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4
发布于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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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诚德生物质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段泊岚镇段泊岚一村村南
建设单位: 青岛诚德地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扬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利用现有厂房,淘汰现有2t/h的生物质导热油锅炉,购置一台4.2t/h生物质导热油锅炉为现有工程提供热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物质导热油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颗粒物燃烧废气经一套“SNCR脱硝+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口)排放;项目SNCR脱硝采取炉内喷尿素方式,脱硫塔采取双碱法脱硫。项目DA002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林格曼黑度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碱液配置用水、炉渣冷却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本次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段泊岚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水中污染物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须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设备柔性连接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废管理措施。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炉渣、回收颗粒物、废布袋、脱硫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理;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邮政编码: 2662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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