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888-702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 项目名称: |
汽车部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北安街道汽车产业新城大众二路6号 |
| 建设单位: |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久力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项目概况: |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一厂)租赁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联合厂房中部4跨车间和配套设施建设,企业与园区其他几家企业共用园区办公楼、联合站房等。项目工业固废暂存间和危废间建筑物由园区建设(即环[2016]210号),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作为环保责任主体负责其运行管理。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一厂)占地面积约20193m2、总建筑面积为20974.58m2,本次项目调整现有生产厂房部分空间布局(无新增用地)、新增部分生产设备进行建设,并对部分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不改变占地和建筑面积。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注塑、发泡、塑料焊接、等离子表面处理、热熔胶滚涂及清理废气,分别经各自工位上方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喷胶、烘干工序分别于密闭喷胶房、烘干房内进行,喷胶、烘干废气通过各自工作间吸风口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喷胶、烘干废气(VOCs、颗粒物)经过滤棉预处理后,再与注塑、发泡、塑料焊接、等离子表面处理、热熔胶滚涂及清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VOCs)合并,一同经本次改造后的“废气水冷(间接冷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口)排放。项目DA001排放口VOCs、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MDI、PAPI、TDI、IPDI、苯乙烯、丙烯腈、乙苯、1,3-丁二烯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未收集的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苯乙烯浓度、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标准要求;厂界丙烯腈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设备冷却用水和废气冷却用水依托园区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不再执行之前环评批复中《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限值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须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风机加设隔声罩、管道接口采用软连接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废管理措施。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发泡料、废胶料、废胶渣、配胶桶及喷胶设备清洗废水、废擦拭布、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物料包装(沾染化学品的)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品的)、检测废料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理;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一同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电话: |
|
| 通讯地址: |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
| 邮政编码: |
266200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