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山东青岛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青岛安迪科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仓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汇路1号8号楼丙101户三层西南角
建设单位: 青岛安迪科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公司拟于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汇路1号8号楼丙101户三层西南角位置新建2间放射性药品仓库,主要贮存含89Zr、90Y(微球)、99mTc、177Lu、131I、123I、125I、99Mo(99mTc)、68Ge(68Ga)、223Ra、90Sr(90Y)、18F、64Cu、67Cu、225Ac、224Ra(212Pb)共16种核医学常用核素的放射性药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二)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要求,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和防护考核,配备个人剂量计,并每3个月进行1次个人剂量监测,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和健康档案,确保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三)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工作。严格落实《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关于核医学标准相关条款咨询的复函》(国家核安全局,辐射函[2023]20号)、《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的辐射防护要求和报告表提出的辐射与安全防护措施、辐射监测方案,控制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五)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控制噪声、固体废物等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区域环境的影响。(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高新区静园路8号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
邮政编码: 26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