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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 项目名称: |
铝制品表面处理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胶南街道凤凰山路3728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明轩创新电子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佳华亨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表面精饰科技园,租赁青岛海西福龙集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厂房935东房间进行建设,占地面积684平方米,建筑面积684平方米,购置表面处理线、电烤箱等设备,主要对铝合金配件进行钝化处理,建成后年处理铝合金配件10t。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前处理废水(废脱脂液、脱脂后水洗废水)、综合废水(碱洗、除灰、钝化后水洗废水及纯水洗废水)分别经相应收集池收集,经相应主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相应分质处理单元处理达标后,约40%进入园区中水系统回用,其余尾水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废酸液、废碱液、废钝化液、槽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危废暂存间(5m2),及时转运至园区危险废物暂存库,由园区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等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新建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处(15m2),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利用,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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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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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三楼 |
| 邮政编码: |
266400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