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888-702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集装箱生产线技术改造提升项目 |
| 建设地点: |
黄岛街道办事处黄河东路1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博华创(山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办事处黄河东路1号,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积,主要包括设备增配、自动化与数字化升级以及环保系统提升三部分。项目主要新增生产设备与设施:剪板机5台、冲床5台、折弯机4台、底横梁流线1条、门板成型线1条、前墙板流线1条、焊接机器人64台、搬运机器人3台、喷漆机器人24台、天然气加热炉12台等,主要新增原辅材料及年用量:板材287000t、型材29500t、焊丝4000t、钢砂953t、油性底漆1511.7t、水性底漆12493.5t、水性中间漆2706.4t、水性内面漆3717.3t、水性外面漆2912.3t、水性底架漆3277t、水性密封胶165万支、天然气152万m3等,项目建成后,新增集装箱17.55万台/年(29.77万TEU),包括20英尺集装箱5.33万台/年,40英尺集装箱12.22万台/年,全厂达到年产各类型集装箱30万台的规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书》结论以及青岛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除漆雾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120m3/d,采用“混凝+气浮+A/O”工艺)后与冷却塔排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镰湾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需满足镰湾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项目抛丸室密闭,抛丸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分别引入现有1#-5#“旋风滤筒除尘+水幕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6-P10排放。预处理车间薄板线、厚板线辊漆工序废气与型材线喷漆废气分别除漆雾(型材线设水帘去除漆雾,其他线设过滤棉去除漆雾)后,经密闭管道收集引入现有1#“过滤棉+RTO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现有21m高排气筒P1排放。打砂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分别引入现有6#旋风滤筒除尘器、7#-10#“旋风滤筒除尘+水幕除尘”装置处理,尾气分别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11、P13-P16排放;底漆调漆、喷涂废气经1套“水旋+旋流+过滤棉”除漆雾装置处理后,与流平、烘干废气一并经密闭管道引入现有5#“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现有20m高排气筒P5排放;中间/内面漆预涂、喷涂、补漆产生的废气经1套“水旋+旋流+过滤棉”除漆雾装置处理后,与流平、烘干废气一并经密闭管道引入现有2#“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现有33m高排气筒P2排放;底架漆预涂、外面漆喷涂产生的废气经1套“水旋+过滤棉”除漆雾装置处理后,与中间/内面漆调漆、流平、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新建3#“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新建30m高排气筒P3排放。外面漆预涂、补漆和底架漆喷漆、补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套“水旋+过滤棉”除漆雾装置处理后,与底架漆调漆、流平、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引入4#“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现有28m高排气筒P4排放。总成车间焊接烟尘经各焊接工位配套的集气罩收集、过滤网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顶部的排气口排放。P6-P11、P13-P16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及相应排气筒等效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P1排气筒中VOCs、二甲苯及P2-P5排气筒中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限值要求,P1-P5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厂界VOCs、二甲苯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中表3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补充过滤棉、滤筒、活性炭、沸石转轮、催化剂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油性漆废桶及废密封胶筒、油性漆渣、水性富锌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分子筛、污水处理站污泥(富锌漆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3座320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及废钢砂、焊渣、水幕除尘器沉渣、除尘器收尘及废滤筒、水性漆桶、水性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非富锌漆渣)、铂钯废催化剂、隔油池污泥等工业固废,暂存于现有的600m2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电话: |
|
| 通讯地址: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三楼 |
| 邮政编码: |
266400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