15
43
43
45
58
1
超声
波
清
洗机
80
12
5
9
30
5
12
24
51
66
59
53
15
36
51
44
38
1
超声
波
清
洗机
80
13
5
9
29
5
13
24
51
66
58
53
15
36
51
43
38
1
超声
波
清
洗机
80
14
5
9
28
5
14
24
52
66
57
53
15
37
51
42
38
1
超声
波
清
洗机
80
15
5
9
27
5
15
24
52
66
57
53
15
37
51
42
38
1
超声
波
清
洗机
80
16
5
9
26
5
16
24
52
66
56
53
15
37
51
41
38
1
超声
波
清
洗机
80
12
7
9
30
7
12
22
51
63
59
54
15
36
48
44
39
1
超声
波
清
洗机
80
13
7
9
29
7
13
22
51
63
58
54
15
36
48
43
39
1
超声
波
清
洗机
80
14
7
9
28
7
14
22
52
63
57
54
15
37
48
42
39
1
超声
波
清
洗机
80
15
7
9
27
7
15
22
52
63
57
54
15
37
48
42
39
1
超声
波
清
洗机
80
16
7
9
26
7
16
22
52
63
56
54
15
37
48
41
39
1
一
体化
污
水处
理
设
备
75
33
12
9
9
12
33
17
56
54
45
50
15
41
39
30
35
1
注
:表
中坐标以
车间所在
9
号
楼
一层
西
南
角为
坐
标原点(
0,
0,
0)
,
正东
向
为
X
轴
正
方向
,
正
北向
为
Y
轴
正方向。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43
表
4-18 项目室外设备噪声源强调查清单
/m
dB(A)
/dB(A)
(m)
/dB(A)
X Y Z
废气处理设施
风机
1 套
风机
20000
m³/h
20 20 20 85
选用低噪
声设备,基
础减振
昼间
0
22 20 20 9 47.9 37.1 26.9 34.4
注:空间相对位置以厂区西南角作为坐标原点(
0,0,0),以厂区南边界为 X 轴,西边界
为
Y 轴。
2
本次环评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推荐模式对厂界噪
声进行预测,分析项目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
1)噪声户外传播声级衰减计算方法
)
(
)
(
)
(
bar
atm
div
0
p
p
misc
gr
c
A
A
A
A
A
D
r
L
r
L
+
+
+
+
−
+
=
式中:
)
(
P r
L
——距声源 r 处的 A 声级,(dB);
)
(
0
r
L
P
——参考位置 0r 处的 A 声级,(dB);
C
D
——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
Lw 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
div
A
——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bar
A ——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
atm
A ——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misc
A
——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2)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
)
10
1
lg(
10
1
.
0
=
Ai
L
i
eqg
t
T
L
式中:
eqg
L
——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
Ai
L ——i 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dB;
T —— 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i
t
—— i 声源在 T 时间段内的运行时间,s。
3)声源声级与背景值叠加后的预测点的等效声级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44
)
10
10
lg(
10
1
.
0
L
1
.
0
eqg
Leqb
eq
L
+
=
式中:
eqg
L —— 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
b
eq
L ——预测点的背景值,dB。
4)室内声源向室外传播的计算
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近似扩散声场, P1
L 、 P2
L 分别为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
室外的声级,则 P2
L 可表示为:
)
6
(
P1
P2
+
−
=
TL
L
L
式中: P2
L ——隔墙(或窗户)的传透损失(dB)。
1
P
L 可以是测量值或计算值,若为计算值,有如下计算公式:
)
4
4
(
lg
10
2
1
w
P1
R
r
Q
L
L
+
+
=
式中:
Q
——方向性因素;
R
——房间常数。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 A 声级的隔声量,dB。
3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推荐模式对厂界噪声进行预
测,分析项目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项目距离厂界西南侧的青岛启洋技工学校教学
楼约
66m,距离厂界西南侧的青岛启洋技工学校学生公寓楼约 135m;项目厂界外周
边
50 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实行单班工作制,昼间工作。因此需
对各厂界昼间噪声值进行预测。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
4-19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预测结果及评价一览表 单位:dB(A)
1
东厂界
50.4
60
达标
2
南厂界
54.7
60
达标
3
西厂界
39.6
60
达标
4
北厂界
49.1
60
达标
根据上表,在严格落实各项降噪措施的前提下,经预测,项目噪声源对东、南、
西、北四个厂界昼间噪声的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45
(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4、监测要求
项目噪声监测工作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进行。
表
4-20 项目噪声监测计划一览表
噪声
东、南、西、北厂界外 1m 处,共 4 个监测点位 每季度/次 昼间等效连续 A 声级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光学玻璃、研磨粉)、下脚料、
不合格品、研磨废液、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包装桶(除光学玻璃、研磨粉外)、
玻璃屑(含油)、冷却废液、抛光废液、清洗废液、超声水洗废液、废活性炭、废
机油、废油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①废包装材料(光学玻璃、研磨粉)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废包装材料(光学玻璃、研磨粉)的产生量约
为
0.2t/a,主要成分是塑料、废纸、玻璃等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SW17 可再
生类废物,代码
900-003-S17,900-005-S17,900-099-S17),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
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
②下脚料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切割过程产生下脚料量约
0.1t/a,属于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SW17 可再生类废物,代码 900-004-S17),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
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委处置。
③不合格品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检测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约
0.03t/a,属于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
SW17 可再生类废物,代码 900-004-S17),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
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委处置。
④研磨废液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研磨过程产生研磨废液,产生量约
0.408t/a,属
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代码 900-099-S59),集中收集后
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委处置。
⑤污泥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46
项目冲洗废水通过密闭污水管道收集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
1t/d,
主要处理工艺:调节
+絮凝沉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污水处理设备会产生
一定量的污泥,污泥中不含重金属或病菌等污染因子,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污水处
理设备采用化学絮凝法,污泥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去除的
SS,根据前文,SS 去除
量约为
0.025t/a,按全部进入污泥保守核算,则项目干污泥产生量(含药剂)约为0.03t/a
(含水率为
0),则项目沉淀池污泥实际产生量为 0.6t/a(含水率为 95%),污泥压
滤后在专用容器中储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物代码为:
900-099-S07,集中收集
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委处置。
2、危险废物
①废包装桶(除光学玻璃、研磨粉外)
项目无水乙醇、丙酮、乙酸乙酯、抛光液、冷却液包装产生废包装桶,结合建
设单位提供的原料年用量及包装规格,废包装桶(除光学玻璃、研磨粉外)产生量
约
0.1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废包装桶(除光学玻璃、研磨粉
外)属于危险废物(
HW49,900-041-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
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使用后的无水乙醇、丙酮、乙酸乙酯包装桶,用
于存放清洗废液及超声水洗废液,减少新包装桶使用)
②玻璃屑(含油)
项目磨片、滚圆、铣磨、研磨、抛光工序产生玻璃屑,产生量约
0.4t/a,根据《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玻璃屑(含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08,
废物代码为
900-200-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冷却废液
项目切割、磨片、滚圆、铣磨、研磨过程产生的冷却废液量约
3.4t/a,根据《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冷却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09,废物代
码为
900-007-0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④抛光废液
项目抛光过程产生的抛光废液量约
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
抛光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09,废物代码为 900-007-09,暂存于危废
暂存间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⑤清洗废液
项目清洗液由无水乙醇、乙酸乙酯配制而成,清洗废液产生量约
1.35t/a,根据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4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06,废
物代码为
900-404-06,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⑥超声水洗废液
项目超声清洗后需要清洗,超声水洗废液产生量约
3.74t/a,根据《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
(2025 年),超声水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06,废物代码为
900-404-06,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⑦废活性炭
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置
1个活性炭吸附箱,尺寸为3.5m×1.7m×1.2m,采用蜂窝
式活性炭,项目在购买蜂窝活性炭时选择横向抗压强度不小于
0.3MPa、纵向抗压强
度不小于
0.8MPa、BET比表面积不小于750m2/g的活性炭,另外要求碘值不低于
800mg/g,灰份不高于15%,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40%,堆积密度不高于0.6g/cm³;
本项目采用蜂窝式活性炭碘值为
800mg/g。蜂窝活性炭密度一般在0.35-0.6g/cm3之间
(本次评价按0.5g/cm3计),根据吸附装置设计参数,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填充厚度
为
0.6m(停留时间0.6/0.77=0.8s)、过滤吸附面积为7.2m2,吸附装置活性炭设计一
次装填量约为
7.2×0.6×0.5×1000=2160kg,活性炭动态吸附量一般不得超过15%,即
1t活性炭吸附达到饱和状态时,最大吸附量不得超过150kg,为保证吸附效果,项目
活性炭更换周期为
6个月,活性炭更换采用一次性全部更换的方式,共计需要活性炭
4.32t/a,活性炭总饱和吸附量为0.648t/a,活性炭吸附装置需要处理的挥发性有机废
气的总量约为
0.21t/a<0.648t/a,项目废活性炭(含有机废气)的产生量约为4.53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年),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其危险废物类别为
HW49,代码900-039-49,集中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
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⑧废机油、废油桶
项目日常设备调试或检修中会用到少量的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
目废机油的产生量约为
0.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废机油属于危
险废物(
HW08,900-217-08);机油为 25kg 桶装,用量分别为 0.05t/a,共产生 2
个废油桶,每个废桶按
1kg 计算,共 0.002t/a;则废油桶的产生总量约为 0.002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49-08)。
废机油以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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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
16 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 0.5kg 估算,年运营 260d,则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
2.08t/a,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详见下表。
表
4-20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t/a)
1
废包装材料(光学
玻璃、研磨粉)
拆包装
0.2
900-003-S17
900-005-S17
900-099-S17
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
用
2
下脚料
切割、下料
0.1
900-004-S17
定期外委处置
3
不合格品
检测
0.03
900-004-S17
定期外委处置
4
研磨废液
废研
0.408
900-099-S59
定期外委处置
5
污泥
污水处理
0.6
900-099-S07
定期外委处置
合计
1.338
/
1
废包装桶(除光学玻璃、研磨粉外)
拆包装
0.15
HW49 900-041-49
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
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
位处置
2
玻璃屑(含油)
磨片、滚圆、铣磨、
研磨、抛光
0.4
HW08 900-200-08
3
冷却废液
切割、磨片、滚圆、
铣磨、研磨
3.4
HW09 900-007-09
4
抛光废液
抛光
0.1
HW09 900-007-09
5
清洗废液
清洗
1.35
HW06 900-404-06
6
废活性炭
有机废气处理
4.53
HW49 900-039-49
7
超声水洗废液
清洗
3.74
HW06 900-404-06
8
废机油
设备维修
0.04
HW08 900-217-08
9
废油桶
设备维修
0.002
HW08 900-249-08
合计
13.712
/
办公生活
2.08
/
定期由环卫部门
统一清运
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具体见下表。
表
4-21 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t/a
1
废包装桶(除光学玻璃、研
磨粉外)
HW49
900-041-49 0.05
磨片、滚
圆、铣磨、研磨、抛光
固态
沾染毒性危
险化学品
每周
T
分类、
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
2
玻璃屑(含
油)
HW08 900-200-08 0.4
切割、磨
片、滚圆、
固态
含冷却液 每月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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铣磨、研磨
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
处置
3 冷却废液 HW09 900-007-09 3.4
磨片、滚
圆、铣磨、研磨、抛光
液态
冷却液 每月 T
4 抛光废液 HW09 900-007-09 0.1
抛光
液态
抛光液 每月 T
4 清洗废液 HW06 900-404-06 1.39
清洗
液态
无水乙醇、
乙酸乙酯
每月
T,I,R
5
超声水洗废
液
HW06 900-404-06 3.74
清洗
液态
无水乙醇、
乙酸乙酯
每月
T,I,R
6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4.53
有机废气
处理
固态
吸附有机废
气
半年
T
7
废机油
HW08 900-217-08 0.04
设备维修
液态
矿物油 半年 T
8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0.002
固态
矿物油 半年 T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表
4-22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1
危废暂
存间
废包装桶(除光学玻璃、研磨粉外)
HW49 900-041-49
3F 车
间北
侧
10m2
密闭存放
0.2t 1 年
2
玻璃屑(含油)
HW08
900-200-08
存于桶内密闭存放
0.5t 1 年
3
冷却废液
HW09
900-007-09
存于桶内密闭存放
4t 1 年
4
抛光废液
HW09
900-007-09
存于桶内密闭存放
0.5t 1 年
5
清洗废液
HW06
900-404-06
存于桶内密闭存放
2t 1 年
超声水洗废液
HW06 900-404-06
存于桶内密闭存放
4t 1 年
6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袋装密闭存放
5t 1 年
7
废机油
HW08 900-217-08
存于桶内密闭存放
0.1t 1 年
8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托盘
0.1t 1 年
合计
16.4t
/
注:
①企业分类收集各类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 3F 车间内北侧,占地面积约 10m2,
最大贮存能力约为
16.4t,项目危险废物最大产生量约为 13.712/a,转运周期为 12 个月,每年处
置
1 次,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约为 13.712t<16.4t,因此项目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贮存能力可
以满足本项目危废暂存的需求。
4
项目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
(公告·2021 年·第 82
号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1259-2022)、《危险废物识别
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的要求规范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于生产车间内北侧新建一个占地面积约
23m2 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一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50
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采取防风、防雨、防渗漏(渗透系数
≤10-7cm/s)等措施。企业分
类收集各类一般工业固废,其贮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场所按照《环境保护
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的要求设置环
保图形标志,此外一般固废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
(试行)》(公
告
2021 年第 82 号)的要求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设立专人负责台账的
管理与归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②危险废物
本项目于生产车间内北侧新建一个占地面积约
10m2 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企业分
类收集各类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 米厚黏土层
或至少
200mm 的抗渗混凝土浇筑(渗透系数≤10-7cm/s),加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
或至少
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且做到表面无裂隙,并设置
100mm 围堰。
项目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以混凝土、砖或经防腐处理的钢材等材料建
成的相对封闭场所,并设置通风口,设施地面、收集井内壁采用坚固、防渗、防腐
蚀且与危险废物相容的材料建造,设置导流沟及收集池,库内外均需设置危险废物
标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要求。企业应按照《危
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的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标签应以醒目的字样标注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
志应包含三角形警告性图形标志和文字性辅助标志,其中三角形警告性图形标志应
符合
GB 15562.2 中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应以醒目的文字标
注危险废物设施的类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还应包含危险废物设
施所属的单位名称、设施编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固废处置机构,作为厂内环境管理、监测的重要组成部
分,主要负责危险固废的收集、贮存及处置,按月统计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暂
存时间、交由处置时间等,并按月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主要指在危险废物产生节点将危险废物集中到适当的包
装容器中或运输车辆上的活动。本项目液态危险废物收集时如果操作不当,有可能
撒漏到厂区地面而造成对土壤、地下水的不利影响。依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 2025-2012),本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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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
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
b 危险废物的收集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
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
c 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
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d 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
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
e 应根据收集设备、转运车辆以及现场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作业区域,同时
要设置作业界限标志和警示牌。
f 企业应及时将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在未处理期间,应集中
收集,专人管理,集中贮存,各类危废应按性质不同分类进行贮存。
g 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危险废
物转移计划,填写好五联单转运手续,并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
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选择处置单位时,应选择
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能够提
供专业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企业,避免危险废物对
环境的二次污染风险。
企 业 危 险 废 物 需 按 照 《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计 划 和 管 理 台 账 制 定 技 术 导 则 》
(HJ1259-2022)中的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贮
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如实建立各环节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
管理台账保存时间原则上应存档
5 年以上。
综上,本项目确保固体废物得到以上妥善处理处置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影响分析
(
1)污染源分析
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
资源保护区,为不敏感。正常情况下,该项目地下水、土壤均达到设计防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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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造成污染影响。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可能发生的污染途径主要为:项目废水事
故状态下排入外环境,危险废物、液体物料等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入土壤、地下水,
具体为:
①液态原辅材料(如无水乙醇、乙酸乙酯、丙酮、机油等油类物质)输送、使
用和贮存过程出现泄漏,渗入地下从而引起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②危废间内危废专用桶破裂,导致液态危险废物发生泄漏;生产车间的溶液室、
清洗室等区域发生物料泄漏;污水输送管道、车间污水处理站可能发生意外破损污
水泄漏,污染浅层地下水和土壤;
③项目废气污染物VOCs可能通过大气沉降污染项目周围土壤,主要集中在土壤
表层,它们降落到地表可引起土壤土质发生变化,破坏土壤肥力与生态系统的平衡。
(
2)污染防治措施
a.源头控制
①企业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设施,废水管线为地上明管布设,并对厂区可能产
生污染和泄漏下渗的场地均进行防渗处理。
②危废暂存间、原辅料暂存区、清洗室、溶液室均采用防水材料进行底部防渗,
降低液体物料渗透率;同时,企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出现问题及时补救。
污水收集管道以及液态物料输送管道接头处采用严格的防渗漏措施保证管道无
渗漏。
③加强设备运行管理,从原料储存、运输、污染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各种物
料泄漏,液体物料采用密闭储存,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污染源项地
下水保护设施,及时消除污染隐患,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
采取清理污染物和修补等补救措施。
b.分区防治
针对不同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工程措施。
重点防渗区域: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防渗工程设计施
工,具体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10-7cm/s;或参照 GB18958
执行。
一般防渗区:清洗室、溶液室、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车间污水处理站、废水
导排为一般防渗区。具体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0× 10-7cm/s;
或参照
GB16889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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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重点防渗区域、一般防渗区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地面硬化措施。
c 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制定日常巡检计划,若废气处理设施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
时,可及时发现,停止产生废气的各工序。
d 危废暂存间、溶液室、清洗室、污水收集管道以及液态物料输送管道做好防渗
的检查维护工作,及时对破损的防渗层进行修补。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物料及污染物
均须确保与天然土壤隔离,不会通过裸露区渗入土壤中,尽可能避免对土壤环境造
成不利影响。
e 出现泄漏、火灾等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泄漏的物料及事故废水等进
行拦截,控制污染物不出厂区。
项目不取用地下水,对地下水水位和水量不会产生影响。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
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各项防渗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对区域地下
水及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对周围地下水、土壤的影响较小,无需进行地下水和土壤
的跟踪监测。
本项目是污染类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在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状
态下,各种污染物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也
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对评价区域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环境
可接受范围内,不足以导致区域生态环境现状的改变。
环境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
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
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
措施,以使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1、风险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附录 B 的要求,对项
目涉及的物质进行危险性识别。项目涉及到的风险物质主要有乙酸乙酯、丙酮、抛
光液、冷却液、危险废物、机油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
HJ169-2018)附录 B 确定各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
的比值(
Q),详见下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附录
C 中 C.1.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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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述公式计算
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
Q):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 Q2, ..., 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
Q≥100。
表
4-23 项目危险物质最大存在量与临界量的比值
CAS
/t
/t
Q
1
丙酮
67-64-1
0.0395
10
0.00395
2
乙酸乙酯
141-78-6
0.1802
10
0.01802
3
抛光液
/
0.1
2500
0.00004
4
冷却液
/
0.1
2500
0.00004
5
危险废物
/
13.712
50
0.27424
6
机油
/
0.1
2500
0.00002
小计
0.2963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附录 B,丙酮、乙酸乙酯的
临界量均为
10t;危险废物的临界量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
录
B 表 B.2 其他危险物质临界量推荐值,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 2,类别 3)推荐临界量
50t。危险废物的最大存在总量按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最大暂存量 13.712t 进行计算。
综上,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
Q 值=0.29631<1,即未超
过临界量,风险潜势为
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
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2、环境风险识别
①物质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附录 B 的要求,对项
目涉及的物质进行危险性识别。项目涉及到的风险物质主要有乙酸乙酯、丙酮、抛
光液、冷却液、机油、危险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属于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
②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项目生产贮存设施可能发生泄漏主要考虑危废暂存间暂存的冷却废液、抛光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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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清洗废液、废机油等液态危废的泄漏;乙酸乙酯、丙酮等液态原辅材料贮存的
泄漏等;环保设施如污水处理设备废水泄漏、收集不到位,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则
有妨碍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的风险;污水管道若有腐蚀,待处理的废水可能
渗入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水处理设备运行不正常,出水不能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或者泄漏至周边地表水,污染土壤、地下水。各作业场所物料可能泄漏,如收集不
及时,泄漏物料流入水体,渗入土壤、地下水,有影响土壤结构,污染地下水的风
险。乙酸乙酯、丙酮等的贮存和使用过程若出现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此外还有废气处理设施失效、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境风
险。
③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
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主要通过大气、水体、土壤,危害环境。
a.大气
废气收集处理措施不能正常运行,废气污染物未经处理进入大气,对周围大气
环境造成污染,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可能对周围居民区等敏感目标造成不利影响。乙
酸乙酯、丙酮、废机油等油类物质等可燃物质泄漏引发火灾,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
等污染物会以废气的形式进入大气,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b.水体
危废暂存间暂存的废机油等废油、冷却废液、抛光废液、清洗废液等液态危废
的泄漏,乙酸乙酯、丙酮等液态原辅材料贮存的泄漏等,各作业场所物料可能泄漏,
如收集不及时,泄漏物料流入自然水体后,导致水中悬浮物、
COD、BOD5、氨氮、
总磷、总氮的含量升高,水质变差。
c.土壤
当废机油等废油、冷却废液、抛光废液、清洗废液等液态危废,乙酸乙酯、丙
酮等液态原辅材料渗入土壤,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使土壤酸化,降低土壤微生物
活性,进而影响农作物生长。
3、环境风险分析
①运营过程的风险分析 A 危险化学品运营过程中发生泄漏火灾爆炸风险分析
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事故,泄漏事故的形式包括:储
存容器破坏泄漏;泵泄漏;阀门泄漏;管道泄漏等。主要表现为生产过程中若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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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不当将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除了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外,
还会导致人员的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的危险危害性。
项目乙酸乙酯、丙酮、废机油等油类物质等可燃物质泄漏引发火灾,燃烧产生
的一氧化碳等污染物会以废气的形式进入大气,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项目乙酸乙酯、丙酮、废机油等油类物质等可燃物质若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
或者工人操作失误,发生可燃化学品泄漏,在遇到明火或高温条件下,将会发生火
灾;这些安全事故将导致储存容器中危险化学品的大量泄漏,引起环境污染。
②伴生/次生环境风险
最危险的伴生
/次生污染事故为泄漏导致火灾,在火灾情况下,热辐射引起的灼
伤;在影响人体健康物质泄漏的情况下,其扩散、沉积对环境形成影响;同时火灾
可能引起周围连锁反应,导致灾害后果更加严重;其次的事故类型为泄漏发生后,
由于应急预案不到位或未落实,造成泄漏物料流失到清下水系统,从而污染纳污水
体。
③环保设施非正常运转
废气处理设施非正常运转时,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将直接排入大气中,造
成短时间内附近区域污染物浓度超标,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如果废水处理设
施的构筑物发生破损,将会导致污水泄漏,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环评针对项目生产中的事故因素分析结果,结合安全技术规定,提出以下
主要的事故防范措施。
①物料贮存过程中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乙酸乙酯、丙酮等物质设置专门的储存场所(储存场所按照《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45 号,2013 年 12 月 07 日修订)要求建设,如防晒、
防潮、通风、防腐、防火、灭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并定期检查。
本项目生产所使用的化学试剂通过专用的车辆运至项目所在地,通过对不同种
类试剂的分类及按照生产所需,人工搬运至相应的暂存场所中暂存。生产过程中产
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在生产车间的废物桶,废物桶放置在车间专属位置,待
废物桶达到一定量时,转移至危废暂存间中;实验废试剂瓶等废包装材料也转移至
危废暂存间装入塑料箱内储存。项目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最后均交有资质的危废单
位处置。各类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存放并设置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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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危废暂存间),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
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免
物料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
故并进行处理。
②化学试剂泄漏风险防范
项目溶液室、清洗室等地面均采取防渗措施。当发生化学试剂、冷却废液、抛
光废液、清洗废液泄漏时,应及时收集到干燥净洁可以密封的容器中,避免对大气
环境、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溢流液收集到有盖容
器内,用砂土、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也可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
用收集器内,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火灾事故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维护,设备、电线线路等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防止发生火灾的可能。项
目厂区内严禁烟火,禁止将易燃易爆品带入厂区,建立完整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方法,
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按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检修人员定期检修生产设备和贮存
设备,防止事故发生。
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溶液室、危废室均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
GB50140-2005)配置灭火器、消防砂等消防器材等措施,降低火灾风险;保证
车间内安全通道畅通,事故状态下,人员可根据安全通道疏散至车间外空旷地带。
乙酸乙酯、丙酮等可燃性化学试剂应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
源仓内温度不宜超过
30℃。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
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
设置一定数量的可燃性气体报警器。
④油类风险物质环境风险防范
油类风险物质暂存地点地面及裙角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
所使用的材料与油类风险物质相容,并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
志。若环保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及时关停生产设备,切断污染源。若油类
等风险物质现场发生泄漏,及时进行引流、覆盖、吸收、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
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收集和处理按环保的要求处理泄漏的风险物质。
⑤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好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器材的定期检查,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58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做好器材的维修检定工作,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
状态,并建立环境应急设施维护、更新台账。
⑥建设单位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21 年修订)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使用,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
管理,减少环保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
安装、使用等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加强环保设施相关人员的安
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项目的环保设施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
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要求,按照
“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编制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并与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明确应急指挥小组和各救援
小组的职责、事故响应程序、响应时间和报警条件,以及各类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演
练频次等。
企业应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
办法
(试行)》(环发〔2015〕4 号)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并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备案。
建设单位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设立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可以最大限度防止风险
事故的发生,并有效处置,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
环境风险可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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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
大气环境
P1 排气筒
VOCs
项目清洗废气、检测废
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
尾气最终通过
1 根 25
米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
(
DB37/2801.7-2019)表 1
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Ⅱ时段
排放标准(
VOCs:20mg/m3,
6kg/h)
厂界
VOCs
臭气浓度
丙酮
乙酸乙酯
污染环节局部封闭、提
高废气收集效率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
(
DB37/2801.7-2019)表 2、
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
VOCs2.0mg/m3、臭气浓度
16(无量纲)、丙酮 0.6mg/m3、
乙酸乙酯
1.0mg/m3)
厂区内厂房
外
NMHC
加强车间密闭性、提高
废气收集效率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
(
GB37822 -2019)
附录
A 表 A.1 中 NMHC 排
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10mg/m3;监
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0mg/m3)
地表水环
境
项目冲洗废水通过密闭污水管道收集进入车间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t/d,主要处理工艺:调节+絮凝沉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之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三级标准限值:
pH:6-9(无量纲)、COD500mg/L、BOD5 300mg/L、SS 400mg/L、
石油类
20mg/L;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氨氮 40mg/L)。
声环境
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配套的风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等机械设备运行
等效连续
A 声级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平面布置,采用减振、风机加装隔声罩等
设施和墙体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标准限值(昼间 60
dB(A)、夜间 50dB(A))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
废
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光学玻璃、研磨粉)、下脚料、不合格品、研磨废液、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修订)
中的规定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60
(
)/
定期外委处置。
危险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废包装桶(除光学玻璃、研磨粉外)、玻璃屑(含油)、冷却废液、抛光废液、清洗废液、超声水洗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
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依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进
行。
生活垃圾
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源头控制:企业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设施,废水管线为地上明管布设,
并对厂区可能产生污染和泄漏下渗的场地均进行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原辅
料暂存区、清洗室、溶液室均采用防水材料进行底部防渗,降低液体物料渗透
率;同时,企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出现问题及时补救;污水收集管
道以及液态物料输送管道接头处采用严格的防渗漏措施保证管道无渗漏。
②重点防渗区域:危废暂存间、溶液室、清洗室。重点防渗区域严格按
照要求进行防渗工程设计施工,具体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
K≤1.0×10-7 cm/s;或参照 GB18958 执行。
一般防渗区:原辅料暂存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车间污水处理站,废
水 导 排 为 一 般 防 渗 区 。 具 体 防 渗 要 求 : 等 效 黏 土 防 渗 层
Mb≥1.5m ,
K≤1.0×10-7cm/s;或参照 GB16889 执行。
除重点防渗区域、一般防渗区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地面硬化措施。
生态保护
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①物料贮存使用过程中环境风险防范 乙酸乙酯、丙酮等物质设置专门的储存场所(储存场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45 号,2013 年 12 月 07 日修订)要求建设,如防晒、
防潮、通风、防腐、防火、灭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并定期检查。危废
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危废暂存间),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
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
免物料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
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
②化学试剂、冷却废液、抛光废液、清洗废液泄漏风险防范 当发生化学试剂、冷却废液、抛光废液、清洗废液泄漏时,应及时收集到干燥
净洁可以密封的容器中,避免对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溢流液收集到有盖容器内,用砂土、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61
(
)/
料吸收残液,也可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收容;用
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作为危险废
物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火灾事故环境风险防范 化学试剂使用过程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内操作台采用耐腐蚀材料;加强废
气收集、处理措施,将通风橱封闭设置;溶液室、危废室均按照《建筑灭火器
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配置灭火器、消防砂等消防器材等措施,
降低火灾风险;保证生产车间内安全通道畅通,事故状态下,人员可根据安全
通道疏散至生产车间外空旷地带。设置一定数量的可燃性气体报警器。
④油类风险物质环境风险防范 油类风险物质暂存地点地面及裙角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
所使用的材料与油类风险物质相容,并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
示标志。若环保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及时关停生产设备,切断污染源。
若油类等风险物质现场发生泄漏,应及时进行引流、覆盖、吸收、处理,使泄
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发生,收集和处理按环保的要求处理泄
漏的风险物质。
⑤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⑥企业应在项目建成投产前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备案。
⑦建设单位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年修订)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项目的环保
设施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环发
[1999]24 号)和《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 号)等规定的要求,一切新建、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
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因此,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
口必须规范化,而且规范化工作的完成必须与污染治理设施同步。
①项目排气筒按照“排污口”要求进行设置,并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
口或采样平台;且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②项目废水排放口按照《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
(DB37/T2643-2014)的要求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并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
③主要固定噪声源附近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62
(
)/
④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处理。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储
存设施或堆放场所、运输通道。存放场地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并应在
存放场地设置环保标志牌。
项目建成后,应将上述所有污染排放口名称、位置、数量,以及排放污染
物名称、数量等内容进行统计,并登记上报当地环保部门,以便进行验收和排
放口的规范化管理。
2
根据《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
办环评
[2017]84 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32 号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排污单位应当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
排污许可证。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本项目属于名
录所列
“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66 、玻璃制品制造 305-其他”,为实施
登记管理的行业;企业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
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
措施等信息。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填报排污登记表。
3
项目营运期间,建设单位应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态度,加强环境
保护意识教育,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并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
工作人员,主管日常的环境管理工作,处理各种涉及环境保护的有关事项,记
录并保存有关环境保护的各种原始资料。
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
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
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5
(1)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
规范总则
(试行)》(HJ944-2018) 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排污单位环境管
理台账应真实记录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管理
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排放
口编码应与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编码一致。
(2)项目投产后企业应按照《山东省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真实记录危
废产生情况、危废特性、危废入库
/不入库贮存直接处置记录、危废出库/处置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63
(
)/
记录、危废转移联单等。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
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定期
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
施清理更换。
6
项目总投资
1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24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
例约为
2%,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治理和环境管理等。
表
5-1 环保措施(设施)及投资一览表
项目
环保措施
(设施)
投资额
(万元)
废气
“
活性炭吸附装置
”1 套,排气筒 1 根,20000m3/h 风机 1 台,密闭
集气管道、通风系统
7
废水
车间污水处理站
1 套(设计处理能力:1t/d,主要处理工艺:调节+
絮凝沉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8
噪声
低噪声设备减振垫、软连接、隔音;风机加装隔声罩等设施。
6
固废
一般固废间(
1 座,23m2)、危废暂存间(1 座,10m2)。
3
合计
24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64
六、结论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青岛市
“三区三线”、“三线一单”要求,
污染治理措施可行。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在采取妥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
以达标排放;项目固废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防控,
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
表
建
设项
目污染物排
放量
汇总表
项
目
分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现
有
工
程
排
放
量
(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
①
t/a
现
有
工
程
许
可
排
放
量
②
t/a
在
建
工
程
排
放
量
(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
③
t/a
本
项
目
排
放
量
(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
④
t/a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
新
建
项
目
不
填
)
⑤
t/a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排
放
量
(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
⑥
t/a
变
化
量
⑦
t/a
废气
V
O
Cs
/
/
/
0.06
80
/
0.06
80
+0.0
680
丙酮
0.01
89
0.01
89
+0.0
189
乙
酸乙
酯
0.04
16
0.04
16
+0.0
416
废水
C
O
D
/
/
/
0.08
67
/
0.08
67
+0.0
867
B
O
D
5
/
/
/
0.04
67
/
0.04
67
+0.0
467
SS
/
/
/
0.04
16
/
0.04
16
+0.0
416
氨氮
/
/
/
0.00
56
/
0.00
56
+0.0
056
石油
类
/
/
/
0.00
00
3
/
0.
000
03
+0.00
003
一般工
业
固体废
物
废
包装
材料
(光
学玻璃、
研磨
粉
)
/
/
/
0.2
/
0.2
+0
.2
下脚
料
/
/
/
0.1
/
0.1
+0
.1
不
合格
品
/
/
/
0.0
3
/
0.0
3
+0
.03
研
磨废
液
/
/
/
0.4
08
/
0.40
8
+0.4
08
污泥
/
/
/
0.6
/
0.6
+0
.6
危险废
物
废
包装
桶
(
除光
学
玻璃
、
研
磨粉
外)
/
/
/
0.1
5
/
0.1
5
+0
.15
玻璃屑
(
含油)
/
/
/
0.4
/
0.4
+0
.4
冷
却废
液
/
/
/
3.4
/
3.4
+3
.4
抛
光废
液
/
/
/
0.1
/
0.1
+0
.1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项
目
分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现
有
工
程
排
放
量
(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
①
t/a
现
有
工
程
许
可
排
放
量
②
t/a
在
建
工
程
排
放
量
(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
③
t/a
本
项
目
排
放
量
(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
④
t/a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
新
建
项
目
不
填
)
⑤
t/a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排
放
量
(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
⑥
t/a
变
化
量
⑦
t/a
清
洗废
液
/
/
/
1.3
5
/
1.3
5
+1
.35
超声水
洗废
液
/
/
/
3.7
4
3.7
4
+3
.74
废
活性
炭
/
/
/
4.5
3
/
4.5
3
+4
.53
废机
油
/
/
/
0.0
4
/
0.0
4
+0
.04
废油
桶
/
/
/
0.0
02
/
0.00
2
+0.0
02
生活垃
圾
生
活垃
圾
/
/
/
2.0
8
/
2.0
8
+2
.08
注
:
⑥
=①
+
③
+
④
-⑤
;
⑦
=
⑥
-①
;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图
1
项
目地理位
置
图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
图
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图
:
图
例:
项目位置
项目周边
敏感目标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
图
3
项目周围环境
敏
感点图
160
m
:
图例:
项目位
置
环境敏
感
点
255
m
13
5m
66
m
500
m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
图
4-
1
项目
生
产车间平面布置示意图
(
3
层
)
P1
5m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
图
4-
2
项
目生产车间平
面
布置示意图(
4
层)
5m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
图
5
项
目与青岛
高
新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
规
划关系图
项目位
置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图
6
项
目与城阳区
“三
区三
线
”关
系图
项
目位
置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
图
7
项目与城阳区声环
境
功能区划关系图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图
8 项目与青岛市生态空间图的相对位置关系示意图
项目位置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图
9 项目与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图的相对位置关系示意图
项目位置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北:研
发厂房(
2
号
楼
)
东
:研
发
厂房
南:
研
发
厂房(
10
号楼
)
西:研
发厂房(
5
号
楼
)
西南:
青岛
启
洋技工学
校教学楼
西南
:
青
岛启洋技
工
学
校学生公
寓
楼
附
图
10
项目四邻照片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
图
11
项目现场照片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
件
2
:
营
业执照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件
3:项目备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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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证明材料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件
5:租赁合同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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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附件
6:关于《关于申请调整招商局青岛网谷汇智园二期(R 地块)园区主导产
业类别的函》的复函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 ./tmp/000670d1-a64b-4290-93a0-96f3ea672c41-htm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