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审批决定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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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青岛金沙滩国际滑雪商业综合体项目

项目代码

2511-37*开通会员可解锁*-930715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连三岛路

503 号

地理坐标

(东经

120 度 12 分 40.729 秒,北纬 35 度 55 分 51.850 秒)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 业

-112 高 尔 夫 球

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等

用地(用海)面

积(

m2)/长度

km)

38875m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部门(选填)

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

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选

填)

2511-37*开通会员可解锁*-930715

总投资(万元)

10000

环保投资(万元)

187

环保投资占比

%)

1.87%

施工工期

5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根据《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城〔

1993〕357

号)、《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1-2035年)》(已呈报国

务院待审批)、《青岛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详细规

划(

2024-2035年)》(已呈报待审批)等,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

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连三岛路

503号,属于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

岛风景区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

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本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

2

应开展生态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城〔

1993〕357号);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1-2035年)》(已呈报待审

批);《青岛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详细规划(

2024-2035

年)》(已呈报待审批)。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1、与《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城〔1993357

号)的符合性分析

崂山风景名胜区是

1982年国务院首批审定公布的国家级风景

名胜区,根据《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城〔

1993〕

357号),崂山风景名胜区域包含崂山、石老人礁岩、市南海滨、

薛家岛沙滩四个景区,规划面积

479.9平方公里。崂山风景名胜区

14个景区、195个景点,分为风景游览区、风景恢复区、外围景

点三大分区,其中,巨峰、登瀛、流清、太清、上清、棋盘石、

仰口、北九水、华楼等

9处为风景游览区;沙子白、王哥庄、北宅、

惜福镇、夏庄等

5处为风景恢复区。风景保护规划如下:

1)绝对保护区:风景区内一级景点及景物周围,划为绝对

保护区。严格保护原有的景物、景象的完整,保护原有的景观风

貌及空间环境。合理组织游赏方式,严格控制游人容量,防止人

为干扰与破坏。设施与建设都不以削弱原有景源价值为准。

2)重点保护区:9个风景旅游区的全部范围和5个风景恢复

区的各种规划景点、景物周围一定范围,为重点保护区。严格保

护山体、植被、景源和风景环境,严禁开山采石、破坏水源、污

染环境,

15度以上坡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严格控制建筑的性质、

规模、体量、重度、色彩、风格等。严格控制常住人口和人口负

荷,规划实行居民点搬迁、控制、缩小等,合理控制游客量。在

3

保护原有植被基础上,逐步扩大宜林荒山荒地草木种植面积,丰

富和提高植物景观质量;加强古树名木管理。

3)建设控制区:所有风景恢复区范围均为建设控制区。禁

止开山采石,乱砍乱伐,污染环境。不得建设有碍风景环境的项

目。调整经济发展方向,搬迁调整有碍风景环境的工厂企业。对

环境定期进行监测。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薛家岛风景区,包括薛家岛岛区、竹岔岛

的脱岛及大小石岛,面积

21.7平方公里,属于外围景点,为崂山

主景区与西海岸城区之间的滨海景观过渡带与生态缓冲地带,没

有按“绝对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划分保护区类别,

重点保护山体植被、海滨沙滩,保护象嘴、绿岛嘴、岛管嘴、 石

雀湾、连三岛,脱岛等地区的岩礁。本项目建设符合《青岛崂山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城〔

1993〕357号)的要求。

2、与《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

呈报待审批)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1-2035年)》(已

呈报待审批),本项目全部位于三级保护区(陆域)内,详见附

7。

1)三级保护区要求:“可结合第三产业的发展、旅游服务

设施的安排,统筹用地规划,优化建设布局”。

本项目定位为集“滨海冰雪体验、亲子休闲、运动培训”于

一体的冬季旅游服务设施,完全属于第三产业范畴,在布局上明

确了三大功能区,旨在优化旅游服务供给。

2)三级保护区要求:“区内建设应保持山体余脉、河流水

系、田园绿地等生态缓冲区与景观廊道,避免建设地带的连片发

展”。

本项目用地原状为生态价值较低的杂草地,未占用核心生态

要素;在布局上,将技术保障区依托现有水体,并计划在雪道周

4

边及场界设置生态缓冲绿带;项目规模可控,为点状开发,有效

避免了与周边其他建设区域的连片发展。

3)三级保护区要求:“通过合理控制建筑高度、体量与密

度,加强绿化,统一建筑风格,达到建设与风景协调的效果”。

本项目主要建筑物为雪具大厅(服务中心)(

1层,高度严格

控制)、魔毯支架及照明设施(低矮构筑物),无高层建筑,中

级道最高处相对高度为

20m,建筑体量小、密度低。项目设置生

态停车场,确保建设活动与周边风景有机融合。

4)三级保护区要求:“区内不得安排污染环境和破坏景观

的项目,已经存在的应采取措施限期进行调整、改造或拆除”。

本项目为冰雪运动项目,尚未施工,本身为非污染型,施工

期和运营期均采取完备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污

染和景观破坏。

本项目作为一项旨在弥补区域冬季旅游空白、服务市民休闲

健身的季节性、低强度开发旅游服务设施,其功能定位、建设规

模、空间布局及环境管理措施,均与三级保护区的管控要求高度

契合。通过科学的设计和严格的环境管理,能够实现与崂山风景

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自然与人文环境的和谐共生。因此,本项目符

合《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1-2035年)》(已呈报国

务院待批)。

3、与《青岛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详细规划

2024-2035年)》(已呈报待审批)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青岛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详细规划

2024-2035年)》(已呈报待审批),本项目位于薛家岛景区范

围,面积为

33.7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20.25平方公里,海域面

13.48平方公里。薛家岛景区内部规划以“一心两带、双轴七区”

为结构,通过滨海大道、金沙滩路、银沙滩路及滨海海岸带串联

“山、海、林、滩、岬、湾、岛”联动发展的七个景区,同时串联

5

多处景点和旅游服务基地、旅游点等旅游服务设施。本项目位于

艺术海岸景区,面积为

6.37平方公里,景区定位为“集文化展示、

艺术创作、旅游休闲于一体的渔文化特色体验区”,主要包括唐

岛湾文化艺术中心、西海艺术湾、贝壳博物馆、鱼鸣嘴、吉山、

温山、陈姑庙等景点。薛家岛景区实施分级保护,本项目所在地

属于三级保护区(陆域),详见附图

8。本项目所在地规划为旅游

服务设施用地,详见附图

9。本项目建设以滑雪运动为核心的国际

滑雪场,精准对位

“休闲旅游”核心功能,其雪具大厅(服务中心)、

生态停车场、滑雪功能区等核心建设内容,均属于旅游服务设施

建设范畴,符合《青岛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详细规

划(

2024-2035年)》(已呈报待审批)的要求。

青岛雪酷旅游有限公司委托青岛理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

了《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项目景观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青

岛金沙滩国际滑雪场项目》,

*开通会员可解锁*,区自然资源局组织

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区教体局、生态环境分局、薛家岛街道办事

处参加了会议,专家组一致同意《报告》通过评审,认为本项目

符合《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1-2035年)》(已呈报

国务院待审批),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后,对薛家岛景区风景名胜

资源、生态景观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已取得青岛市黄岛区自然

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金沙滩国际滑雪场项目占

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的意见》(详见附件

6),同意

本项目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进行建设。

1、与《青岛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青》(青环发〔

202379号)的符合性

根据《青岛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青》(青环发〔

2023〕79号):“《青岛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

制审批改革试点名录》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申

请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

3.民生和基础设施项目告知承

6

诺审批。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依法依规实施的农业、林业、水的生产和供

应业、房地产、专业技术服务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事业与服务

业、水利、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类别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属于《青岛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名

录》内“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12 仅涉及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的滑

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等—报告表(含专

项)”;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连三岛路

503号,属于

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三级保护区(陆域),仅涉及风景名胜区三级保

护区。本项目建设符合《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城〔

1993〕357

号)、《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1-2035年)》(已呈报国务院待审批)、

《青岛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详细规划(

2024-2035年)》(已呈

报待审批)等相关规划要求,已取得青岛市黄岛区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

出具的《关于青岛金沙滩国际滑雪场项目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

区的意见》(详见附件

6),同意本项目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

进行建设。

综上,本项目可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已

取得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变更证明》

2511-37*开通会员可解锁*-930715)。

根据《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

2024年本)》(自

然资发〔

2024〕273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且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项目。

3、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连三岛路

503号,租赁青岛嘉义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进行建设,根据《不动产权证》(鲁(

2016)青岛

市黄岛区不动产第

0005910号),项目用地性质为住宿餐饮用地。根据《青岛

7

西海岸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年)》“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商业商务区,项目建设符合规划。

根据

2021年山东省海岸线修测成果,本项目所在地周边地表水域为北面

496米、南面134米的近岸海域。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

录》(青西新管办发〔

2020〕37号)、《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青政发〔

2021〕13号)、《黄岛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西新管发〔2016〕

3号)、《青岛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青环发〔2024〕105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年)》“分区国土

空间控制线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在生态保

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

6。

根据《青岛西海岸国家级海洋公园总体规划(

2016年-2025年)》,本项

目位于适度利用区。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出具的《关于青岛西海

岸国家级海洋公园有关事宜的复函》:“(二)陆域内建设项目。一是陆域

项目不在《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管理范围内。二是

*开通会员可解锁*自然资

源部批复的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涉及到的青岛西海岸国家级

海洋公园范围不再包含陆域”,故本项目建设不涉及青岛西海岸国家级海洋

公园。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

环评〔

2016〕150 号)、《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

政字〔

2021〕16 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3

年版)的通知》(青环发〔

2024〕20 号),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1、表 1-2:

1-1 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内容

符合性分析

8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年)》“分区国土

空间控制线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

6。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达标,产生的

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连三岛路

503号,租赁青岛嘉义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为

38875m2,均为永久占地,

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非高耗水、高耗能项目,不会对达成资源利用上线相关目标要求造成不利影响。

青岛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为薛家岛街道,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建设符合管控基本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所属行业、选址符

合相关政策要求,不在禁止类和限制类空间布局约束范围内;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都得到妥善处理后达标排放;用地规划合理,用水、用电消耗量合理,使用可再生能源,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本项目所在地与《青岛市生态空间图》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图》的相

对位置关系见附图

10和附图11。

1-2 与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环境管控单元

名称

管控单元分类

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薛家岛

街道

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工业企业,推动现有产业升级改造。2.引导工业企业入园,除在安全生产等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进入工业园区或集聚区。3.严格按照《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保护、管理。

本 项 目 属 于 滑 雪场建设项目,非工业项目,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所在 地 不 涉 及 唐 岛湾国家湿地公园。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

1.完善垃圾收集外运设施,建立外运处置制度,严禁焚烧垃圾,严禁个人和单位违法转运危险废物。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贮存、转运等环节的监管监控。2.鼓励船舶制造等涉及表面涂装工艺的工业企业使用低

VOCs

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本项目施工期、运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废 物 均 得 到 妥 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贮存、转 运 等 环 节 符 合法律法规要求。本 项 目 不 属 于 涉及 表 面 涂 装 、 下料、机械加工、抛丸、打磨、喷砂、清理滚筒、电镀等工艺的工业企业。

符合

9

3.涉及下料、机械加工、抛丸、打磨、喷砂、清理滚筒等工艺的企业及涉及电镀工艺的企业需设置废气有效收集治理设施。

环境风险防控

1.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2.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运营 期 健 全 事 故 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 事 故 风 险 防 范和应急措施;在贮存、转移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过程中配套建设了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 他 防 止 污 染 环境的措施。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1.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再生水利用。2.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推广和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

本 项 目 雪 融 水 收集后回用于造雪,符合节水要求;使用 电 能 等 清 洁 低碳、可再生能源。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青岛市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的相关要求。

5、其他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3 其他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20181130日修订)的符合性分析

相关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第十五条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

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本项目为滑雪场建设

项目,不属于被禁止建设的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符合

第十七条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

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

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五十、其他行 业 — 除

1-107外的其他

行业”,未涉及通用工序,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符合

10

第三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环

境状况,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禁止、限制开发的区域和活动,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青

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为生态敏感区,但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不属于被禁止、限制开发的区域和活动,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

符合

第三十七条

对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

统区域、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水源涵养区域、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集中区域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应当通过划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地、重要湿地等予以严格保护。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青

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本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相应预防、控制措施后,不会对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系统区域、野生动植物、自然资源和人文景造成较大影响。

符合

第四十五条

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

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施工期、运营

期采取有效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其污染排放未超过排放标准。

符合

第四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符合

与《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

相关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第二十一条

拆迁和建设施工工地,应当遵

守下列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粉尘污染:

(一)使用密闭装置输送建筑垃圾,严禁从

楼上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或者其他产生扬尘的物品;

(二)工地现场周边应当围挡,防止物料、

渣土外泄;

(三)施工场地的主干道必须硬化,并采取

措施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现场;

(四)运输和装卸物料应当防止遗撒或者扬

尘;

(五)在城市建成区内进行建设施工,应当

按规定使用成品混凝土。

本项目施工期使用密

闭装置输送建筑垃圾,严禁抛撒。

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

挡,主干道硬化,在进出口设洗车平台,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现场。

物料运输采用密闭车

辆或者加盖防尘布,装卸时洒水抑尘,防止遗撒或者扬尘。

本项目施工采用成品

混凝土。

符合

11

第二十二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裸露地面应

当按规定硬化、绿化,防止扬尘污染。

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

边界范围内,场区内裸露地面按规定硬化、绿化。

符合

第三十一条 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

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运输、

装卸、贮存砂石料、表土等 能 够 产 生 粉 尘 的 物 质时,采取密闭、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

符合

与《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

2019112号的符合性分析

相关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认真落

实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关于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

7个传输

通道城市建筑施工工地、其他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规模以上(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施

工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六项措施”;规模以下建

筑施工工地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

2019〕23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

尘降尘管控措施。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必须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实行分段施工。拆除工地必须湿法作业。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制砂浆;高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用容器或者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方式清运施工垃圾,禁止高空抛撒施工垃圾。各类土石方开挖施工,必须采取有效抑尘措施,确保不产生扬尘污染。暂时不能开工的裸露空置建设用地和因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拆除等产生的裸露空置地块要及时全部进行覆盖或者绿化。以上要求未落实的,停工整改,并由所在的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落

实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国家、省关于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工地周边设置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防尘布,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土石方开挖施工时采用洒水抑尘、覆盖防尘网等有效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裸露地面及时 全 部 进 行 覆 盖 或 者 绿化。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符合

12

(二)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运输渣土、

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运输管理

“十个必须”》,对城

市建成区渣土运输车辆经过的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运输渣

土、土方、砂石、垃圾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不会在运输过程中遗撒、泄漏物料;场区内道路硬化,加强机械化清扫,定期洒水抑尘;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符合

(五)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业企

业堆场料场,应按照

“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

底下防渗漏

”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安装在线监

测设施,厂区路面硬化,采用防风抑尘网或者封闭料场(仓、棚、库),并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港口、码头、露天矿山、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应采取苫盖、喷淋、道路硬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本项目表土、砂石、

建筑垃圾等堆场料场,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加强管理,洒水抑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厂区路面硬化,采用防风抑尘网覆盖,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符合

与《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的符合性分析

相关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期,在风

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

期,在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符合

第七条

施工中混凝土浇筑量在

100立方米

以上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采用现场搅拌的,应当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

本项目使用成品混凝

土,施工现场不设搅拌站。

符合

第八条

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工地前,必须进

行除泥除尘处理。

在施工场地进出口设

洗车平台,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防止将泥沙上路。

符合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周边设

置围挡,在施工工地内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存放场地,并按照规定及时收集、清运、处置垃圾,严禁抛撒垃圾。

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

挡,在施工工地内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存放场地,并按照规定及时收集、清运、处置垃圾,严禁抛撒垃圾。

符合

13

第十条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施

工工地的道路和材料加工区按规定进行硬化。

对建筑施工工地的道

路和材料加工区按规定进行硬化。

符合

第十一条

堆放、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

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堆放、装卸、运输易

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或者其他防尘措施。

符合

与《风景名胜区条例》(

2026320日起施行)的符合性分析

相关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第二十六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

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

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

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四)乱扔垃圾。

本项目位于青岛崂山

风 景 名 胜 区 薛 家 岛 风 景区,项目建设不属于被禁止的活动。

符合

第二十七条 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

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本项目全部仅位于崂

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三级保护区内,不属于核心景区,已取得青岛市黄岛区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金沙滩国际滑雪场项目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的意见》(详见附件

6),同意本项目占用青

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进行建设,项目建设不违反薛家岛风景名胜区规划。

符合

第二十八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本条例第

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

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准。

本项目已取得青岛市

黄岛区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金沙滩国际滑雪场项目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的意见》(详见附件

6),同意本项目占用

符合

14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进行建设。

第二十九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

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四)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符合

第三十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

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

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

本项目建设符合风景

名胜区规划,与景观协调,不会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制定了完备的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

符合

与《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

201781日起施行)的符合性分析

相关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第二十四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下列行

为:

(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

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行为;

(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

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四)携带火种进入核心景区,在禁火期、

禁火区内吸烟、点火、烧香、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孔明灯等;

(五)乱扔垃圾;(六)其他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本项目位于青岛崂山

风 景 名 胜 区 薛 家 岛 风 景区,项目建设不属于被禁止的活动。

符合

第二十五条 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

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或者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在风景名胜区设立前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本项目建设

1处集滨

海冰雪体验、亲子休闲、运动培训于一体的中小型国际化滑雪场地,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

符合

第二十六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本条例第

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城乡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

的建设活动,在依法办理许可前,应当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的意见。

本项目已取得青岛市

黄岛区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金沙滩国际滑雪场项目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的意见》(详见附件

6),同意本项目占用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进行建设。

符合

15

第二十九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

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二)举办大型游乐、演艺等活动;(三)从事影视拍摄活动;(四)刻字立碑、设立雕塑、捶拓碑碣石刻;(五)采伐树木、挖掘树桩(根)、放牧、

采集药材和动植物标本;

(六)引入外来物种;(七)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八)其他可能对风景名胜资源造成不利影

响的活动。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16

二、建设内容

地理

位置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连三岛路

503 号,中心坐标

为:东经

120 度 12 分 40.729 秒,北纬 35 度 55 分 51.850 秒,地理位置详见附

1。

项目

组成

及规

1、项目概况

青岛雪酷旅游有限公司投资

10000 万元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连三

岛路

503 号,租赁青岛嘉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地块建设“青岛金沙滩国

际滑雪商业综合体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

38875m2(58 亩),总建筑面积约

850m2,主要建设一处集滨海冰雪体验、亲子休闲、运动培训于一体的中小型

国际化滑雪场地,分为滑雪功能区、服务配套区、技术保障区等板块,形成“冬

季滑雪嬉雪、四季休闲配套”的复合型文旅项目,弥补西海岸南部滨海区域冰

雪运动设施的空白,重点服务本地市民休闲健身需求与区域旅游客群,构建“夏

季滨海度假、冬季冰雪休闲”的四季旅游互补业态。

2、场区周边情况

本项目场区四周均为空地,西侧隔空地是一排空置建筑及嘉程•君悦湾度

假酒店(未建成),南侧隔连三岛路为青岛鲁海丰海洋牧场码头,周边情况详

见附图

2。

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

2-1:

2-1 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组成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滑雪功能区

位于滑雪场中部,设置初级雪道

1 条,长度约 150 米;中级

雪道

1 条,长度约 150 米,坡度 12°;儿童戏雪区 1 处,面

积约

5000 平方米,配套雪地转转等趣味设施

辅助工程

服务配套区

位于滑雪场东部,建设

1 处建筑面积约为 750m2 的雪具大厅

(服务中心)(含租赁区、储物柜、休息区、简餐区)、

134

个车位的生态停车场,配套卫生间(约

60m2)、医务室(约

35m2)等设施。

技术保障区

位于滑雪场西部,配置造雪机

8 台、压雪机 1 台、魔毯 2 条,

并建设供水供电、雪道照明等配套系统

公用工程

给水

由西海岸新区市政管网统一供给,在滑雪场西部建设

2 个容

积分别为

2000m3、4000m3 的蓄水池

17

排水

施工期:雨水地表径流、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喷淋抑尘,施工人员生活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运营期:融雪水回用于造雪,游客及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

供电

由西海岸新区市政电网统一供给

供热

雪具大厅(服务中心)内设备设施采用电加热

制冷

造雪机通过物理原理造雪,仅涉及水、空气与能量交换,不使用制冷剂、造雪剂等药剂

环保工程

废气

施工期

封闭施工,工地边界设置围挡;进出口处设置洗车台,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物料运输采用密闭或防尘布苫盖等措施;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及时覆盖或绿化,散装物料堆覆盖防尘网

运营期

停车场汽车尾气于场区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

施工期

雨水地表径流、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喷淋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

运营期

游客及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

噪声

施工期

选用低噪声型号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润滑;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严禁夜间施工;施工场地边缘设置围挡隔声;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运输路线,严禁夜间运输;施工时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减少碰撞噪,尽量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

运营期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

施工期

建筑垃圾中具有回收价值的外售给回收单位,不具备外售价值的建筑垃圾委托取得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单位外运至合法地点处置

危险废物

运营期

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含油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一起收集于场区内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物收集于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桶,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危废间位于场区西北部,面积约为

5m2。

生活垃圾

施工期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周边生活设施处理,集中收集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

游客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场区内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18

4、运营规模

本项目滑雪场运营时间为

11 月份~3 月份,根据每年天气情况进行调整,

年平均运营天数约为

60 天,营业时间为 9:00-17:00(8 小时),建成后日最大

接待量为

1000 人次,年最大接待量为 60000 人次。

5、主要设施设备

本项目运营期所用主要的设施设备情况见表

2-2。

2-2 设施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台

/套)

1

魔毯

/

2

2

造雪机

/

8

3

压雪车

阿诺斯

LC-275 型

1

4

水泵

博通

DA-100x12

2

5

蓄水池

2000m2

1

6

蓄水池

4000m2

1

6、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运营期所用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

2-3。

2-3 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形态

包装规格

年用量

/t

最大暂存量

/t

暂存地点

1

造雪用水、雪道

维护用水

液态

/

2195

4800

蓄水池

2

润滑油

液态

4L/桶

8L

7kg

杂物间

7、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是造雪用水、雪道维护用水、游客及员工生活用水。

①造雪用水、雪道维护用水

本项目共有造雪机

8 台,造雪的核心原理是把水雾化成微小水滴,在低温

环境下瞬间冻结成冰晶,聚合为人工雪,人工雪含水量可控,比自然雪更密实、

耐碾压、适合滑雪。每年运营季开始前,优选气象条件适宜,环境温度、湿度

满足造雪工艺要求的时间段,对滑雪道、戏雪区开展集中人工造雪作业。滑雪

19

场雪道及戏雪区占地面积约为

16000m2,积雪平均厚度按 0.6m 计,则积雪总

体积约

9600m3。每立方积雪用水量按 0.7m3 计,造雪过程中因风吹、蒸发产生

的损耗按

10%计,则造雪用水量为 7467t/a。另外还需日常平整、补雪坑、修复

雪面,需洒水增湿压实,保证雪质硬度与滑行体验,雪道维护用水量按造雪用

水量的

5%计,约为 373t/a。综上,本项目造雪及雪道维护用水量约 7840t/a。

本项目人造雪约

7056t/a(7840×90%),因造雪时未使用任何药剂,雪融

水可通过雪道两侧排水沟回流至蓄水池,回用于造雪,收集效率约为

80%,回

用水量约为

5645t/a,需补充新鲜水 2195t/a。造雪用水、雪道维护用水由市政

给水管网统一供给,但滑雪场造雪作业具有瞬时用水峰值大、工况水压要求高、

适宜造雪气象窗口期短等特点,市政管网无法满足集中大流量、恒压供水需求,

因此设置蓄水池进行错峰蓄水、稳压调蓄、应急备用,在非造雪时段由管网向

蓄水池补水,适宜气象条件下从蓄水池取水供给造雪系统,保障造雪稳定运行。

②游客用水

本项目年运营时间为

60 天,日最大接待量约 1000 人次,年最大接待量约

60000 人次,游客用水量每人每日按 10L 计,则用水量约为 600t/a。

③员工生活用水

本项目共有员工

20 人,不设食宿,年工作时间 60 天,生活用水量按每人

每日

50L 计,则用水量约为 60t/a。

综上,本项目新鲜水总用量约为

2855t/a,由西海岸新区市政给水管网统一

供给。

2)排水

本项目雪融水回用于造雪,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是游客产生的废水及

员工生活污水。

①游客废水

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约为 480t/a,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外运。

②员工生活污水

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约为 48t/a,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

20

运。

本项目水平衡情况见图

2-1。

2-1 水平衡图(单位:t/a

3)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西海岸新区市政电网统一供给。

4)供热

本项目雪具大厅(服务中心)内设备设施采用电加热。

5)制冷

本项目所用造雪机通过高压泵将水加压至数兆帕,经喷嘴雾化成

10~500

微米的微小水滴,水滴在低温环境中快速失去热量,凝结成冰晶,风机将冰晶

吹送至空中,经自然降落形成“人造雪”。此过程仅涉及水、空气与能量交换,

不使用制冷剂、造雪剂等药剂。

8、工作制度

本项目共有员工

20 人,不设食宿,年工作时间 60 天,实行 10 小时工作

制。

21

总平

面及

现场

布置

1、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总体布局遵循“功能分区、人流车流分离、依托现状”的原则,将

主要建设内容划分为滑雪功能区、服务配套区和技术保障区三大板块。

1)滑雪功能区

滑雪功能区位于滑雪场核心中部区域,自北向南依次设置

1 条中级雪道、

1 条初级雪道和 1 处儿童戏雪区。其中,初级雪道有效滑行长度 150m,坡面最

大宽度

30m;中级雪道有效滑行长度 150m,坡面最大宽度 50m,平均坡度约

12°,适配中级滑雪道设计要求;儿童戏雪区面积约 5000m2,配套布设雪

地转转等多款休闲趣味冰雪游乐设施,满足亲子游玩、趣味嬉戏使用需求。

另外,为保障滑行安全,在场区西侧雪道终点陡坡下方,建设

1 处占地面

积约

4800m2 的安全缓冲区域。

2)服务配套区

服务配套区涵盖雪具大厅(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公共卫生间、医务

室等功能设施,全方位保障游客游玩基础需求。

雪具大厅(服务中心)位于滑雪场西南角,建筑为单层结构,建筑面积约

750m2,内部合理划分为雪具租赁区、物品寄存储物柜区、游客休憩区以及

简餐区。餐饮服务仅限售卖预包装食品、热饮等品类,全程无明火操作,规避

消防安全隐患。生态停车场位于滑雪场南部,规划布设机动车停车位共

134 个,

可满足日常游客及通勤车辆停放需求。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约为

60m2,位于雪

具大厅(服务中心)北部,临近滑雪区,区位便捷,便于游客就近使用。医务

室位于卫生间北部,建筑面积约为

35m2,主要承担止血、消毒、包扎、基础心

肺复苏等现场应急救护工作,遇较重伤情即刻对接外部医疗机构转送救治。

3)技术保障区

技术保障区统筹布设造雪机、压雪机、魔毯输送设备等核心作业器械,同

步配套建设供水输水、供电配电、雪道夜间照明等基础保障系统,全方位维系

雪场运营条件,保障滑雪场地品质与游玩通行安全。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4。

2、游客交通流线设计

22

本项目将动区(滑雪功能区)、静区(服务配套区)及设备区(技术保障

区)物理分离,有效避免了不同功能之间的相互干扰。游客可从滑雪场南部停

车场进入雪具大厅(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后即可便捷进入中部雪场,活动流

线顺畅,详见图

2-2。

2-2 滑雪场动线示意图

2、施工现场布置

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约

38875m2,无临时占地;施工现场不设取土场、弃

土场,不设砂石料加工区,不设混凝土和沥青搅拌站。施工便道、临时加工场、

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临时办公场所等均设置在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占地

面积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施工期配套设置临时围挡、车辆冲洗平

台、沉淀池、垃圾收集点等,临时给排水、供电管线及临时截排水、防汛设施

等均结合场地条件统筹布设,土石方全部场内平衡调配,运输道路优先利用永

久道路及规划施工便道。

施工场地周边社会依托条件较好,施工人员多为当地居民,不设置生活营

地,就餐依托周边餐饮店面,住宿租赁周边居民住宅。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卫

生间,如厕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

23

施工

方案

一、施工工艺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8875m2,核心建设内容包括设置 1 条初级雪道、1

条中级雪道、

1 处儿童戏雪区,配套建设雪具大厅(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

公共卫生间、医务室等服务设施,搭建造雪供水系统、雪场提升输送设备,布

设全域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附属配套工程。本项目总施工周期为

5 个月,施工

过程严格遵循《雪道施工技术规程》(

DB/T 29-317-2024)及相关国家、行业

标准要求,主要包括前期准备、主体土建工程、设施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全

流程,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安装、先主线后附属、先土方后设施”

的顺序,多区段平行作业、工序流水衔接。

1、前期准备

主要包括临时办公场所、临时道路、临时加工场、材料堆场等现场设施建

设;接入施工用电,就近布设施工用水管线,设置临时沉淀池、临时卫生间、

化粪池;设置临时围挡、车辆冲洗平台、垃圾收集点等。

2、主体土建工程

本项目滑雪区为纯土质基底,无植被种植工序,以地形修整、土方调配、

分层压实、坡面顺坡成型、排水构造施工为核心,成型后基底坚实稳定、坡面

顺滑无凸起凹陷,坡度、平整度、密实度符合滑雪场地规范,满足后续铺雪使

用条件。首先进行场地清表,清除施工范围内杂草、石块及废物,清表范围严

格依照雪道边线执行,不超界开挖,仅作业区域土层处理干净;再按设计坡度

进行土方开挖、表土剥离、回填找平、夯实路基,对雪道基底进行整形,粗整

后精修坡面,清除尖锐石块、凸起坎洼,保证坡面顺滑连续,无突变坡度。各

雪道独立成型,严格按设计坡度施工,坡度允许偏差±

0.5°,停止缓冲区长度

满足规范要求;相邻雪道间隔土体修整平齐,分界轮廓清晰整齐,雪道两侧边

线顺直规整,边缘土体夯实拍紧,防止边缘坍塌、土体滑落;按设计要求预留

造雪机、魔毯安装点位,设置护坡及导流沟、收集管网等,沟体与雪道基底衔

接平顺,无积水倒灌浸泡基底土层。

本项目造雪供水系统利用场区现有水塘,在西北部修建

2 个蓄水池,容积

分别为

2000m3、4000m3。

24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本项目场地内存在历史遗留坡面,整体地势起伏落差

较大,依托原有地形高差开展雪道造型、场地平整及蓄水池基坑开挖,整体开

挖方量不大,与场内回填、雪道基底填筑所需土方体量基本匹配,可实现场内

自给平衡,全程无多余弃土外运,亦无需外购土方填补缺口。

3、设施设备安装

主要包括魔毯等雪场提升输送设备、造雪供水系统、给排水泵站、雪融水

回收系统施工,排水与防护工程建设,雪具大厅(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

安全防护设施及附属配套电气照明、安防系统等配套建筑及机电安装。

4、验收调试

对照设计及规范逐项核查外观、尺寸、坡度、安全防护、设备性能,对造

雪系统、魔毯、电气照明安防系统等进行调试。

二、建设周期及施工时序

本项目计划

2026 年 7 月开工,2026 年 11 月竣工,总工期约 5 个月,具体

施工进度计划见表

2-4。

2-4 施工时序一览表

序号

工作名称

计划工作时间

1

前期准备

2026.7

2

主体土建工程

2026.7~2026.9

3

设施设备安装

2026.9~2026.10

4

验收调试

2026.11

其他

25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生态

环境

现状

一、主体功能区规划

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连三岛路

503 号,根据《山东省主

体功能区规划》(鲁政发〔

2013〕3 号),属于山东半岛国家级优化开发区域

中的胶东半岛国家级优化开发区域。山东半岛国家级优化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

为黄河中下游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陆海交通走廊,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先

进制造、高新技术和海洋经济等高端产业聚集区,全国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和

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我国东部沿

海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是东北亚地区国际航运中心。

根据《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西海岸新区为国家级城市化地区,重

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合理保障建设

用地空间,促进功能区协同发展,提升环湾都市区综合承载能力。

二、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 年)》“分区国土

空间控制线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在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详见附图

6。

根据《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政字〔

2021〕16

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3 年版)的通知》(青

环发〔

2024〕20 号),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为薛家岛街道,属于重点

管控单元,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详见表

1-1 及

1-2。

三、生态环境现状

1、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连三岛路

503 号,租赁青岛嘉义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为

38875m2,规划为商业商务

区,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是其他林地、设施农用地、灌木林地、公路用地等,属

于城镇开发区内,人类活动历时悠久,评价区域内原生地带性植被已基本消失,

26

仅零星分布少量自然植被,植被群落结构相对单一,自然演替程度低,生境同

质化明显,整体区域生物多样性水平总体偏低,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物种,极

危、濒危、易危物种以及古树名木。本项目临近海域,评价区植被空间分布受

到人工规划布局影响,南部沿连三岛路道路红线两侧、路基边坡、滨海景观带,

为人工统一规整种植的海岸防护林带,该林带以黑松、刺槐为建群种,灌木层

常见冬青等,林下及林缘多混播虞美人、矢车菊等观赏草本植物,上述植物普

遍具有较强的抗风、耐盐雾和耐瘠薄能力,多为适应海岸生境的乡土物种;北

部、西部以人工集约经营苗圃为主,规模化人工栽植黑松、龙柏、侧柏、紫穗

槐、黄杨等绿化景观苗木;东部多为人工改造形成的农家乐配套旅游种植区,

植被均为人工栽植、人工管护,自然野生植被零星少见。

生态现状调查结果详见生态专项报告。

2、大气环境

根据《

2024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 年,青岛市环境空气中

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分别为 26、49、9、27、158 微

/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为 1.1 毫克/立方米,六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其中,西海岸新区 PM2.5、PM10、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均符合二级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达标。

3、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周边地表水域为北面

496 米、南面 134 米的近岸海域,根据

2024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 年,青岛市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

体良好,海水水质优良(一类、二类)面积比例保持在

99%,海洋生态环境保

持稳定。

本项目所在地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达标。

4、声环境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青西新管字〔

2022〕13

号),本项目所在地为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 1 类区限值。根据《2024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

27

年,全市区域环境昼间噪声

53.3 分贝,属“较好”等级,同比保持稳定。全

市道路交通昼间噪声

66.8 分贝,属“好”等级,同比保持稳定。全市功能区

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

94.4%,夜间达标率为 93.8%。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达标。

5、地下水、土壤环境

根据《

2024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 年,青岛市土壤环境质

量总体稳定,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周围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少量未硬化区域也

普遍被植被覆盖,少见土壤裸露,采取相应措施后,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

污染途径,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和调查。

6、电磁辐射

本项目非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和调查。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和生

态破

坏问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28

生态

环境

保护

目标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边界外

500 米范围内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名称及相对位置关系见

3-1 及附图 3。

3-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性质

方位

距项目

距离

/m

环境功

能区

执行标准

1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

风景区

风景名

胜区

/

/

二类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26)表 1 中

过渡阶段二级浓度限值

2

青岛耶胡迪梅

纽因学校

学校

NW

428

二类区

2、声环境

本项目边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边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

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占地边界外延

200m 的区域,面积约

34.21hm2,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 3-2。

3-2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类别

主要保护对象

与本项目的位置关系

本项目占用

面积

1

崂山风景

名胜区

国家级自然

公园

薛家岛风景区

本项目位于薛家岛风景区三级保护区(陆域)

范围内

38875m2

29

评价

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

根据《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青政发〔

2014〕14 号),崂山

风景名胜区中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包括“东片区从西麦窑

-幸福村-梧桐涧-大河

-蛤蟆涧-黑涧-柳树台以东-柳树台-青峰顶-一水桥(沿公路向西)-大崂(向

右经劈石口)

-大涧(右拐沿山麓)-小山村-曲家庄-仰口湾(沿海边向南)-西

麦窑。西片区为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华楼核心区”,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区,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26)表 1 中过渡阶段二级浓度限值,

详见表

3-3。

3-3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1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60

μg/m3

日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2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40

日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3

一氧化碳(

CO)

日平均

4

mg/m3

1 小时平均

10

4

臭氧(

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

μg/m3

1 小时平均

200

5

PM10

年平均

60

日平均

120

6

PM2.5

年平均

30

日平均

60

2、地表水环境

参考《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2026-2035 年)》(征求意见稿),

本项目周边近岸海域属于二类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

GB 3097-1997)

二类标准,详见表

3-4。

3-4 海水水质标准一览表(单位:mg/L

30

序号

项目

限值

1

漂浮物质

海面不得出现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质

2

色、臭、味

海水不得有异色、异臭、异味

3

悬浮物质

人为增加的量≤

10

4

水温(℃)

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夏季不超过当时当地

1℃,其它季节

不超过

2℃

5

pH 值(无量纲)

7.8~8.5,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 0.2 pH 单位

6

溶解氧

>5

7

COD

3

8

BOD5

3

9

无机氮(以

N 计)

0.3

10

活性磷酸盐

0.03

11

石油类

0.05

3、声环境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青西新管字〔

2022〕13 号),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详见附图 13),执行《声环境质量标

准》(

GB 3096-2008)表 1 中 1 类区限值,详见表 3-5。

3-5 声环境噪声限值一览表(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1 类

55

45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的“其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2、噪声

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2025)

1 中排放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3、固体废物

施工期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31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修订)中相关规定。

(二)运营期

1、噪声

本项目四周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

1 中 1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限值,详见表 3-6。

3-6 边界噪声排放限值一览表(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1 类

55

45

2、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法》(

2020 年修订)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其他

32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取弃土场,不设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水

稳搅拌站等,施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与

车辆尾气、沥青烟气、装修废气等。

1、施工扬尘

1)场地开挖/平整、土方转运、物料堆放

施工前期使用挖掘机、推土机等对原状土层进行切削、剥离、翻松,原本

固结的土壤颗粒被机械外力打散、剥离,瞬间形成悬浮粉尘;另外,机械铲斗

起落、履带碾压、推土刮平过程中,反复扰动表层松散土,细小土粒被机械风

压、振动扬起,形成持续性扬尘。土方装卸过程中,从高空落差坠落产生冲击、

飞溅,瞬间产生大量扬尘。土方、砂石料露天堆场以及裸露地面,表层水分快

速蒸发,土体颗粒失去粘结力,变成松散细粉料,被风吹拂或者受到扰动时会

产生扬尘。

2)车辆行驶扬尘

施工便道多为土质、碎石路面,路面本身积有大量松散浮土、细粒渣土,

车辆行驶时轮胎碾压、挤压路面表层,形成扬尘。在尘土完全干燥的情况下,

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

Q——汽车行驶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车速,km/h;W——汽车载重量,t;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由上式可知,车辆行驶扬尘与车辆类型、车速、地面清洁程度有关,在路

面同样清洁程度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

越脏,扬尘量越大。另外,若运输车辆未密闭、未全覆盖篷布,车厢内土方、

砂石在行驶颠簸、加减速晃动下,细料沿路遗撒散落,形成扬尘。

33

施工扬尘是施工期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扬尘扩散易对区域周边空气环

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需针对性落实抑尘降尘管控措施,削减扬尘排放强度,

降低大气环境影响。

3、施工机械与车辆尾气

施工过程中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起重机、空压机、运输车辆等柴油

/

汽油设备运行时排放的尾气中含有颗粒物、

CO、NOx 等废气污染物,会造成局

部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升高,降低周边环境空气质量。

4、沥青烟气

本项目场内道路、停车场等区域施工时需铺设沥青,沥青烟气主要在沥青

加热搅拌和路面铺设过程中产生,其中沥青加热过程中的排放量最大。本项目

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沥青加热和搅拌,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用密闭专用运输车

辆运至施工场地直接摊铺,仅在路面铺设过程中散发少量的废气。沥青烟气中

主要污染物为

THC、苯并[a]芘、酚类等,由于其浓度较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

境造成明显影响。

5、装修废气

施工期建设雪具大厅(服务中心)等滑雪场配套服务建筑,在室内外装修、

防腐装饰施工过程中,在多个工序产生装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VOCs、苯系

物、粉尘等。墙体、门窗、钢结构构件等进行涂料喷涂及人工涂刷时,涂料中

含有的稀释剂、有机溶剂会随涂刷、流平、固化过程快速挥发,产生

VOCs、

甲苯、二甲苯等有机废气;墙体腻子、漆面打磨,钢筋、装饰板材、石材现场

切割加工、焊接过程还会产生粉尘。雪具大厅(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医

务室等服务设施建设产生的装修废气主要集中在场区西南部,污染物排放强度

偏低,污染影响范围有限,且装修工艺简单、施工周期短、废气排放时段集中,

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物料、裸露地表等受雨水冲刷产生的地表径流,施

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1、雨水地表径流

34

施工场地开挖所造成的大面积裸露地面,在降雨过程中被雨水冲刷产生地

表径流,主要污染物为

SS。施工单位需做好护栏和排水等措施,对施工场地、

临时物料堆场设置蓬盖、围挡,防止因雨水冲刷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冲洗废水

本项目在施工场地各出入口设洗车平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在维修、进

出施工场地时需要进行表面冲洗,产生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SS、COD、石

油类等。若上述生产废水任意排放漫溢,可能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

响,同时也有可能渗入地下,对周边区域的浅层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3、混凝土养护废水

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量较少,在浇注体表面直接蒸发,不能形成径

流,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4、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餐饮污水、粪便污水以及洗浴用水等生活

排水,主要污染物为

SS、COD、BOD5、氨氮和动植物油等。本项目施工现场

不单独建设施工营地,工人食宿等依托周边原有生活设施或租赁居民住宅解决,

临时厕所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等,本项目土

石方开挖过程不进行爆破。鉴于施工噪声的复杂性以及施工噪声影响的区域性

和阶段性,本次评价仅根据《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2025)表 1

中排放限值,针对不同施工阶段计算出不同设备的噪声污染范围,以便施工单

位在施工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 2.4—2021),本项目施工机

械产生的噪声可以近似作为点声源处理,仅考虑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可估算

其施工期间距噪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

本公式是:

Lp(r)=Lp(r0)-20lg(r/r0)

式中:

Lp(r) ——预测点处噪声预测值,dB(A);

35

Lp(r0) ——参考位置 r0 处的 A 声级,dB(A);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

对于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时对某个预测点的影响,按下式进行声级叠加:

式中:

L——预测点的总等效声级,dB(A);

Li——第 i 个声源对预测点的声级影响,dB(A)。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噪声强度较大且出现频率较多的是挖掘机、装载机、推

土机、压路机、打夯机、重型运输车等,根据前述的预测方法和预测模式对施

工期主要噪声源进行计算,得到其随距离衰减后的噪声级,详见表

4-1,各噪声

源的影响范围见表

4-2。

4-1 施工期噪声源强及衰减值预测结果(单位:dB(A)

噪声源

距噪声源不同距离噪声值

5m

10m

20m

30m

40m

60m

80m

100m

挖掘机

85

79

73

69

67

63

61

59

装载机

90

84

78

74

72

68

66

64

推土机

85

79

73

69

67

63

61

59

重型运输车

90

84

78

74

72

68

66

64

压路机

85

79

73

69

67

63

61

59

打夯机

90

84

78

74

72

68

66

64

4-2 施工期噪声源影响范围一览表

序号

噪声源

排放限值(

dB(A)

影响范围(

m

昼间

昼间

1

挖掘机

70

28

2

装载机

50

3

压路机

28

4

推土机

28

5

打夯机

50

6

重型运输机

50

本项目夜间不施工,由表

4-2 和表 4-3 可知,在不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不考

虑其他衰减影响(如树木、房屋或其他构筑物隔声等),只考虑噪声随距离衰

36

减的情况下,施工机械距场界

50m 以上才可满足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2025)表 1 中昼间噪声排放限值,因此需要合理采取有效的噪声防

治措施保证施工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施工期间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场地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内部平整和垫高,施工结束

后无弃方产生,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

的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筋、废焊条、沥青废料以及废包装

材料等。具有回收价值的如废铁、废钢筋、废木料等外售给回收单位,对其它

不具备外售价值的建筑垃圾委托取得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的运输单位外运至合法地点处置。

2、生活垃圾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周边生活设施处理,

集中收集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生态影响分析

详见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施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油箱,

施工场地内储存的柴油、汽油燃料发生泄漏,遇明火、高热发生火灾爆炸,造

成的直接影响是燃烧产生的

CO、NOx 等污染环境空气,但这种事故影响范围

一般在工地范围内,基本不会对工地以外产生较大影响。

施工期发生的多数事故主要会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只有少数事故会

对环境产生直接和明显的影响。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多数事故是由于管理

不善和操作失误,有些情况下是因为对现有工程走向、埋深不甚明确所致,因

此只要加强施工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施工前进行详细、周密调查,绝大部分

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37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雪具大厅(服务中心)无明火、无烹饪、无油烟的轻食、预包装

食品和热饮为主,不产生餐厨油烟。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机动车在进出场区低

速行驶及停车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于场区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

粒物、

CO、NOx、THC 等,影响区域局限在停车场附近。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雪融水回用于造雪,运营期废水主要是游客产生的废水及员工生

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游客废水及员工生

活污水的产生量按

80%计,约为 528t/a,主要污染物为 COD、BOD5、SS、氨

氮,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4-3。

4-3 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种类

产生量

t/a

排放量

t/a

污染物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

游客废水及员工生

活污水

528

528

COD

450

0

不排放

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

BOD5

250

0

SS

200

0

氨氮

30

0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造雪机、压雪车、水泵、魔毯驱动装置等设备

运行噪声以及游客娱乐噪声,设备均为室外声源,噪声声级在

80~90dB(A)范

围,详见表

4-4。游客娱乐噪声主要集中在雪具大厅(服务中心)及雪道、戏

雪区等区域,其噪声声级约为

65~75dB(A),且只在滑雪场内部,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不明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 2.4-2021),本项目造雪机、

压雪车、水泵、魔毯驱动装置等设备的几何尺寸远远小于声波波长,其运行

产生的噪声可以近似作为点声源处理。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

Adiv)、

大气吸收(

Aatm)、地面效应(Agr)、障碍物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

Amisc)引起的衰减,本项目声源均位于室外,空间开阔,仅考虑几何发散引

起的衰减,预测点的

A 声级可按下式计算:

38

式中:

LA(r) ——距声源 r 处的 A 声级,dB(A);

LA(r0) ——参考位置 r0 处的 A 声级,dB(A);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如果已知点声源的

A 计权声功率级(LAw),且声源处于半自由声场,则

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LA(r) ——距声源 r 处的 A 声级,dB(A);

LAw——点声源 A 计权声功率级,dB;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建设项目自身多个噪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按能量叠加方法计

算:

式中:

L——预测点的总等效声级,dB(A);

Li——第 i 个声源对预测点的声级影响,dB(A)。

4-4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数量

空间相对位置

/m

单台声功率级

dB(A)

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距场界距离

/m

X

Y

Z

西

1

造雪

机[2]

8

50 110

1

80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

降噪措施

昼间

153 110

50

74

2

压雪

车[2]

1

50 110

1

90

153 110

50

74

3

魔毯驱动装置

1

40 115

1

80

163 115

40

69

4

魔毯驱动装置

1

50

65

1

80

153

65

50

119

5

水泵

1

53 145

1

85

150 145

53

39

39

6

水泵

1

100 145

1

85

103 145 100

39

备注:

[1]以场区西南角(120°12'41.191"E,35°55'46.979"N)为坐标原点,沿

场界向东为

X 轴正方向,向北为 Y 轴正方向。

[2]造雪机、压雪车为非固定设备,以作业区活动范围的几何中心作为等效点声源位置。

4-5 场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场界

预测值

标准值

达标情况

昼间

昼间

东场界

43

55

达标

西场界

45

达标

北场界

51

达标

南场界

52

达标

由表可知,本项目四周场界昼间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表 1 中 1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限值,厂区周边 50m 范围内无

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游客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废

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

0.5kg 计,共有员工 20 人,年运营

60 天,则产生量为 0.6t/a;游客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 0.1kg 计,年最大

接待量约

60000 人次,则产生量为 6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场区内垃圾桶,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危险废物

①废润滑油、废油桶

本项目设备运行及维护中会产生少量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

0.02t/a,属

于危险废物(

HW08 900-217-08: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

生的废润滑油);每年约产生

1 个废油桶,产生量约 0.01t/a,属于危险废物

HW08 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

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

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40

②含油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

本项目设备运行及维护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少量含油抹布、手套等劳

保用品,产生量按

0.001t/a 计,属于危险废物(HW49 900-041-49:含有或者

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的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根据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含油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全部环节

豁免,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一起收集于场区内垃圾桶,由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医疗废物

本项目雪具大厅(服务中心)设置医务室,可对意外受伤的游客进行简

单的紧急处理,如止血、包扎、固定和紧急心肺复苏等。此过程会产生少量

的医疗废物,例如药品内包装、废棉纱、废棉签等,产生量按

0.02t/a 计,属

于危险废物(

HW01 841-005-01:药物性废物)。在医务室设置 1 个医疗废物

暂存点及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桶用于收集暂存医疗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

单位定期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

4-6。

4-6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产生环节

废物代码

形态

危险特性

产生量

t/a

处置方式

1

废润滑油

设备维护

HW08

900-217-08

液态

毒性、易燃

0.02

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2

废油桶

设备维护

HW08

900-249-08

固态

毒性

0.01

3

医疗废物

医务室

HW01

841-005-01

固态

毒性

0.02

4

含油抹

布、手套等劳保用

设备维护

HW49

900-041-49

固态

毒性

0.001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

5

生活垃圾

游客、员工

/

固态

/

6.6

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详见生态专项评价。

六、地下水、土壤

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源均达到设计防渗要求,不会造

41

成污染影响。非正常工况下,运营期可能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情况有

以下几种:

1)化粪池出现下渗、泄漏,污染周边土壤及地下水。

2)润滑油、废润滑油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污染周边

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对地下水水位和水量不会产生影响;对可能产生

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地下水、土

壤环境造成污染。

六、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环境风险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本项目运营

过程中涉及到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润滑油、废润滑油,其最大存在量与临界量

的比值

Q 情况详见表 4-7。

4-7 环境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CAS

最大储存量(

t) 临界量(t

Q

1

润滑油

/

0.007

2500

3.6×10-6

2

废润滑油

/

0.002

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

B 中对

应临界量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

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

1≤Q<10,(2)10≤Q<100,(3)Q≥100。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

Q=3.6×10-6<1 ,环境风险潜势为Ⅰ,进行简单分析。

3、环境风险调查

①润滑油、废润滑油泄漏,污染周边土壤及地下水;

②润滑油、废润滑油遇明火、高温发生火灾,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伴生

/次

生烟气等废气污染物进入大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在不利气象条件

42

下可能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线

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连三岛路

503号,租赁青岛嘉义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进行建设,根据《不动产权证》(鲁(

2016)青岛

市黄岛区不动产第

0005910号),项目用地性质为住宿餐饮用地。根据《青岛

西海岸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年)》“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商业商务区,项目建设符合规划。

根据《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城〔

1993〕357号)、《青岛

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1-2035年)》(已呈报待审批)、《青岛崂山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详细规划(

2024-2035年)》(已呈报待审批),

本项目位于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三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详

见附图

8),规划为旅游服务设施用地(详见附图9),本项目建设符合薛家

岛风景区规划要求,且已取得青岛市黄岛区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

《关于青岛金沙滩国际滑雪场项目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的意

见》(详见附件

6)。

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在生态

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详见附图

6),项目建设符合青岛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

2023 年版)的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境角度考虑,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43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

期生

态环

境保

护措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48 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问

题的通知》(鲁环函〔

2012〕179 号)、《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市人民政府令第

143 号)等文件,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建设工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即将工地与周围环境分隔,施工工

地各边界均设置连续、密闭的围墙或者围挡,设置高度

2.5m 以上,施工期间,

对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不低于

2000 目/100 平方厘米)

或防尘布,以起到隔阻工地扬尘和飞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采用商品混凝土浆,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水泥、黄砂、碎石等建筑材

料在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影响,同时还可减轻水泥搅拌机的噪

声影响。路面铺设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用密闭专用运输车辆运至施工场地,

不设沥青搅拌站。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

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或者其他防尘措施。

3)驶离建筑场地的车辆轮胎必须经过清洗,保持车容整洁,不得带泥

上路,以避免工地泥浆带入城市道路环境。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运输

道路一律硬化,所有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所有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问责”

四个一律和“施工工地

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 100%覆盖、出入车辆 100%

冲洗、施工现场路面

100%硬化、拆迁工地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

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5)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遮盖、围挡、密

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

措施,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

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6)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

44

尘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7)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

的扬尘污染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行

政主管部门。

以上措施的采取可有效减少施工期间扬尘的产生量,在管理到位、措施落

实的前提下,施工扬尘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施工机械与车辆尾气防治措施

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生态环境部

2018 年第 34 号)、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及《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

治规定》等相关规定,针对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提出

以下措施:

1)应使用达到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高排放、检测不

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登记备案,无环保标识、不经当地

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不能投入使用。

3)施工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使用符合国六标准的汽柴油。

各类施工机械运行及车辆运输排放的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

CO、NOx、

THC,由于污染源较分散,排放量相对较少,所处空间开阔,扩散条件好,不

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雨水地表径流

在场地平整、土方开挖所造成的大面积裸露地面四周做好护栏和排水措

施;临时物料堆场等区域设置蓬盖、围挡,防止被雨水冲刷至场外造成污染。

2、冲洗废水

在施工场地各出入口设洗车平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通过集中

收集后,经布置在施工基地中的沉淀池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淋降尘,

不外排;沉渣就地掩埋,不外排。

3、混凝土养护废水

45

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量较少,在浇注体表面直接蒸发,不能形成径

流,不进入地表水体,对附近地表水体基本无影响。

4、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周边现有生活设施,临时厕所废水经化粪池收

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由于施工期较短、产生的废水水量较少,且水质简单,

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具有短期性和间歇性的特点,

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有限。本项目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了最大限度地降

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型号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安排专门的设备维护人员,

加强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润滑,部件紧固,从根本上减少运行振动噪

声,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

2)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严禁夜间施工,尽可

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开午休时间施工。

3)在施工场地边缘设置围挡隔声,尽量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放置较多

的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运输路线,加强项目区内的交通管制,对场地

内的运输车辆进行分流,控制车速,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严禁

夜间运输。

5)严格执行青岛市有关防噪规定,文明施工,加强一线操作人员的环

保意识,在施工时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减少碰撞噪声;尽量减少用哨子、喇

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中具有回收价值的如废铁、废钢筋、废木料等外售给回收单位,

对其它不具备外售价值的建筑垃圾委托取得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运

输许可证的运输单位外运至合法地点处置。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

46

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处理干净。

建筑垃圾的处置,应符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39 号)、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01 号)》、《青岛市建筑废弃

物资源化利用条例》(

2018 年修订)、《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03

1 月 1 日实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2、生活垃圾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周边生活设施处理,

集中收集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详见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运营

期生

态环

境保

护措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游客驾驶的机动车在进出场区低速行驶及停车

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于场区内无组织排放。

滑雪场应制定科学的客流量管控方案,避免高峰期游客过度集中导致车辆

拥堵,并鼓励游客采用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电瓶车、自行车等清洁交通工具;现

阶段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大多执行国Ⅴ、国Ⅵ标准,已处于较严格水平,

且停车场空间开阔,扩散条件较好,大气环境容量较大,机动车尾气经自然扩

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绿化带种植具有良好空气净化作用的乔

木、灌木植物,可吸收净化汽车尾气。同时,随着青岛市对车辆尾气排放实施

限制措施的不断加强以及清洁能源的推广,汽车尾气排放将执行更为严格的排

放标准,单车排放因子会更小,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将

逐渐改善。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等设备运行噪声,游客游览过程中的社会生活噪

声,主要集中在白天,夜间基本无噪声影响,主要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对固定机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2)停车场加强车辆管控,竖立限速、禁止鸣笛的宣传牌。

3)加强环保宣传,增加游客的环保意识,雪道、戏雪区设文明游览/禁

47

止喧哗提示,禁止导游使用高音喇叭,提倡用耳麦;场区内设置绿化,减少噪

声传播。

4)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

少运行振动噪声。

通过降噪措施可有效削减噪声影响,场界昼间噪声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中 1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期游客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场区内垃圾桶,委托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危险废物

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含油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一起收集于场区内垃圾桶,委托环卫部

门定期清运;医疗废物收集于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桶,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

定期处置。

本项目新建

1 处 5m2 的危废间,位于场区西北部,贮存能力约为 3t,可

以满足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需求。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过程的管理要求如下:

①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要求进行分类贮

存,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不同贮存分区

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

②危废间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地面无裂隙;设施底部

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要求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避免高温、阳

光直射、远离火源。

③危废间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

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

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

48

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

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 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

大于

10-7cm/s),或至少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

不大于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④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要求设置危

险废物贮存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

标志。

⑤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

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

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

能完好。

⑥加强危废间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

进入。

⑦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

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⑧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

保存,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

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应严格遵循《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

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

23 号)要求,遵循就近原则,转移危险废物的,

应当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危险

废物转移相关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运输危险废物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

物运输管理的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货物

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实现

“零”排放,

故本项目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9

四、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采取以下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严防污水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

保护地下水不受污染。严格管理润滑油、废润滑油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

的洒漏,做好容器的防漏、防渗、防破损措施,底部设置防渗托盘。

2)分区防控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结合建设

项目场地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对厂区内不同区域提出不同的防渗

技术要求。

5-1 防渗分区一览表

防渗分区

防渗位置

防渗技术要求

重点防渗区

危废间

危废间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

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

能等效的材料。

简单防渗区

雪具大厅(服务中心)、停车场、雪道等

一般地面硬化

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对地下水水位和水量不会产生影响;对可能产生地

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可以有效防止对周围地下水、土

壤环境造成污染。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详见生态专项评价报告。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通过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环境风险影响:

1)润滑油、废润滑油等液态物料在贮存过程中,应确保贮存容器密闭

完好、无破损渗漏,规范堆放,设置防雨、防渗、防火措施,底部设置防泄漏

50

托盘,远离火源、热源及禁忌物料,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巡查,建立管理台账。

一旦发生泄漏,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及时将泄漏物料收集至干燥、洁净、带

盖的专用容器内,妥善暂存并规范处置,有效防止污染物进入大气、地下水及

土壤环境,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2)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

收集、分区安全存放,设置规范标识与防护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做

到来源可溯、去向明确。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控厂

区内储存时限,杜绝超期、超量存放。

3)厂区内配备充分的应急措施,按照相关规定设置逃生系统,在危废

间等重点区域配置足够且匹配的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以及备用应急电

源。

4)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危废间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等要求,健全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规范的生产操作规则。同时,持续加强安全教育,定

期开展环境风险、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

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七、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是为了保障工程各时期环保措施的落实,使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

建设同步实施,确保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问题受到监督控制,制定并组

织实施环境监测及管理计划。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部门职能分工落实工

程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和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各时期环境保护措施。环

境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环保法规和标准,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并监

督执行;负责编制和开展工程的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计划,建立监控档案;

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对工程环境管理计划的执行以及完善落实措施;参与工程监

理和考评工作。

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需通过环境保护措施来减缓

和消除不利影响。为了保证环保措施的切实落实,使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

效益得到协调发展,必须加强环境管理,使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要求的经济建设、

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和同步实施的方针。

51

为有效地控制工程施工期间的环境污染,项目在建设施工阶段,不但要对

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管理,同时必须对施工的文明程度、环境影响减缓

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环境保护方面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时将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列入要求,要求施工

单位严格执行,并实行奖惩制度。

2)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的各项环保法律、规范等要求组

织施工,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3)施工单位应在各施工场地配专(兼)职环境管理人员,负责各类污

染源的现场控制与管理。

4)做好宣传工作。由于技术条件和施工环境的限制,即使采取了相应

的控制措施, 施工时带来的环境污染仍是避免不了的。因此施工单位注意向

周边受其影响区域的居民做好宣传工作,以提高人们对不利影响的心理承受

力,取得理解,克服暂时困难,配合施工单位顺利地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八、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是污染防治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保治理

措施达到预期效果的有效保障,同时可协助地方环保管理部门做好监督监测工

作。

为及时掌握施工阶段的环境污染程度和范围,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

况,减免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需对施工期进行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

时调整环境保护管理计划,为环保措施的实施时间和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1、监测机构

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可以委托青岛市有资质的监测单位承担应定期定点监

测,提供给管理部门,以备市、区生态环境局监督。若在监测中发现问题应及

时报告,以便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

2、监测计划实施

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19-2017),具体监测计

划见表

5-2。

52

5-2 环境监测计划

阶段

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施工期

大气环境质量

TSP

施工场界

1 次/施工期

(施工高峰期酌情增加)

声环境质量

LAep

施工场界

2 次/施工期,随时抽查。

每次监测

1 天,昼间监测一次

运营期

声环境质量

LAep

滑雪场场界

1 次/年,每次监测 1 天,昼间

监测一次

其他

环保

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

1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187 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

1.87%,具体环保措施投资估算见表 5-3。

5-3 环保投资一览表(单位:万元)

项目

阶段

环保措施

金额

废气

施工期

洒水降尘、工地围挡、覆盖防尘网等;跟踪监测

40

废水

施工期

临时厕所、沉淀池、雨水导排等

5

运营期

化粪池

3

噪声

施工期

选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和工艺,加强对机械设备的

检查、维护和保养,设施围挡等

20

运营期

设置禁鸣和减速警示标志;跟踪监测

15

固体废物

施工期

垃圾桶、建筑垃圾暂存点

2

运营期

危废间、医疗废物暂存点、垃圾桶

2

生态

施工期

施工场地做好遮盖、压实、导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竣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沿线植被等;

绿化工程

100

合计

187

53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陆生生态

施 工 期 间 严 格 控 制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施工场地做好遮盖、压实、导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管理;施 工 结 束 后 及 时 恢复绿化;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固废严禁排入周边水体

回顾调查,落实执行情况

做好景观绿化

落 实 执 行情况

水生生态

地表水环境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经 化 粪 池 收 集 处 理后定期清掏外运;施 工 场 地 出 入 口 处设置洗车平台,并设置沉淀池,冲洗废水经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于洒水降尘;挖 方 时 应 边 施 工 边清运,填方时应做好压实覆盖工作,雨季做 好 拦 挡 、 排 水 工作,避免在强降雨条件下作业;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 采 取 一 定 的 防 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遗洒

回顾调查,落实执行情况

游客产生的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

落 实 执 行情况

地下水及土壤

环境

/

/

源头控制;分

区防渗

落 实 执 行情况

54

声环境

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设置围挡、切割工棚等;选用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并加强 对 机 械 设 备 的 检查、维护和保养

满足《建筑施工 噪 声 排 放标准》(

GB

12523-2025)表

1 中排放限

加 强 交 通 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做好路面维护;做好道路绿化工作

满足《社会生 活 环 境噪 声 排 放标准》

GB

22337-2008)表

1 中 1

类 声 环 境功 能 区 的限值

振动

/

/

/

/

大气环境

设置围挡;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对物料堆放 点 进 行 遮 盖 、 洒水;场地进出口设洗车平台,防止车辆带泥上路;燃油机械、运 输 车 辆 做 好 维 护保养,定期检查维修

满足《大气污染 物 综 合 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的“其

他”颗粒物无组 织 排 放 监控浓度限值

加强客流量管控,避免高峰期车辆拥堵;鼓励游客采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清洁交通工具;做好场区绿化

落 实 执 行情况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 筑 垃 圾 及 时 使 用密 闭 车 辆 运 输 至 青岛 市 指 定 的 建 筑 垃圾倾倒点

回顾调查,落实执行情况

游客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落 实 执 行情况

电磁环境

/

/

/

/

环境风险

加强施工监管,严格按 照 施 工 规 定 进 行作业

回顾调查,落实执行情况

确保贮存容器密闭完好、无破损渗漏;规范堆放,底部设置防泄漏托盘;远离火源、热源及禁忌物料,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巡查;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配备充分的应急措施

落 实 执 行情况

55

环境监测

做好大气、声环境监测

满足《大气污染 物 综 合 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的“其

他”颗粒物无组 织 排 放 监控 浓 度 限 值和《建筑施工噪 声 排 放 标准 》 (

GB

12523-2025)表

1 中排放限

做好噪声跟踪监测

满足《社会生 活 环 境噪 声 排 放标准》

GB

22337-2008)表

1 中 1

类 声 环 境功 能 区 的限值

其他

/

/

/

/

56

七、结论

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

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环境管

理计划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之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附图

1 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周边环境情况图

附图

3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

4 平面布置图

附图

5 《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 年)——主城片区与新港城国土空间规划

分布图》

附图

6 《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 年)——分区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附图

7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项目位置

附图

8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分级保护区图

附图

9 青岛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土地利用规划

附图

10 《青岛市生态空间图》

附图

11 《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

12 《青岛西海岸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变更证明

附件

4 不动产权证

附件

5 租地合同

附件

6 同意项目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的意见

青岛雪酷旅游有限公司

青岛金沙滩国际滑雪商业综合体项目

生态专项评价报告

编 制 日 期 :

2026 年 5 月

概述

1 建设项目概况

青岛雪酷旅游有限公司拟投资

10000 万元,租赁青岛嘉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

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连三岛路

503 号的地块建设“青岛金沙滩国际滑雪商业

综合体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38875m2(58 亩),总建筑面积约 850m2,以“冰

雪运动

+滨海旅游”为特色,旨在打造一处集滨海冰雪体验、亲子休闲、运动培训于

一体的中小型国际化滑雪场地,弥补西海岸南部滨海区域冰雪运动设施的空白,重点

服务本地市民休闲健身需求与区域旅游客群,构建“夏季滨海度假、冬季冰雪休闲”

的四季旅游互补业态。

本项目整体规划为三大功能分区,分别为滑雪功能区、服务配套区及技术保障区。

其中,滑雪功能区规划设置初级雪道

1 条、中级雪道 1 条、儿童戏雪场地 1 处,并配

套布设雪地转转等休闲游乐设施;服务配套区新建

750m2 的雪具大厅(服务中心),

内设雪具租赁区、物品寄存储物柜区、游客休憩区以及简餐区等功能区域,同步配建

134 个停车位的生态停车场、公共卫生间、医务室等附属设施;技术保障区配套配置

造雪机、压雪机、魔毯等专业运营设施。

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城〔

1993〕357 号)、《青岛崂山风

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已呈报待审批)、《青岛崂山国家级风景名

胜区薛家岛景区详细规划(

2024-2035 年)》(已呈报待审批),本项目位于青岛崂

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2 高尔

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等—涉及环境敏

感区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试行)》“表

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属于“涉及环境敏

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

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需开展生态专项评价。为此,青岛

雪酷旅游有限公司委托青岛悦海怡德环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青岛金沙滩国际滑

雪商业综合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1-2016)、《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22)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工程分析和

生态现状调查结果,对本项目在施工期、运行期造成的生态影响进行了预测和评价,

提出了预防或者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和生态监测计划,

编制完成了本次生态专项评价报告。

本项目生态专项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工作程序见图

1.2-1。

第一阶段,收集、分析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所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敏感区以及生态环境状况等相关数据资料,开展现场踏勘,

通过工程分析、筛选评价因子进行生态影响识别,确定生态保护目标,确定评价等级、

评价范围。

第二阶段,在充分的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专家咨询基础上,根据不同评价等级

的技术要求开展生态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分析。

第三阶段,根据生态影响预测和评价结果,确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工程方案,提

出预防或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和生态监测计划,明确生

态影响评价结论。

1.2-1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3 关注的主要生态问题及生态影响

本项目生态专项评价在系统调查与客观评价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现状、生物多样性

以及生态敏感目标现状的基础上,重点识别施工期土地占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及

运营期景观干扰、生物活动阻隔等主要生态问题,预测分析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系统

产生的各类影响,针对性提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对策,实现工程建

设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4 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 年)》“分区国土空间规

划分区图”,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商业商务区,项目建设符合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位于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已取得青岛市黄岛区自然

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金沙滩国际滑雪场项目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

区薛家岛景区的意见》,同意本项目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进行建设。

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永久基

本农田等生态敏感保护目标,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38875m2,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是其他林地、设施农用地、灌木

林地等,根据现场勘察情况,项目所在地受前期历史开发遗留问题影响,绝大部分区

域为裸露土地与土坡,地表无成型绿化及硬质覆盖,仅局部地块零散分布少量杂草。

评价区域受人类活动干扰较为深刻,其原始自然生境已基本丧失,物种呈斑块化、碎

片化分布,原生植被群落简单,野生动植物资源匮乏;评价区域内未发现重点保护动

植物,极危、濒危、易危物种以及古树名木。

施工期通过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临时植被恢复、规范施工范围等环保措施,可有

效控制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及野生动物扰动;运营期合理控制游客承载量,规范人为

活动范围,配套绿化措施,对区域植被群落结构、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稳定性与景

观完整性影响较小。

在严格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影响角度,本项目建

设可行。

目录

1 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1.1 编制依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1.1 法律法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1.2 技术规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1.3 相关规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1.4 工程资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2 生态影响评价因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3 评价工作等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4 评价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5 生态保护目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2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现状调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2.1 概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2.2 功能分区与职能结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2.2.1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分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2.2.2 薛家岛风景区的功能分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2.2.3 风景名胜区的职能结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2.3 现状调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2.3.1 自然环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2.3.2 土地利用现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2.3.3 资源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2.4 保护规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2.4.1 现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2.4.2 待审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2.5 现状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2.5.1 生态及保护现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2.5.2 现状存在的问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3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3.1 生态现状调查方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3.1.1 调查范围与调查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3.1.2 调查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3.1.3 调查方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3.2 现状调查与评价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3.2.1 现场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3.2.2 土地利用类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3.2.3 生态系统类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3.2.4 植被调查与评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53.3 调查结果与评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3.3.1 植物现状调查结果与评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3.3.2 动物现状调查结果与评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3.3.3 景观生态现状调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3.4 主要生态问题调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4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

4.1 施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4.1.1 对土地利用现状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4.1.2 对生物量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4.1.3 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4.1.4 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64.1.5 对生态景观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64.2 运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4.2.1 对土地利用现状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4.2.2 对生物量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4.2.3 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4.2.4 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84.2.5 对生态景观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8

5 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

5.1 施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5.1.1 土地、植被保护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

5.1.2 动物保护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5.1.3 水土流失防控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5.2 运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

6 生态监测和环境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

6.1 生态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6.2 环境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6.2.1 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6.2.2 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5

7 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7

8 生态影响评价自查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8

1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1.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二次修正);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4.《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30 日修正);5.《风景名胜区条例》(2026 年 3 月 20 日起施行);6.《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保规〔2023〕4 号);7.《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7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8.《山东省地方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鲁自然资规〔2025〕7 号);9.《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2018 年 7 月 27 日修正);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1.1.2 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维管植物》(HJ 710.1-2014);5.《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爬行动物》(HJ 710.5-2014);6.《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HJ 710.4-2014);7.《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两栖动物》(HJ 710.6-2014);8.《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哺乳动物》(HJ 710.3-2014)。

1.1.3 相关规划

1.《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公告 2015 年 第 61 号);2.《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鲁政发〔2013〕3 号);3.《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 年)》;4.《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政字〔2021〕16 号);5.《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

2

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3 年版)的通知》(青环发〔2024〕

20 号);

6.《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城〔1993〕357 号);7.《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已呈报待审批);8.《青岛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详细规划(2024-2035 年)》(已呈

报待审批);

9.《青岛西海岸国家级海洋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 年)》。

1.1.4 工程资料

1.《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项目景观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青岛金沙滩国际

滑雪场项目》(青岛理环科技有限公司);

2.《关于青岛金沙滩国际滑雪场项目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的意

见》(青岛市黄岛区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

3.《关于青岛西海岸国家级海洋公园有关事宜的复函》(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

发展局);

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变更证明》(统一编码:2511-37*开通会员可解锁*-930715)。

1.2 生态影响评价因子

根据工程分析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特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

响》(

HJ 19-2022)附录 A 对本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生态影响评价因子进行筛选,

详见表

1.2-1、表 1.2-2。

1.2-1 施工期生态影响评价因子筛选表

受影响对象

评价因子

工作内容及影响方式

影响性质

影响程度

物种

分布范围、种群数量、种群结构、行

为等

直接影响:工程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植被及部分动物被伤害或死亡;施工期噪声、振动、灯光对野生动物行为产生干扰

短期、可逆

生境

生境面积、质量、

连通性等

直接影响:施工活动直接导致生境面积和质量下降,造成陆地生境一定程度上的破碎化

短期、可逆

生物群落

物种组成、群落结

构等

直接影响:施工活动直接导致区域生物量减少,使物种组成和群落结构发生变化

短期、可逆

生态系统

植被覆盖度、生产力、生物量、生态

直接影响:工程占地及施工活动降低了区域植被覆盖、生物量和生产力,

短期、可逆

3

系统功能等

导致动植物群落结构发生变化,短期改变了原有的生态系统,导致生态系统退化

生物多样性

物种丰富度、均匀

度、优势度等

直接影响:施工活动导致物种丰富度降低,改变了原有的物种均匀度和优势度

短期、可逆

生态敏感区

主要保护对象、生

态功能等

直接影响:本项目位于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范围内,全部位于三级保护区(陆域)内

短期、可逆

自然景观

景观多样性、完整

性等

直接影响:施工活动导致周边自然景观遭到破坏

长期、不可逆

1.2-2 运营期生态影响评价因子筛选表

受影响对象

评价因子

工作内容及影响方式

影响性质

影响程度

物种

分布范围、种群

数量、种群结构、

行为等

直接影响:通过绿化恢复逐步缓解区域作物、植被影响程度,种群结构重新建立,增加生态绿化面积,区域野生动物的生境得到恢复并扩大或改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长期、可逆

生境

生境面积、质量、

连通性等

直接影响:通过回填表土和植被恢复提高了生境面积和质量,生境破碎化状况得到改善,生境连通性增大

长期、可逆

生物群落

物种组成、群落

结构等

直接影响:区域物种逐渐增多,群落结构逐步得到恢复和优化

长期、可逆

生态系统

植被覆盖度、生产力、生物量、生态系统功能等

直接影响:植被覆盖度、生产力、生物量逐渐增加,生态系统功能逐渐恢复

长期、可逆

生物多样性

物种丰富度、均匀度、优势度等

直接影响:物种丰富度增加,均匀度和优势度逐渐恢复

长期、可逆

生态敏感区

主要保护对象、

生态功能等

直接影响:采用植被绿化等措施,对崂山风景名胜区的负面影响逐渐减轻并消失

长期、不可逆

自然景观

景观多样性、完

整性等

直接影响:绿化使得植被群落逐步恢复,生境连通性增强,区域景观多样性和完整性得到大幅改善

长期、不可逆

1.3 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22),依据建设项目影响区

域的生态敏感性和影响程度,评价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本项目评价等级判

定情况见表

1.3-1。

1.3-1 评价等级判定情况一览表

序号

原则

项目情况

4

a)

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时,评价等级为一级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

b)

涉及自然公园时,评价等级为二级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属于自然公园

c)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时,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本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

d)

根据

HJ 2.3 判断属于水文要素影响型且地

表水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本项目不属于水文要素影响型且地表水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设项目

e)

根据

HJ 610、HJ 964 判断地下水水位或土

壤影响范围内分布有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响范围内无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

f)

当工程占地规模大于

20 km2 时(包括永久

和临时占用陆域和水域),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改扩建项目的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包括陆域和水域)确定

本项目占地范围为

3km2

g)

除本条

a)、b)、c)、d)、e)、f)以外

的情况,评价等级为三级

本项目属于第

b)的情况

h)

当评价等级判定同时符合上述多种情况时,应采用其中最高的评价等级

本项目仅符合第

b)的情况

6.1.3

建设项目涉及经论证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时,可适当上调评价等级

本项目不涉及经论证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

6.1.4

建设项目同时涉及陆生、水生生态影响时,可针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分别判定评价等级

本项目不涉及水生生态影响

由表

1.3-1 可知,根据《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保规〔2023〕4

号)、《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

GB/T 45071-2024),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青岛崂山风

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属于自然公园。根据技术导则,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

二级。

1.4 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22):“生态影响评价应能

够充分体现生态完整性,涵盖评价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评

价范围应依据评价项目对生态因子的影响方式、影响程度和生态因子之间的相互影响

和相互依存关系确定。可综合考虑评价项目与项目区的气候过程、水文过程、生物过

程等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过程的相互作用关系,以评价项目影响区域所涉及的完整气候

单元、水文单元、生态单元、地理单元界限为参照边界”。本项目租赁青岛嘉义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地块进行建设,用地面积约

38875 平方米,全部为永久占地,无

临时占地,全部位于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陆域)内。本项目为生态影响

5

类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态影响以土地占用、地表扰动、植被破坏、人

为活动干扰等直接影响为主,影响源及主要扰动范围集中在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场

界外侧区域受工程扰动、人员活动波及程度有限,随距离逐步衰减,间接生态影响总

体较小。故,本次以占地边界外延

200m 为生态影响评价范围,详见图 1.4-1。

1.4-1 生态影响评价范围示意图

1.5 生态保护目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22),生态保护目标为“受

影响的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

等”,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三级保护区范围内,为自

然公园,属于受影响的生态敏感区,空间分布情况详见图

1.5-1。

1.5-1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类别

主要保护对象

与本项目的位置关系

本项目占用

面积

1

崂山风景

名胜区

国家级自然公园

薛家岛风景区

本项目位于薛家岛风景区三级保护区(陆域)范围

38875m2

6

1.5-1 生态保护目标空间分布图

7

2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现状调查

2.1 概况

青岛市位于山东半岛南部,滨临黄海。在市域曲折的海岸线上分布着以崂山为代

表的山岳、海湾、岬角、沙滩、岩礁和岛屿等众多自然风景资源。这一地区历史悠久,

人文胜迹较多,自然与人文景观结合,构成区域风景资源特色。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山东半岛南部的黄海之滨,距青岛市中心约

40 km,地理范围为东经 120°24′

~120°57′,北纬 35°52′~36°21′,南北最大纵距 40 km,东西最大横距 46km(含

海域),总面积

380.27km2,核心景区面积 112.61km2,占总面积的 29.76%。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崂山风景区、石老人风景区、市南海滨风景区、薛家

岛风景区等部分,以山海奇观、千古名胜、滩湾浴场、海天山城协调融合为风景特点,

具有生态保护、游赏观光、休闲度假、科教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等功能,是具有世界

遗产品质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是青岛海岸带风景资源最丰富、

最集中、价值最突出,面积最大的风景名胜区,又是青岛市海岸带乃至市域众多风景

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风景名胜共同构筑了青岛市风景旅游城市的特色风貌,

共同担负着旅游职能。

本项目位于薛家岛风景区,薛家岛风景区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东南部,濒临黄海

海域,与东岸老城区相呼应,是西海岸新区重要的风景资源区域,相对位置关系见图

2.1-1。薛家岛风景区的面积为 23.72km2,陆域范围包括薛家岛岛区的大部分区域,面

18.08km2;海域为沿南起鱼鸣嘴、北至象鼻的海岸线向海延伸 150~300 米的范围,

含连三岛岛礁,保证将沿线沙滩、岛礁纳入风景区范围,面积

5.07km2;海岛为竹岔

岛的脱岛及大小石岛,面积

0.57km2。

薛家岛风景区是以优质的海岸沙滩资源为风景特色,融合湾岛岬角、山地森林等

景观,具有海滩休闲、滨海度假、山地游赏等主要功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景区现

状生态景观资源优越,拥有金沙滩、银沙滩、唐岛湾湿地公园、青岛啤酒城、凤凰之

声大剧院、西海美术馆、唐岛湾文化艺术中心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旅游服务设施,是

中国知名的旅游度假目的地,也是西海岸新区四大城市名片中“音乐之岛”“啤酒之

城”的核心承载地区。

8

2.1-1 薛家岛风景区与项目相对位置关系图

2.2 功能分区与职能结构2.2.1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分区

根据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的资源类型、地域特征和风景游赏、保护、建设、管理

的需要,从风景区的三大系统风景、社会、旅游的功能需要考虑,对风景区进行功能

区划。共分为风景游览区、风景恢复区、发展控制区、旅游服务区(基地)、海域海

岛等

5 类功能区:

1)风景游览区是风景资源相对集中的地区,以开展风景游览观光为主要功能,

区内以游赏活动为主,可安排必要的游览服务设施。

2)风景恢复区是暂不开放游览或风景资源价值相对较低的地区,但仍是青岛

崂山风景名胜区整体景观风貌、风景游赏与生态环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虽也

具有一定景源价值的景点,但近、中期不作为主要游赏内容,规划近、中期主要是以

生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为主。

9

3)发展控制区是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几个街道办事处的所在地及周边

地带,是风景区中居民安置、城乡集中建设、旅游服务设施重点建设及城景过渡地带。

但在城乡建设的过程中需体现风景区城镇的风貌特色,建设规模与内容应符合风景区

的环境要求,达到与风景区景观环境的协调。

4)旅游服务区(基地)是根据风景名胜区游赏需要,结合居民点、海滨沙滩、

景点、出入口等设置的各级服务场所。该级服务基地建设有相对完善的服务设施。

5)海域海岛区包括近海区域和近海岛屿。海域是风景区因沙滩休闲、近海游

览的需要而划定的的近海保护范围。海岛主要是指崂山海岸线附近的大、小岛屿,这

些岛屿具有一定的风景资源,特别适合开展海上、海岛游览,是发展海上旅游的主体,

并且是海岸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部分岛屿作为独立景点,因此规划将这些岛屿

作为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的组成部分,一并进行保护与相应的规划利用。

2.2.2 薛家岛风景区的功能分区

根据《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已呈报待审批)及《青

岛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详细规划(

2024-2035 年)》(已呈报待审批),

薛家岛景区内部规划以“一心两带、双轴七区”为结构,通过滨海大道、金沙滩路、

银沙滩路及滨海海岸带串联“山、海、林、滩、岬、湾、岛”联动发展的七个景区,

同时串联多处景点和旅游服务基地、旅游点等旅游服务设施,形成通山、达海、贯城、

串趣的山海城交融格局。

薛家岛风景区依据资源特点划分为风景游览区、旅游服务区、海域功能区和海岛

4 类功能区:风景游览区是风景区内风景资源集中,开展风景游览观光的区域,面积14.91 km2;旅游服务区是风景区内承担游览接待功能的区域,即旅游村和旅游点两级

旅游服务基地所在的区域,面积

3.40km2;海域功能区面积 5.07km2;海岛即竹岔岛、

脱岛及大小石岛,面积

0.34km2。

2.2.3 风景名胜区的职能结构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不仅针对风景游览、欣赏与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

还涉及居民生产、社会管理。因此风景区的职能结构由风景游赏、旅游服务、居民社

会三个系统组成。

1、风景游赏系统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风景游赏系统是由

“风景区—景区—景点”组成。其中崂山风

10

景区包括

8 个景区、241 个景点;石老人包括 3 个景区、4 个景点;市南海滨包括 5

个景区、

47 个景点;薛家岛包括 5 个景区、26 个景点。

2、旅游服务系统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系统是由

“旅游市—旅游城—旅游镇—旅游村(旅

游服务中心)

—旅游点—服务部”组成。其中崂山风景区内规划包括有 2 个旅游城、3

个旅游镇、

4 个旅游村和 17 个旅游点;薛家岛包括 8 个旅游村、9 个旅游点和 17 个

服务部。

3、居民社会系统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居民社会系统是由

“街道—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自然村

(居民组)

”组成。其中崂山风景区内包括 5 个街道 190 个社区居委会,薛家岛风景

区包括包括

1 个街道、19 个社区居委会。

2.3 现状调查2.3.1 自然环境

1、气象

青岛西海岸新区地处北温带季风区,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

大陆性季风气候,受海洋调节显著,空气湿润,雨量充沛,温度适中,四季分明,呈

现春寒、夏凉、秋爽、冬暖的气候特征。区域年平均气温

12.5℃,8 月份最热,月平

均气温

25.6℃,历年极端最高气温 37.4℃;1 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1.7℃,历年最低

气温

-16.2℃。强风向为东北东(ENE),最大风速 12.8m/s;次强风向为东北(NE),

风速

11.8m/s。常风向为西北(NW),风频 11.2%;次常风向为西北北(NNW),风

8.5%。全区冬半年大风天气偏多,1~3 月各月平均大风日数均超过 2 天,6 月至 10

月大风日数较少,月平均大风日数在

0.2~0.8 天,其中 7、8 两月大风日数最少,均

值均为

0.2 天。区域年平均降水量约 794.9mm,降水主要集中于 6~9 月份,占全年降

水量的

71.4%。薛家岛风景区同属该气候区,受海洋及城区环境共同影响,气象特征

与青岛市区基本一致。

2、地形地貌

青岛西海岸新区属鲁东丘陵区,境内山岭起伏,沟壑纵横,海岸蜿蜒。地势总体

西北较高,东南偏低,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入海,整个区内山峦起伏,自然形成以山丘

11

为主的低山丘陵、平原、洼地和海滩多种地貌类型,地貌破碎复杂。境内小珠山、铁

橛山、藏马山和大珠山崛起于中部,构成东北

—西南向隆起脊梁,支脉蔓延全境。项

目区位于黄岛区最东部,离海较近,地势起伏较小、地势较低。薛家岛风景区整体地

形两端高中间低,中间为平地和海岸沙滩,海拔高度低于

20 米,东部山体海拔相对

较高,西部山体相对较低,其中最高点为窟窿山(海拔

160 米)。

3、海域

青岛西海岸新区地处青岛市西南部、胶州湾西岸,南濒黄海,近岸水深适中,海

域水质优良。全区大陆岸线长

282 公里,含岛岸线总岸线达 309 公里,岸线类型丰富,

分布有砂质、基岩及少量淤泥质岸线,滩涂面积约

83 平方公里。境内分布唐岛湾、

灵山湾、古镇口湾等

23 处自然港湾及灵山岛、竹岔岛、斋堂岛等 42 座海岛,青岛海

岸带向外海的方向延伸

3.5-5.0km 的宽度有一条较大海沟,沟宽约 3.0km,其水深

30-40m,当外海的波浪传到青岛的海岸带时,大沟的水深能吸收波浪的动能及势能,

使来自外海的波浪经过大沟后传到青岛的海岸带时,波能将损失

50%左右,有效的保

护了海岸带。

薛家岛风景区包括唐岛湾、薛家岛湾两个海湾,含金沙滩、银沙滩、石雀滩、月

牙滩四个沙(石)滩,此外还有月牙湾、饮牛湾、甘水湾等几个富有特色的小海湾。

海岸线总长度约

40km,其中礁石岸线约 23km,坝体岸线约 6km,沙滩岸线约 11km,

蜿蜒曲折的岸线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岬角、半岛、岛礁、海湾、沙滩等,海岸景观丰富,

近海空间层次较多。

2.3.2 土地利用现状

薛家岛风景区面积为

23.72km2,各类用地规模占比见表 2.3-1。其中,现状风景

游赏用地主要为金沙滩、银沙滩等海滨浴场和设施相对完善的滨海休闲绿地,凤凰山

尚未开展游览,不计入风景游赏用地;旅游服务设施主要是各类餐饮、住宿、演艺设

施,专为旅游服务;薛家岛是青岛啤酒节的主要会场,啤酒节期间停车需求较大,因

此设有较大规模的停车场,交通与工程用地占比相对较高;滞留用地主要是墓地、墓

园等殡葬设施用地。

2.3-1 薛家岛风景区土地利用现状一览表

土地利用类型

面积(

km2

所占比例(

%

风景游赏用地

2.3

9.70

12

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1.09

4.60

居民社会用地

0.88

3.71

交通与工程用地

1.10

4.64

林地

10.19

42.96

园地

0.01

0.04

耕地

0.92

3.88

草地

0.55

2.32

水域

6.65

28.04

滞留用地

0.03

0.13

合计

23.72

100

2.3.3 资源情况

薛家岛区域

“山、海、滩、岬角、岛”等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丰富,为城镇发展旅

游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

1、自然资源

优良的地理环境使薛家岛湾风平浪静,海藻丰富,丰富的海洋有机物和适宜的水

温和盐度,为薛家岛地区的海水养殖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环境。独特的气候与土壤条件

适合于观光农业、高效农业的发展。薛家岛境内海抱山连,流水潺潺,主要有

6 座山

丘,海拔最高的是砚台山

174.8 米,其次是窟窿山,另外还有陡山、崇石山、温山、

吉山等山丘。境内没有大型的河流和湖泊,只有境内总长不足

5 公里的丁家河,属季

节性河流。大海(

sea)、阳光(sun)和沙滩(sand)(又称为 3S 资源)是薛家岛的

特色,薛家岛拥有金沙滩、银沙滩和石雀滩等多处天然沙滩,其中金沙滩最大,银沙

滩次之,都是天然的海水浴场。竹岔岛天然的海岛风光和礁石景观成为薛家岛独具特

色的旅游资源。

2、植物资源

薛家岛风景区在中国植被区划中位于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域

-暖温带落叶阔叶林

地带

-暖温带南部落叶栎林亚地带-胶东丘陵赤松、麻栎林栽培植被区,受历史上人为

活动的干扰,原始天然林已不复存在,经过数十年的造林绿化和森林保育,逐渐形成

了以松类防护林为主的森林群落。薛家岛风景区山地较多,植被较丰富,植被覆盖率

13

40%以上。根据调查,区域森林植被可以分为温性针叶林、温性落叶阔叶林和草甸

植被

3 个植被型,以黑松、刺槐为主。常见木本植物有黑松、刺槐、麻栎、黑杨等,

灌木有胡枝子、野蔷薇等,草本有鸭跖草、月见草、灰绿藜、芦苇、香蒲等。对照《国

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山东省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名录》《青岛珍稀濒危树

种种质资源名录》,薛家岛风景区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1 种,野大豆(Glycine

soja Sieb. et Zucc.);未发现山东省、青岛市珍稀濒危树种分布。

3、动物资源

薛家岛风景区在中国动物地理区划中位于古北界

-华北区-黄淮平原亚区,动物类

群属于暖温带旱作区农田动物群中的温带森林

-森林草原动物类群。据相关资料统计及

实地调查,风景区陆域记录有脊椎动物

22 目 36 科 72 种,其中,淡水鱼类 4 目 6 科

21 种,两栖类 1 目 2 科 2 种,爬行类 2 目 5 科 11 种,鸟类 21 目 71 科 98 种,兽类 5

7 科 12 种。其中,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 3 种,山东省重点保护鸟类有白鹭、针

尾鸭、四声杜鹃等。

2.4 保护规划2.4.1 现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城〔

1993〕357号)是崂山风景区的第一

个总体规划,编制于

20世纪80年代,在测算风景名胜区面积时,采取的是纸面人工测

算的方法,存在较大的误差,原国务院批复和规划确定的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范围面

积为

479.9平方公里,综合青岛市行政区划、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青岛市海岸线修测

成果等,采用新的地形图,用计算机测算面积得出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的陆域面积实

测为

505.07km2,海陆面积合计510.31km2。其中薛家岛风景区的范围是“包括薛家岛

岛区、竹岔岛的脱岛及大小石岛,面积

21.7km2”,精确测算应为27.26km2。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共有

14个景区、195个景点,划分为风景游览区、风景恢复

区、外围景点。其中,巨峰、登瀛、流清、太清、上清、棋盘石、仰口、北九水、华

楼等

9处为风景游览区;沙子白、王哥庄、北宅、惜福镇、夏庄等5处为风景恢复区。

各分区保护要求如下:

1)绝对保护区:风景区内一级景点及景物周围,划为绝对保护区。严格保护

原有的景物、景象的完整,保护原有的景观风貌及空间环境。合理组织游赏方式,严

14

格控制游人容量,防止人为干扰与破坏。设施与建设都不以削弱原有景源价值为准。

2)重点保护区:9个风景旅游区的全部范围和5个风景恢复区的各种规划景点、

景物周围一定范围,为重点保护区。严格保护山体、植被、景源和风景环境,严禁开

山采石、破坏水源、污染环境,

15度以上坡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严格控制建筑的性

质、规模、体量、重度、色彩、风格等。严格控制常住人口和人口负荷,规划实行居

民点搬迁、控制、缩小等,合理控制游客量。在保护原有植被基础上,逐步扩大宜林

荒山荒地草木种植面积,丰富和提高植物景观质量;加强古树名木管理。

3)建设控制区:所有风景恢复区范围均为建设控制区。禁止开山采石,乱砍

乱伐,污染环境。不得建设有碍风景环境的项目。调整经济发展方向,搬迁调整有碍

风景环境的工厂企业。对环境定期进行监测。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薛家岛风景区,包括薛家岛岛区、竹岔岛的脱岛及大小石岛,

面积

21.7 平方公里,属于外围景点,为崂山主景区与西海岸城区之间的滨海景观过渡

带与生态缓冲地带,没有按“绝对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划分保护区类

别,重点保护山体植被、海滨沙滩,保护象嘴、绿岛嘴、岛管嘴、 石雀湾、连三岛,

脱岛等地区的岩礁。本项目建设符合《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城〔

1993〕

357 号)的要求。2.4.2 待审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已呈报待审批)、《青岛

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详细规划(

2024-2035 年)》(已呈报待审批)对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的边界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风景区总面积

380.27km2,其中陆域

面积

358.74km2,海域面积 16.94km2,各类海岛面积 4.59km2,其中薛家岛风景区总面

23.72km2。依据风景名胜区管理和整体分区布局的特点,同时结合《山东省风景名

胜区条例》分级保护规定,将风景区全部用地范围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三

个层次,实施分级控制保护。薛家岛风景区保护区划分情况见图

2.3-1。

一级保护区陆域规划面积

3.71km2,占风景区面积的 15.64%,主要包括环岛路外

侧的各类绿地、沙滩、海湾岬角等;一级保护区海域面积

4.88km2,占比 20.56%,涵

盖了所有高潮位以下的沙滩、礁岩等。

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

11.68km2,占薛家岛风景区总面积的 49.22%,是一级保护

区周边现有的山林地以及植被条件较好的区域。二级保护区海域面积

0.19km2,占比

15

0.81%,是现状及规划各类游船码头的布局建设区,现状以人工岸线为主;是风景区

海岸景观的背景和控制地带,是开展山地运动、露营休闲、山海游赏、植物科普体验

等活动的主要空间。

三级保护区面积是

3.26km2,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13.76%,主要分布于地势平缓的

区域。三级保护区主要是现状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城市建设用地,其中又以旅

游服务设施用地为主,是薛家岛风景区中旅游服务、居民安置的集中建设地区。

2.4-1 薛家岛风景区分级保护区图

本项目占地全部位于三级保护区(陆域)内,相对位置关系详见图

2.3-1,项目建

设与保护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

2.4-1。

2.4-1 项目建设情况与三级保护区保护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保护要求

建设情况

1

可结合第三产业的发展、旅游服务设施的安排,统筹用地规划,优化建设布局。区内建设应保持山体余脉、河流水系、田园

本项目定位为集

“滨海冰雪体验、亲子休闲、运

动培训

”于一体的冬季旅游服务设施,完全属于

第三产业范畴,在布局上明确了三大功能区,旨

16

绿地等生态缓冲区与景观廊道,避免建设地带的连片发展;通过合理控制建筑高度、体量与密度,加强绿化,统一建筑风格,达到建设与风景协调的效果。区内不得安排污染环境和破坏景观的项目,已经存在的应采取措施限期进行调整、改造或拆除。

在优化旅游服务供给。本项目用地原状为生态价值较低的杂草地,未占用核心生态要素;在布局上,将技术保障区依托现有水体,并计划在雪道周边及场界设置生态缓冲绿带;项目规模可控,为点状开发,有效避免了与周边其他建设区域的连片发展。本项目主要建筑物为雪具大厅(服务中心)(

1

层,高度严格控制)、魔毯支架及照明设施(低矮构筑物),无高层建筑,中级道最高处相对高度为

20m,建筑体量小、密度低。项目设置生态

停车场,确保建设活动与周边风景有机融合。本项目为冰雪运动项目,尚未施工,本身为非污染型,施工期和运营期均采取完备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景观破坏。

2

崂山、石老人、市南海滨、薛家岛的三级保护区中划入城镇开发边界的区域,由国土空间总体(分区)规划确定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布局、城市风貌管控等规划要求,依据国土空间总体(分区)规划进一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落实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关于环境和景观保护的要求。可接纳从二级保护区搬迁的居民,并应预留居民安置用地。

根 据 《 青 岛 西 海 岸 新 区 国 土 空 间 分 区 规 划(

2021-2035 年)》“分区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

图”,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不涉及居民安置用地。

3

区内未划入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禁止风景区外的人口迁入,按传统风貌进行控制,依乡村规划开展建设。可对村庄合规用地进行调整置换,安排旅游服务设施。

4

区内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应符合相应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5

区内各旅游服务基地应根据所编制的详细规划进行建设,并保护自然要素。

本项目已取得青岛市黄岛区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金沙滩国际滑雪场项目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的意见》,同意本项目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进行建设。

6

崂山风景区可在原有坡耕地的基础上发展观光果园、农家旅游休闲,结合旅游采摘,发展第三产业;资源条件较好的区域在条件成熟时可发展为游览景区,配套相应设施建设。

本项目位于薛家岛风景区。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已

呈报待审批)、《青岛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详细规划(

2024-2035 年)》

(已呈报待审批)要求。

17

2.5 现状分析2.5.1 生态及保护现状

崂山风景名胜区为山东半岛典型高山滨海生态区域,是青岛市唯一的国家级

5A

景区,具有风景资源独特、生态环境良好、自然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

逐步完善、风景资源丰富等发展优势。整体环境质量较好,生态本底优良,山海相连,

海域广阔,海水水质清洁;立地条件丰富,山地高耸,山体植被良好,山区林木覆盖

率达

63.4%,森林资源充沛,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内河溪、水库众多,水质基本保持

优良;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噪声影响很小。

薛家岛风景区地处青岛西海岸新区,是崂山风景名胜区重要组成部分,拥有丘陵、

海湾、沙滩、海岛、湿地等复合型生态系统,海岸线绵长;区域森林覆盖率约

30%,

以人工林、次生林为主,海岸带分布海防林与耐盐植被,动植物资源较为丰富;近岸

海域、湿地水体水质整体达标,空气环境优良。

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严格落实风景名胜区管控要求,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

护区、三级保护区,严格界定各级保护区范围,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合理调控城乡

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对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中的重大基础设施、旅游服务

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后统筹安排,减少对风景环境的影

响。严格保护海岸线,禁止破坏海滨地貌、污染海水的生产项目。持续开展海岸整治、

山体造林、湿地修复、海岛违建拆除等生态工程,提出植物景观规划、水源保护规划

和污染防治措施,对破坏的山体提出景观与生态的恢复措施,同时规范旅游秩序与建

筑风貌,严控开发强度,整体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2.5.2 现状存在的问题

1982 年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设立时,青岛市区人口仅 175.27 万人,城市建成区

与风景区在空间上相互分离,崂山风景区内及周边基本为生态自然环境和乡村。随着

城市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城市与风景名胜区的空间距离拉近,风景名胜区

30%左右

的区域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其中石老人、市南海滨、薛家岛三个风景区整体位于城

镇开发边界内。风景名胜区与城市建成区交叉重叠,城市发展与风景区保护之间的关

系日益复杂,需加强协调。风景名胜区内村庄人口日益增多,乡村发展、民生保障与

风景保护之间的矛盾,亟需协调。

18

崂山风景名胜区设立以来,植被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以崂山林场为保护

主体,人类活动较少,森林覆盖率稳中略生,森林植被质量稳定,保护效果明显。旅

游活动主要依托游步道线性展开,集中高强度的生产建设活动主要集中在平原山麓等

地区,山上各旅游服务点、部规模较小,对崂山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不大。但同时风

景名胜区的生态本底较为脆弱,森林类型以黑松林、落叶松林和刺槐林等人工林为主,

种类组成和结构简单,容易导致火灾、虫灾、病灾、水土流失等发生,面临虫害、火

灾、旅游等多面压力,加之部分区域的土壤贫瘠,一旦受损,恢复极其困难。

19

3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3.1 生态现状调查方案3.1.1 调查范围与调查时间

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占地边界外延

200m 的区域,面积

约为

34.21 公顷,现状调查范围与评价范围一致,详见图 1.4-1。

本次生态现状调查调查时间选择植物生长旺盛季节,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开展现

场调查。

3.1.2 调查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22),本项目生态现状调查

内容主要是:

1、评价范围内的植物区系、植被类型,植物群落结构及演替规律,群落中的关

键种、建群种、优势种;动物区系、物种组成及分布特征;生态系统的类型、面积及

空间分布;重要物种的分布、生态学特征、种群现状,迁徙物种的主要迁徙路线、迁

徙时间,重要生境的分布及现状。

2、收集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的相关规划资料、图件、数据,调查

评价范围内生态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保护要求等。

3、调查区域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如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生

物入侵和污染危害等。调查已经存在的对生态保护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干扰因素。

3.1.3 调查方法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 19-2022)附录 B 中的资料收集法、

现场调查法、遥感调查法、陆生动植物调查方法,将

3S(GPS、GIS、RS)技术与实

地调查、样方调查、样线调查和查阅历史资料等方法相结合,对评价区的生态环境现

状进行调查,调查时配合使用照相法等记录生态现状。

3.2 现状调查与评价结果3.2.1 现场情况

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连三岛路

503 号,租赁青岛嘉义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的土地进行建设,位于城镇开发区内,人类开发活动历时久远,受到城镇

建设、道路交通及滨海开发等人为活动持续扰动,评价区内原生地带性植被已基本消

20

失,仅零星分布少量自然植被,整体完全以人工栽培、人工营建植被占据绝对主导地

位,植被群落结构相对单一,自然演替程度低,生境同质化明显,整体区域生物多样

性水平总体偏低。本项目临近海域,评价区植被空间分布受到人工规划布局影响,南

部沿连三岛路道路红线两侧、路基边坡、滨海景观带,为人工统一规整种植的海岸防

护林带,该林带以黑松、刺槐为建群种,灌木层常见冬青等,林下及林缘多混播虞美

人、矢车菊等观赏草本植物,上述植物普遍具有较强的抗风、耐盐雾和耐瘠薄能力,

多为适应海岸生境的乡土物种;北部、西部以人工集约经营苗圃为主,规模化人工栽

植黑松、龙柏、侧柏、紫穗槐、黄杨等绿化景观苗木;东部多为人工改造形成的农家

乐配套旅游种植区,植被均为人工栽植、人工管护,自然野生植被零星少见。评价区

域内人工植被属性十分显著,现场照片见图

3.2-1~图 3.2-6。

3.2-1 海岸防护林(1

3.2-2 海岸防护林(2

21

3.2-3 海岸防护林(3

3.2-4 苗圃(1

22

3.2-5 苗圃(2

3.2-6 农家乐配套旅游种植区

3.2.2 土地利用类型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3.9hm2,调查范围为占地边界外延 200m 的区域,面积约为

34.21hm2,遥感数据来源于欧空局的地球观测卫星 Sentinel2 遥感影像,空间分辨率10 米,数据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4 日。评价区域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见图 3.2-7,主

要是其他林地、乔木林地、其他草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等,统计结

23

果见表

3.2-1。

3.2-1 评价区域土地利用类型统计结果一览表

土地利用分类

项目占地

评价区域

二级分类

面积(

hm2

比例(

%

面积(

hm2

比例(

%

耕地

/

/

5.48

16.02

乔木林地

0.12

3.05

2.33

6.82

灌木林地

0.26

6.64

1.10

3.21

其他林地

2.35

60.46

3.30

9.64

其他草地

/

/

8.47

24.75

工业用地

0.01

0.13

2.78

8.14

海洋水面

0.09

2.30

1.20

3.50

坑塘水面

/

/

0.65

1.89

公路用地

0.19

4.82

0.88

2.57

农村道路

/

/

0.97

2.84

设施农用地

0.88

22.59

0.17

0.48

裸土地

/

/

6.89

20.14

合计

3.9

100.00

34.21

100.00

24

3.2-7 评价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图

3.2.3 生态系统类型

评价区域生态系统类型见表

3.2-2,分布情况见图 3.2-8。

3.2-2

评价区域生态系统类型统计结果一览表

生态系统类型

项目占地

评价区域

面积(

hm2

比例(

%

面积(

hm2

比例(

%

森林生态系统

0.12

3.05

5.63

16.47

灌丛生态系统

0.26

6.64

1.10

3.21

草地生态系统

2.36

60.46

8.47

24.75

湿地生态系统

0.09

2.44

1.84

5.36

农田生态系统

/

/

5.48

16.06

城镇生态系统

0.19

4.82

4.63

14.04

其他

0.88

22.59

7.05

20.11

合计

3.9

100.00

34.21

100.00

25

3.2-8 评价区域生态系统类型图

3.2.4 植被调查与评价

1、植被类型

评价区域植被类型统计结果见表

3.2-3,分布情况见图 3.2-9。

3.2-3 评价区域植被类型统计结果一览表

植被类型分类

项目占地

评价区域

面积(

hm2

比例(

%

面积(

hm2

比例(

%

水稻、玉米等农作物

/

/

5.48

16.02

圆柏、黑松等林

0.12

3.05

2.33

6.82

柽柳等灌丛

0.26

6.64

1.10

3.21

崂山红楠等幼林

2.35

60.46

3.30

9.64

马绊草、结缕草等草丛

/

/

8.47

24.75

工业区

0.01

0.13

2.78

8.14

26

交通道路

0.09

2.30

1.84

5.39

水域

0.19

4.82

1.85

5.41

其他土地

0.88

22.59

7.05

20.62

合计

3.9

100.00

34.21

100.00

3.2-9 评价区域植被类型图

2、植被覆盖度

基于遥感数据并采用归一化植被指数(

NDVI)估算得到的植被覆盖度空间分布

情况,统计结果见表

3.2-4,分布情况见图 3.2-10。

3.2-4 评价区域植被覆盖度统计结果一览表

植被覆盖度类型

项目占地

评价区域

面积(

hm2

比例(

%

面积(

hm2

比例(

%

极低覆盖(

<15%)

/

/

3.19

9.31

低覆盖(

15-30%)

0.12

3.05

3.52

10.25

27

中覆盖(

30-45%)

0.59

15.24

4.36

12.71

中高覆盖(

45-60%)

1.2

30.78

6.54

19.07

高覆盖(

>60%)

1.99

50.93

16.59

48.66

合计

3.9

100.00

34.21

100.00

3.2-10 评价区域植被覆盖度空间分布图

3.3 调查结果与评价3.3.1 植物现状调查结果与评价

1、调查结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22)要求,本项目采用样方

法对评价范围内的植被现状进行调查,评价范围内仅零星分布少量自然植被,参照《生

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维管植物》(

HJ 710.1-2014),在评价范围内共布设植

物调查样方

3 个,设置情况详见表 3.3-1 及图 3.3-1,调查记录见表 3.3-2~3.3-4。

3.3-1 植物调查样方设置情况一览表

28

调查时间

样方编号

中心点坐标

面积

布点原则

2026.05.07

1#

120°12'46.238"E,35°55'54.138"N) 1m×1m

选取植被较完整区域,确定

区域植物种

类、数量

2#

120°12'41.082"E,35°55'56.687"N) 1m×1m

3#

120°12'36.462"E,35°55'50983"N) 1m×1m

3.3-1 调查样方设置示意图

3.3-2 1#样方调查记录表

序号

中文名

学名

多度

平均高度

/cm

盖度

物候期

生活力

1

野艾蒿

Artemisia

lavandulaefolia DC

Sol.

20

3%

营养期

2

雀麦

Bromus japonicus

Thunb

Cop2

40

60%

营养期

3

鸡屎藤

Paederia foetida L

Cop1

30

30%

营养期

29

3.3-3 2#样方调查记录表

序号

中文名

学名

多度

平均高度

/cm

盖度

物候期

生活力

1

野艾蒿

Artemisia

lavandulaefolia DC

Cop1

10

5%

营养期

2

雀麦

Bromus japonicus

Thunb

Cop2

30

30%

营养期

3

小蓬草

Conyza canadensis

(L.) Cronq

Sol.

40

3%

营养期

4

鸡屎藤

Paederia foetida L

Cop1

40

5%

营养期

5

茅莓

Rubus parvifolius L

Un.

20

2%

开花期

6

稗草

Echinochloa

crus-galli (L.) P.

Beauv

Un.

30

2%

营养期

30

3.3-4 3#样方调查记录表

序号

中文名

学名

多度

平均高度

/cm

盖度

物候期

生活力

1

小蓬草

Conyza canadensis (L.)

Cronq

Cop3

10

30%

营养期

2

泥胡菜

Hemisteptia lyrata

(Bunge) Fisch. et Mey

Cop2

40

2%

营养期

3

灰菜

Chenopodium album L

Sol.

5

4%

营养期

31

2、调查结果评价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本次调查共鉴定出植物

8 种,分别隶属于禾本科、菊科、蔷

薇科等

5 个科,其中菊科、禾本科的植物种类较多,详见表 3.3-5。

3.3-5 调查植物物种情况一览表

序号

中文名

学名

区系

1

野艾蒿

Artemisia

lavandulaefolia DC

双子叶植物纲

菊目

菊科

蒿属

东亚

2

雀麦

Bromus japonicus

Thunb

单子叶植物纲

禾本目

禾本科

雀麦属

旧世界温

3

小蓬草

Conyza canadensis

(L.) Cronq

双子叶植物纲

菊目

菊科

飞蓬属

世界广布

4

鸡屎藤

Paederia foetida L

双子叶植物纲

龙胆目

茜草科

鸡矢藤属

热带亚洲

5

茅莓

Rubus parvifolius L

双子叶植物纲

蔷薇目

蔷薇科

悬钩子属

东亚

6

稗草

Echinochloa

crus-galli (L.) P.

Beauv

单子叶植物纲

禾本目

禾本科

稗属

世界广布

7

泥胡菜

Hemisteptia lyrata

(Bunge) Fisch. et

Mey

双子叶植物纲

菊目

菊科

泥胡菜属

东亚

8

灰菜

Chenopodium

album L

双子叶植物纲

石竹目

苋科

藜属

世界广布

结合实地调查结果,评价区域受到城镇建设、道路交通及滨海开发等人为活动持

续扰动,原生地带性植被已基本消失,仅零星分布少量自然植被,植被类型以人工植

被、次生草本杂草植被为主,植物群落结构简单,以一年生、多年生草本层为主体,

群落垂直分层不发育、水平分布零散;群落演替处于次生草本初级演替阶段,整体演

替进程缓慢、群落稳定性较低。植物群落建群种、优势种以禾本科、菊科草本植物为

主,亦是群落维系的关键种,未发现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无极危、濒危、

易危珍稀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等重要物种。

在严格控制项目用地红线、落实生态保护及植被恢复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

场区外围现状植被类型、群落结构及自然演替规律不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3.2 动物现状调查结果与评价

1、调查结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22),本项目采用样线法对

评价范围内的陆生野生动物现状进行调查。

32

参照《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爬行动物》(

HJ 710.5-2014)、《生物多样性

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

HJ 710.4-201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两栖动物》(HJ

710.6-201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哺乳动物》(HJ 710.3-2014)等技术

规范,结合生境类型、地形等现场实际情况,在评价范围内共布设陆生野生动物调查

样线

3 条,各样线互不重叠,设置情况详见表 3.3-6 及图 3.3-2,陆生野生动物调查记

录见表

3.3-7~3.3-9。

3.3-6 调查样线设置情况一览表

调查时间

编号

起止点坐标

长度

/m

布点原则

2026.05.07

1#

120°12'32.947"E,35°55'50.246"N)

~(120°12'36.201"E,35°55'51.869"N)

100

调查野生动物活动踪迹

2#

120°12'36.751"E,35°55'53.549"N)~

120°12'39.465"E,35°55'55.712"N)

100

3#

120°12'46.118"E,35°55'53.105"N)~

120°12'48.184"E,35°55'55.924"N)

100

3.3-2 调查样线设置示意图

33

3.3-7 1#样线调查记录表

序号

中文名

学名

与样线的垂直距离

/m

数量

/

4

麻雀

Passer montanus

5

6

5

家燕

Hirundo rustica

10

3

6

黄腰柳莺

Phylloscopus proregulus

5

2

3.3-8 2#样线调查记录表

序号

中文名

学名

与样线的垂直距离

/m

数量

/

1

麻雀

Passer montanus

5

5

2

家燕

Hirundo rustica

10

2

3

喜鹊

Cyanopica cyanu

5

1

3.3-9 3#样线调查记录表

序号

中文名

学名

与样线的垂直距离

/m

数量

/

1

喜鹊

Cyanopica cyanu

5

2

2

珠颈斑鸠

Spilopelia chinensis

5

1

3

戴胜

Upupa epops

5

2

4

黄腰柳莺

Phylloscopus proregulus

5

2

3、调查结果与评价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本次调查共鉴定出野生动物

6 种,均为鸟类,分别隶属于雀

科、燕科、鸦科等

6 个科,详见表 3.3-10。

3.3-10 调查野生动物物种情况一览表

序号

中文名

学名

区系

保护级别

1

麻雀

Passer

montanus

鸟纲

雀形目

雀科

麻雀属

广布种

三有

2

家燕

Hirundo

rustica

鸟纲

雀形目

燕科

燕属

广布种

三有

3

喜鹊

Cyanopica

cyanu

鸟纲

雀形目

鸦科

鹊属

广布种

三有

4

珠颈斑鸠

Spilopelia

chinensis

鸟纲

鸽形目

鸠鸽科

斑鸠属

广布种

三有

5

戴胜

Upupa epops

鸟纲

犀鸟目

戴胜科

戴胜属

广布种

三有

6

黄腰柳莺

Phylloscopus

proregulus

鸟纲

雀形目

柳莺科

柳莺属

古北种

三有

由调查结果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区系以古北种、广布种为主,

34

物种组成以鸟类占优势,兽类、两栖类、爬行类物种偏少,整体物种丰富度处于中等

水平,未发现需要重点关注、具有较高保护价值或保护要求的重要物种。由于本项目

评价区域受人类活动干扰较为深刻,其原始野生动物生境已基本丧失,动物栖息地破

碎化明显,物种呈斑块化、碎片化分布,建设用地、道路、耕作区域物种分布稀少。

3.3.3 景观生态现状调查

景观生态学认为区域由多个景观所构成,而整个景观是由基质、廊道、斑块组成

的异质空间镶嵌体。经现场调查,整个评价区总体上是以乔木林地、农村宅基地、商

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农田为基质、以村道、环岛道路为廊道的景观生态系统。从结构

和功能分析,评价区景观生态体系主要由建构筑物景观、林地景观、农田景观等景观

组成。

评价区内的总体景观类型比较单一,大多属人工生态系统类型。其整体结构和功

能虽然受人工、自然等多种外来因素的干扰,但其整体功能仍然能维持区域生态环境

平衡。

3.4 主要生态问题调查

本项目位于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三级保护区(陆域),现状调查范

围内整体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不存在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35

4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4.1 施工期4.1.1 对土地利用现状的影响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8875m2(58 亩),均为永久占地,无临时占地。现有土地

利用类型主要为其他林地、设施农用地、灌木林地等,施工期间将彻底改变原有土地

利用属性,转变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范围内现状为杂草地,无森林、水系等

生态敏感因素,不存在可能直接影响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自然要素。施工期开展土

石方开挖与回填、堆坡以及施工材料和设备的等活动,场地土方开挖、平整、填方等

施工活动会改变原有地形坡度与地表形态,局部改变地形地貌。

从区域整体来看,项目施工扰动土地面积占评价区域总面积比例较小,不会打破

区域原有土地利用总体布局,对区域土地利用宏观结构、国土空间规划格局无明显负

面影响。

4.1.2 对生物量的影响

施工开挖、清表、推平场地,直接将占地范围内的植物全部移除,原生植被生物

量大幅锐减,根系损毁、土壤腐殖层破坏导致地下生物量同步损失。硬化铺装区域及

重度压实区域土壤透气性差,植被自然生长条件丧失,生物量无法自然恢复。施工时

施工人员及机械增多,如果施工管理不善,施工人员踩踏及施工机械碾压等也会对区

域内植物及其生境造成直接的破坏;临时设施修建、材料设备进场等施工会破坏区域

植物及植被,易引起水土流失,进而会对区域植物及植被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扬尘、

机械震动、人为干扰还会导致周边临近植被长势衰弱、枯落,引发间接生物量损耗。

4.1.3 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经现场调查与资料核查,本项目占地范围内植被主要为一年生、多年生的杂草,

均为常见的、适应性强、抗逆性强、分布范围广的种类,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珍惜物种及古树名木等分布。土石方开挖与回填、堆坡以及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堆放等

施工活动,将使项目所在区域的植被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部分区域将形成次生裸地。

但是外围的地表土层基本不受到扰动,保留有植物的根系和种子,因此施工时除施工

项目区外,其余地区植被基本不受到影响。因此,施工占地对所在区域植物群落的影

响较小,仅为植物个体损失,植被生物量减少,且随着施工结束,区域绿化恢复等措

36

施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影响。

施工期施工机械、车辆和施工人员产生的噪声,施工活动对占地范围内生境的破

坏,人类活动造成的干扰,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施工废气造成的污染,都会导致周

边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变化,对该区域的野生动物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占地范围内

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生地分布,亦无国家及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固定栖

息、繁殖场所,野生动物以昆虫、小型啮齿类、普通鸟类(如麻雀、喜鹊、家燕等)

为主,均属于本地区广布物种,对环境的适应性相对较强,迁移能力较强,在施工时

可以逃离受影响区域,对其生存不会造成威胁,并且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

结束而消失。

施工期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使土壤层裸露,使其对外界干

扰的抵抗能力降低,加上人流、车流量加大,施工人员出入及施工材料的运输等可能

会引起外来入侵物种扩散,或带来一些新的外来入侵物种,外来入侵物种由于较强的

竞争力及适应性,能够快速占据生态位,外来入侵物种若形成优势群落,将对土著物

种的生存产生一定的排斥作用。

4.1.4 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8875m2(58 亩),均为永久占地,无临时占地,占地范围

内生态系统主要为草地生态系统、其他类生态系统、灌丛生态系统等,施工建设使原

有生态系统结构被破坏,水土保持、固碳释氧、土壤保育、生物栖息等核心生态功能

显著下降。施工后期进行绿化,植被恢复选用耐干旱瘠薄、抗海潮风、根系发达、低

成本、低维护的本地乡土树种,实行乔、灌、草、藤的复合配置,一段时间后植被即

可恢复,生物量也随之,提升了生态系统生产力,有利于生态系统完整性。

4.1.5 对生态景观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三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施工

过程改变了生态敏感区原生景观,规整化雪道、施工硬化设施、裸露开挖坡面、弃土

堆等人工扰动单元,与周边植被、地形地貌形成强烈视觉反差,产生明显景观突兀点。

各类施工设施加剧景观破碎化,降低区域景观自然度、原始性与协调性。施工扬尘、

裸露地表也会破坏景观视觉整洁度,损害生态敏感区原生自然景观风貌与生态景观价

值。

本项目施工范围小,施工期较短,并且施工期间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以有

37

效减少灰尘的影响;合理控制施工时序,施工结束后可以及时对植被进行恢复;设置

施工围挡,减少对周边的景观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后,对薛家岛风

景区生态景观产生的影响较小。

4.2 运营期4.2.1 对土地利用现状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仅开展生产运营活动,不再新增占地、开挖、填筑等土地扰动行为,

永久占地的土地利用类型已稳定转换为商务用地,符合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要求,用地性质合法合规,与区域产业布局、用地管控要求相匹配。场地内

植被、土壤环境逐步趋于稳定,配套绿化、生态防护设施持续发挥作用,可有效固土

保水,避免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问题,提升局部土地生态稳定性。项目正常运营过

程中无破坏地表、扰动土壤的作业,不会造成土地退化、用地功能衰减等问题。

4.2.2 对生物量的影响

施工期永久占地造成局部原生植被生物量永久性损失,是项目生物量损耗的主要

来源。进入运营期后,场界及边界防护带、边坡、空地等区域已完成人工绿化植被种

植,以乡土草本、灌木及少量乔木为主的人工植被群落逐步生长稳定,可持续产生新

增生物量,有效弥补施工期局部生物量缺损。相较于施工期裸露地表、植被匮乏的状

态,运营期场地植被覆盖度稳步提升,人工绿地系统形成持续稳定的初级生产力。但

由于厂区多为硬化地面,绿化植被生长空间有限、群落结构相较于原生自然植被更为

简单,整体生物量水平无法完全恢复至建设前原生生态状态。从区域宏观尺度来看,

项目占地范围较小,区域整体植被生物量基底未发生明显改变,人工绿化补偿可有效

缓解局部生物量下降问题,对区域整体生物量平衡无显著不利影响。

4.2.3 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运营期场地生态环境稳定、人为活动规律可控,无突发性生态扰动,对区域生物

多样性无新增破坏影响。植被层面,人工绿化植被为区域昆虫、小型陆生动物提供了

基础食源与栖息环境,替代了施工期空白生态空间,维持了局部植物、昆虫群落的基

本存续条件。动物层面,随着运营期植被恢复、环境趋于安静,受施工扰动外迁的小

型鸟类、啮齿类、昆虫类等动物逐步回迁,区域动物群落结构逐步恢复稳定。

受永久占地生境固化影响,场区内部生境类型单一、植被群落结构简单,无法支

38

撑复杂、原生度高的生物群落生存,局部生物多样性相较于建设前略有降低。但本项

目建设不涉及区域核心生态栖息地、生物迁徙廊道,未涉及珍稀濒危动植物分布区域,

区域动植物物种组成、群落结构总体稳定,不会造成区域物种减少、生物多样性衰退

等系统性问题。

4.2.4 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运营期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趋于稳定,彻底结束施工期生态系统破碎、扰动频繁的

状态,永久占地范围内生态系统由原有的草地生态系统、其他类生态系统、灌丛生态

系统等永久转变为人工生态系统,系统结构简单、稳定性强、人为可控,主要承担生

态缓冲、水土保持、微气候调节等基础生态功能。

本项目运营期仅改变局部小微生态系统类型,未破坏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连

通性与稳定性,区域生态系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维系等核心生态功能总体保

持稳定,无生态系统退化、功能衰减、生态失衡等问题。同时,常态化的生态养护、

植被管护、水土防护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局部生态系统的抗干扰能力,保障了区域生

态系统可持续稳定运行。

4.2.5 对生态景观的影响

本项目原本地块上主要是生态价值与景观品质较低的杂草地和大量杂乱堆存的

土方,地表裸露,对薛家岛景区的整体视觉环境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本项目将人工

建筑为主的异质化景观嵌入现有的自然景观体系中,通过系统性的景观设计,显著改

善区域景观风貌。具体表现为:一是地形重塑,通过规整现有土方,塑造优美的滑雪

坡道与生态化护坡,变杂乱地形为富有韵律感的大地景观;二是植被提升,突破单一

的草坪模式,采用

“乔木、灌木、地被”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进行重点点缀,形成

四季有景、色彩丰富的复合生态景观。本项目的综合服务大厅为单层建筑,雪道最高

处约

20 米,项目内建(构)筑物低于周边已有建筑高度,对主要景点基本无视线上

或空间上的干扰和影响。

本项目将成功打造

“冬季滑雪嬉雪、四季休闲观光”的复合型景观体系,在视觉设

计上,始终以“融合、消隐、提升”为核心原则,致力于成为薛家岛风景区视觉体系

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科学规划与地形重塑,将滑雪坡道作为新的大地艺术元素融入

现有景观。这些流畅的线条不仅满足运动功能,更将打破原有场地的单调感,与远山、

近海共同构成“远景

-中景-近景”的丰富视觉层次,增强风景区的景观纵深与动态美

39

感。项目采用的浅色调主体色彩,不仅与冬季的雪景主题完美融合,还进一步削弱非

雪季与雪季之间的景观反差。项目建(构)筑物高度较低,对观海视线通廊影响较小,

结合绿化设计,能较好地契合周边自然、质朴的环境氛围,增强视觉上的和谐感与融

入感。这不仅为游客提供更具吸引力的视觉享受与游憩体验,更通过填补季节性景观

空白,整体提升薛家岛风景区的景观美学价值。

40

5 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以及“社会效

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基本战略方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

和系统治理的思路,提出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5.1 施工期5.1.1 土地、植被保护措施

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细化施工组织设计,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布局,精准划

定施工范围,明确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执行,严格控

制施工占地,严禁占用本项目用地红线以外的区域。

2)在施工区设置警示牌,进行土壤、植被的保护宣传,并标明施工活动区;

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严禁进入非施工区活动,严禁出现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植被

的情况。

4)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单独设置表土堆放区,不与弃渣、建筑废料混

堆;土方开挖、场地平整区域先期剥离的表层熟土集中定点堆放,堆土周边设挡土埂、

排水沟,表面覆盖防尘抑尘布,防止流失、板结和污染,全部用于后期雪道基底建设、

植被恢复、边坡绿化,不外运随意丢弃。

5)合理划分施工分区,分段分片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完成

一片、修复一片,不必等全部工程结束后再统一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减少大面积长

期裸露。

6)为确保植被恢复措施的有效性,避免植被恢复过程中引发新的环境问题,

在工程开工前,需根据工程区环境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区植被恢复专项设计方案,

且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绿化措施,

科学合理地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树种应选择本地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

7)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行驶范围,限定固定作业通道,防止碾压周边灌

草植被。运输车辆装载适量,密闭运输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严禁沿途撒漏和污染路面。

5.1.2 动物保护措施

为避免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干扰,施工过程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图片教育、公告、宣传册发放等宣教形式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设

41

立保护动物宣传牌。

2)施工期间严格约束施工人员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域随意活

动,避免惊扰非施工区域野生动物的栖息;禁止随意捕猎和惊吓各类野生动物、破坏

其生境的行为。

3)为了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时

间,严禁夜间作业,以免惊扰野生动物栖息、觅食等活动。

5.1.3 水土流失防控措施

1)在施工区周边设置截水沟、排水沟、沉淀池,拦截地表径流,防止泥沙进

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抑尘、绿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

定期清掏外运,不直接排入自然水体和林间沟谷,防止水体生态污染。

2)对施工区域内裸露地表进行防尘网覆盖,临时堆土、弃渣场设置挡渣墙、

护坡、排水设施,四周封闭围挡,大风、降雨天气全覆盖。

3)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免在雨季开挖各种基础;施工中做到分段施工,

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

4)土石方尽量场内平衡,减少外借土方和弃土外运,减少地表扰动范围。

5)严禁向海岸、林地、草地随意弃土、弃渣、倾倒建筑垃圾。

6)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拆除临时建筑、临时道路、料场,清理建筑

垃圾及废弃物,恢复原有植被类型与景观。

5.2 运营期

本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不再新增生态影响,主要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

1)分区管控,划定核心滑雪区、游览活动区,限制活动范围,减少人为踩踏、

碾压对林下植被和地表土壤的持续破坏。

2)非营业季及时对闲置裸地进行覆绿或临时覆盖,对压实裸露地块松土、补

播乡土草本、本地灌木,选用适生耐旱物种,杜绝外来入侵物种;对边坡、裸地实施

喷播绿化、藤蔓覆绿,提升植被覆盖度。

3)合理控制造雪机、压雪车、魔毯运营时间,严禁夜间高噪声作业;严控园

区夜间强光照明,避免光污染干扰野生动物栖息、觅食与迁徙。

4)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禁止游客惊扰、投喂、捕猎野生动物;常态化巡护,

42

防范人为干扰野生动植物生境。

5)采用高效节能造雪设备,优化造雪时序,减少水资源消耗量;完善场区排

水系统布设,雪道融雪水汇入蓄水池回用,避免泥沙、地表污染物直接冲入地表水及

周边土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

6)施工单位应合理进行绿化设计,进一步提升区域景观度,合理选择、科学

配置绿化植物,种植能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优先选用青岛本地耐旱、抗

风植物,如黑松、银杏等,以确保植物对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适应性。本地植物不

仅生命力顽强,易于养护,还能更好地融入当地生态系统,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发展。

耐旱植物能在干旱条件下存活,减少灌溉需求,降低养护成本;抗风植物则能抵御海

风侵袭,保持景观的稳定性和美观性。采用乔木、灌木、花卉、草坪多层搭配,形成

丰富的景观层次,最大限度地配置各种观赏类型的观赏植物,真正做到生态保护和美

化环境的有机统一。

7)本项目用地范围较小,对整体景观破坏较小,项目建设对崂山风景名胜区

薛家岛景区内的自然、人文景观基本不构成影响,不影响区域景观的整体性,并且通

过重新绿化和景观设计将有效提升区域的景观质量。

43

6 生态监测和环境管理

6.1 生态监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22)要求,应结合项目规模、

生态影响特点及所在区域的生态敏感性,针对性地提出全生命周期、长期跟踪或常规

的生态监测计划,提出必要的科技支撑方案。占用或穿(跨)越生态敏感区的其他项

目应开展长期跟踪生态监测(施工期并延续至正式投运后

5~10 年)。本项目占用青

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应开展长期跟踪生态监测。

1、监测重点

施工期重点监测施工活动干扰下生态保护目标的受影响状况,如植物群落变化、

重要物种的活动、分布变化、生境质量变化等;运营期重点监测对生态保护目标的实

际影响、生态保护对策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生态修复效果等。

2、监测计划

生态监测计划应明确监测因子、方法、频次、点位等,本项目生态监测计划详见

6.1-1。开展长期跟踪生态监测的项目,其监测点位以代表性为原则,详见图 6.1-1。

6.1-1 生态监测计划

阶段

监测范围

监测因子

监测方法

监测频次

施工期

占地边界

外延

200m

重点监测施工活动干扰下生态保护目标的受影响状况,如植被类型、物种组成、植被覆盖度,陆生鸟类、小型兽类、两栖爬行类等陆生动物调查,地表扰动、水土流失、生境质量变化等

样方法、样线

法、现场巡查、

拍照记录等

1 次/施工期

运营期

占地边界

外延

200m

重点监测对生态保护目标的实际影响、生态保护对策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生态修复效果等

样方法、样线

法、现场巡查、

现场拍照记录

正式投运后

5~10 年

44

6.1-1 生态监测点位示意图

6.2 环境管理6.2.1 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工程环境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以水土保持、扬尘

/噪声管控为重点,通过

落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来减缓和消除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应国家要求的经济建设、

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的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和同步实施的方针,使社会、经济和环境

效益得到协调发展。

1)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时将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列入要求,要求施工单位严

格执行,并实行奖惩制度。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满足生态系统环境功能保护的客观需

求,并考虑在现有技术和经济水平上可能实施的保护措施和所能达到的保护水平。

2)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的各项环保法律、规范等要求组织施工,

注重科学性和可行性相结合,制定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章制度,保障经费、人力和物

力投入,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3)施工单位应在各施工场地配专(兼)职环境管理人员,负责各类污染源的

45

现场控制与管理。

4)做好宣传工作。由于技术条件和施工环境的限制,即使采取了相应的控制

措施,施工时带来的环境污染仍是避免不了的。因此施工单位注意向周边受其影响区

域的居民做好宣传工作,以提高人们对不利影响的心理承受力,取得理解,克服暂时

困难,配合施工单位顺利地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5)在施工阶段不但要对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管理,同时必须对施工的文明程

度、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环境保护方面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6.2.2 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修订)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HJ/T 394-2007)等相关文件,本项

目属于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需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1)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和

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

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2)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开

展验收监测活动,也可以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

3)验收调查工作应在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条件下开

展;验收调查、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并与现场勘

察、现场调研、现状监测相结合;进行工程前期、施工期、运行期全过程调查,根据

项目特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监测(调查)

报告结论提出验收意见。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

46

验收意见。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

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5)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

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

3 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

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建设

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

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47

7 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连三岛路

503 号,租赁青岛嘉义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的土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为

38875m2。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土空

间分区规划(

2021-2035 年)》“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商

业商务区,项目建设符合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

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已取得青岛市黄岛区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关于青

岛金沙滩国际滑雪场项目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的意见》,同意本项目

占用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进行建设。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

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生态敏感保护目标,不在生

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

本项目评价区域受人类活动干扰较为深刻,其原始自然生境已基本丧失,物种呈

斑块化、碎片化分布,评价区域主要土地利用类型是其他林地、农村宅基地、其他草

地、乔木林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生态系统主要为人工生态系统,植被多为黑

松、刺槐、虞美人等海岸防护林、绿化带以及黑松、龙柏、侧柏等人工栽培苗木,自

然植被很少,以野艾蒿、雀麦、鸡屎藤等杂草为主;野生动物主要为麻雀、家燕、喜

鹊等鸟类,少见兽类、两栖类、爬行类物种。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未发现未发现重点保

护野生动植物,极危、濒危、易危物种以及古树名木等。

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建设单位须严格采取本专题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执行

施工期、运营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植被保护恢复措施以及景观协调等措施,坚持开

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建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

措施,并加强施工管理,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在严格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影响角度,本项目建

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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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生态影响评价自查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22),生态影响评价完成后,

应对生态影响评价主要内容与结论进行自查,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自查表详见表

8-1。

8-1 生态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生态影响

识别

生态保护目标

重要物种;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境□;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其他□

影响方式

工程占用☑;施工活动干扰☑;改变环境条件☑;其他□

评价因子

物种☑(直接影响:工程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植被及部分动物被伤害或死亡;施工期噪声、振动、灯光对野生动物行为产生干扰;运营期通过绿化恢复逐步缓解区域作物、植被影响程度,种群结构重新建立,增加生态绿化面积,区域野生动物的生境得到恢复并扩大或改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境☑(直接影响:施工活动直接导致生境面积和质量下降,造成陆地生境一定程度上的破碎化;运营期通过回填表土和植被恢复提高了生境面积和质量,生境破碎化状况得到改善,生境连通性增大)生物群落☑(直接影响:施工活动直接导致区域生物量减少,使物种组成和群落结构发生变化;运营期通过绿化措施区域物种逐渐增多,群落结构逐步得到恢复和优化)生态系统☑(直接影响:工程占地及施工活动降低了区域植被覆盖、生物量和生产力,导致动植物群落结构发生变化,短期改变了原有的生态系统,导致生态系统退化;运营期植被覆盖度、生产力、生物量逐渐增加,生态系统功能逐渐恢复)生物多样性☑(直接影响:施工活动导致物种丰富度降低,改变了原有的物种均匀度和优势度;运营期物种丰富度增加,均匀度和优势度逐渐恢复)生态敏感区☑(直接影响:本项目位于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薛家岛景区范围内,全部位于三级保护区(陆域)内;运营期采用植被绿化等措施,对崂山风景名胜区的负面影响逐渐减轻并消失)自然景观☑(直接影响:施工活动导致周边自然景观遭到破坏;运营期绿化使得植被群落逐步恢复,生境连通性增强,区域景观多样性和完整性得到大幅改善)自然遗迹□( )其他□( )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生态影响简单分析□

评价范围

陆域面积:(

3.8875)km2;水域面积:( )km2

生态现状

调查与

调查方法

资料收集☑;遥感调查☑;调查样方、样线☑;调查点位、断面□;专家和公众咨询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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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调查时间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丰水期□;枯水期□;平水期□

所在区域的生态

问题

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生物入侵□;污染危害□;其他□

评价内容

植被

/植物群落☑;土地利用☑;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重

要物种□;生态敏感区☑;其他□

生态影响

预测与

评价

评价方法

定性☑;定性和定量□

评价内容

植被

/植物群落☑;土地利用☑;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重

要物种□;生态敏感区☑;生物入侵风险☑;其他□

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对策措施

避让□;减缓☑;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科研□;其他□

生态监测计划

全生命周期□;长期跟踪☑;常规□;无□

环境管理

环境监理☑;环境影响后评价□;其他□

评价结论

生态影响

可行☑;不可行□

注:“”为勾选项,可

√;“( )”为内容填写项。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