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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德祥源汽车零配件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青岛德祥源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6 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德祥源汽车零配件生产加工项目
项目代码
2604-37*开通会员可解锁*-870207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太吉路
9-2 号
地理坐标
(
E120 度 29 分 32.409 秒,N36 度 26 分 57.964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 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
367“其他(年用非
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部门(选填)
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选填)
2604-37*开通会员可解锁*-870207
总投资(万元)
300
环保投资(万元)
40
环保投资占比(
%)
13.3
施工工期
3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
m2)
3219(租赁)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青岛汽车产业新城总体规划(
2015-2035)》(附图
7-1)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即
墨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
10 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即政
〔
2017〕20 号))(附图 7-2)
《青岛市即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 年)》(审批文件
名称及文号:“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 年)》的通知”(即政发〔2025〕15 号))(附
图
8)
2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青岛汽车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关于青岛汽车
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青即环函〔
2021〕1 号,2021 年 12 月 31 日)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1、与《青岛汽车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青岛汽车产业新城位于秀水一路、凤凰山三路、埠惜路、青威路北
段一线以西、烟青路以东、青兰一级路以北、解放大道、石泉路一线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52.89 平方公里。按照“一心、三轴、五片区”
的布局进行规划,一心:集商业办公、商业购物、科技研发、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功能于一身的新城核心区域;三轴:沿烟青一级路(
G204
国道)形成的产业发展轴,沿龙泉河形成生态发展轴,沿东西门户区域,形成文化发展轴;五片区:在现有产业区发展的基础上,形成汽车制造东区、汽车制造西区、综合配套区、城市功能区以及创智产业区。产业定位:“以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动力装备制造为主,兼顾现有传统产业的发展”。
根据《青岛市汽车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项目厂址地类用
途为工业用地。根据《青岛汽车产业新城总体规划空间结构图》(附图7-3),项目厂址属于综合配套区。本项目属于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汽车新城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清单中“鼓励类”(详见附件
6),符合汽车新城准入清单要求。
2、《青岛汽车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
意见符合性分析
根据《青岛汽车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
意见,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的产业定位为“以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动力装备制造为主,兼顾现有传统产业的发展”,规划目标为“以汽车产业和现代高端制造业为主导,集聚高端服务业,打造以产城融合、低碳智慧、宜居宜业、功能完善为特色的生态科技新城”。本项目属于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已取得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该项目的备案证明(编码:
2604-37*开通会员可解锁*-870207),符合国家、山
东省和青岛市有关产业政策。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 年)》,项目
厂址位于工业发展区,根据《青岛汽车产业新城总体规划(
2015-2035)》、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厂址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符合规划。
3
其他符合性分
析
1、分区管控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与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项目分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
1-1 与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二、构建生态环境要素分区管控体系构建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水环境分区管控、大气环境分区管控、土壤环境风险防控等要素分区管控体系。(一)生态空间管控。1、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国家《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红线内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2、一般生态空间。应突出生态保护,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用途方向转变,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涉及占用一般生态空间的,依法依规办理。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 年)》
01 全域三条控制线图(附图
9),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符合
(二)水环境分区管控。1、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包含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水源涵养区、湿地保护区等区域。禁止新、改、扩建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项目,依法依规拆除或关闭现有相关项目。2、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包括以工业源为主的控制单元、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水质超标控制单元和以农业源为主的水质超标控制单元。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生产项目;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内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服务业。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要科学施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高毒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优化养殖业布局,发展循环养殖;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发展节水农业。3、其他区域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落实普适性环境治理要求,加强污染预防,推进城市水循环体系建设,维护良好水环境质量。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废槽液、水洗废水、纯水洗废水、锅炉排污水、酸雾吸收塔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符合
(三)大气环境分区管控。1、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中的一类功能区。落实一类功能区相关要求,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项目。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中的大气环境高排放污染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企业不属于重污
符合
4
2、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包括人群密集的受体敏感区域、大气污染物的高排放区域、静风或风速较小的弱扩散区域、城市上风向及污染物扩散通道等影响空气质量的布局敏感区域。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要完善产业布局,加快落实中心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推进区内企业污染排放提标改造,持续开展节能减排;禁止焚烧秸秆及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鼓励餐饮业及居民生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洁净能源;重点防控机动车废气排放,严格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管控。大气环境高排放区实施重点减排,持续降低工业园区单位
GDP 能耗及煤耗,严格
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制度。大气环境弱扩散区及布局敏感区避免建设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现有高污染项目。3、其他区域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鼓励新建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引导集约高效发展。
染企业,项目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制度。
(四)土壤环境风险防控。1、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为优先保护类农用地集中区域,要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
“非农化”,严格控制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
建设项目。2、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为农用地严格管控和安全利用类区域,要因地制宜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活动,明确管控要求、防治措施和修复目标,不得对土壤、地下水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3、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污染地块(含疑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高关注度地块等区域,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建设土壤污染风险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落实重金属排放量
“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要求,严格控制涉
重金属行业新增产能,优化产业布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及时移除或者清理污染地块(含疑似)污染源,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4、其他区域为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要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优先发展绿色生态产业。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厂区分区防渗,符 合 土 壤 环 境 分 区 管 控 要求。
符合
(
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3 年版)》(青环发〔2024〕
20 号),项目位于北安街道办事处,但地块所在环境管控单元为即墨汽车产业新城,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37021520006,环境管控单元性质为重点管控单元。与青岛
5
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
1-2。
表
1-2 与《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 年版)》符合性分析
管控类型
管控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1.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2.鼓励园区循环经济链条上的必备项目,以及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高效益、高科技的环保型项目
1.项目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太吉路9-2 号、在青岛汽车产业新城规划范围内,属于工业聚集区。2.本项目能耗较低、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
控
1.加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应严格遵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和山
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2.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不低于
80%。推广
使用“三涂一烘”“两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型工艺、静电喷涂技术、自动化喷涂设备。涂装车间采用集中自动输调漆系统并密闭作业,喷漆室、流平室及烘干室采取封闭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喷漆室配备高效漆雾净化装置,流平室、烘干室以及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漆室、调漆间等应配备高效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总装车间补漆室配套有机废气净化设施,整车检测下线工位设汽车尾气收集装置。喷漆工位配套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发动机试验车间(工位)配套尾气净化设施。燃油供应系统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各燃烧类处理设施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涂装车间含重金属废水(液)应单独收集处理,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3.电镀、热镀锌等表面处理行业污染物排放管控: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设立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确保一类污染物车间或车间(园区)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对废气进行严格的收集、控制与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有效防范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4.机械制造行业下料、机械加工、抛丸、打磨、喷砂、清理滚筒、热处理、化学预处理、电镀等环节设置废气有效收集治理设施。焊接环节根据作业点位数配备焊接烟尘净化器,或设置专门操作间并设置集气系统对焊接烟尘进行有效收集治
1.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严格遵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和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2.本项目不属于汽车整车制造行业。3.本项目废水有效收集、厂区污水站处理,不涉及一类污染物。废气集中收集、控制与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有效防范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 固 体 废 物 进 行 规 范 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4.本项目焊接、打磨环节根据作业点位数配备焊接烟尘净化器。严格遵守面涂装行业的控制
VOCs 排放
等要求。
符合
6
理。涂装环节落实表面涂装行业的控制
VOCs 排
放等要求。
环境风险管控
1.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2.污水处理设施、物料及固废堆存场所必须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各物料输送管道、污水管道必须进行严格的防腐处理。3.汽车整车行业做好油库、化学品库泄漏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纳入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
1.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水污染物。2.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物料及固废堆存场所采取严格的防渗处理。各物料输送管道、污水管道采取严格防腐处理。3.本项目不属于汽车整车行业。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1.推广集中供能和清洁能源利用。
2.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3.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再生水利用。
1.本项目使用天然气、水等清洁能源。2.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3.本项目节约用水。
符合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
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企业主要汽车零配件制造,不涉及《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 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活动;且已获得即墨区发展和改革
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统一编码:
2604-37*开通会员可解锁*-870207)。
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太吉路
9-2 号。根据《青岛市即墨区国
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 年)》,项目厂址位于工业发展区,根据《青岛汽车
产业新城总体规划(
2015-2035)》、《青岛汽车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厂址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年)》01全域三条控制线图
(附图
9),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
田,符合选址要求。
根据《关于调整青岛市即墨区水功能区划的通知》(即政办发〔
2018〕29 号)、
《关于调整即墨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即政发〔
2020〕10 号)、
《关于调整青岛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
2017〕8 号)和《青岛市集中
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
2021〕13 号),本项目不位于地表水和
地下水源地饮用水源区范围内。
7
4、其他相关政策符合性
表
1-3 相关政策符合性一览表
规范
相关要求
符合情况
符合性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
要求》
(
GB/T38597
-2020)
工业防护(型材涂料)中电泳涂料
VOC 含
量的限量值:≤
200g/L
本项目电泳漆(色浆和乳液配比为
1:4)VOCs 111g/L<
200g/L
符合
《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
限量》
(
GB30981-2
020)
型材涂料(含金属底材幕墙板涂料)中电
泳涂料
VOC 含量的限量值:≤250g/L
本项目电泳漆(色浆和乳液配比为
1:4)VOCs 111g/L<
250g/L
符合
《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
指导意见》
(鲁
环发〔
2019〕
146 号)
(一)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
高固体份、无溶剂、
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
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
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本项目使用水性电泳漆、环
氧树脂粉末,均属于低
VOCs 涂料,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符合
1.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
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 无组织排放。
项目主要
VOCs 物料(水性
电泳漆、环氧树脂粉末),水性电泳漆采用密闭桶装、环氧树脂粉末采用密闭袋装,均储存于原料存放区。使用过程在密闭空间内操作,物料转移时包装桶均密闭。
符合
2.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
VOCs 物
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3.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
项目焊接、打磨烟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酸洗废气,预处理房采用
“屋中屋”
全封闭措施,整体负压抽风+槽边侧吸风的方式,收集后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 , 由
15m 高 排 气 筒
DA001 排放;产生 VOCs的生产区域均位于封闭区
符合
4.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
8
域内,电泳及烘干废气均经微负压整体引风收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天然气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 气 通 过
15m 高 排 气 筒
DA002 排放。喷粉粉尘经侧向滤芯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
筒
DA003 排放。常压热水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4 排放。电泳表面处理生产线和烘干炉保持微负压状态,并合理设置配风量。固化炉采用局部集气罩,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
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 米/秒;集气罩的设计、安装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 通 风 系 统 安 全 要 求 》(
GB/T35077),通风管路
设计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T141)等相关规
范要求。
VOCs 废气管路未
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
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
不低于
0.3 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
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
GB/T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
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T141)等相关规
范要求,
VOCs 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
管路合并。
(三)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
VOCs 初始排放速
率大于等于
3 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
于
2 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
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
VOCs 去除率应不低于 80%。有
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VOCs 初始排放速率<2 千
克
/小时的,本项目二级活
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
去除效率
90%以上。
(十九)表面涂装行业。表面涂装行业是在加工对象表面覆以涂料膜层的行业,我省表面涂装工艺主要有金属表面(含汽车整车)喷涂、木制品喷涂、玻璃陶瓷涂装、塑料制品喷涂、皮革喷涂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调配、喷涂(辊涂、人工涂布、电泳)、固化等。主要污染物为苯系物、酯类、醇类等。针对该行业污染物产生特点,提出以下收集、治理意见:(
1)鼓励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
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项目主要
VOCs 物料(水性
电泳漆、环氧树脂粉末),水性电泳漆采用密闭桶装、环氧树脂粉末采用密闭袋装。使用过程在密闭空间内操作,物料转移时包装桶均密闭。产生
VOCs 的生产区域均
位于封闭区域内,电泳及烘干废气均经微负压整体引风收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
1 套二级活性炭
符合
9
VOCs 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
2)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
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废气宜采用下吸风方式进行有效收集。(
3)涂装、小件修补等工段宜采用上进风、
下吸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
4)使用油性漆的企业,各工艺环节产生
的废气宜在喷淋
+干式过滤后采用浓缩结
合燃烧法等工艺进行处理。(
5)使用电泳漆的企业,经检测不能够达
标排放的,产生的废气宜在喷淋、过滤后采用纳米气泡氧化吸收法、生物法、低温等离子技术等工艺进行处理。
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
知(环大气〔
2019〕53
号)
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
替代溶剂型涂料。
本项目水性电泳漆、环氧树
脂粉末均属于低
VOCs 涂
料。
符合
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
VOCs 排放工
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
项目主要
VOCs 物料(水性
电泳漆、环氧树脂粉末),水性电泳漆采用密闭桶装、环氧树脂粉末采用密闭袋装,均储存于原料存放区。产生
VOCs 的生产区域均
位于封闭区域内,电泳及烘干废气均经微负压整体引风收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
1 套二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通过
15m 高
排气筒
DA002 排放。
符合
(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
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
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1、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
VOCs 物
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2、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
本项目水性电泳漆采用密闭桶装、环氧树脂粉末采用密闭袋装,均储存于原料存放区。输送、储存、转移中桶装完整,无物料泄漏,电泳表面处理生产线和烘干炉 均 属 于 微 负 压 。 产 生VOCs 的生产区域均位于封闭区域内,电泳及烘干废气均经微负压整体引风收集后、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可降低无组织排放。1、水性电泳漆采用密闭桶装、环氧树脂粉末采用密闭袋装,均储存于原料存放区,转移、输送中无破损。
2、本项目使用先进的生产
符合
10
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代替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3、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
”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
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
行。
工艺,产生
VOCs 的生产区
域均位于封闭区域内,电泳及烘干废气均经微负压整体引风收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的电泳生产线、连续化、自动化的生产线。
3、本项目 VOCs 的生产区域均位于封闭区域内,电泳及烘干废气均经微负压整体引风收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固化炉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
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为0.3 米/秒。
(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1、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
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2、规范工程设计。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3、实施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3 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
2 千克/小时的,应加大
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施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
1、本项目电泳/烘干、固化废气属于低浓度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2、活性炭箱设计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3、本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最大初始排放速率小于
3
千克
/小时,无需加大控制
力度,可稳定达标排放。本项 目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效 率90%以上。
符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
〔
2020〕30
号)
含挥发性有机物(
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
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
VOCs
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
VOCs 物料输送,
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项目主要
VOCs 物料(水性
电泳漆、环氧树脂粉末),水性电泳漆采用密闭桶装、环氧树脂粉末采用密闭袋装,均储存于原料存放区。使用过程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符合
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
VOCs
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
产生
VOCs 的生产区域均
位于封闭区域内,电泳及烘干废气均经微负压整体引风收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
11
装置处理。
(十六)表面涂装行业。通过使用水
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
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涂料、稀释剂、
清洗剂、漆渣等含
VOCs 物料密闭储存,
调配、使用(喷漆、流平和固化)、回收等过程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并配备
VOCs 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如
不能密闭,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措施或其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使用低
VOCs 含量
的水性电泳漆、环氧树脂粉末,密闭储存,使用过程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本项目VOCs 的生产区域均位于封闭区域内,电泳及烘干废气均经微负压整体引风收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贯彻落实生
态环境部
〈
2020 年挥
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20 条措施》
(鲁环发
〔
2020〕31
号)
一、开展源头替代。涉挥发性有机物(
VOCs)企业应主动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
料的替代工作。
本项目使用低
VOCs 含量
的水性电泳漆、环氧树脂粉末,从源头减少
VOCs 排
放。
符合
二、健全原辅材料台账。督促涉
VOCs 企
业
7 月底前建立完善 VOCs 原辅材料台账,
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要求企业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 物料的名称、使用量、废弃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三、执行标准限值。
7 月 1 日起,涉 VOCs
企业应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和我省
发布的
8 项地方 VOCs 排放标准。各市要
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7 月底前完成“一企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8 月底前完成整改。
项目营运期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
附录
A 表 A.1 中排放限值,
运营期将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
《
2020 年挥
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环大气
〔
2020〕33
号)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
VOCs 产生。
大力推进低(无)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
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
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本项目使用水性电泳漆、环氧 树 脂 粉 末 , 均 属 于 低VOCs 含量原料。要求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
称、成分、
VOCs 含量、采
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
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
经后文预测,项目营运期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12
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
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附录 A 表 A.1中排放限值。
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
于
0.3 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
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
VOCs 的生产区域均位于封闭区域内,电泳及烘干废气均经微负压整体引风收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固化炉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
放位置,控制风速为
0.3 米
/秒。可实现环保设备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
VOCs 组分
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
/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
加、及时更换。
本项目新建
1 套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VOCs , 选 用 碘 值 不 低 于
800 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照本环评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
《贯彻落实生
态环境部
〈
2020 年挥
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20 条措施》
二、健全原辅材料台账。督促涉
VOCs 企
业
7 月底前建立完善 VOCs 原辅材料台账,
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要求企业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 物料的名称、使用量、废弃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符合
三、执行标准限值。
7 月 1 日起,涉 VOCs
企业应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和我省
发布的
8 项地方 VOCs 排放标准。各市要
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7 月底前完成“一企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8 月底前完成整改。
项目营运期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
附录
A 表 A.1 中排放限值,
运营期将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
符合
《青岛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青环办发〔
2020〕
20 号)
(一)源头控制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通过使用水性、高固体分、粉末、紫外光固化等环境友好型涂料,使用水性胶粘剂或无溶剂胶粘剂,从工艺的源头减少原辅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本项目使用低
VOCs 的水
性电泳漆、环氧树脂粉末,从源头减少
VOCs 排放。
符合
13
(二)过程控制1.原辅料调配和转运。溶剂型涂料、稀释剂调配作业应在独立密闭间内完成,溶剂和含溶剂物料在容器间的转移宜通过管道输送或桶泵输送,转运过程应采用密闭盛装容器,涂料使用前后及时封闭容器口,防止溢散。设置密闭回收物料系统,涂装作业结束应将剩余的所有涂料及含挥发性有机物的辅料送回调配间或储存间。2.废气收集。涂装工序原则上应在配备有效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的全密闭空间内进行,鼓励企业采用密闭型自动化连续生产装置。若涂装工序无法做到全密闭(如吊线、滑轨等),则应保持该工序所在生产车间全封闭、微负压。
水性电泳漆采用密闭桶装、环氧树脂粉末采用密闭袋装,均储存于原料存放区。电泳生产线为密闭性自动化连续生产装置,
VOCs 的
生产区域均位于封闭区域内,电泳及烘干废气均经微负压整体引风收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三)治理技术调配、涂装及干燥废气应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特征、风量等参数选择适宜的处理技术。喷涂废气应优先设置有效的漆雾处理装置,鼓励采用干式过滤高效除漆雾、湿式水帘
+多级过滤除湿联合装置、静电漆雾捕
集等先进除漆雾装置。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涂装废气、晾(风)干废气、烘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
+焚烧方式处理,将
大风量、低浓度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转变为小风量、高浓度的有机废气进行燃烧处置,或直接采用蓄热式热力燃烧装置或催化燃烧装置。涂装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鼓励建设涂装中心,实现有机废气高效处置
本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可达标排放。
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
动计划
(
2021-2025
年)的通知(青
环委办发
〔
2022〕10
号)
五、深入推进
VOCs 全过程污染治理
严格执行
VOCs 行业标准,全面推进低
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和替代。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重点实施工业涂装电泳漆替代、印刷行业环保油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
VOCs 原辅材料使用的项
目,原则上使用低(无)
VOCs 含量产品。
到
2025 年底前,至少建立 50 个替代试点
项目。到
2025 年,全市溶剂型工业涂料、
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
20、15 个百
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
20%。
组织石化、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将石化、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
VOCs 年排放量大
于
10 吨的企业作为重点企业,2021 年年
底前,完成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
本项目使用水性电泳漆、环氧树脂粉末,符合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要求。根据下文计算数据可知,项目
VOCs 排 放 量 为
0.0802t/a,年排放量远小于
10 吨,VOCs 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符合
14
排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对达不到要求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青岛市生态环
境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与排污许可证内容有效衔衔接。要点(试行)
的通知》
二、衔接内容及要求环评文件编制过程要充分考虑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包括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总则和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包括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和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管理要求融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点在产污环节和污染因子识别、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污染防治措施选取、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自行监测要求、固体废物产生处理处置情况分析、表格图件要求、现有工程回顾评价等方面做好衔接。
本项目在产污环节和污染因子识别、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污染防治措施选取、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自行监测要求、固体废物产生处理处置情况分析等环节,已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 规 范 汽 车 制 造 业 》(
HJ 971-2018)、《排污
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
HJ953-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 规 范 工 业 炉 窑 》(
HJ1121-2020)、《排污
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1086-2020)、《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范
工 业 噪 声 》
(
HJ1301-2023)、《排污
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HJ1200-2021)等充分衔
接。本项目排污许可分属于登记管理。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
符合
15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青岛德祥源机械有限公司法人苏建云租赁张可祚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
道办事处太吉路
9-2 号的空厂房(张可祚租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
占地面积约
3219m2,建筑面积约 3219m2,从事汽车零配件生产加工项目,预计
年产保险杠防护
3.6 万件,底盘配件 15 万件。项目职工人数 20 人,不设食宿,
年工作天数
300 天,实行一班,8 小时工作制。
2、项目位置及四邻情况
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太吉路
9-2 号,项目地理位置见附
图
1。
项目所在厂区北临太吉路,隔路为青岛农发特色甘薯蔬菜专业合作社、青岛
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东邻林地,南邻亨达
工业园,西邻在建项目(万成锚链远洋工程大型结构件生产制造项目)。项目周
边敏感目标分布图详见附图
2,项目周边环境见附图 3。
3、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
3219m2,建筑面积 3219m2,主要为 1 座生产车间(1F)。
按主体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分类如表
2-1 所示,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详见附图
6。
表
2-1 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
序号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F
,建筑面积
3219m2(87m×37m×9.4m),内设机加工区、
表面处理区、喷粉线、污水处理站等。
2
公用工程
给水
自来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纯水由纯水制备设备(
15t/h),采用反渗透法制取。
排水
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
20m3/d,调节+气浮+絮
凝沉淀
+膜分离)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
供电
市政电网供电。
供热
表面处理生产线烘干工序由天然气燃烧器提供热源、喷粉固化工序由天然气燃烧器提供热源、预脱脂、脱脂、磷化等加热保温由常压热水锅炉(燃天然气)提供热源,其余生产上均为电加热。
16
3
环保工程
废水
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能力
20m3/d,工
艺:调节+气浮+絮凝沉淀
+膜分离),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
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焊接、打磨烟尘: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酸洗废气:采用
“屋中屋”全封闭措施,整体负压抽风+槽边
侧吸风收集
+酸雾吸收塔+ 15m 高排气筒 DA001;
电泳
/烘干、固化废气:电泳表面处理生产线封闭微负压、
固化炉集气罩收集,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 高排气
筒
DA002;
天然气燃烧器:低氮燃烧技术
+15m 高排气筒 DA002;
喷粉粉尘:滤芯截留
+布袋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 DA003;
常压热水锅炉:低氮燃烧技术
+15m 高排气筒 DA004。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基础减振、加强设备养护。
固废
危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北角侧,占地面积
10m2)、
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北角侧,占地面积15m2)。
3、产品方案
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表
2-2。
表
2-2 项目产品方案
产品名称
年产量
规格
备注
保险杠防护
3.6 万件
不规则形状,每个工件表面积约
1.2m2,总表面积约为 43200m2。
全部进行电泳
+
喷粉处理
底盘配件
15 万件
不规则形状,每个工件表面积约
0.02m2,总表面积约为 3000m2。
30%只进行电泳
处理,
70%进行电
泳
+喷粉处理
4、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2-3。
表
2-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槽液容积
1
机加工
1.1
压力机
200T
/
6 台
/
1.2
二保焊机
/
/
5 台
/
1.3
角磨机
/
/
2 台
/
2
电泳预处理线
2.1
酸洗池
4.5×2×1.5
m
1 个
13.5m3
2.2
中和池
4.5×2×1.5
m
1 个
13.5m3
2.3
脱脂池
4.5×2×1.5
m
1 个
13.5m3
17
2.4
水洗池
1
4.5×2×1.5
m
1 个
13.5m3
2.5
水洗池
2
4.5×2×1.5
m
1 个
13.5m3
2.6
表调池
4.5×2×1.5
m
1 个
13.5m3
2.7
磷化池
4.5×2×1.5
m
1 个
13.5m3
2.8
水洗池
3
4.5×2×1.5
m
1 个
13.5m3
3
电泳表面处理线
3.1
热水槽(喷淋)
2.5×2×1.45(储水槽)
m
1 个
7.25m3
3.2
预脱脂槽(喷淋)
2.5×2×1.45(储水槽)
m
1 个
7.25m3
3.3
脱脂槽(浸泡)
上口
19、下底9、宽1.8、
高
2.7
m
1 个
68m3
3.4
水洗槽
1(喷淋)
2.5×2×1.45(储水槽)
m
1 个
7.25m3
3.5
水洗槽
2(喷淋)
2.5×2×1.45(储水槽)
m
1 个
7.25m3
3.6
表调槽(喷淋)
2.5×2×1.45(储水槽)
m
1 个
7.25m3
3.7
磷化槽(浸泡)
上口
19、下底9、宽1.8、
高
2.7
m
1 个
68m3
3.8
水洗槽
3(喷淋)
2.5×2×1.45(储水槽)
m
1 个
7.25m3
3.9
水洗槽
4(浸泡)
上口
15、下底6、宽1.8、
高
2.7
m
1 个
51m3
3.10
纯水洗槽
1(喷淋)
2.5×2×1.45(储水槽)
m
1 个
7.25m3
3.11
电泳槽(浸泡)
上口
19、下底9、宽1.8、
高
2.7
m
1 个
68m3
3.12
超滤回收装置
/
/
1 个
/
3.13
UF1(喷淋)
2.5×2×1.45(储水槽)
m
1 个
7.25m3
3.14
UF2(喷淋)
2.5×2×1.45(储水槽)
m
1 个
7.25m3
3.15
纯水洗槽
2(喷淋)
2.5×2×1.45(储水槽)
m
1 个
7.25m3
3.16
备用槽
8×3×3
m
1 个
72m3
3.17
烘干炉
45×4.1×3.85
m
1 条
/
3.18
天然气燃烧器
50KW,理论耗气量
5m3/h
/
2 台
/
3.19
悬挂式轨道输送系统
/
/
1 条
/
4
喷粉线
4.1
喷粉室
6×3×3.5
m
3 个
/
4.2
天然气燃烧器
50KW,理论耗气量
5m3/h
/
2 台
/
4.3
固化炉
45×4.1×3.85
m
1 个
/
4.4
悬挂式轨道输送系统
/
/
1 条
/
5
公用设备
5.1
纯水制备设备
15t/h
/
1 台
/
5.2
常压热水锅炉
50万大卡
额定效率
92%
出水
85℃ 回水60℃
/
1 台
/
18
配套循环水泵
5.5L/s
理论耗气量为
60m3/h
5.3
空压机
/
/
1 台
/
6
环保设备
6.1
移动式布袋除尘器
/
/
1 台
/
酸雾吸收塔
8000m3/h
1 台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44000m3/h
/
1 套
布袋除尘器
/
/
1 台
/
6.2
污水处理站
处理能力
20m3/d,工
艺:调节
+气浮+絮凝沉
淀
+膜分离
/
1 座
/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本项目无淘汰类、限制类设
备。
喷淋槽示意图
电泳线浸泡槽示意图
图
2-1 表面处理槽设计图
5、原辅材料消耗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见表
2-4。
表
2-4 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生产单元
名称
用量
组分、包装、规格
最大暂存量
机加工
圆钢
600t/a
/
20t
铁管
100t/a
/
5t
铁板
300t/a
/
10t
实芯焊丝
1t/a
箱装、
25kg/箱
0.4t
电泳线
盐酸
15t/a
200kg 桶装,液态,30%HCI
即加即运,不储存,酸洗池
19
中最大储存
6.48t
片碱
2t/a
固态,
99%纯度
袋装、
25kg/袋
0.1t
脱脂剂
3t/a
塑料吨桶。
硫酸
30%-50%
柠檬酸
20%-40%
表面活性剂
10%-20%
缓蚀添加剂
5%-10%
0.2t
表调剂
0.55t/a
袋装、
25kg/袋。
多聚磷酸钛盐
65%~70%
分散剂
10%~15%
稳定剂
15%~20%
0.2t
磷化剂
3t/a
塑料吨桶
磷酸二氢钠
5%-10%
磷酸
12%-20%
磷酸二氢锌
10%-20%
络合剂
10%-15%
羧酸盐
8%-12%
水
23%-55%
0.2t
阴极水性电泳漆
色浆
1.2t/a
塑料桶,
200kg/桶。
环氧树脂
6%-8%
聚酰胺树脂
6%-8%
聚氨酯树脂
6%-8%
碳黑
4%-8%
高岭土
14%-18%
二乙二醇己醚
0%-0.6%
水
50%-64%
醋酸
0.5%-0.8%
0.2t
乳液
4.8t/a
塑料吨桶。
环氧树脂
6%-8%
聚酰胺树脂
6%-8%
聚氨酯树脂
6%-8%
二乙二醇己醚
0%-0.6%
水
75%-82%
醋酸
0.3%-0.4%
0.8t
喷粉线
环氧树脂粉末
8t/a
箱装、
25kg/箱。
0.2t
公用单元
高温链条油
36L/a
18L/桶
36L
天然气
19.2万
m3/a
/
0.1m3(管线)
氧化钙
1.2t/a
袋装、
25kg/袋
0.2t
絮凝剂
4t/a
PAM(聚丙烯酰胺)用量 3t/a,
10kg/袋;PAC(聚合氯化铝)用量
1t/a,10kg/袋;用于污水
絮凝处理
0.4t
20
表
2-5 部分原辅材料成分理化性质表
盐酸
化学式是
HCl,CAS:*开通会员可解锁*,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有刺鼻的酸味,
熔点
-114.2℃,沸点-85.0℃,相对密度(水=1)1.19,相对蒸气密度(空
气=
1)1.27。
片碱
化学式是
NaOH,CAS:*开通会员可解锁*,熔点323℃,沸点1388℃,相对密度2.13,
强碱性,易溶于水。
脱脂剂
硫酸:无机化合物,化学式是
H2SO4,是硫的最重要的含氧酸。纯净的硫酸
为无色油状液体,
10.36℃时结晶。通常使用的是它的各种不同浓度的水溶
液,沸点
338℃,相对密度1.84。
柠檬酸:有机弱酸,为无色晶体,无臭,易溶于水,溶液显酸性。在生物化学中,它是柠檬酸循环(三羧酸循环)的中间体,柠檬酸循环发生在所有需氧生物的新陈代谢中。柠檬酸被广泛用作酸度调节剂(
GB2760—2014)、
调味剂和螯合剂。表面活性剂:利用表面活性剂对油脂的乳化作用进行脱脂的方法,通过降低油水界面张力使油脂分散于溶液中。常用表面活性剂包括聚氧乙烯脂肪醇醚、聚氧乙烯烷基酚醚等。缓蚀添加剂:有机缓蚀剂主要包括膦酸(盐)、膦羧酸。
阴极水性电
泳漆
(挥发份
9%、固体份
25%、水
66%)
环氧树脂:一类分子中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环氧基团的高分子聚合物,骨架结构为脂肪族、脂环族或芳香族等有机化合物。该类聚合物能通过环氧基团的反应形成热固性产物。环氧树脂耐高温
180℃。环氧树脂的热分解温度一
般在
300-400℃之间。
聚酰胺树脂:分子中含酰胺基(
-CO-NH-)的高分子聚合物,可通过二元酸
与二元胺缩聚或内酰胺开环聚合制备。
1939 年美国杜邦公司率先实现其工
业化生产。该材料具有狭窄软化点范围、耐酸碱腐蚀性及优异胶合性能,分子间氢键结构赋予其高熔点、自润滑性和耐磨性,但存在吸水性较大特点。热分解温度通常高于
300℃。
聚氨酯树脂:全名为聚氨基甲酸酯,是由多元醇和多异氰酸酯经缩聚反应形成且力学性能优异的高分子材料,可塑性极强。应用十分广泛,涉及产品如涂料、黏合剂、织物整理剂、皮革修饰剂、聚氨酯软泡
/硬泡、弹性体等,
应用在纺织、建筑、航空、船舶、交通、医药、电子等领域。聚氨酯树脂的分解温度为
220℃。
碳黑:化学式
C,相对分子质量 12.011,是炭的无定形黑色固体,有很大的
表面积,相对密度为
1.8-2.1g/cm3,于 3652-3697℃升华,沸点 4827℃,不
溶于水、酸和碱。可由气态碳氢化合物热分解或不完全燃烧制备。可用作橡胶硬化的催化剂和增强橡胶韧性的填料,也可用作油墨、涂料和塑料的着色剂及塑料制品的紫外光屏蔽剂。高岭土:
Al2 [(OH)4/Si2O5],是一种非金属矿产,是一种以高岭石族粘土矿
物为主的粘土和粘土岩。因呈白色而又细腻,又称白云土。二乙二醇己醚: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
C10H22O3,又称己基卡必醇等,
为无色液体,具有轻微醚类气味和苦味。该物质主要用作油漆、树脂、染料、润滑油等工业领域的溶剂,也可作为偶合和分散剂使用。醋酸:化学式为
CH3COOH,别名为醋酸,是除甲酸以外最简单的有机一元
弱酸,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凝固点为
16.6℃(62℉),
凝固后为无色晶体,其水溶液呈弱酸性且具有较强腐蚀性,蒸汽对眼、鼻均有刺激性作用。挥发分计算:依据华测检测出具的报告挥发性有机物(
VOC)含量 111g/L,
色浆密度为
1.30±0.05g/cm3,乳液密度为 1.20±0.05g/cm3,调配后工作漆理
论密度约为
1.22g/cm3,计算挥发分比例约为 9%计算。
21
表调剂
多聚磷酸钛盐:磷酸钛盐聚合物。分散剂:确保表调剂在水溶液中能均匀分散,形成稳定的胶体或悬浮液,从而有效吸附于金属表面,提供大量均匀的晶核,促进磷化膜的致密性和结合力,磷酸盐、硅酸盐等。稳定剂:用于提高表调剂溶液的化学稳定性,防止其在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水解、沉淀或分解,从而确保其在金属磷化前处理中能持续发挥有效作用。
磷化剂
磷酸二氢钠:又称酸性磷酸钠,化学式为
NaH2PO4,是一种无机酸式盐,
易溶于水,几乎不溶于乙醇。磷酸:常温下为无色透明的固体晶体,熔点为
42 °C。当温度超过熔点时,
它会变为无色透明的黏稠液体。在工业和实验室中,磷酸常以
85%的水溶
液形式存在,这种溶液为无色、无味、非挥发性的黏稠液体,是一种重要的化学试剂。磷酸二氢锌:是一种无机化合物,
化学式为
Zn(H2PO4)2·2H2O,分子量 295.39,
CAS 号为 1*开通会员可解锁*。外观呈白色三斜晶体或白色凝固状物,熔点约 100℃(分解),易溶于水并发生分解,也可溶于盐酸和碱溶液。该化合物主要用于电镀工业中对黑色金属进行防腐处理,其性能优于磷酸二氢锰,同时在金属表面处理中作为磷化防锈剂使用。
环氧树脂粉
末
环氧树脂:是一类分子中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环氧基团的高分子聚合物,骨架结构为脂肪族、脂环族或芳香族等有机化合物。该类聚合物能通过环氧基团的反应形成热固性产物。由于分子中具有活泼的环氧基团,它们可与多种固化剂发生交联反应,形成三维网状结构的高聚物。环氧树脂耐高温
180℃。
环氧树脂的热分解温度一般在
300-400℃之间。
水性涂料用量计算
项目电泳工序使用水性涂料,根据表
2-2,电泳处理面积合计 46200m2。项目
使用水性涂料的主要成分及占比情况见表
2-6。
表
2-6 项目水性涂料组成一览表
涂料种类
应用工序
主要成分
备注
阴极水性电泳漆
色浆
电泳
环氧树脂
6%-8%
聚酰胺树脂
6%-8%
聚氨酯树脂
6%-8%
碳黑
4%-8%
高岭土
14%-18%
二乙二醇己醚
0%-0.6%
水
50%-64%
醋酸
0.5%-0.8%
挥发份
9%
固体份
25%
水
66%
色浆和乳液配质量比为
1:4
挥发性有机物(
VOC)含量
111g/L、密度为 1.22g/cm3
乳液
环氧树脂
6%-8%
聚酰胺树脂
6%-8%
聚氨酯树脂
6%-8%
二乙二醇己醚
0%-0.6%
水
75%-82%
醋酸
0.3%-0.4%
根据《涂装技术使用手册》(叶扬详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喷漆用
量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m=ρδsη·10-6/(NV·ε)
22
其中:
m—油漆某组分用量,t/a;ρ—该油漆密度,g/cm3;δ—涂层厚度,μm;s—涂装面积,m2;η—该油漆组分所占油漆比例,取 100%;NV—油漆中的固体份含量%;ε—上漆率。
项目电泳生产线通过超滤液冲洗,从电泳槽上带出的附着在工件表面的涂料
可被回收并重新利用,利用率可达
95%以上。项目水性涂料成品的用量核算见表
2-7。
表
2-7 项目水性涂料用量计算表
漆料主剂
油漆密度
(
g/cm3)
面积
(
m2)
干膜厚
(
μm)
固体份含量(
%)
所占比
例(
%)
上漆率(
%)
用量
(
t/a)
阴极水性
电泳漆
1.22
46200
25
25
100
95
5.9
综合考虑到电泳时电泳漆的实际着漆量、电泳漆的利用率及工作人员的操作
误差以及电泳漆品次的不同等因素,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泳漆用量与理论计算量基
本相差不大,本报告后续计算均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漆料用量为依据。
6、给排水
项目用水由即墨区市政给水管网提供。
(
1)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盐酸、片碱、脱脂剂、表调剂、
磷化剂、电泳漆配制用水,水洗槽用水,纯水洗槽用水、常压热水锅炉用水,酸
雾吸收塔用水,制纯水用水)。
1)槽液配制用水:
槽液由药剂和水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制而成,表面处理过程其损失主要来源于
工件带出损失、蒸发损失、更换槽液损失等,槽液须进行定期补充或更换。
30%盐酸配比为浓度 18%的盐酸,盐酸与水比例约 3:2,盐酸用量为 15t/a,
则盐酸配比水用量为
10t/a,定期配比添加,每半年更换一次。
片碱与自来水的配比为
1:25,片碱用量为 2t/a,则片碱配比水用量为 50t/a,
23
定期配比添加,每季度更换一次。
脱脂剂与自来水配比为
1:50,脱脂剂用量为 3t/a,则脱脂剂配比水用量为
150t/a,定期配比添加,每半年更换一次。
表调剂与自来水配比为
1:400,表调剂用量为 0.55t/a,则表调剂配比水用量
为
220t/a,定期配比添加,每月更换一次。
磷化剂与自来水配比为
1:25,磷化剂用量为 3t/a、则磷化剂配比水用量为
75t/a,定期配比添加,每年更换一次。
电泳漆与纯水配比为
2:3,电泳漆用量为 6t/a、则电泳漆配比纯水用量为 9t/a,
定期配比添加,不更换。
综上槽液配制用水总用水量
514m³/a,其中纯水 9m³/a,自来水 505 m³/a
2)水洗槽用水:
预处理线设有
3 个水洗池,电泳线设有 5 个水洗槽(含热水洗槽),水洗过
程用水采用自来水及纯水制备浓水。水洗槽总有效容积(占总容积的
80%)为
96.4m3。工件带出损失、蒸发损失需要每天进行补水,补充用水约占水槽中水量
的
1%,则补充用水为 0.964m3/d(289.2m3/a)。水洗槽用水每 10 天更换一次(一
年更换
30 次),则更换的水量为 2863.1m3/a。
综上水洗槽使用自来水,总用水量
3152.3 m³/a。
3)纯水洗槽用水
电泳线设有
2 个纯水洗槽,水洗过程均采用纯水,2 个纯水洗槽有效容积(占
总容积的
80%)为 11.6m3。工件带出损失、蒸发损失需要每天进行补水,补充用
水约占水槽中水量的
1%,则补充用水为 0.116m3/d(34.8m3/a)。纯水洗槽用水
每
10 天更换一次(一年更换 30 次),则更换的水量为 344.5m3/a。因此纯水洗槽
总用纯水量为
379.3m³/a。
4)UF1、UF2 用水UF1、UF2 槽储水池总有效容积(占总容积的 80%)为 11.6m3,UF1、UF2
槽采用闭路循环回用工艺,纯水循环使用。工件带出损失、蒸发损失每
10 天补
充一次,每年补充
30 次,补充水量为池子有效容积的 10%,则补水量为 1.16m3/
次(
34.8m3/a)。5)常压热水锅炉用水
24
常压热水锅炉主要为表面处理槽等提供热源,其工作过程主要是加热、热水
循环、保温、自然降温。配套循环水泵
5.5L/s,年工作时间为 2400h,循环水量
为
47520m3/a,常压热水锅炉用水主要是补充定期排污水和跑冒滴漏损失,补充
纯水量为
950.4m3/a(循环水量 2%计)。
综上,本项目纯水用量为
1373.5m3/a,纯水采用 RO 反渗透工艺制备,制水
效率约为
70%,则需自来水 1962m3/a。
6)酸雾吸收塔用水
项目设置
1 套酸雾吸收塔,对酸洗废气进行处理,酸雾吸收塔设计循环水量
合计为
1t,每月排放废水,并不定期补充新鲜水,则需补充水量为 12t/a,均为自
来水。
7)生活用水
本项目职工人数
20 人,不设住宿,用水标准按非住宿人员 50L/人•d 计,则
生活用水量为
300 m3/a。
综上,本项目新鲜水总用量为
5931.3m3/a,由即墨区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
2)排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汇入厂外市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废槽液、水洗废水、纯水洗废水、锅炉排污水、
纯水制备浓水、酸雾吸收塔排污水),职工生活污水。
1)废槽液:项目酸洗池每年更换两次,中和池每年更换四次,预脱脂槽、
脱脂槽每年更换两次、表调槽每年更换
12 次,磷化槽每年更换一次,产废率按
照槽体有效容积的
90%计,则更换废液量为 424.1m3/a。
2)水洗槽废水:包含水洗废水和纯水洗废水,水洗槽及纯水洗槽每 10 天更
换一次,水洗废水产生
2863.1m3/a,纯水洗废水产生 344.5m3/a,则水洗槽废水共
产生量为
3207.6m3/a。
3)锅炉排污水:常压热水锅炉用水定期排污水约为循环水量的 1%,则锅炉
排污水量为
475.2m3/a。
4)纯水制备浓水:RO 反渗透工艺制备,制水效率约为 70%,制纯水浓水产
生量为
588.5m3/a。
25
5)酸雾吸收塔排污水:酸雾吸收塔水循环使用,每月更换一次,排水量按
照喷淋用水量的
80%计,则酸雾吸收塔排污水的量约 9.6t/a。
6)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 85%计,产生量约为 255m3/a,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处理。
综上,本项目生活污水
255m3/a,生产废水 4705m3/a。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
处理站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即墨
区北部污水处理厂。
图
2-2 本项目水平衡图 (m3/a)
7、劳动组织及定员1、生产制度
项目年生产天数为
300 天,实行一班制,每班 8 小时。
2、劳动定员
26
项目劳动定员
20 人,无住宿,无食堂。
8、厂区平面布置情况
本项目综合考虑生产工艺流程顺畅,车间北侧为机加工区域,西北侧为表面
预处理线,南侧为电泳表面处理生产线,中间段为喷粉线区域。生产车间平面布
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合理,电气出线方便。各生产环节连接紧凑,物料输
送距离短,便于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从保护环境角度考虑,布局比较合理。
具体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6。
9、环保投资
项目环保设施及环保投资见下表
2-8。
表
2-8 环保设施及环保投资一览表
种类
环保设施
数量
/规格
环保投资(万元)
废气
移动式布袋除尘器
2 套
1
酸雾吸收塔
1 套
1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 套
15
布袋除尘器
1 套
1
废气收集管道、集气罩、排气筒
4 套
10
噪声
基础减振、隔声罩
1套
1
废水
污水处理站
1座
10
固废
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
1座
1
小计
40
27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一、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
2-3 电泳线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
机加工(冲压、焊接、打磨):根据客户要求、对外购原料冲压成一定尺寸
和规格,对冲压后型材进行焊接,焊接后的工件对不规则的焊缝进行打磨及局部
修整。机加工工序产生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焊渣、下脚料及不合格品、噪声。
根据客户需求,机加工后约有
1%的工件需要先进行预处理,其余工件直接
进入电泳生产线。
28
(一)电泳预处理生产线
1)酸洗:首先对工件进行酸处理,去除表面氧化层。项目采用浓度为 18%
的稀盐酸,在常温下进行,酸洗槽定期配比添加,每半年更换一次。该工序产生
废酸液、酸洗废渣、酸洗废气、废包装。
2)中和:工件进入中和池,清洗工件表面废酸,中和液由片碱与水配制,
中和池定期配比添加,每季度更换一次。该工序产生中和废液、废包装。
3)脱脂:工件之后进入脱脂槽,在脱脂剂的作用下,除去工件表面的油污、
锈迹等,使镀件表面清洁,以利后面工序的进行(时间
1min、温度 40℃)。脱
脂液循环使用,定期清渣、补充损耗,每半年更换一次。该工序产生脱脂废液、
废渣、废包装。
采用常压热水锅炉对槽液进行加热和保温(温度控制在
40℃)。常压热水
锅炉用天然气,产生燃气废气、锅炉排污水。
4)水洗:脱脂后进行 2 遍常温水洗,去除残留脱脂液。水洗过程中工件带
出损失、蒸发损失每天进行补充,水洗用水每
10 天更换一次,该工序产生水洗
废水。
5)表调:表调储水槽中添加工艺要求的表调液,工件进入表调槽(时间约
1.5min、常温)。表调主要是指在磷化之前使工件表面形成吸附胶体钛盐结晶点,
磷化时再以这些钛盐结晶点为核心进行反应,生成磷化转化膜。其作用是使得磷
化膜结晶细密均匀,从而提高磷化膜与涂料的结合力和耐蚀性,同时由于较多晶
粒能够加快金属的磷化速度,缩短磷化时间,也降低了磷化材料的消耗,能减少
磷化渣的生成。表调液循环使用,定期清渣、补充损耗,每月更换一次。该工序
产生表调废液、废渣、废包装。
6)磷化:工件进入磷化槽中浸泡磷化(浸泡时间约 3min、40-45℃),采用
常压热水锅炉对槽液进行加热和保温。磷化处理是金属制品在以磷酸盐为主的溶
液中,在一定的温度下进行化学反应,使其表面生成一层不溶性的磷酸盐保护膜,
用于电泳前打底,提高膜层的附着力与防腐蚀能力。所形成的磷化膜为多孔的晶
体结构,厚度一般为
2~5um,与基体金属结合得十分牢固,有一定的抗蚀能力。
项目磷化液为锌系磷化液,不含一类金属。磷化液循环使用,定期清渣、补充损
29
耗,每年更换一次。该工序产生磷化废液、废渣、废包装。
7)水洗:工件进入水洗池浸泡,常温下进行,清洗表面残留磷化液。水洗
过程中工件带出损失、蒸发损失每天进行补充,水洗用水每
10 天更换一次,该
工序产生水洗废水。
预处理之后的工件进入电泳生产线。
(二)电泳生产线
1)热水洗:部分预处理后的工件及焊接后的无需处理的工件挂到悬挂式轨
道输送系统挂具上、工件首先进入热水洗槽中喷淋水(时间
1min、温度 40℃)。
该工序产生水洗废水。
2)脱脂:该工序分预脱脂、超声脱脂。工件进入预脱脂槽中喷淋预脱脂(时
间
1min、温度 40℃)、槽液采用脱脂剂和水配制而成;之后进入脱脂槽,在脱
脂剂的作用下,利用超声波除去工件表面的油污、锈迹等,使镀件表面清洁,以
利后面工序的进行(时间
3min、温度 40℃)。预脱脂液和脱脂液循环使用,定
期清渣、补充损耗,每半年更换一次。该工序产生脱脂废液、废渣、脱脂剂废包
装。
采用常压热水锅炉对槽液进行加热和保温(温度控制在
40℃)。常压热水
锅炉用天然气,产生燃气废气、锅炉排污水。
本项目脱脂剂总用量为
3t/a、硫酸含量取 50%,则硫酸量为 1.5t/a。在预脱脂
和脱脂工序中脱脂剂与自来水配比均为
1:50,则脱脂液中硫酸含量为 9.8g/L,
浓度很低。参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
HJ 984-2018)附录 B 电镀
主要废气污染物产污系数表
B.1 室温下含硫酸的溶液中镀铜、镀锡、镀锌、镀镉,
弱硫酸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可忽略不计。
3)水洗:脱脂后的工件随着悬挂式轨道输送系统依次进入水洗槽 1、2 进行
2 道水洗,均为喷淋水洗,去除残留脱脂液。水洗过程工件带出损失、蒸发损失
每天进行补充,水洗槽用水每
10 天更换一次。该工序产生水洗废水。
4)表调:表调储水槽中添加工艺要求的表调液,工件随着悬挂式轨道输送
系统进入表调槽喷淋表调(时间约
1.5min、自然温度条件)。表调液循环使用,
定期清渣、补充损耗,每月更换一次。该工序产生表调废液、废渣、废包装。
30
5)磷化:工件随着悬挂式轨道输送系统进入磷化槽中浸泡磷化(浸泡时间
约
3min、40-45℃),采用常压热水锅炉对槽液进行加热和保温。磷化液循环使
用,定期清渣、补充损耗,每年更换一次。该工序产生磷化废液、废渣、废包装。
6)水洗:磷化后的工件随着悬挂式轨道输送系统依次进入水洗槽 3、4 进行
2 道水洗(分别为喷淋水洗、浸泡水洗),去除残留磷化液。工件带出损失、蒸
发损失每天进行补充,水洗槽用水每
10 天更换一次。该工序产生水洗废水。
7)纯水洗:2 道水洗后,工件进入纯水洗槽 1 进行喷淋水洗。水洗过程工件
带出损失、蒸发损失每天补充一次,每
10 天更换一次。该工序产生纯水洗废水。
8)电泳:电泳是利用外加电场,将铁工件作为阴极,通电使带电树脂粒子
向阴极(工件)迁移,与
OH⁻离子(水电解产生)发生中和反应,失去电荷并析
出,沉积在工件表面形成湿膜的涂装方法。阴极电泳槽采取连续循环搅拌方式运
行,电压控制在
50-300V、电泳时间约 4min,其配套电控恒温装置控制温度
28±2℃。电泳槽内溶液定期添加损耗,槽液不更换。该工序产生电泳废气、废包
装。
9)UF:为保证电泳槽正常运行,在电泳后设有 2 道 UF 纯水喷淋回收槽对
电泳后工件进行清洗,电泳漆由回收装置(超滤)进行过滤,回收后的涂料再进
入电泳槽。电泳漆回收装置(超滤)原理是通过膜表面的微孔结构对物质进行选
择性分离,电泳漆经过滤芯过滤,高分子树脂分子和色浆被截留,水分和小分子
物质则透过分离膜,从而达到净化电泳漆、脱去水分的功效,超滤装置对电泳漆
的回收效率可达
98%以上,考虑工件带出损耗及系统损耗等,综合项目电泳漆的
利用率达到
95%以上。回收装置产生废弃超滤滤芯、漆渣。
10)纯水洗:UF 槽后设置 1 道纯水洗槽对电泳后工件再次水洗,纯水洗槽
为喷淋水洗。水洗过程工件带出损失、蒸发损失每天补充一次,每
10 天更换一
次。该工序产生纯水洗废水。
11)烘干:水洗后的工件进入烘干炉进行烘干(温度 180-220℃,烘烤约
40min)。烘干炉在表面处理槽实体房的侧上方、单侧安装 2 台天然气燃烧器,
烘干轨道为桥形设计。烘干炉由天然气燃烧器提供热源,通过烘烤使树脂发生交
联反应,形成三维网状结构,赋予涂层硬度、附着力、耐磨性等关键性能,去除
31
挥发分,避免涂层缺陷,提升耐腐蚀性和化学稳定性。该工序产生烘干废气、燃
烧器燃气废气。
(三)喷粉线
电泳后零配件
喷粉
固化
产品
喷粉粉尘、废包装
烘干废气
天然气燃烧器
天然气
燃气废气
图
2-4 喷粉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图
喷粉:根据客户需求,对电泳表面处理后的部分零配件进行喷粉处理。首先
进入喷粉室、喷粉设备置于喷粉室内,喷粉采用手动喷粉方式,塑粉为环氧树脂
粉末。喷涂过程为常温,该过程粉末稳定,不产生有机废气,项目静电喷涂上粉
率在
70%左右,未被工件吸附的过量粉末,通过滤芯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回用于
喷粉工序。该工序产生喷粉粉尘、废包装。
固化:工件进入固化炉烘干固化(温度
180-220℃,时间约 30min),固化炉
两侧安装
2 台天然气燃烧器提供热源。喷粉加工后的成品工件入库。该工序产生
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器燃气废气。
二、主要产污环节
1.废水
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
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表
2-9 废水污染物识别表
污染物识别依据废水
类别
对应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污染物指标
本项目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
手册—
33 金属制品
业、
36 汽车制造业
(不包括电镀工艺)
酸洗
盐酸
化学需氧量
流量、
pH 值、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总磷、总氮、氨氮、悬
脱脂
脱脂剂
化学需氧量、总磷、石
油类
表调工件
表调剂
化学需氧量、总磷
32
行业系数手册》
浮物、溶解性总固体、总铁、总
锌
磷化工件
磷化剂
化学需氧量、总磷、总
氮
涂装件
电泳底漆
化学需氧量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
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
制造业》(
HJ
971-2018)
涂装车间其他生产废
水
pH、化学需氧量、石油
类、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五日生化需
氧量、磷酸盐
生活污水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
需氧量、悬浮物、氨氮、
总磷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
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HJ1124—2020)附
录
A
涂装废水预处理措施
排水、其他排入综合废
水处理设施废水
pH 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悬浮物、磷酸盐、
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
性剂
生活污水
pH 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
氨氮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
(
HJ953-2018)
锅炉排污水
pH 值、化学需氧量、溶
解性总固体(全盐量)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 涂装》(
HJ1086-2020)
废水总排放口(非重点
排污单位)
流量、
pH 值、化学需氧
量、氨氮、总磷、总氮、
悬浮物
备注:脱脂剂采用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不会产生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项目原料主要为铁件,所以废水识别总铁;因项目磷化液中含有磷酸二氢锌,所以废水污染因子识别总锌;废水中磷酸盐类污染物统一以总磷作为控制因子,不再单独拆分其他磷指标;项目使用原辅材料不含氟化物,不识别氟化物。
2.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主要工序为气浮
+絮凝沉淀,为物化法处理,非生化法处
理并无常见产臭工序,因此,本项目运营时不考虑污水处理站恶臭等影响。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酸洗废气、涂装废气(电泳废
气、烘干废气、喷粉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器燃气废气、常压热水锅炉
燃气废气。
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
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HJ 971-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范锅炉》(
HJ953-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 1086—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
HJ1121-2020)等识别本项目各
产污环节评价因子如下。
33
表
2-10 废气污染物识别表
污染物识别依据
生产单元名称
焊接
打磨
酸洗
涂装
天然
气
-热
水锅
炉
电泳
/烘
干
喷塑后
烘干
喷塑
燃气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
法和系数手册
-33
金属制品业、
36
汽车制造业(不包括电镀工艺)行业系数手册》
颗粒
物
颗粒
物
/
挥发性有机物
挥发性有机物
颗粒
物
颗粒物、二氧
化
硫、氮氧化物
/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
法和系数手册
-4430 工业锅炉
(热力生产和供
应行业)》
/
/
/
/
/
/
/
二氧
化硫、
氮氧化物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范 汽车制造业》
(
HJ 971-2018)
颗粒
物
颗粒
物
氯化
氢
甲苯、二甲苯、挥发
性有机物、氮氧化
物、二氧化硫 e
颗粒
物、甲苯、二甲苯、
挥发性有
机物、
氮氧
化物、
二氧
化硫 e
颗粒物、二氧
化
硫、氮氧化物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范锅炉》
(
HJ953-2018)
/
/
/
/
/
/
/
烟气
黑度、
颗粒
物、二
氧化
硫、氮
氧化
物
《排污单位自行
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
HJ1086-2020)
颗粒
物
颗粒
物
氯化
氢
挥发性有机物
c、特征污
染物 d
挥发性
有机物 c
颗粒
物
颗粒物、二氧
化
硫、氮氧化物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范 工业炉窑》
(
HJ1121-2020)
/
/
/
/
/
/
颗粒物、烟气
黑
/
34
度、二氧
化
硫、氮氧化物
本项目识别污染
因子
颗粒
物
颗粒
物
氯化
氢
挥发性有机物
挥发性有机物
颗粒
物
烟气
黑
度、颗粒物、二氧
化
硫、氮氧化物
烟气
黑度、
颗粒
物、二
氧化
硫、氮
氧化
物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HJ 971-2018):
e 仅适用于喷漆室空调送风、喷漆室废气净化、烘干室废气净化系统中天然气燃烧的污染物。《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1086-2020):
c 挥发性有机物的表征物质按照所执行的排放标准确定。本表中的监测频次适用于采用非甲烷总烃表征的情况。若以
TVOC 表征,监测频次为:重点排污单位的主要排放口为半年
一次,重点排污单位的一般排放口和非重点排污单位为一年一次。根据以下原则开展
TVOC
监测:根据企业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结合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和有关环境管理中要求,筛选确定计入
TVOC 的物质:单项物质无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
的,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所执行的排放标准中对非甲烷总烃和
TVOC 均提出限值要求的,应同时满足以上监测频次
要求。d 根据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相关环境管理规定,确定具体的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待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后,从其规定地方排放标准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备注:项目电泳漆中不含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冲压机、二保焊机、角磨机、空压机、预处理线泵、
电泳表面处理线泵、污水处理站水泵、环保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参照《污染源
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
HJ 984-2018)附录G,及查阅相关资料,本项目主
要产噪设备噪声源强取
80~100dB(A)之间。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空压机保养维护由第三方负责、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在厂区内暂存,盐
酸
/脱脂剂/磷化剂/电泳漆包装桶均由生产厂家回收循环利用,喷粉室沉降塑粉及
滤筒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塑粉直接回用于喷粉工序,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
35
则》(
GB34330-2025)4.2 下列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满足使用用途要求,按
原始用途使用的物质,不属于固体废物:
4.2.1 生产企业内部通过以下方式返回原
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的物质:
a)不经过贮存或堆积过程,直接返回。4.2.2 销售、
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的下列物质:
b)不需要任何修复、加工,或存在功能缺陷但
已恢复其原有使用功能的耐久性消费品(包含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元器件、生产
装置、总成、容器)。销售、流通过程中该类物质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具备完整的使用功能;2)跨境销售、流通中,还应符合接收国家、地区对此
类物品功能更新换代的要求,具有市场需求且未被淘汰;
3)满足后续使用对外
观、性能和完整性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盐酸
/脱脂剂/磷化剂/电泳漆包装桶、回用
环氧树脂粉末可均不作为固废管理。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下脚料及不合格品,
废布袋
/滤芯,焊渣,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尘,废 RO 膜,漆渣,车间地面沉降粉
尘)、危险废物(酸洗
/脱脂/表调/磷化槽渣、高温链条油废包装桶、废包装袋、
污水站废
RO 膜、污泥、废活性炭)。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闲置生产车间进行建设,无原有环境问题。
36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一)环境空气
根据《
2024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 年,青岛市环境空气中 PM2.5、
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分别为 26、49、9、27、158 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浓度为
1.1 毫克/立方米。六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2026)中过渡阶段二级浓度限值,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二)声环境
项目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根据《2024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
公报》,
2024 年,全市区域环境昼间噪声 53.3 分贝,属“较好”等级,同比保持
稳定。全市道路交通昼间噪声
66.8 分贝,属“好”等级,同比保持稳定。全市功
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
94.4%,夜间达标率为 93.8%。区域内无强噪声源,
声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较好。
(三)地表水
本项目区域地表水为项目东南侧
350m 龙泉河。根据《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即墨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即政发〔
2020〕10 号),龙
泉河景观娱乐用水区(源头
-入墨水河口)水体主要功能为景观娱乐、水质目标为
Ⅴ类。龙泉河经
11 公里汇入墨水河、依据山东省地表水水质状况发布 2026 年 1 月
墨水河西城汇断面满足Ⅴ类水体。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较好。
(四)土壤、地下水
项目生产车间及运输道路均硬化处理,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无污
染地下水、土壤环境的途径。项目地下水、土壤可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五)生态环境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仅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周边无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种
类,无重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37
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
表
3-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类别
保护目标
坐标
方位
与本项目厂界距离
(
m)
保护目标(人)
环境功能区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演泉小学
120.491
36.444
南
480
960
《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
(
GB3095-2026)
中过渡阶段二级
浓度限值
演泉社区
B
区
120.489
36.444
西南
488
795
2、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表水
项目区域地表水为项目东南侧
350m 龙泉河景观娱乐用水区(源头-入墨水河
口)水体主要功能为景观娱乐、水质目标为Ⅴ类。
4、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
特殊地下水资源。
5、生态环境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敏感保护目标。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
准
1、噪声: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
的通知》(即政办发〔
2021〕55 号),项目位于 3 类声功能区,厂界噪声执行《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昼间:65dB(A))。
2、废气:
排气筒
DA001 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的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100mg/m3、0.26kg/h)。
排气筒
DA002(电泳、烘干,固化)VOCs 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金属制品业(C33,
不含
C333)、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排放限值(VOCs:50mg/m3、
2.0kg/h);颗粒物、SO2、NOx 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7/2376-2019)表 2 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38
SO2:50mg/m3;NOx:100mg/m3),烟气黑度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DB37/ 2375-2019)表 1(林格曼黑度 1 级)要求。
排气筒
DA003 喷粉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7 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10mg/m3),排放速率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3.5kg/h)。
排气筒
DA004(燃烧器燃气)烟气黑度、颗粒物、SO2、NOx 排放执行《锅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8)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烟
气林格曼黑度:
1 级、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厂界监控
点浓度限值(颗粒物:
1.0mg/m3)。VOCs 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
值(
VOCs:2.0mg/m3)要求。氯化氢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0.2mg/m3);厂区
内 无 组 织 排 放
NMHC 浓 度 执 行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
(
GB37822-2019)附录 A 中排放限值(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
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0mg/m3)要求。
表
3-2 废气排放标准
产污环节
排气
筒
污染物
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
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
放速率
无组织排放厂界浓
度限值
标准来源
焊接、
打磨
/
颗粒物
/
/
1.0mg/m3
GB16297-1996
酸洗
DA001
氯化氢
100mg/m3
0.26kg/h
0.2mg/m3
GB16297-1996
电泳烘干固化
DA002
VOCs
50mg/m3
2.0kg/h
2.0mg/m3
DB37/2801.5-2018
天然气燃烧器
烟气黑度
1 级(林格曼
黑度)
/
/
DB37/ 2375-2019
颗粒物
10mg/m3
/
/
DB37/2376-2019
SO2
50mg/m3
/
/
NOx
100mg/m3
/
/
喷粉
DA003
颗粒物
10mg/m3
3.5kg/h
1.0mg/m3
DB37/2376-2019
39
GB16297-1996
热水锅炉
DA004
烟气黑
度
1 级(烟气林
格曼黑度)
/
/
DB37/2374-2018
颗粒物
10mg/m3
/
/
SO2
50mg/m3
/
/
NOx
100mg/m3
/
/
厂内
NMHC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10mg/m3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0mg/m3
GB 37822-2019
3、废水:
营运期废水污染物
pH、COD、BOD5、悬浮物、石油类、总锌排放执行《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氮、总磷、总
铁、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执行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要求。
表
3-3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浓度限值
mg/L
标准来源
pH
6-9(无量纲)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表
4 中的三级标准
COD
500
BOD5
300
悬浮物
400
石油类
20
总锌
5.0
氨氮
40
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
总氮
70
总磷
8
总铁
10
溶解性总固体
2000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中规定。
40
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COD、氨氮。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
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COD 排放量为 0.812t/a、氨
氮排放量为
0.015t/a,污染物排放已纳入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指标中,无需申请总量。
废气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
SO2、NOx、VOCs。
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
0.0314t/a、SO2 排放量为 0.039t/a、NOx 排放量为 0.133t/a、
VOCs 排放量为 0.0802t/a。
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
(鲁
环发〔
2019〕132 号)可知,“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的城市,相
关污染物进行等量替代。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相关污
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
2 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
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进行等量替代)。上一年度细颗粒
物年平均浓度超标的设区的市,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
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2 倍削减替代”。根据《2024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
报》,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因此本项目颗粒物等量替代量为
0.0314t/a、SO2
等量替代量为
0.040t/a、NOx 等量替代量为 0.133t/a、VOCs 等量替代量为 0.0802t/a。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第四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的通知》(青
环发〔
2025〕80 号),在严格实施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建设项目氮氧化物、挥
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
0.2 吨,免予提交污染物
总量来源说明。
41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
施
本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建设,不涉及土建工程,仅需进行设备安装、
调试,对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为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噪声对周围环
境的影响消失。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酸洗废气、涂装废气(电
泳、烘干、喷粉粉尘、固化)、天然气燃烧器燃气废气、常压热水锅炉燃气
废气。
1、产排放情况
42
表
4-1 废气污染物产排污情况一览表
生产线(或生产单元或生产装置)名称及编号
产污设施
名称
对应产污环节
名称
污染物种类
排放形
式
污染治理设施
有组织排放口
编号
有组织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
类型
其他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
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
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
工艺
是否为可行技
术
是否涉及商业
秘密
污染治理设施其他
信息
机加工区
二保焊机
焊接
颗粒物
无组织
TA001
TA002
移动式布袋除
尘器
过滤
是
否
/
/
/
/
/
角磨机
打磨
颗粒物
无组织
电泳预处理
线
酸洗槽
酸洗
HCl
有组织
TA003
酸雾吸
收塔
吸收
是
否
/
DA001
P1
一般排
放口
/
电泳生产线
电泳槽
电泳
VOCs
有组织
TA004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吸附
是
否
/
DA002
P2
一般排
放口
/
烘干炉
烘干
VOCs
有组织
天然气燃
烧器
燃气
烟气黑度
有组织
低氮燃烧技术
颗粒物
SO2
NOX
喷粉生产线
固化炉
固化
VOCs
有组织
吸附
天然气燃
烧器
燃气
烟气黑度
有组织
低氮燃烧技术
颗粒物
SO2
NOX
喷粉室
喷粉
颗粒物
有组织
TA005
布袋除
尘器
过滤
是
否
/
DA003
P3
一般排
放口
/
公用单元
常压热水
锅炉
燃气
烟气黑度
有组织
/
/
低氮燃烧技术
是
否
/
DA004
P4
一般排
放口
/
颗粒物
SO2
NOX
43
表
4-2 各工序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
排放口
编号
污染物
种类
污染物产生情况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情况
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放标准
监测要求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速率
kg/h
产生
量
t/a
处理能力m3/h
收 集效率
%
治理工
艺
去除率%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排放量
t/a
地理坐
标
高
度
m
出口内
径
m
排气温度
℃
浓度限值
mg/m3
速率限值
kg/h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DA001
HCl
2.1
0.017
0.0104
5
8000
95
酸雾吸
收塔
90
0.21
0.0017 0.0010
45
120.49
1°E
36.449
°N
15
0.5
20
100
0.26
DA001
HCl
1 次/年
DA002
VOCs
5.0
0.22
0.523
4400
0
≥
95
二级活性炭吸
附
90
0.50
0.022
0.0522
120.49
1°E
36.449
°N
15
1.1
40
50
2.0
DA002
VOCs
1 次/年
烟气黑度
<1 级
/
/
/
<1 级
/
/
1 级
/
林格曼
黑度
颗粒物
0.045
0.002
0.005
/
0.045
0.002
0.005
10
/
颗粒物
SO2
0.091
0.004
0.010
/
0.091
0.004
0.010
50
/
SO2
NOX
0.318
0.014
0.033
/
0.318
0.014
0.033
100
/
NOX
DA003
颗粒物
5070
0.9
2.16
177.5 ≥90
布袋除
尘器
99
6.76
0.0012
0.003
120.49
2°E
36.449
°N
15 0.14
20
10
3.5
DA003
颗粒物
1 次/年
DA004
烟气黑度
<1 级
/
/
647
100
低氮燃
烧
/
<1
(级)
/
/
120.49
2°E
36.449
°N
15 0.14
40
1 级
/
DA004
烟气林格曼黑
度
1 次/年
颗粒物
9.27
0.006
0.015
/
9.27
0.006
0.015
10
/
颗粒物
SO2
18.5
0.012
0.029
/
18.5
0.012
0.029
50
/
SO2
NOX
64.9
0.042
0.100
/
64.9
0.042
0.100
100
/
NOX
1 次/月
无组织
HCl
/
0.0000
7
0.0000
405
/
/
车间密
闭
/
/
0.0000
7
0.0000
405
/
/
/
/
0.2
/
厂界
HCl
1 次/半
年
VOCs
/
0.011
0.028
/
/
0.011
0.028
2.0
/
厂界
VOCs
10
厂内
NMHC
颗粒物
/
0.0045 0.0084
/
/
0.0064 0.0084
1.0
/
厂界
颗粒物
44
注: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针
对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提出监测计划。
45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源强核算
(
1)焊接烟尘
本项目采用二保焊机对冲压后的金属件焊接,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焊接烟
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3 金属制品业、34 通
用设备制造业、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36 汽车制造业、37 铁路、船舶、航空航
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31 金属制品修理、432 通用设备修理、433 专用
设备修理、
43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不包括电镀工艺)行
业系数手册》,二保焊实芯焊丝焊接工序过程颗粒物产生系数为
9.19 千克/吨-
原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实芯焊丝用量为
1t/a,则焊接工序焊接烟尘产生
量为
0.0092t/a。
(
2)打磨粉尘
项目打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
和系数手册—
33 金属制品业、34 通用设备制造业、35 专用设备制造业、36 汽
车制造业、
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431 金属制品修
理、
432 通用设备修理、433 专用设备修理、43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
输设备修理(不包括电镀工艺)行业系数手册》,打磨工序颗粒物产生系数为
2.19 千克/吨-原料。本项目原料用量 1000t,但只对不规则的焊缝打磨及局部修
整,打磨量较小,约占原料的
1%,则打磨颗粒物产生量约 0.022t/a。
综上,项目焊接、打磨颗粒物产生总量约为
0.0312t/a。焊接烟尘、打磨粉
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
≥90%、处理效率≥99%)后车间内无组织
排放,烟尘排放量为
0.0034t/a。工作时间约为 800h,排放速率 0.0043kg/h。(以
焊接、打磨工序同时工作时计)。
(
3)酸洗废气
项目酸洗过程中使用盐酸,酸洗槽中盐酸浓度为
18%左右,酸洗过程在常
温下进行,配酸(在酸洗槽内进行)及酸洗过程中会释放
HCI 气体。
HCl 产生量根据《环境统计手册》(方品贤等,四川科学出版社)中的公
式计算。其公式为:
Gz=M×(0.000352+0.000786×U)×P×F
46
式中:
Gz——HCl 挥发量,kg/h;M——液体分子量,36.5;U——蒸发液体表面上的空气流速(m/s),本项目 U 值取 0.3m/s;P——相应于液体温度下盐酸的蒸汽分压力,根据盐酸溶液的浓度及
温度,取
0.095mmHg(25℃);
F——蒸发面的面积,项目共设酸洗槽 1 个,蒸发面的表面积 9m2。
酸洗 工序 年工作 时间约
600h,经计算,酸洗槽 HCl 产生量 0.0183kg/h
(
11kg/a)。HCl 采用负压收集,经 1 套酸雾吸收处理装置吸收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生产车间内设置单独的预处理间(
20m*6m*8m),采取“屋中屋”全封闭
措施,酸洗槽处于敞开状态时,采用整体负压抽风
+槽边侧吸风的方式对酸洗工
序产生的酸雾进行收集后(收集效率
≥95%),引入配套自动加药装置(净化液
液位和
pH 自动控制)的酸雾吸收塔进行处理(TA002,处理效率以 90%计)后,
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设备排风要求,车间换气次数
按
8 次/小时计,共计风量 7680m3/h,考虑风管沿程损失等因素,则预处理间设
计风量为
8000m3/h。
则
HCl 有组织排放量 1.045kg/a(0.0017kg/h),有组织排放浓度 0.21mg/m3。
未被收集
HCl 经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 0.55kg/a(0.001kg/h)。
(
4)涂装(电泳、烘干,喷粉、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器燃气废气
①电泳、烘干废气
项目电泳线使用的阴极水性电泳漆量为
6t/a、VOCs 含量为 9%,则项目电
泳、烘干过程
VOCs 产生量为 0.54t/a。电泳线整体为封闭实体房,表面处理槽、
悬挂式轨道输送系统均在封闭实体房内,实体房电泳顶部开设吸风口、设置一
套整体吸风系统,实现封闭微负压条件;烘干炉顶端开设吸风口、设置整体吸
风系统,为封闭微负压实体房。电泳、烘干工序
VOCs 收集效率≥95%,经一套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TA003)处理后(处理效率按 90%计),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VOCs 有组织产生量为 0.513t/a,VOCs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513t/a。根据建
47
设单位提供电泳生产线设计数值,电泳槽、烘干炉设计总风量
40000m3/h,年工
作时间约为
2400h,则 VOCs 排放速率为 0.021kg/h,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为
0.53mg/m3。
未被收集废气经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
VOCs 排放量为 0.027t/a(0.011kg/h)。
固体份
电泳、烘干
有机挥发份
1.5
成膜物质
电泳漆渣
阴极电泳
漆
6
VOCs 0.54
无组织
0.075
1.425
VOCs 0.513
有组织
VOCs 0.027
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
排气筒
DA002
排放量
VOCs:0.0513
水分
3.96
损耗
3.96
附着产品
1.425
图
4-1 电泳漆平衡图(t/a)
②喷粉、固化废气
喷粉粉尘:项目环氧树脂粉末采用静电喷粉工艺,喷粉工序产生颗粒物。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3 金属制品业、34 通
用设备制造业、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36 汽车制造业、37 铁路、船舶、航空航
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31 金属制品修理、432 通用设备修理、433 专用
设备修理、
43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不包括电镀工艺)行
业系数手册》表
14 涂装喷塑工序颗粒物产污系数 300 千克/吨-原料(即上粉率
0.7)、喷粉工序废气量系数 53200 立方米/吨-原料,项目环氧树脂粉末用量为8t/a,则粉尘产生量为 2.4t/a,废气量为 42.6 万 m3/a。项目设置 3 个喷粉室(设
有工件进出口及喷粉工位),粉尘经侧向滤芯收集回收(收集效率
≥90%,滤芯
过滤回收效率
≥85%),经 1 套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效率 99%)处理后通
过
15m 排气筒 P3 排放。喷粉室年工作时间 2400h。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
48
0.003t/a,排放速率为 0.0012kg/h,排放浓度为 6.76mg/m3。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
喷粉室阻隔沉降
80%(此部分回用于喷粉),在车间内地面再沉降 90%,粉尘
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5t/a(0.0021kg/h)。
固化废气:项目喷粉后需固化处理、年工作时间为
2400h。环氧树脂耐高温、
热分解温度一般在
300-400℃之间,本项目固化炉采用天然气燃烧器提供热源、
固化温度
180-220℃,固化工序不涉及环氧树脂分解,固化废气主要为原材料中
少量未聚合的单体。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3 金
属制品业、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35 专用设备制造业、36 汽车制造业、37 铁
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31 金属制品修理、432 通用设
备修理、
433 专用设备修理、43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不
包括电镀工艺)行业
170-180℃系数手册》表 14 涂装中喷塑后烘干工序产污系
数
1.2 千克/吨-原料、项目粉末涂料用量为 8t/a,由于大部分粉末涂料收集后回
用、损耗量较少可忽略不计,故固化工序
VOCs 产生量为 0.01t/a。固化炉进出
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固化废气(收集效率
≥90%)。
固化炉集气罩风量核算:
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修订版),对于外部吸气罩排风量的计算,
常用的方法是控制风速法,按下式计算:
L=kPHVx
式中:
P—排风罩口敞开面的周长,m;H—罩口距污染源距离,m;Vx—污染源边缘控制风速,m/s;k—安全系数,一般取 k=1.4。
项目排风量计算情况一览表:
表
4-3 项目固化炉风量计算情况一览表
集气罩
工位
集气罩
个数
k
罩口长
度
/m
罩口宽
度
/m
P/m H/m
Vx
m/s
L
(
m3/s)
排风量
(
m3/h)
固化炉
进
/出口
2
1.4
4.0
1.5
11
0.1
0.3
0.462
3326.4
固化炉集气工序设计风机风量为
4000m3/h。
固化废气同电泳
/烘干废气一并引入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49
(
TA003),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VOCs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09t/a。未被收集的通过车间排放,排放量为 0.001t/a(0.0004 kg/h)。
③天然气燃烧器燃气废气
本项目电泳线配置
1 个烘干炉,喷粉线配置 1 个固化炉,热源均由天然气
燃烧器提供。每个炉子单侧安装
2 台燃烧器,共安装 4 台,单台耗气量为 5m3/h。
燃烧器年工作
2400h。燃烧器天然气耗气量为 4.8 万 m3/a。
依据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
17 个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方法(含
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表
B.5 常压工业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
无天然气燃烧颗粒物产污系数,且氮氧化物产污系数为直排情况。本次参考《排
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4430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
行业)产污系数表
-燃气工业锅炉”中的数据,每燃烧 104m3 天然气,工业废气
量、
SO2、NOx 产生量分别为 107753m3、0.02Skg、6.97kg(低氮燃烧-国内领先),
根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
17 个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含排污系
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中推荐的燃气锅炉的烟尘产生量,本次计算取
103.9 毫克/立方米-原料。
表
4-4 电泳表面处理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产生系数
燃气量
产生量(
t/a)
天然气燃
烧器
废气量
107753m3/104m3
4.8 万 m3/a
51.7 万 m3/a
烟气黑度
/
/
颗粒物
103.9mg/m3
0.005
SO2
0.02Skg/104m3
0.010
NOX
6.97kg/104m3
0.033
天然气燃烧器燃气废气同烘干工件直接接触、天然气燃烧器燃气废气经烘
干房整体吸风系统收集及固化炉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与涂装废气共用),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综上,
DA002排气筒污染物产排情况详见表4-5。
表
4-5 DA002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速率
kg/h
产生量
t/a
处理措施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排放
量
t/a
DA002 VOCs
5.0
0.22
0.523
电泳表面处理线微负压
0.50
0.022 0.0522
50
收集、固化炉集气罩收集,
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总
风量
44000m3/h
烟气黑度
<1 级
/
/
<1 级
/
/
颗粒物
0.045
0.002
0.005
0.045
0.002
0.005
SO2
0.091
0.004
0.010
0.091
0.004
0.010
NOX
0.318
0.014
0.033
0.318
0.014
0.033
(
4)常压热水锅炉燃气废气
50 万大卡常压热水锅炉主要为表面处理槽提供热源,年工作时间 2400h,
50 万大卡天然气燃烧机耗气量为 60m3/h。天然气消耗量为 14.4 万 m3/a。
依据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
17 个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方法(含
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表
B.5 常压工业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
无天然气燃烧颗粒物产污系数,且氮氧化物产污系数为直排情况。本次参考《排
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4430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
行业)产污系数表
-燃气工业锅炉”中的数据,每燃烧 104m3 天然气,工业废气
量、
SO2、NOx 产生量分别为 107753m3、0.02Skg、6.97kg(低氮燃烧-国内领先),
根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
17 个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含排污系
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中推荐的燃气锅炉的烟尘产生量,本次计算取
103.9 毫克/立方米-原料。蒸汽锅炉燃气废气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4 排放。
燃烧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4-6 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排放系数
燃气量
排放量
(
t/a)
排放浓度
(
mg/m3)
排放速
率(
kg/h)
DA004
废气量
107753m3/104m3
14.4 万
m3/a
155.2 万
m3/a
/
/
烟气黑度
/
/
<1(级)
/
颗粒物
103.9mg/m3
0.015
9.27
0.006
SO2
0.02Skg/104m3
0.029
18.5
0.012
NOX
6.97kg/104m3
0.100
64.9
0.042
51
图
4-2 产污环节收集、处理措施流程图
3、项目废气达标性分析
(
1)有组织废气
表
4-7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排气筒
产污环节
污染物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
率
kg/h
排放标准
达标情况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
率
kg/h
DA001
酸洗
HCl
0.21
0.0017
100
0.26
达标
DA002
电泳、烘干、固化、燃烧器
VOCs
0.50
0.022
50
2.0
达标
烟气黑度
<1 级
/
1 级
/
颗粒物
0.045
0.002
10
/
SO2
0.091
0.004
50
/
NOX
0.318
0.014
100
/
DA003
喷粉
颗粒物
6.76
0.0012
10
3.5
达标
DA004
热水锅炉燃气
烟气黑度
<1(级)
/
1 级
/
达标
颗粒物
9.27
0.006
10
/
SO2
18.5
0.012
50
/
NOX
64.9
0.042
100
/
52
由上表可知,排气筒
DA001 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排放限值。
排气筒
DA002(电泳、烘干,固化,燃气)VOCs 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金
属制品业(
C33,不含 C333)、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排放限值;
颗 粒 物 、
SO2 、 NOx 满 足 山 东 省 《 区 域 性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
DB37/2376-2019)表 2 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满足山
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5-2019)表 1 要求。
排气筒
DA003 喷粉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7 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
排气筒
DA004(常压热水锅炉燃气)烟气黑度、颗粒物、SO2、NOx 排放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8)表 2 中“重点控制区”
排放浓度限值。
(
2)无组织废气
根 据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 (
HJ2.2-2018)中推荐的
AERSCREEN 估算模式的面源预测模式,挥发性有机废气选取生产车间作为面
源(
87m×37m×9.4m)进行预测。经过预测可知,VOCs 最大落地点浓度为
0.00790mg/m3,颗粒物最大落地点浓度为 0.004599mg/m3,HCl 最大落地点浓度
为
0.00005mg/m3。VOCs 厂界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
分:表面涂装行业》(
DB37/2801.5-2018)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厂
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排放限值(NMHC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10mg/m3 ) ; HCl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
GB16297-1996)表 2 中排放限值;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非正常工况排放污染源调查
根据生产和排污环节分析,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情况主要是:设备开、停运
53
行检修以及突发性故障。非正常工况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主要为废气处理设
施发生故障,废气将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氯化氢、颗粒物、
VOCs 污染物直
接排放。
非正常工况下(环保处理设施完全失效,持续时间
60 分钟)大气污染源源
强参数见下表。
表
4-8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源
非正常排放原
因
污染
物
非正常排
放浓度
/
(
mg/m3)
非正常排放速
率
/
(
kg/h)
单次持续时间
/h
年发生频
次
/
次
应对措施
1
DA001
酸雾吸收塔
氯化
氢
2.1
0.017
1.0
≤1
立即停
产检
修;定期检查设备运
转
2
DA002
二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
VOCs
5.0
0.22
3
DA003
滤芯回收
+布
袋除尘器
颗粒
物
5070
0.9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安排专职人员对厂内设备的正常运行进行监管,一旦发
生突发性故障造成的污染物处理设施停止工作或处理效率失效,监管人员应及
时停止相应部门生产,进行事故设备的修理,在排除事故之前不进行生产。此
外,厂区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可大大降低设备事故的概率,发生事故可
在极短时间内进行停产检查,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极大降低事故发生风险以及减
少事故发生后为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5、污染防治设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HJ 971-2018),项
目污染防治设施可行性分析见表
4-9。
表
4-9 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可行性分析一览表
生产单元
产排污
环节
污染物项目
HJ 971-2018(表 25)
本项目污染治理
设施
是否为可
行技术
金属加工
焊接、打
磨
颗粒物
袋式过滤、静电净化
移动式布袋除尘
器
否 是
预处理线
酸洗
氯化氢
/
酸雾吸收塔
否 是
电泳
电泳
VOCs
吸附
+热力焚烧/催化
燃烧法等
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
否 是
54
生产
线
烘干
VOCs
热力焚烧
/催化燃烧
法等
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
否 是
天然气燃烧器
氮氧化物
低氮燃烧、低氮燃烧
+SCR 脱硝技术
低氮燃烧技术
否 是
喷粉
线
喷粉
颗粒物
袋式过滤
滤芯回收
+布袋除
尘器
否 是
烘干
VOCs
热力焚烧
/催化燃烧
法
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
否 是
天然气燃烧器
氮氧化物
低氮燃烧、低氮燃烧
+SCR 脱硝技术
低氮燃烧技术
否 是
烘干
/
固化
燃气加热装置
氮氧化物
低氮燃烧
低氮燃烧
否 是
公用单元
常压热水锅炉
氮氧化物
低氮燃烧技术、低氮
燃烧
+SCR 脱硝技术
低氮燃烧技术
否 是
参考《青岛千帆机械有限公司电泳处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网址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1101sQFem),
该项目从事农机配件,产品为农机配件
15 万 m2/年。虽然项目生产产品与本项
目不一样,但是主要生产工艺情况、废气收集治理措施与本项目类似,且原辅
料电泳漆用量远超本项目,具有可类比性。该项目电泳、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 P2 排放,根据验收检测结果,P2 排气筒 VOCs
有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值 为
1.22mg/m3~3.04mg/m3 之 间 , 排 放 速 率 为
6.73*10-3kg/h~1.03*10-2kg/h 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
面涂装业》(
DB37/2801.5-2018)表 2 中排放限值。
经类比该项目,本项目电泳、烘干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进行处理是可行的。
表
4-10 其他处理措施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表
技术规范
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
规范》
(
HJ2026-2013)
第
4.3 条要求:进入吸附装
置的颗粒物含量宜低于
1mg/m3。
电泳、电泳烘干废气中无颗粒物,天然气燃烧产生颗粒
物排放浓度为
0.045mg/m3
低于
1mg/m3;项目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自带过滤装置,可有效阻挡空气中颗粒物进
入吸附装置。
是
第
4.4 条要求:进入活性炭
装置的废气温度宜低于
40℃。
项目废气排气管道较长,经自然冷却引至二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废气温度可降低至
40℃以下
是
55
第
6.3.3.3 条要求:固定床
吸附装置吸附层的气体流速应根据吸附剂的形态确
定。采用颗粒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
0.6m/s;采
用纤维状吸附剂(活性炭纤维毡)时,气体流速宜低于
0.15m/s;采用蜂窝状吸附
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
1.2m/s。
项目采用蜂窝状吸附剂,固
定床设计,排气筒
DA002 设
备风量
44000m3/h,活性炭
层的横截面积为
11.2m2
(
4m×2.8m),进入活性炭
箱的风速约为
1.1m/s<
1.2m/s
是
6、监测计划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排污单位自
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820-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
指南 涂装》(
HJ 1086—2020)、制定本项目监测计划。
表
4-11 项目运营期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执行标准
监测频次
DA001
氯化氢
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的表 2 中二级标准
1 次/年
DA002
VOCs
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
DB37/2801.5-2018)表 2 中“金属制
品业(
C33,不含 C333)、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C3670)”排放限值
1 次/年
烟气黑度
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5-2019)表 1
颗粒物
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7/2376-2019)表 2 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
度限值
SO2
NOX
DA003
颗粒物
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7 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
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
1 次/年
DA004
烟气黑度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8)
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
1 次/年
颗粒物
SO2
NOX
1 次/月
厂界
氯化氢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 次/半年
颗粒物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VOCs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
DB37/2801.5-2018)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厂内
非甲烷总烃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GB37822-2019)附录 A 中排放限值
56
7、小结
本项目废气经有效收集及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
小。
二、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废槽液、水洗废水、纯水洗废水、锅炉排污
水、纯水制备浓水、酸雾吸收塔排污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
水处理站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1、废水源强分析
(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255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COD产生浓
度
450mg/L、BOD5产生浓度250mg/L、氨氮产生浓度30mg/L、SS产生浓度
200mg/L、总磷5 mg/L。经处理后COD排放浓度380mg/L、BOD5排放浓度220mg/L、氨氮排放浓度28mg/L、SS排放浓度180mg/L、总磷5 mg/L。
(
2)生产废水
本项目锅炉排污水产生量为
475.2t/a,制纯浓水产生量为 588.5t/a,浓水主
要污染物为
TDS(溶解性总固体)。根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水质公报(2025 年
3 月)”,即发加压站(管网水)溶解性总固体约 704mg/L,纯水中的 TDS 浓
度一般为
10-50mg/L,按最高去除率,本次取 10mg/L,则纯水制备浓水 TDS=
(
704-70%×10)/(1-70%)=2323mg/L,取整为 2400mg/L。溶解性总固体产生
量为
2.55t/a。综合生产废水量为 4705t/a、溶解性总固体浓度为 542mg/L。
项目表面处理生产线废水产生系数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
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6 月)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电镀行业系数
手册,各污染物产生源强见下表。
表
4-12 项目运营期监测计划一览表
污染物
名称
产生环节
产污系数
产品
/系
数用量
产生量
t/a
废水量
t/a
浓度
mg/L
COD
酸洗
0.0160kg/t-产品
10t/a
3.96
4705
842
脱脂
714kg/t-脱脂剂
5t/a
57
表调
30.3kg/t-表调剂
0.5t/a
磷化
101kg/t-磷化剂
3t/a
电泳 a
225kg/t-电泳底漆
0.3t/a
约
1%产品进行酸洗处理,原料总量为 1000t/a,则酸洗产品量约 10t/a。
a 电泳漆及电泳后水洗废水经超滤处理后回收使用,回收率
95%,则进入废水中电泳漆量
0.3t/a(按 5%计)。
总磷
脱脂
5.10kg/t-脱脂剂
5t/a
0.278t/a
4705
59
表调
20.2kg/t-表调剂
0.5t/a
磷化
80.8kg/t-磷化剂
3t/a
石油类
脱脂
51.0kg/吨-脱脂剂
5t/a
0.255t/a
4705
54
总氮
磷化
10.1kg/t-磷化剂
3t/a
0.030t/a
4705
6.4
氨氮
除油
0.19 克/平方米-产品
46200
0.009t/a
4705
1.9
总锌:项目磷化剂用量为
3t/a,磷酸二氢锌含量为 10%-20%,则总锌产生
量为
0.11t/a,产生浓度为 24mg/L。
本次评价还收集了同行业废水产生源强,生产工艺与本项目类似,进一步
说明废水中各污染物产生源强计算数据合理性,见下表。
表
4-13 同类型企业废水产生源强
项目名称
生产工艺
污染物
产生浓度
mg/L
青岛美光机械有限公司涂装扩建项目
除油、酸洗、磷化、
电泳、水洗等
COD
2160.8
SS
265.5
总磷
101
青岛富菱汽车配件
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
套车架建设项目
除油、酸洗、磷化、
电泳、水洗等
COD
1090
SS
124
青岛纳金电器有限公司金属加工项目
除油、酸洗、磷化、
电泳、水洗等
SS
185
总磷
70
总锌
10
总铁
80
青岛宏联电器有限公司汽车举升机和健身器材生产项目
酸洗、脱脂、表调、
磷化等
SS
156
BOD5
91
综合考虑数据可信,依次选取物料衡算计算结果、产排污系数法计算结果
及同类项目类比结果作为本项目废水源强预测排放情况,项目废水产生源强取
值情况见下表。
58
表
4-14 项目废水产生源强取值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产排污系数法计
算结果
mg/L
同类项目情况
mg/L
物料衡算法计
算结果
mg/L
选择源强值
mg/L
pH
6-9
/
/
6-9
COD
842
1090-2160.8
/
842
BOD5
/
91
/
100
氨氮
1.9
/
/
1.9
总氮
6.4
/
/
6.4
总磷
59
70-101
/
59
石油类
54
/
/
54
悬浮物
/
124-265.5
/
266
总锌
/
/
24
24
总铁
/
80
/
80
溶解性总固体
542
/
/
542
59
表
4-15 废水污染物产排污情况一览表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去
向
排放方
式
排放规
律
有组织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
名称
排放口
类型
其他信
息
污染治理设施
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
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
工艺
是否为可行技
术
是否涉及商业
秘密
污染治理设施其他信
息
生产废水
pH、COD、
BOD5、氨
氮、总氮、总磷、石油
类、悬浮物、总锌、总铁、
溶解性总固
体(全盐量)
TW001
污水处
理站
调节
+
气浮
+
絮凝沉
淀
+膜
分离
是
否
/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
间接排
放
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DW001
厂区总
排口
一般排
放口
/
生活污水
pH 值、化学
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
磷
TW002
化粪池
沉淀
是
否
/
60
2、污水处理站可行性分析
项目污水站采用“调节
+气浮+絮凝沉淀+膜分离”处理工艺,描述如下。
生产废水
排放口
调节池
絮凝沉淀
板框压滤机
污泥池
膜分离
危废处置
CaO、PAC、PAM
出水
气浮
上清液
图
4-3 污水站工艺流程图
1)调节池
污水站调节池主要作用为调节水质、水量。
2)气浮池
气浮池投加的药剂为破乳剂,处理的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类等,处理原理为:
部分处理后的废水在加压空气通入状态下,空气过饱和溶解,然后在气浮池的入
口处与加入絮凝剂的原水混合,由于压力减小,过饱和的空气释放出来,形成了
微小气泡,迅速附着在悬浮物上,将它提升至气浮池的表面,从而形成了很容易
去除的污泥浮层,再用刮板刮去即可去除较轻的污染物,如石油类。
3)一级絮凝沉淀池
一级絮凝沉淀池投加的絮凝剂为石灰、
PAC,处理的污染物主要为总磷、总锌
和总铁,处理原理为:
①总磷
本项目废水中总磷主要以磷酸根的形式存在,采用化学沉淀法处理,在水中
61
加石灰乳,然后再投加絮凝剂
PAC。
主要反应原理为:
3Ca2++2PO43- =Ca3(PO4)2↓
生成磷酸钙沉淀后,再投加
PAC 絮凝剂将磷酸钙完全沉淀下来,根据磷酸钙
在
20℃的溶解度 0.0025g/100g,折算成总磷为 5mg/L。
②总锌
总锌与石灰乳反应,生成氢氧化锌沉淀后,再投加
PAC 絮凝剂将氢氧化锌完
全沉淀下来,根据氢氧化锌在
20℃的溶度积为 1.2×10-17,折算成总锌为 0.78mg/L。
③总铁
废水中的总铁主要为铁离子,投加石灰乳后,会生成氢氧化铁沉淀。
主要反应原理为:
3Ca(OH)2+2Fe3+=2Fe(OH)3↓+3Ca2+
生成氢氧化铁沉淀后,再投加
PAC 絮凝剂将氢氧化铁完全沉淀下来,根据氢
氧化铁在
20℃的溶度积为 1.1×10-36,折算成总铁为 6.16×10-14mg/L,基本不含有总
铁。
4)二级絮凝沉淀池
二级絮凝沉淀池投加的药剂为
PAM,进一步絮凝沉降废水中悬浮物质,处理
原理为:
①絮凝作用原理:
PAM 用于絮凝时,与被絮凝物种类表面性质,特别是动电
位,粘度、浊度及悬浮液的
pH 值有关,颗粒表面的动电位,是颗粒阻聚的原因加
入表面电荷相反的
PAM,能使动电位降低而凝聚。
②吸附架桥:
PAM 分子链固定在不同的颗粒表面上,各颗粒之间形成聚合物
的桥,使颗粒形成聚集体而沉降。
③表面吸附:
PAM 分子上的极性基团颗粒的各种吸附。
④增强作用:
PAM 分子链与分散相通过机械、物理、化学等作用,将分散相
牵连在一起,形成网状,从而起增强作用。
5)膜分离
反渗透膜过滤对有机物、金属离子、无机盐、矿物质都有很高的去除效果,
进一步确保处理后的水质达到排放标准,水力停留时间不少于
1 小时。去除微小
62
颗粒及溶解物质,去除效率可达
90%以上,本项目主要用来去除 COD。
6)污泥脱水
污泥采用板框压滤机进行污泥脱水,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为
80%左右。
项目调节
+气浮-絮凝沉淀工艺对废水中总磷、总锌、总铁处理效率采用理论值
计算结果,对废水中
COD、氨氮、总氮、石油类等处理效率参考《排放源统计调
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6 月)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
电镀行业系数手册,以及同行业中废水处理情况调查。具体见下表。
表
4-16 项目废水排放源强取值结果
单位:
mg/L,pH 除外
指标
选择源强值
mg/L
调节
气浮
+絮凝沉淀
膜分离
排放标准
pH
进水
6-9
6-9
6-9
6-9
出水
6-9
6-9
6-9
去除率(
%)
/
/
/
COD
进水
842
842
505
500
出水
842
505
152
去除率(
%)
0
40
70
BOD5
进水
100
100
90
300
出水
100
90
63
去除率(
%)
0
10
30
氨氮
进水
1.9
1.9
1.8
40
出水
1.9
1.8
1.6
去除率(
%)
0
5
10
总氮
进水
6.4
6.4
6.1
70
出水
6.4
6.1
5.5
去除率(
%)
0
5
10
总磷
进水
59
53
5.3
8
出水
53
5.3
4.8
去除率(
%)
10
90
10
石油类
进水
54
54
11
20
出水
54
11
5.5
去除率(
%)
0
80
50
悬浮物
进水
266
253
76
400
出水
253
76
68
去除率(
%)
5
70
10
总铁
进水
80
32
6.4
10
出水
32
6.4
4.5
去除率(
%)
60
80
30
总锌
进水
24
9.6
1.9
5.0
63
出水
9.6
1.9
1.3
去除率(
%)
60
80
30
溶解性总
固体
进水
542
542
542
2000
出水
542
542
542
去除率(
%)
0
0
0
64
表
4-17 本项目废水产排情况一览表
产排污环节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废水类别
生产废水(废槽液、水洗废水、纯水洗废水、锅炉排污水、酸雾吸收塔排污水)
生活污水
污染物种类
pH
COD
BOD5
氨氮
总氮
总磷
石油类
悬浮物
总铁
总锌
溶解性总固体
COD
BOD5
氨氮
SS
总磷
污染物产生浓度(
mg/L) 6-9
842
100
1.9
6.4
59
54
266
80
24
542
450
250
30
200
5
污染物产生量(
t/a)
/
3.962
0.470
0.009 0.030 0.278
0.254
1.252
0.376
0.113
2.55
0.115
0.064
0.008
0.051
0.001
治理设施
处理能力
20m3/d
/
治理工艺
调节
+气浮+絮凝沉淀+膜分离
化粪池
治理效率
/
/
是否为可行技术
是
□否
是
□否
废水排放量(
t/a)
4705
255
污染物排放浓度(
mg/L) 6-9
152
63
1.6
5.5
4.8
5.5
68
4.5
1.3
542
380
220
28
180
5
污染物排放量(
t/a)
/
0.715
0.296
0.00
8
0.026 0.023
0.026
0.320
0.021
0.006
2.55
0.097
0.056
0.007
0.046
0.001
排放方式
间接排放
排放去向
市政污水管网
排放规律
生产废水每
10 天,生活污水每天
排放口基本情
况
编号
DW001
名称
污水总排口
类型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地理坐标
东经
120.492°
北纬
36.450°
排放标准
pH、COD、BOD5、悬浮物、石油类、总锌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氮、总磷、总铁、
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满足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监测要求
监测点位
总排放口
DW001
监测因子
流量、
pH、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悬浮物、总铁、总锌、溶解性总固体
监测频次
每半年一次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 1086—2020)对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提出监测计划。
65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
4-18。
表
4-18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排放口编号
废水排放总量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t/d)
DW001(废水
总排口)
4960t/a
pH
6-9
/
COD
164
0.812
BOD5
71
0.352
氨氮
3.0
0.015
总氮
5.2
0.026
总磷
4.8
0.024
石油类
5.2
0.026
悬浮物
74
0.366
总铁
4.2
0.021
总锌
1.2
0.006
溶解性总固体
514
2.55
3、达标判定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pH、COD、BOD5、悬浮物、石油类、总锌排放满足《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氮、总磷、总铁
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满足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污水管
网排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4、依托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位于开发区规划泰山一路西侧,青威路以北,总占地
面积
3.3 公顷。现状服务范围为青威路以北,青烟路以东区域,同时还服务汽车及
零部件工业功能区、华山镇及店集中心社区的部分区域,服务面积
49km2。即墨区
北部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
6 万 m³/d,排放的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其中 CODCr、BOD5、氨氮、
TP 执 行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 GB3838-2002 ) 中 的 Ⅳ 类 标 准 限 值
(
CODCr≤30mg/L;BOD5≤6mg/L;氨氮≤1.5(2)mg/L;TP≤0.3mg/L)。
表
4-19 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出水水质(单位:mg/L)
项
目
进水水质指标
出水水质指标
CODcr
≤600
≤30
BOD5
≤220
≤6
SS
≤330
≤10
氨氮
≤40
≤1.5(2)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中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自动监控情况公示,即
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
2025 年 12 月 13 日实际处理量约 2252m3/h,处理余量为
66
5952m3/d,本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为 16.5m3/d、为剩余量的 0.28%,本项目外排废
水量满足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量要求。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即墨
区北部污水处理厂纳管浓度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综合废水通过市
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达标。因此,项目
污水的处置去向合理可行。
5、污水处理站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新建
1 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 20m3/d,工艺:调节+气浮+絮凝沉淀+
膜分离),生产废水产生量
15.7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满足要求。
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HJ 971-2018)表 26
中要求进行可行性分析。
表
4-20 废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表
废水类型
污染物项目
推荐可行技术
本项目选取
是否可行
技术
涂装车间其他生产废水
pH、COD、BOD5、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总铁、总锌、溶解性总固体
调节、混凝、沉淀
/气浮、
砂滤、活性炭吸附、水解酸化、生化(活性污泥、生物膜、膜分离等)、沉淀、二
级生化、气浮、消毒
调节
+气浮+
絮凝沉淀
+
膜分离
是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厂内污水处理站从水量及工艺处理上分析均可行。
6、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
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1086-2020)提出监测计划,具体见下表。
表
4-21 运营期废水监测计划表
污染源
监测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废水
污水总排口
pH、COD、BOD5、悬浮物、氨氮、总氮、总
磷、石油类、总铁、总锌、溶解性总固体
每半年
1 次
7、小结
本项目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1、主要噪声源及降噪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冲压机、二保焊机、空压机、预处理线泵、电泳
表面处理线泵、污水处理站水泵、环保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拟从选用低噪设备、隔声、消声和减振基础等方面采取措施,降低各
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1)选用低噪设备,规范安装。为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本项目风机、空压机
67
等各种设备均须采用低噪设备;各种设备合理设计并规范安装。
(
2)设置减震基础。风机采用橡胶隔振垫等减震材料。
(
3)设备安装避震,降低结构传递噪声。生产设备位于车间内,生产时紧闭
门窗;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4)对水泵、风机进一步采取基础减振、管道外壳阻尼、软连接、隔声罩、
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本项目以所在生产车间西南角为原点(
0,0,0),南边界为X轴(以东向为
正方向),西边界为
Y轴(以北向为正方向),以车间所在建筑筑高的方向为Z轴
(以地面上方为正方向)。项目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见表
4-22,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见表
4-23。
68
表
4-22 室外声源源强调查清单一览表
设备名称
数量
(台)
空间相对位置
/m
声功率
/dB(A)
声源控制
措施
声源损失dB(A)
声源采取控制措施后声压级
dB(A)
运行时段
距离各厂界预测点距离
/m
X
Y
Z
东
南
西
北
P1 风机
1
64.5
37.5
1.2
90
基础减振
+
隔声罩
+吸声
棉
15
75
昼间
27.5
42.5
157.5
119.5
P2 风机
1
87.5
3
1.2
90
15
75
昼间
4.5
8
180.5
136
P3 风机
1
-0.5
21
1.2
90
15
75
昼间
92.5
26
92.5
141
表
4-23 项目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建筑物
名称
声源名称
数量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
距室内边界距离
/m
室内边界声级
/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
失
/dB(A)
建筑物外噪声
声功率级
/dB(A)
X
Y
Z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声压级
dB(A)
建筑物外距离(
m)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1
生产车
间
冲压机
3
85
设备基础
减振、
隔声装置
等,厂
房隔
声、减
振等
34.5 32.5 1.2 52.5 32.5 34.5 4.5 50.6 54.8 54.2 71.9
昼间
9:00-17:00
15
35.6 39.8 39.2 56.9
5 5 93 120
2
二保焊机
5
87
40.5 32.5 1.2 46.5 32.5 40.5 4.5 53.7 56.8 54.9 73.9
38.7 41.8 39.9 58.9
3
角磨机
2
83
52.5 32.5 1.2 34.5 32.5 52.5 4.5 52.2 52.8 48.6 69.9
37.2 37.8 33.6 54.9
4
电泳预处
理线泵
/
95
73.5 31 1.2 13.5 31 73.5 6 72.4 65.2 57.7 79.4
57.4 50.2 42.7 64.4
5
电泳表面处理线泵
/
100
45
3
1.2 42 3 45 34 67.5 90.5 66.9 69.4
52.5 75.5 51.9 54.4
6
烘干炉
1
80
22.5 10 1.2 64.5 10 22.5 27 43.8 60.0 53.0 51.4
28.8 45.0 38.0 36.4
7
污水处理
站泵
1
85
76.5 16 1.2 10.5 16 76.5 21 64.6 60.9 47.3 58.6
49.6 45.9 32.3 43.6
8
喷粉室
3
95
33
22 1.2 54 22 33 15 60.4 68.2 64.6 71.5
45.4 53.2 49.6 56.5
9
固化炉
1
80
57 14.5 1.2 30 14.5 57 22.5 50.5 56.8 44.9 53.0
35.5 41.8 29.9 38.0
10
常压热水
锅炉
1
80
9
10 1.2 78 10 9 27 42.2 60.0 60.9 51.4
27.2 45.0 45.9 36.4
69
11
空压机
1
85
3 10.5 1.2 84 10.5 3 26.5 46.5 64.6 75.5 56.5
31.5 49.6 60.5 41.5
12
纯水制备
设备
1
85
66
16 1.2 21 16 66 21 58.6 60.9 48.6 58.6
43.6 45.9 33.6 43.6
13
移动式布袋除尘器
1
85
43.5 32.5 1.2 43.5 32.5 43.5 4.5 52.2 54.8 52.2 71.9
37.2 39.8 37.2 56.9
70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环评对项目主要的噪声源进行预测,分析本项目噪声源的衰减情况
以及对厂界噪声的影响。一般来讲,进行环境噪声预测时所使用的工业噪声
源都可按点声源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
HJ2.4-2021)
中附录
B.1工业噪声预测,室内声源预测模型计算。
经预测,本项目各噪声源衰减至厂界外
1m处的噪声贡献值见表4-24。
表
4-24 各厂界噪声预测值 单位:dB(A)
设备名称
各厂界贡献值(
m)
东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预测贡献值
62
63
38
38
标准值
昼间
65
达标判定
达标
根据上述预测结果可知,企业夜间不生产,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
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3、噪声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排污许
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
HJ1301-2023),本项目噪声监测计
划见下表。
表
4-25 噪声、声环境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厂界四周
等效连续
A 声级 每季度 1 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表 1 中的 3 类标准
4、声环境影响分结论
项目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
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盐酸
/脱脂剂/磷化剂/电泳漆包装桶、回用于生产的环氧树脂粉末
可不作为固废管理。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下脚料及不合
格品,废布袋
/滤芯,焊渣,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尘,废 RO 膜,漆渣,车间
地面沉降粉尘)、危险废物(酸洗
/脱脂/表调/磷化槽渣、高温链条油废包装
桶、废包装袋、污水站废
RO 膜、污泥、废活性炭)。
71
1、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人数
20 人,生活垃圾每人按 0.5kg/d,年工作 300 天,则本项
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
3t/a,废物类别:SW64、废物代码为 900-099-S64,由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
1)废包装材料:项目外购焊丝、环氧树脂粉等产生废包装材料,产生
量约为
0.2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物类别 SW17,废物代码为 900-003-S17。
2)下脚料及不合格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
脚料及不合格品约占原料
2%,产生量约为 20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物
类别
SW17,废物代码为 900-001-S17。
3)废布袋/滤芯: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喷粉生产线中的滤芯、布袋除尘
器经长久使用后会有破损或效果较差时,需进行更换,周期约
1 年更换一次,
废滤芯、废布袋产生量约
0.2t/a;超滤所用滤芯不满足生产需求时应及时更
换,约半年更换一次,废弃超滤滤芯产生量为
0.1t/a。则废布袋/滤芯产生量
约为
0.3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物类别 SW59,废物代码 900-009-S59。
4)焊渣:本项目焊丝用量为 1t/a,焊渣产生量为原材料用量的 5%,焊
渣产生量为
0.05t/a,废物类别:SW59、废物代码 900-099-S59。
5)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尘: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尘产生量为 0.028t/a,
废物类别:
SW59,废物代码 900-099-S59。
6)废 RO 膜:项目纯水采用 RO 膜反渗透技术进行制备,RO 膜每年送
到供货厂家清洗一次,每
3 年更换一次,产生量约 0.05t/a,废物类别 SW59,
废物代码
900-009-S59。
7)漆渣:根据漆料平衡,漆渣产生量为 0.075t/a。电泳漆为水性漆,所
产生的漆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物类别
SW59,废物代码 900-099-S59。
8)车间地面沉降粉尘:喷粉室外车间地面沉降粉尘产生量为 0.043t/a,
废物类别
SW59,废物代码 900-099-S59。
以上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之后由相关
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
72
1)酸洗/脱脂/表调/磷化槽渣
项目酸洗池、脱脂槽、表调槽、磷化槽定期清理。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
表面清洗废渣产生量为
2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17,废物代码:
336-064-17),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2)高温链条油废包装桶
项目产生高温链条油废包装桶
2 个,1kg/个,则废油桶产生量约为
0.002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 900-217-08),暂存
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3)废包装袋
项目产生片碱废包装袋约
80 个/a(0.2kg/个);表调剂废包装袋约 22
个
/a(0.2kg/个);氧化钙废包装袋约 48 个/a(0.2kg/个),絮凝剂废包装袋
约
400 个/a(0.1kg/个);综上,废包装袋产生量约 0.07t/a,属于危险废物
(废物类别:
HW49、废物代码 900-041-49),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
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污水站废 RO 膜
污水处理站采用
RO 膜废反渗透过滤,每年更换一次,产生量为 0.05t/a。
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HW49、废物代码 900-041-49),暂存于危废暂
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污泥
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物化法,污泥中的成分以无机盐为主,类比同类项
目干泥产生量约
3t/a,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含水率达到 80%以下、后期暂存
及转移过程进一步自然脱水,含水率降至
60%左右,折算湿污泥的量约
7.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污泥属于含锌废物(废物
类别:
HW23、废物代码 900-021-23),暂存于污泥池,定期委托有危险废
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废活性炭
项目设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饱和后
需定期更换。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拟填充蜂窝状活性炭,
DA002
排气筒风机运行风量为
44000m3/h,单个活性炭箱尺寸为长 4.0m×宽 1.0m×
73
高
2.8m,长×高为活性炭装置的横截面积,活性炭层过风面积为 11.2m2,气
体流速为
1.1m/s,活性炭层厚度为 60cm,活性炭密度约为 0.35t/m3,单个活
性炭箱一次装填量约
2.35t,二级活性炭总装填量约 4.7t。活性炭吸附量按每
1t 吸附 0.2t 有机废气计,则活性炭箱能够吸附有机物的量为 0.94t。本项目
共需活性炭去除的有机废气量约为
0.47t/a,则活性炭每年更换 1 次即可满足
要求。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约
5.17t/a,废物类别为 HW49,
废物代码
900-039-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
进行处置。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
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表
4-26 固体废物污染源一览表
危险废物
序号
名称
代码
危险特
性
物理性
状
产生环
节
去向
1
酸洗
/脱
脂
/表调
/磷化槽
渣
HW17
336-064-17
毒性
固态
生产过
程
■自行贮存
□自行利用/处置
■委托贮存利用/
处置
2
高温链条油废包装桶
HW08
900-217-08
毒性
固态
生产过
程
■自行贮存
□自行利用/处置
■委托贮存利用/
处置
3
废包装
袋
HW49
900-041-49
毒性
固态
生产过
程
■自行贮存
□自行利用/处置
■委托贮存利用/
处置
4
污水站
废
RO
膜
HW49
900-041-49
毒性
固态
污水处
理站
■自行贮存
□自行利用/处置
■委托贮存利用/
处置
5
污泥
HW23
900-021-23
毒性
半固态
污水处
理站
■自行贮存
□自行利用/处置
■委托贮存利用/
处置
6
废活性
炭
HW49
900-039-49
毒性、
易燃
固态
废气处
理
■自行贮存
□自行利用/处置
■委托贮存利用/
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
序号
名称
代码
类别
物理性
状
产生环
节
去向
1
废包装
SW17
900-003-S17
第
I 类
固态
生产过
■自行贮存
74
材料
污染物
程
□自行利用/处置
■委托贮存利用/
处置
2
下脚料及不合
格品
SW17
900-001-S17
第
I 类
污染物
固态
生产过
程
■自行贮存
□自行利用/处置
■委托贮存利用/
处置
3
废布袋
/
滤芯
SW59
900-009-S59
第
I 类
污染物
固态
废气处
理、生产
过程
■自行贮存
□自行利用/处置
■委托贮存利用/
处置
4
焊渣
SW59
900-099-S59
第
I 类
污染物
固态
生产过
程
■自行贮存
□自行利用/处置
■委托贮存利用/
处置
5
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
尘
SW59
900-099-S59
第
I 类
污染物
固态
废气处
理
■自行贮存
□自行利用/处置
■委托贮存利用/
处置
6
废
RO
膜
SW59
900-009-S59
第
I 类
污染物
固态
纯水制
备
■自行贮存
□自行利用/处置
■委托贮存利用/
处置
7
漆渣
SW59
900-099-S59
第
I 类
污染物
固态
生产过
程
■自行贮存
□自行利用/处置
■委托贮存利用/
处置
8
车间地面沉降
粉尘
SW59
900-099-S59
第
I 类
污染物
固态
废气处
理
■自行贮存
□自行利用/处置
■委托贮存利用/
处置
委托贮存
/利用/处置环节污染防控技术要求: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
险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
表
4-27 自行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信息表
自行贮存和自行利用
/处置设施基本信息
名称
一般固废暂存间
编号
TS001
类型
自行贮存设施
位置
车间内西北角
是否符合相关标
准要求(仅贮存设
施填报)
是
自行利用
/处置方
式
/
自行贮存
/利用/处
置能力
22t
面积(仅贮存设施
填报)
15m2
自行贮存
/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基本信息
序号
名称
代码
类别
物理性状
产生环节
产生量
t/a
75
1
废包装材
料
SW17
900-003-S17
第
I 类污
染物
固态
生产过程
0.2
2
下脚料及不合格品
SW17
900-001-S17
第
I 类污
染物
固态
生产过程
20
3
废布袋
/
滤芯
SW59
900-009-S59
第
I 类污
染物
固态
废气处
理、生产
过程
0.3
4
焊渣
SW59
900-099-S59
第
I 类污
染物
固态
生产过程
0.05
5
移动式布袋除尘器
收尘
SW59
900-099-S59
第
I 类污
染物
固态
废气处理
0.028
6
废
RO 膜
SW59
900-009-S59
第
I 类污
染物
固态
纯水制备
0.05
7
漆渣
SW59
900-099-S59
第
I 类污
染物
固态
生产过程
0.075
8
车间地面沉降粉尘
SW59
900-099-S59
第
I 类污
染物
固态
废气处理
0.043
自行贮存和自行利用
/处置设施基本信息
名称
危废暂存间
编号
TS002
类型
自行贮存设施
位置
车间内西北角
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
求(仅贮存设施填报)
是
自行利用
/处置方
式
/
自行贮存
/利用/处置
能力
8t
面积(仅贮存设施
填报)
10m2
自行贮存
/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基本信息
序号
名称
代码
危险特性
物理性状
产生环节
产生量
t/a
1
酸洗
/脱
脂
/表调/
磷化槽渣
HW17
336-064-17
毒性
固态
生产过程
2
2
高温链条油废包装
桶
HW08
900-217-08
毒性
固态
生产过程
0.002
3
废包装袋
HW49
900-041-49
毒性
固态
生产过程
0.07
4
污水站废
RO 膜
HW49
900-041-49
毒性
固态
污水处理
站
0.05
5
污泥
HW23
900-021-23
毒性
半固态
污水处理
站
7.5
6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毒性、易
燃
固态
废气处理
5.17
一般固废暂存间: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HJ1200-2021),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的,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不相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排污单位生产运营期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贮存
/利用/处置设施
76
的环境管理和相关设施运行维护要求还应符合
GB15562.2、GB18599、GB30485 和
HJ2035 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危废暂存间: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HJ1200-2021),包装容器应达到相应的强度要求并完好无损,禁止混合贮存性质
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仓库式贮存设施应分开存放不相容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裙脚,设置防止泄漏物质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导流、收集设施;贮存堆场要防风、防雨、防晒;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
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
修订版)中的要求进行设置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①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
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
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
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
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的措施。
③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
的要求:
①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建造危险废物贮存
设施或设置贮存场所,并根据需要选择贮存设施类型。
②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
环境风险等因素,确定贮存设施或场所类型和规模。
③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
治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且应避免危险废物与不相容的物质或材料接触。
④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
染物迁移途径,采取措施减少渗滤液及其衍生废物、渗漏的液态废物(简称
渗漏液)、粉尘、
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等
污染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
77
⑤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液态废物和固态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其环
境管理要求妥善处理。
⑥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
范》(
HJ 1276-2022)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
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1259-2022)规
定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应采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
账等技术手段对危险废物贮存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数据完整、真实、
准确;采用视频监控的应确保监控画面清晰,视频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为
3 个
月。
⑧贮存设施退役时,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退役前
应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内剩余的危险废物,并对贮存设施进行清理,消除
污染;还应依据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场地环境风险防控责任。
⑨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应进行预处理,
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应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⑩危险废物贮存除应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安全生
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及产生量为酸洗
/脱脂/表调/磷化槽渣 2t/a、高
温链条油废包装桶
0.002t/a、废包装袋 0.07t/a、污水站废 RO 膜 0.05t/a、废
活性炭
5.17t/a,共计 7.292t/a。项目危废暂存间规划设置于车间内西北角,
占地面积
10m2,储存能力 8t(本项目污泥不在危废间储存,暂存于污泥池)。
产生危废每年转移一次,项目危废暂存间储存能力能够满足暂存面积要求。
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危废台账、保存危废
转移联单。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
染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五、地下水、土壤
1、污染途径
一般情况下,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途径主要是通过渗漏污染和通过河流
78
侧渗或垂直渗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营运期地下水、土壤污染主要影
响源来自事故状态下盐酸、脱脂液、表调液、磷化液、电泳漆等原辅材料、
半固态危废以及废水泄漏影响。
2、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主要影响为事故状态下地面漫流、垂直下渗,
本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
1)源头控制
①建立和完善污、雨水的收集设施,并对厂区可能产生污染和泄漏下渗
的场地均进行防渗处理。
②加强危废的转运管理,从进厂、分装、储存、转运等全过程控制有害
原料泄漏,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渗措施,及时消除污染隐患。
(
2)分区防渗措施
本次防渗分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
区包括表面处理生产线、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一般防渗区包括机加
工区、喷粉线、一般固废间等。本项目分区防渗详见表
4-28,分区防渗图详
见附图
6。
表
4-28 本项目污染防渗分区一览表
防渗分区
防渗区域
防渗要求
重点防渗区
表面处理生产线、危废暂存间、污水
处理站、污水管线等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
K≤1.0×10-7cm/s;
一般防渗区
机加工区、喷粉线、一般固废间等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K≤1.0×10-7cm/s;
(
3)其他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①危废暂存间周围进行围挡或设置缓坡。
②表面处理区域设置收集槽、地面防渗导流沟,连通事故池。
③加强管理及巡检,严防污水的跑、冒、滴、漏,保护地下水不受污染。
④厂区应及时清运固废,临时堆放场所位于室内,避免雨淋,加强对周
围固废的管理,防止废渣被雨水冲刷产生二次污染。
⑤污水处理站采用不锈钢材质进行防渗,在地面下敷设的污水排放管道
采用耐腐蚀抗压的管道;所有检查井、排水构筑物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并做防渗漏处理;在污水排水管与检查井及构筑物连接的地方,采用防渗漏
79
的套管连接,管道与管道的连接采用柔性的橡胶圈接口,废水的收集与排放
全都通过管道,不直接和地表联系。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
3、小结
项目对可能造成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个途径均进行了有效预防,在确
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
制厂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
响。
六、生态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无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种类,无重要生
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七、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可知,环境风
险评价应以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危险物质环境急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建设项
目的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
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一、环境风险评价
1、本项目风险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附录 B 中表
B.1、表 B.2 中风险物质判别及其临界量可知,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硫酸、
盐酸、醋酸、磷酸、甲烷、高温链条油、脱脂剂、表调剂、磷化剂、电泳漆
等。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的确认。
式中:
q1,q2,qn --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
100≤Q。
80
危险物质临界量比值
Q 一览表见 4-29。
表
4-29 本项目危险物质临界量比值(Q)一览表
序号
环境风险物
质
物质危险
性
物质最大贮
存量
t
临界量
t
临界量依据
qi/Qi(Q)
1
硫酸(脱脂
剂)
腐蚀性
0.1
10
表
B.1 突发环境事件
风险物质及临界量
0.01
2 盐酸(≥37%) 腐蚀性 5.25(折后)
7.5
0.7
3
醋酸(电泳
漆)
腐蚀、易燃
0.005
10
0.0005
4
磷酸(磷化
剂)
腐蚀性
0.04
10
0.004
5
甲烷
易燃
0.1
10
0.01
6 高温链条油
易燃
0.036
2500
表
B.1 风险物质及临
界量 油类物质
0.00001
7
脱脂剂
毒性
0.2
50
表
B.2 健康危险急性
毒性物质类别
2
0.004
8
表调剂
毒性
0.2
50
0.004
9
磷化剂
毒性
0.2
50
0.004
10 水性电泳漆
毒性
1
50
0.02
合计
0.75651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临界量比值为:
Q<1,该项目环境风险
潜势为
Ⅰ,该项目风险可进行简单分析。
2、风险识别
(
1)物质危险性识别
本项目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附录 B
中的盐酸、脱脂剂、磷化剂、水性电泳漆、高温链条油液压油等易发生泄漏
引起的潜在的环境风险,甲烷、高温链条油液压油等具有可燃性,易发生火
灾引起的伴生
/次生污染物排放等潜在的环境风险。
(
2)生产设施风险识别
脱脂剂、磷化剂、电泳漆、高温链条油液压油等原辅料包装桶等储存不
当或者容器损坏、破裂可能造成泄漏;
表面处理生产线槽体因生产设备本身的质量缺陷、超期使用等导致物料
泄漏;
生产设备可能因控制系统出现故障或操作与判断失误,导致物料外泄;
项目各原料在厂区内运输过程中,有因误操作、管线破损、输送泵和阀
81
门等设备故障、包装破损而发生泄漏风险。
(
3)环保设施风险识别
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废气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废水收集设施、废水管线、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等因质量不合格、腐蚀等原因破裂、防渗层损坏等,有发生泄漏的风险;
危废暂存间若地面建设达不到危险废物贮存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有可能
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3、风险类型及影响途径
本项目事故的风险主要为泄漏、火灾引发的伴生
/次生污染物排放,事
故风险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①火灾引发的伴生
/次生污染物排放影响
一般来说,火的辐射热局限于近火源的区域内,对邻近地区影响不大,
火灾、爆炸其主要是燃烧产物
CO、CO2 等,CO 逸散对人体健康和周围大气
环境造成影响。
③物料、事故污水泄漏影响
由于各种原因,脱脂剂、磷化剂、水性电泳漆、高温链条油液压油等包
装桶破裂及各种槽体破损,导致各类物料及槽液泄漏到周围环境中,具有污
染土壤及地下水危害,若发生在大雨天气泄漏物料随雨水进入雨水管网,具
有污染地表水危害。
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若防渗、防腐处理不当或破
损失效,可能导致污水渗漏,具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危害。
综上所述,物料、槽液、液态危废、污水泄漏,或发生火灾等可能会对
周围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4、风险管理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
(
1)风险管理防范措施
①设置废水三级防控,脱脂剂、磷化液、电泳漆等液态原辅材料储存区
域均设置防渗托盘,托盘有效容积不小于单桶药剂最大储存量;各表面处理
槽体底部周边设置防渗围堰,并配套接入污水收集管网;车间配套备用槽、
应急收集桶,可用于突发泄漏槽液的临时收集与转运处置。污水处理站配套
82
建设事故调节池(
5m×2m×2m),容积 20m3 可容纳项目日最大废水量,事
故状态下泄漏废液、消防废水,满足事故废水暂存需求。同时在厂区污水总
排口、雨水排放口均设置应急截断、封堵设施,事故状态下可第一时间切断
排水通道,杜绝生产废水、事故废液外排及雨水串流污染环境;
②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技术培训,确保按规程进行生产操作,杜绝跑冒
滴漏现象;
③每日检查各槽体及管线情况,槽体均离地设置,输送管线设置为明管;
④定期检查完善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措施,巡检人员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故
障排放不达标时,应立即通知操作员,操作员及时分析原因并操作调整,必
要时,生产负责人,立即下令停止生产;
⑤危废暂存间应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设置危废暂
存间标识,安排专人定期检查;
⑥定期检查完善废水收集和处理措施,巡检人员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故障
排放不达标时,应立即通知操作员,操作员及时分析原因并操作调整,必要
时,生产负责人,立即下令停止生产;
⑦落实分区防渗,定期检查防渗层情况,发现破损应及时修补;
⑧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
2)风险应急措施
①危废暂存间内设置备用桶、消防沙、碳毡等,危废暂存间门口设置阻
挡。
②原材料暂存区内设置备用桶,门口设围挡等;每个表面处理槽体底部
周边设置防渗围堰。
③厂区雨水口、污水排放口设置截断阀,避免泄漏物料或消防废水流出
厂区。
④发生废水超标等故障时,立即停止产废水生产区生产操作,对污水处
理站进行抢修。发生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时,立即停止故障生产区生产操作,
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抢修。
4、风险小结
83
本项目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认真落实本次环评
提出的对策措施,在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之后,环境风险事故可防控。
84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
号、名称)
/
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酸洗废气排气
筒
氯化氢
预处理房采用
“屋中屋”
全封闭措施,整体负压
抽风
+槽边侧吸风收集+
酸雾吸收塔
+ 15m 高排
气筒
DA001
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排放限值
DA002
涂装废气、天然气燃烧器燃气废气排气筒
VOCs
电泳表面处理线微负
压、固化炉集气罩收集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5m 高排气筒 DA002
天然气燃烧器采用低氮
燃烧技术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
DB37/2801.5-2018)表 2
中“金属制品业(
C33,不
含
C333)、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
C3670)”排放
限值
烟气黑度
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DB37/
2375-2019)表 1 要求
颗粒物
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7/2376-2019)表 2 中
“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
限值
SO2
NOX
DA003
喷粉废气排气
筒
颗粒物
滤芯回收
+布袋除尘器
+15m 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7/2376-2019)表 1 中
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的相关要求
DA004
常压热水锅炉燃气废气排气
筒
烟气黑度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15m 高排气筒 DA00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7/2374-2018)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
度限值
颗粒物
SO2
NOX
无组织废
气
厂界
颗粒物
焊接、打磨烟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
组织排放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
值要求
氯化氢
车间密闭,加强废气收
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表2 中的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
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
业》(
DB37/2801.5-2018)
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85
厂内
非甲烷总烃
/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排放限值
地表水环境
生产废水
pH 值、COD、
BOD5、石油
类、总磷、总氮、氨氮、悬浮物、溶解性
总固体、总
铁、总锌
经厂内污水处理站
处理
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
进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
处理
pH、COD、BOD5、悬浮物、石油类、总锌排放执行《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表 4 中的
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氮、总磷、总铁、溶解性总固体
排放执行即墨区北部污水
处理厂设计进水要求
生活污水
COD、BOD5、
氨氮、悬浮
物、总磷
化粪池
声环境
厂界四周
Leq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软连接、隔声罩、封闭
车间等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表 1 中
的
3 类标准
电磁
辐射
无
固体
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
2021 年第 82 号)中的规定。项目危险废
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 18597-2023)和《危
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1259-2022)中的规定进行管理。
土壤及地下
水
污染防治措
施
1、源头控制,加强管理,营运期间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
漏”现象发生,同时定期排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防事故的
发生。
2、分区防渗,项目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采取防渗措施,阻断各污染物污染地下水、
土壤的途径。
3、危废暂存间周围进行围挡或设置缓坡。加强管理及巡检,严防污水的跑、冒、滴、
漏,保护地下水不受污染。厂区应及时清运固废,临时堆放场所位于室内,避免雨淋,
加强对周围固废的管理,防止废渣被雨水冲刷产生二次污染。
生态保护措
施
不涉及。
风险防范措
施
(
1)风险管理防范措施
①设置废水三级防控,脱脂剂、磷化液、电泳漆等液态原辅材料储存区域均设置
防渗托盘,托盘有效容积不小于单桶药剂最大储存量;各表面处理槽体底部周边设置
防渗围堰,并配套接入污水收集管网;车间配套备用槽、应急收集桶,可用于突发泄
漏槽液的临时收集与转运处置。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事故调节池(
5m×2m×2m),
86
容积
20m3 可容纳项目日最大废水量,事故状态下泄漏废液、消防废水,满足事故废
水暂存需求。同时在厂区污水总排口、雨水排放口均设置应急截断、封堵设施,事故
状态下可第一时间切断排水通道,杜绝生产废水、事故废液外排及雨水串流污染环境;
②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技术培训,确保按规程进行生产操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③每日检查各槽体及管线情况,槽体均离地设置,输送管线均设置为明管;
④定期检查完善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措施,巡检人员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排放不
达标时,应立即通知操作员,操作员及时分析原因并操作调整,必要时,生产负责人,
立即下令停止生产;
⑤危废暂存间应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标识,
安排专人定期检查;
⑥定期检查完善废水收集和处理措施,巡检人员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排放不达
标时,应立即通知操作员,操作员及时分析原因并操作调整,必要时,生产负责人,
立即下令停止生产;
⑦落实分区防渗,定期检查防渗层情况,发现破损应及时修补;
⑧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2)风险应急措施
①危废暂存间内设置备用桶、消防沙、碳毡等,危废暂存间门口设置阻挡。
②原材料暂存区内设置备用桶,门口设围挡等;每个表面处理槽体底部周边设置
防渗围堰。
③厂区雨水口、污水排放口设置截断阀,避免泄漏物料或消防废水流出厂区。
④发生废水超标等故障时,立即停止产废水生产区生产操作,对污水处理站进行
抢修。发生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时,立即停止故障生产区生产操作,对废气处理设施进
行抢修。
其他环境管
理要求
一、排放口信息化、规范化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2006 年 6 月
5 日修正)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等规定的要求,一切新建、改扩建、改
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
排放口。因此,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必须规范化,而且规范化工作的完
成必须与污染治理设施同步。
(
1)废水:污水排放口应按照《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
(
DB37/T2463-2014)要求设置,并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点,在附近醒目处设
置环保标志牌并主动公开排污信息。
87
(
2)废气:排气筒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
通知》中的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并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搭建采
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监测断面、监测孔、工作平台等按照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HJ 1405—2024)中的要求,监测
断面应设置在规则的圆形、矩形排气筒
/烟道上的竖直段或水平段,设置位置应满足其
按照气流方向的上游距离弯头、阀门、变径管
≥4 倍烟道直径,其下游距离上述部件≥2
倍烟道直径;手工监测断面处设置手工监测孔,其内径应满足相关污染物和排气参数
的监测需要,一般应
≥80mm。手工监测孔应符合排气筒/烟道的密封要求,封闭形式宜
优先参照
HG/T 21533、HG/T 21534、HG/T 21535 设计为快开方式。采用盖板、管堵
或管帽等封闭的,应在监测时便于开启;监测断面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时,
应配套建设永久、安全、便于采样和测试的工作平台。除在水平烟道顶部开设监测孔
外,工作平台宜设置在监测孔的正下方
1.2m~1.3m 处。
(
3)噪声:在厂界噪声敏感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固定噪声源的监测点和噪
声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
4)固废: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固
体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储存设施或堆放场所、运输通道。存放场地需采
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并根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
中规定在存放场地设置环保标志牌。
本项目建成后,应将上述所有污染排放口名称、位置、数量,以及排放污染物名
称、数量等内容进行统计,并登记上报当地环保部门,以便进行验收和排放口的规范
化管理。
二、排污许可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 第
736 号,2021 年 3 月 1 日)等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
境准入门槛,排污许可制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必须做好充分衔
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项目属于“三十一、
汽车制造业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其他”,属于登记管理。应当在启动生产设
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
88
三、总量控制
废气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
SO2、NOx、VOCs。
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
0.0314t/a、SO2 排放量为 0.039t/a、NOx 排放量为 0.133t/a、
VOCs 排放量为 0.0802t/a。
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鲁
环发〔
2019〕132 号)可知,“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的城市,相关
污染物进行等量替代。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相关污染物
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
2 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进行等量替代)。上一年度细颗粒物年平均
浓度超标的设区的市,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
排放总量指标
2 倍削减替代”。根据《2024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属于环境
空气质量达标区,因此本项目颗粒物等量替代量为
0.0314t/a、SO2 等量替代量为
0.040t/a、NOx 等量替代量为 0.133t/a、VOCs 等量替代量为 0.0802t/a。
四、环保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落实“三同
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
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
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 年 5 月 16 日印发)中规定的程
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
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要求
为保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建设单位应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安全管
理,并定期开展安全评估、隐患排查治理。
(
1)企业设置专门的部门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
89
全稳定运行,对环保设施的使用、运行效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污染物的排放达标。
(
2)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环保设施安全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
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项 目 集 气 罩 的 设 计 、安 装 应 符 合 《 机 械 安 全 局 部 排 气 通 风 系统 安 全 要 求 》
(
GB/T35077-2018);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2017)
等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 布 袋 除 尘 器 的 设 计 、 安 装 应 满 足 《 袋 式 除 尘 器 技 术 要 求 》
(
GB/T6719-2009)中的要求;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设计、安装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
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6-2013)中的要求。
企业须建立健全系统科学的环保设施保养检修体系,科学配置工作人员,明确事
故责任,由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增强环保意识。企业指定专人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环保设施须设立台账记录,详细记录各设施的运行时间、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
情况等,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修理好环保设备后再开始生产。定期更换活性
炭并记录,保证活性炭的吸附净化能力在良好水平。
企业应建立固体废物台账记录,记录收集情况、贮存情况、处置情况等。危险废
物委托处置严格遵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危险
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等
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中的一系列操作规程,依法执行危险
废物的五联单制度,尽可能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六、例行监测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
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HJ 971-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
HJ 1086—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
项目例行检测计划见表
5-1。
表
5-1 项目例行检测计划一览表
检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因
子
执行标准
监测频次
废气
DA001
氯化氢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的表 2 中二级
标准限值要求
1 次/年
90
DA002
VOCs
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
DB37/2801.5-2018)
表
2 中“金属制品业(C33,不含 C333)、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C3670)”排放限
值
1 次/年
烟气黑
度
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7/ 2375-2019)表 1
颗粒物
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表 2 中“重点控制
区”的排放浓度限值
SO2
NOX
DA003
颗粒物
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 2376-2019)表1 中“重点控
制区”排放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
的二级标准
1 次/年
DA004
烟气黑
度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7/2374-2018)表 2 中“重点控制区”
排放浓度限值
1 次/年
颗粒物
SO2
NOX
1 次/月
厂界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中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
限值
1 次/半
年
氯化氢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
VOCs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涂
装行业》(
DB37/2801.5-2018)表 3 中厂界
监控点浓度限值
厂内
NMHC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GB37822-2019)附录 A 中排放限值
废水
总排口
pH、
COD、
BOD5、悬浮物、氨
氮、总氮、总
磷、石油
类、总铁、总
锌、溶解
性总固
体
pH、COD、BOD5、悬浮物、石油类、
总锌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要
求,
每半年
1 次
氨氮、总氮、总磷、总铁、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满足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设计
进水水质要求
91
噪声
各厂界外
1m 处
噪声(昼
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表 1 中的 3 类标准
每季度
1
次
92
六、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以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设落实的情况
下,项目运营后废水、废气、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有合理的处置去向。
从环境的角度考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93
附表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⑦
废气
颗粒物
0.0314
0.0314
+0.0314
VOCs
0.0802
0.0802
+0.0802
SO2
0.039
0.039
+0.039
NOx
0.133
0.133
+0.133
氯化氢
0.0011
0.0011
+0.0011
废水
COD
0.812
0.812
+0.812
BOD5
0.352
0.352
+0.352
氨氮
0.015
0.015
+0.015
总氮
0.026
0.026
+0.026
总磷
0.024
0.024
+0.024
石油类
0.026
0.026
+0.026
悬浮物
0.366
0.366
+0.366
总铁
0.021
0.021
+0.021
总锌
0.006
0.006
+0.006
溶解性总固体
2.55
2.55
+2.5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
0.2
0.2
+0.2
下脚料及不合格品
20
20
+20
废布袋
/滤芯
0.3
0.3
+0.3
焊渣
0.05
0.05
+0.05
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尘
0.028
0.028
+0.028
废
RO 膜
0.05
0.05
+0.05
漆渣
0.075
0.075
+0.075
94
车间地面沉降粉尘
0.043
0.043
+0.043
危险废物
酸洗
/脱脂/表调/磷化槽渣
2
2
+2
高温链条油废包装桶
0.002
0.002
+0.002
废包装袋
0.07
0.07
+0.07
污水站废
RO 膜
0.05
0.05
+0.05
污泥
7.5
7.5
+7.5
废活性炭
5.17
5.17
+5.17
注:⑥
=①+③+④-⑤;⑦=⑥-①。单位: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