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7
发布于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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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年产18万吨铁塔项目
建设地点: 胶莱镇工业聚集区胶平公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北
建设单位: 青岛武晓铁塔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启诚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青岛武晓铁塔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胶州市胶莱镇工业聚集区胶平公路以西,北外环路两侧,北外环路将企业分为南北两个厂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构筑物,在北厂区利用现有构筑物新建1条热镀锌生产线,对现有2条热镀锌生产线进行优化。改扩建完成后,将热镀锌产能由7.2万吨/年增加至18万吨/年。改扩建项目新增原辅材料为锌锭、锌铝合金、锌镍合金、无铬钝化剂、防爆剂、盐酸、氯化锌、氯化铵等,主要工艺为酸洗、水洗、助镀、热浸锌、钝化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号镀锌车间和2号镀锌车间酸洗工序均位于密闭酸洗房内,酸洗房工件进出口设两道软帘,酸洗池添加酸雾抑制剂,酸洗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酸雾净化塔处理,尾气通过4支15米高DA001-DA004排气筒排放;3号镀锌车间酸洗房工件进出口设置“地转坑+封闭盖”,酸洗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1座酸雾净化塔处理,尾气通过1支15米高DA015排气筒排放。1号镀锌车间和2号镀锌车间锌锅上方设置移动式封闭罩,热镀锌废气通过锌锅集气侧吸口收集后分别进入“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DA005-DA008排气筒排放;3号镀锌车间锌锅设置固定式密闭集气罩,热镀锌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DA016排气筒排放。3台天然气燃烧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5米高DA009、DA010、DA017排气筒排放。(二)落实水污染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无铬钝化剂,不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水洗废水、酸雾净化塔废水回用于配酸;水喷淋塔废水用于配制助镀液;钝化液、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韩家村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各工艺槽、污泥晾干间、助镀液除铁设备区域、废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锌底渣、未沾染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综合利用或处置。锌粉尘、钝化池废渣、锌浮渣、助镀污泥、助镀池废渣、冷却池废渣、喷淋塔废渣、废布袋、废吊带、沾染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酸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直接从酸洗池、退镀池转移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
邮政编码: 26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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