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审批决定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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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高度阀、高压泵和大马力喷油器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2512-37*开通会员可解锁*-291044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贯路

881 号

地理坐标

120 度 17 分 45.151 秒,36 度 17 分 56.877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71 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

367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部门(选

填)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项目审批(核

/备案)文号

(选填)

2512-37*开通会员可解锁*-

291044

总投资(万元)

4400

环保投资(万

元)

40

环保投资占比

%)

0.9

施工工期

6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面积(

m2)

不新增用地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规划情况

规划文件:《高新区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复文号:青政字

[2026]7 号

批复时间:

2026 年 2 月 8 日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总体规划环评于

2010 年 4 月 8 日获得原青岛市环保局审查意见

(青环审

[2010]95 号),现规划期已满。项目所在区域最新规划

环评及审查意见如下:规划环评:《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号:青环规审(高新)

[2024]1 号

2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高新区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青政字

[2026]7 号),北单元规划

范围:东至洪江河,西至祥茂河,南至正阳路,北至规划东

1 号线。规划用地

面积约

14.37 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内 12.46 平方公里)。

项目位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贯路

881 号,处于高新区北单元规划

范围内。根据《高新区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2-1 土地利用规划

图)(详见附图

9),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为工业用地,根据不动产权证书(鲁

2023)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 0050172 号)可知,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工

业用 地。 因此 ,项 目建设 符合《 高新 区北 单元控 制性详 细规 划》( 青政 字

[2026]7 号)要求。2、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规划范围东起

洪江河,西至大沽河,北至

204 国道,总规划面积 63.44 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

2009-2020 年,2010 年 4 月 8 日该报告书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青环

[2010]95 号)。青岛高新区将规划范围分为中东片区、西片区进行发展,西片

区纳入《红岛经济区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后,又将中东片区分为中、

东、北三个片区,并于

2019 年 2 月 3 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关

于青岛高新区中东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青环高新

规审

[2019]1 号),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面积为 45.76 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

北至规划东一号线,南至红岛

7 号排洪沟,东至洪江河、墨水河,西至祥茂

河、环胶州湾高速。

2024 年 12 月 26 日,青岛高新区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高新技

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青环规审(高

新)

[2024]1 号),跟踪评价范围与上轮跟踪评价时的范围一致。因测量精度提

高,根据城阳区

2022 年国土空间调查数据,中、东、北三个片区面积核定为

43.39 平方公里。

项目处于青岛高新区北片区规划范围内,项目建设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

价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1。

3 —

1-1 项目与规划跟踪环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规划跟踪环评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功能定位: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态型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全球科技创新网络上的重要节点;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城示范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与高端产业发展的领军地区;“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极、创新活动中心和北部城市新地标;宜业宜居的生态新区。

本 项 目 为 高 度阀、高压泵和大马 力 喷 油 器 生产,行业类别属于

C3670 汽车零

部 件 及 配 件 制造,服务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符合环境准入要求,已取得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统一 编 码 为 :2512-370271-04-

02-291044。

符合

产业结构:片区规划产业结构为片区形成

6 大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

高端装备制造园区、新材料新能源园区、科研孵化产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企业孵化与研发综合园区、软件生产研发综合园区;“

1+5”主导产业:1 是创新科研服务

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中在北片区东北部;

5 是海洋生

物医药产业、节能技术与新材料产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产业、海工装备研发产业。

符合

环境准入清单:①与产业发展定位相符合的工业项目。重点发展创新科研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积极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节能技术与新材料产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产业、海工装备研发产业。②与片区主导产业相配套低污染、低能耗、低水耗的工业项目。鼓励发展其它规模效益好、能源资源消耗少、排污小的企业。包括清洁生产型企业、高新技术型企业和节水节能型企业。

符合

综上,项目建设符合《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

价报告书》中的相关要求。

项目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

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青环规审(高新)

[2024]1 号)符合性分析详

见表

1-2。

1-2 项目与规划跟踪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规划跟踪环评审查意见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落实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政策,切实推动片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为高度阀、高压泵和大马力喷油器生产,规模效益好、能源资源消耗少、排污小,满足片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

符合

严格执行法定上位规划,加强片区空间管制,依法依规开发建设。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要求,按照 准入清单筛选 入区项目,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

本项目符合《青岛市

“三线

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 》 及 其 修 改 单 (

2023 年

版)要求,属于《青岛市环

符合

4 —

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3 年版)》中的准入

项目。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化工项目管理政策要求,严格片区内现有化工项目管控。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

符合

结合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方案、减排任务等, 制定片区污染 物减排方案并 认真落实。大力推进

PM2.5、PM10、氮氧化物等污染

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企业VOCs 治理,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或无组织排放标准控制要求,建立完善全过程控制体系,实现全流程、全环节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并建立完善全过程控制体系,实现全流程、全环节达标排放。

符合

加强片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企业

-片区-

高新区管 委环境管理联 动,定期组织 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入区企业制定相应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强片区及相关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及监测能力建设。对片区内停产或破产污染企业,实施风险排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引发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企业将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 局 备 案 , 并 定 期 开 展 演练。

符合

加强片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企业将加强自身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

符合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区建设项目共享环境监测成果。

企业将按照本报告表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监测。

符合

综上,项目建设符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

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青环规审(高新)

[2024]1 号)

中的相关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鼓励外商投资

产业目录(

2025 年版)》,项目属于“鼓励类:(十九)汽车制造业:327.汽

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产业,不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

2024 年版)》范围内。根据《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

展指导目录(

2024 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8.可优先供应土地:集约用

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项目已在青岛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履行备案手续,取得了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备案证明,项

目统一编码:

2512-37*开通会员可解锁*-291044,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用地性质符合性分析

5 —

项目利用公司现有

101 厂房的闲置区域进行建设,位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华贯路

881 号(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不动产权证书见附件 4)。根据

不动产权证书(鲁(

2023)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 0050172 号)可知,项目

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园区规划。

3、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符合性分析

距离项目所在厂区最近的地表水体为西侧约

1040m 处的祥茂河。根据《青

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

[2021]13 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岛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

(青政办发

[2017]8 号)、《城阳区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方

案》(青城政办发

[2020]76 号)、《关于撤销白沙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

(青城政字

[2020]4 号),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范围内,也不在《青岛

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青环发

[2024]105 号)中的青岛

市地下水污染防治保护区和管控区,为允许建设项目。

4、与《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2018 年修正版)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贯路

881 号,不在胶州湾保护控制线

以内,不属于胶州湾沿岸陆域保护范围。距离项目所在厂区最近的地表水体为

西侧约

1040m 处的祥茂河,祥茂河原名羊毛沟河,属于直接入胶州湾河流,项

目不在入湾河流管理范围两侧五百米范围内,不违反《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

例》。

5、与《城阳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 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城阳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021-2035 年)》,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

界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城阳区国土空

间分区规划(

2021-2035 年)》要求,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 7。

6、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根据《青岛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政字[2021]16 号)及

其修改单(

2023 年版)、《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 年

版)》(青环发

[2024]20 号),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37021420007。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6 —

1-3。

1-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目标任务

(一)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空间格局保持基本稳定。

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

符合

(二)环境质量底线。

2025 年具体目标指标要求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为准。

1.水环境质量底线。以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原则 , 到

2025 年,全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

(达到或好于

Ⅲ类)比例达到 71.4%,地表水国、

省控断面劣

Ⅴ类水体消除,城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到 2035 年,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全市重点河流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到

2025 年,PM2.5 底线目

标 为

30μg/m3 ; 到 2035 年 , PM2.5 底 线 目 标 为

25μg/m3。

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聚焦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和风险管控,到

2025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达到

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

上;到

2035 年,保持稳定达标,并适量提升。

4.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以近岸海域水质实现功能区目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显著提升为原则,到

2025 年,近岸海域全面消除劣四类海水水质,

基本消除四类海水水质,黄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

98.2%左右;到 2035 年,黄海近岸海域

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98.2%以上。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采取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气、废水均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进程。

符合

(三)资源利用上线。相关目标指标要求达到国家、省下达的目标要求。1.水资源利用上线。衔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等相关要求,落实国家、省关于重点河流生态水量保障工作有关要求。2.能源利用上线。加快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利用,提高其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严格能源消耗总量和煤炭消耗量控制要求。3.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管控要求,确定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等控制上线目标。

本项目自来水由青岛高新区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给;用电由青岛高新区市政供电线路统一供给;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政策要求。项目通过在生产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以达到“节能、降耗、减污”的目的。项目的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二、构建生态环境要素分区管控体系

(一)生态空间管控。1.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国家《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

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

符合

7 —

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红线内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2.一般生态空间。应突出生态保护,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用途方向转变,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涉及占用一般生态空间的,依法依规办理。

关技术规范及国家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关要求,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内。

(二)水环境分区管控。2.水环境重点管控区面积为 4225.89 平方公里,占陆 域 面 积

37.41%,包括以工业源为主的控制单

元、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水质超标控制单元和以农业源为主的水质超标控制单元。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生产项目;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内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服务业。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要科学施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高毒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优化养殖业布局,发展循环养殖;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发展节水农业。

本项目处于水环境重点管控区,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排口纳入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中的

COD、SS、石油类满

足 《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准 》 (

GB8978-1996 )

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

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满足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符合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符合

(三)大气环境分区管控。2.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面积为 4064.41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

35.98%,包括人群密集的受体敏感区

域、大气污染物的高排放区域、静风或风速较小的弱扩散区域、城市上风向及污染物扩散通道等影响空气质量的布局敏感区域。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要完善产业布局,加快落实中心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推进区内企业污染排放提标改造,持续开展节能减排;禁止焚烧秸秆及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鼓励餐饮业及居民生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洁净能源;重点防控机动车废气排放,严格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管控。大气环境高排放区实施重点减排,持续降低工业园区单位

GDP 能耗及煤耗,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

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制度。大气环境弱扩散区及布局敏感区避免建设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现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处于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不属于高污染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符合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符合

(四)土壤环境风险防控。3.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包括重金属污染防

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风险行业企业,符合土

符合

8 —

治区域、污染地块(含疑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高关注度地块等区域,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建设土壤污染风险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要求,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新增产能,优化产业布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及时移除或者清理污染地块(含疑似)污染源,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三、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二)重点管控单元。陆域重点管控单元

94 个,

面积为

4435.94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 39.27%,主

要包括城镇生活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人口密度大、资源开发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海域重点管控单元

39 个,面积为 1759.66 平方

公里,占近岸海域面积

14.38%,主要包括现有和

规划的开发强度较大海域。重点管控单元应建立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强化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内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倾倒区等区域的海洋环境监测及风险防范。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严格保护滨海沙滩、湿地、植被、礁石等自然资源,对受到破坏的海洋生态进行整治和修复。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属 于 重 点 管 控 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37021420007 。 本

项 目 符 合 环 境 准 入 要求 , 用 地 符 合 区 域 规划,所在区域配套设施完善,企业将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本项目不涉及倾倒区及海洋生态,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符合

《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3 年版)(青环发[2024]20 号)

一、空间布局约束1.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医疗医药产业、人工智能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现代服务业的企

业,并且要以所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门类为主。2.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本项目为高度阀、高压泵 和 大 马 力 喷 油 器 生产 , 行 业 类 别 属 于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服务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位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贯路

881 号。

符合

二、污染物排放管控1.生物医药行业加强臭气异味的处理和防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对产生的工业废水进行处理,做到达标排放。2.企业遵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至少为同

1.本项目不属于生物医药行业。2.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染物均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达标排放,水、电等资源消耗较少,清洁生

符合

9 —

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辖区内企业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升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产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厂家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提升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三、环境风险防控

1.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规范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2.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3.做好全过程环境监管,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跟踪评价,发现有不良环境影响趋势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1.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厂家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2.企业将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3.企业设置相关环保分管人员,对企业全过程进行环境监管。

符合

四、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推广集中供能和清洁能源利用,实施热、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加快漏损管网改造,减少管网漏损率、普及节水型器具。3.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再生水利用。

本项目耗水耗电较少。

符合

综上,项目建设符合《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

政字

[2021]16 号)及其修改单(2023 年版)、《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

2023 年版)》(青环发[2024]20 号)中的相关要求。

7、项目与相关环保规范文件符合性分析

1-4 项目与相关环保规范文件符合性分析

规范文件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

条例》

2018 年修

第三十七条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应当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

本项目将按照

HJ944 要求建

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单位 和 责 任 人 , 明 确 工 作 职责 , 包 括 台 账 的 记 录 、 整

符合

10 —

正版)

得少于三年。

理、维护和管理等,台账记录频次和内容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第三十八条 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 的 排 污 单 位 以 及 垃 圾 处 置场、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 建 石 化 、 焦 化 、 制 药 、 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项目油雾废气、清洗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与经集 气 罩 收 集 的 湿 漏 测 试 废气、热缩废气依托现有

1#油

雾净化器处理,再进入新增的

1#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

理,最终通过

15m 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激光刻字废气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位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贯路

881 号,不在居民

住宅区等区域周边。

符合

《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

条例》

2018 年修

正版)

第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本项目油雾废气、清洗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与经集 气 罩 收 集 的 湿 漏 测 试 废气、热缩废气依托现有

1#油

雾净化器处理,再进入新增的

1#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

理,最终通过

15m 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激光刻字废气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符合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相关环保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

11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项目由来

博世动力总成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位于青岛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华贯路

881 号。公司现有工程建设情况如下:

“年产

600 万付共轨喷油器项目”于 2013 年 3 月 11 日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

局高新区分局批复(青环高新审

[2013]12 号),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取得青岛市

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关于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青环高

新验

[2015]13 号),已验收部分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 300 万付共轨喷油器。

“辅房扩建建设项目”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

局批复(青环高新审

[2015]80 号),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高新区分局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青环高新验

[2016]75 号),

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

“单体泵生产和再制造、大引擎喷油器和共轨喷油器再制造项目”于

2019

5 月 23 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批复(青环高新审[2019]39 号),

2020 年 1 月 16 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合格的函(青环高新验

[2020]1 号),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和再制造单体泵 3

万付,年再制造大引擎喷油器

2 万付,年再制造共轨喷油器 7.5 万付。

2022 年 11 月 28 日,《博世动力总成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专题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该报告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确定原辅材料使用量及

固体废物产生量。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证书编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28797X001Q,有效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 年 12 月 1 日,公司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青岛市生态环境

局高新区分局备案(备案号:

370299-2025-075-L)。

为满足市场需求,博世动力总成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拟投资

4400 万元利用

现有

101 厂房的闲置区域建设“高度阀、高压泵和大马力喷油器生产项目”。本

次扩建用地面积

400m2,建筑面积 400m2,新增水基清洗机、装配台、测试台、

包装台等设备,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高度阀、高压泵和大马力喷油器生产。根据

1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本项目属于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71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其他

(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组成

扩建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等基本组成

见表

2-1。

2-1 扩建项目基本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高度阀生

产线

位于现有

101 厂房闲置区域,占地面积 100m2,主要布置 EAS

高度阀装配台、测试台、包装台等设备

高压泵生

产线

位于现有

101 厂房闲置区域,占地面积 100m2,主要布置水基

清洗机、

MCRS 高压泵预装配台、主装配台、泄露测试台、功

能测试台、包装台等设备

大马力喷油器生产

线

位于现有

101 厂房闲置区域,占地面积 200m2,主要布置水基

清洗机、

MCRS 大马力喷油器装配台、测试台、后装配台、注

油台、包装台、激光刻字机等设备

辅助工程

办公室

依托现有,位于

101 厂房内、106a 厂房内

配件、成

品仓库

依托现有,位于

101a 厂房内

油类原料

依托现有,位于

106b 厂房内

危险化学

品库

依托现有,位于

106d 厂房内

公用工程

给水

项目所用自来水由青岛高新区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给

排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排口纳入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供电

由市政供电管网供给

供热

生产过程采用电加热

环保工程

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排口纳入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

项目油雾废气、清洗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湿漏测试废气、热缩废气依托现有

1#油雾净化器处理,再

进入新增的

1#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 15m 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激光刻字废气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合理布局,远离敏感目标布置;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

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均依托现有,位于

106b 厂房

内,建筑面积均为

144m2,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最终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

13 —

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依托工程

101 厂房

依托现有,

1F 建筑面积 14061m2,部分区域存在 2F 和 3F,主

要作为生产车间,同时设有办公区、实验室和辅助设备区

101a 厂房

依托现有,建筑面积

1040m2,1F,主要用于货物进出及配件、

成品储存

106a 厂房

依托现有,建筑面积

728m2,1F,主要作为办公室、配电室、

备用柴油发电机房等

106b 厂房

依托现有,建筑面积

728m2,1F,主要作为一般固废暂存间、

危废暂存间、油类原料库、废水暂存间、消防水池等

106d 厂房

依托现有,建筑面积

79.2m2,1F,存放危险化学品

给水

依托厂区现有供水管网

排水

依托厂区现有排水管网,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排口纳入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供电

依托厂区现有供电管网

供热

依托厂区现有供热设施

废水

依托厂区现有排水管网,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排口纳入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

扩建项目及现有工程油雾废气和气态有机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

1#油雾净化器处理,再进入新增的 1#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

理,最终通过

15m 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

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均依托现有,位于

106b 厂房

内,建筑面积均为

144m2,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最终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备注:

1)现有工程废水日排放量为 13.5m3/d,扩建项目新增废水日排放量为 0.72m3/d,排放总量

14.2m3/d,低于污水处理站的日处理规模(24m3/d),扩建项目新增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

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是可行的。

2)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分析,现有工程经 P1 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按照类型区分主要包括

油雾废气(主要为测试废气、磨削废气)和气态有机废气(主要为清洗烘干废气、实验室废

气、注塑废气(含微量氨))。现有

1#油雾净化器对气态有机废气基本无处理效果,且配套

风机风量最大为

10000m3/h,不满足废气收集处理需求。本次扩建项目将对该设施进行升级

改造,计划配套风机风量

20000m3/h,并在 1#油雾净化器后方新增 1#活性炭吸附装置,同时

将排气筒内径改为

0.8m。升级改造后,扩建项目及现有工程油雾废气和气态有机废气经收集

后依托现有

1#油雾净化器处理,再进入新增的 1#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 15m

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 1 中的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计算过程详见主要环境影

响和保护措施章节。

14 —

3)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 106b 厂房内,占地面积约 144m2,最大贮存能力约 7t,现有工程

一般固废最大产生量约

110t/a,每周定期处理,最大暂存量约 110t/52 次≈2.12t,剩余贮存能

力约

4.88t,本次扩建项目一般固废最大产生量约 0.5t/a,一般固废最大暂存量约 0.5t/52 次≈

0.01t<4.88t,因此扩建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间暂存一般固废是可行的。

4)危废暂存间位于 106b 厂房内,占地面积约 144m2,最大贮存能力约 30t,现有工程危

险废物最大产生量约

84.96t/a,每三个月转运一次,最大暂存量约 84.96t/4 次≈21.24t,剩余

贮存能力约

8.76t,本次扩建项目危险废物最大产生量约 7.614t/a,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约

7.614t/4 次≈1.904t<8.76t,因此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可行的。3、项目产品方案

扩建项目产品方案见表

2-2。

2-2 扩建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种类

产品产量

现有工程

扩建新增

扩建后总体

1234567

4、主要生产设备

扩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2-3。

2-3 扩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生产线

名称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套)

现有工程

扩建项目

全厂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5 —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4

0

4

1

0

1

4

0

4

2

0

2

1

0

1

1

0

1

2

0

2

1

0

1

2

0

2

1

0

1

1

0

1

1

0

1

3

0

3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2

0

2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6 —

1

0

1

1

0

1

1

0

1

3

0

3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1

3

0

3

4

0

4

0

2

2

0

1

1

0

1

1

0

1

1

0

3

3

0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4

4

0

2

2

0

1

1

0

1

1

0

1

1

0

2

2

5、主要原辅材料

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2-4。

2-4 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年用量(

t/a

最高贮

存量

t

包装方式

储存位置

现有项目

扩建新增

扩建后

总体

1

101a厂房

17 —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06b厂房

18 —

26

27

101a厂房

28

106d厂房

29

106b厂房

30

106d厂房

31

32

33

106b厂房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25kg/

备注:现有工程的原辅材料用量根据《博世动力总成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专题报告》(

2022 年版)中 2019 年~2021 年(共轨喷油器实际产量为 580 万付/年)的最大

实际用量进行折算(共轨喷油器设计产能为

600 万付/年)确定。

2-5 扩建项目原辅料成分一览表

名称

主要成份

百分含量(

%

19 —

扩建项目所用清洗剂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38508-

2020)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2-6 扩建项目所用清洗剂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38508-2020)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名称

GB38508-2020 中相关技术要求

扩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

备注

产品类别

VOC 含量限值(g/L

水基清

洗剂

水基清洗

≤50

VOC 含量 50g/L

符合

GB38508

-2020 表

2

由上表可知,扩建项目所用清洗剂中的

VOC 含量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含量限值》(

GB38508-2020)中的相应产品类别含量限值要求。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扩建项目不新增职工,年工作

300 天,实行三班制,每天工作 24 小时。

7、公用工程

扩建项目用水主要为清洗用水,用水量为

240t/a,自来水由青岛高新区市政

供水管网统一供给。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排口纳入市政雨水管

网;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废水量为

216t/a(0.72m3/d),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

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扩建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2-1。

2-1 扩建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

3)供电:扩建项目用电由青岛高新区市政供电线路统一供给。

4)制冷和供热:扩建项目生产过程采用电加热。

20 —

8、厂区平面布置情况

扩建项目所在厂区东侧为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侧为锦业路,隔路

为联东

U 谷·青岛高新国际企业港-北区;西侧为华贯路,隔路为空地;北侧为

锦安路,隔路为祥茂河支流,支流以北为海克斯康智慧产业园。项目周边环境见

附图

2。

扩建项目位于

101 厂房内,由北至南依次为高度阀生产线、高压泵生产线、

大马力喷油器生产线,

101 厂房内东侧、南侧为现有工程,依托工程分布于 101

厂房、

106 厂房等区域。项目布局功能区相对独立,便于使用和管理,平面布置

合理。项目厂区及车间平面布置见附图

4。

9、环保投资

扩建项目总投资

44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0 万元,占比约 0.9%,具体明细

见表

2-7。

2-7 扩建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环保设施内容

投资估算(万元)

1

风机、集气罩、集气管道等收集措施、活性

炭吸附装置、排气筒等

30

2

污水管道

5

3

低噪声设备,设备固定

5

4

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

0

合计

40

一、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

扩建项目利用现有

101 厂房的闲置区域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安装项目所用

配套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但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

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

21 —

工艺流程简述:

22 —

23 —

24 —

25 —

产污环节分析:

1)废气:

高压泵生产线清洗烘干工序有机废气,功能测试工序油雾,湿漏测试工序有

机废气;

大马力喷油器生产线清洗烘干工序有机废气,预装配工序刻字废气、热缩废

气,功能测试工序油雾,后装配工序刻字废气,防锈工序油雾。

2)废水:

26 —

高压泵生产线清洗烘干工序清洗废水;大马力喷油器生产线清洗烘干工序清

洗废水。

3)固体废物:

高度阀生产线一次装配工序废包装材料、废润滑剂、废润滑剂桶,二次装配

工序废包装材料,成品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

高压泵生产线清洗烘干工序废水基清洗剂包装,装配工序废包装材料、废润

滑油、废润滑脂、废润滑剂、废溶剂油、废润滑油桶、废润滑脂桶、废润滑剂

桶、废溶剂油桶,功能测试工序废测试油、废润滑油、废测试油桶、废润滑油

桶,湿漏测试工序废防锈剂、废防锈剂桶,成品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

大马力喷油器生产线清洗烘干工序废水基清洗剂包装,预装配工序废包装材

料、废滤筒、除尘器集尘、废润滑油、废润滑脂、废润滑膏、废润滑油桶、废润

滑脂桶、废润滑膏桶,功能测试工序废测试油、废润滑油、废测试油桶、废润滑

油桶,后装配工序废滤筒、除尘器集尘,防锈工序废防锈剂、废防锈剂桶,成品

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

油雾净化器产生的废滤芯、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

生的污泥、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

2-8 扩建项目产排污情况一览表

类别

生产线

产生环节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主要成分

处理措施

/去向

废气

高压泵生

产线

清洗烘干

有机废气

VOCs

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依

托现有

1#油雾净化

器处理,再进入新增

1#活性炭吸附装

置进行处理,最终通

15m 高的 P1 排气

筒排放

功能测试

油雾

VOCs

湿漏测试

有机废气

VOCs

大马力喷油器生产

线

清洗烘干

有机废气

VOCs

功能测试

油雾

VOCs

防锈

油雾

VOCs

预装配

热缩废气

VOCs

金属烟尘

颗粒物

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

排放

后装配

金属烟尘

颗粒物

废水

高压泵生

产线

清洗烘干

清洗废水

COD、SS、NH3-

N、石油类等

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高

新区污水处理厂

大马力喷油器生产

线

清洗烘干

清洗废水

COD、SS、NH3-

N、石油类等

固废

高度阀生产线一次装

废包装材料

废纸箱等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

27 —

配、二次装配、成品包

装,高压泵生产线装

配、成品包装,大马力喷油器生产线预装配、

成品包装

间,外售综合利用

高压泵生产线清洗烘

干,大马力喷油器生产

线清洗烘干

废水基清洗

剂包装

废塑料等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

处置

大马力喷油器生产线预

装配、后装配

废滤筒

金属烟尘

大马力喷油器生产线预

装配、后装配

除尘器集尘

金属烟尘

生产过程

废矿物油

矿物油

废矿物油桶

矿物油

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

矿物油

油雾净化器

废滤芯

矿物油、

VOCs

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活性炭

VOCs

污水处理站

污泥

矿物油

噪声

生产车间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等运行

噪声

等效连续

A 声级

dB(A)

隔声、基础减振

备注:废矿物油指废测试油、废润滑油、废润滑脂、废润滑膏、废润滑剂、废溶剂油、废防

锈剂等油类废物;废矿物油桶指油类废物的废包装桶。

1、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博世动力总成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位于青岛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华贯路

881 号。

“年产

600 万付共轨喷油器项目”于 2013 年 3 月 11 日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

局高新区分局批复(青环高新审

[2013]12 号),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取得青岛市

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关于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青环高

新验

[2015]13 号),已验收部分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 300 万付共轨喷油器。

“辅房扩建建设项目”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

局批复(青环高新审

[2015]80 号),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高新区分局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青环高新验

[2016]75 号),

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

“单体泵生产和再制造、大引擎喷油器和共轨喷油器再制造项目”于

2019

5 月 23 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批复(青环高新审[2019]39 号),

28 —

题 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合格的函(青环高新验

[2020]1 号),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和再制造单体泵 3

万付,年再制造大引擎喷油器

2 万付,年再制造共轨喷油器 7.5 万付。

2022 年 11 月 28 日,《博世动力总成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专题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该报告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确定原辅材料使用量及

固体废物产生量。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证书编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28797X001Q,有效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 年 12 月 1 日,公司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青岛市生态环境

局高新区分局备案(备案号:

370299-2025-075-L)。

2、现有工程概况

现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2-9。

2-9 现有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一期工程:

《年产

600

万付共轨喷油器项目》

主厂房面积

10694m2,厂房中主要设备:小零件和喷油器体磨削设

4 台,小零件和喷油器体清洗设备 4 台,装配测试线 4 台,产能

600 万付。

二期工程:《辅房扩建建设项目》

辅房面积

4381m2,主要包括仓库间(新增),工业废水处理站 1

座(新增),油品库

1 间,危险化学品库 1 间(新增),氮气库 1

间、报废库

1 间、清洗油脂库 1 间、危险废物库 1 间、一般工业固

废库一间。门卫室面积

367m2,二期工程新增司机休息室 1 间,急

救室一间,培训室一间。

三期工程:《单体泵生

产和再制

造、大引擎喷油器和共轨喷油器再制造项目》

单体泵生产

和再制造

一条单体泵生产和再制造生产线。

大引擎喷油器和共轨喷油器再制造

一条大引擎喷油器和共轨喷油器再制造生产线。

储运工程

一期建成建筑面积为

14061m2主厂房 1 座、1040m2物流雨棚 1 座、728m2106a 辅房

一座,用作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等、

728m2106b 辅房 1 座,主要用作危废暂存

间、油类原料库、废水暂存间、消防水池等。

79.2m2106d 辅房 1 座,承担现有工

程辅房

106b 的部分功能,存放危险化学品。二期项目扩建:766.1m2公司物流仓库

1 座、56m2危险化学品库 1 座。

公用工程

给水:由高新区市政供水管线供给。

排水:零部件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废水、除锈废液、磨削废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部分生活污水合并通过厂区南侧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

29 —

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废水、纯水设备反冲洗水、冷却系统排污水、部分生活污水经厂区北侧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热制冷:主厂房内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用于供热、制冷。热源为热泵机组及太阳能,冷源为螺杆式水冷机组。

冷冻:各喷油器生产线共用冷冻水系统

1 套。

供电:市政供电,由厂区南侧锦业路接入。

环保工程

废气

共轨喷油器生产线碳氢清洗烘干废气经设备自带二级冷凝装置处理后与油雾废气、注塑废气以及单体泵生产和再制造生产线磨削废气、油雾废气、功能测试废气以及大引擎喷油器再制造、共轨喷油器再制造生产线功能测试废气以及实验室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

1#油雾净化器处理,最终通过 15m 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共轨喷

油器生产线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

15m 高的 P2 排气筒排

放;单体泵生产和再制造生产线喷丸粉尘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大引擎喷油器再制造、共轨喷油器再制造生产线油雾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

2#油雾净化器处理,最终通过 15m 高的 P3 排

气筒排放。

废水

零部件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废水、除锈废液、磨削废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部分生活污水合并通过厂区南侧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废水、纯水设备反冲洗水、冷却系统排污水、部分生活污水经厂区北侧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

厂区设有一般工业固废仓库(

144m2)1 间和危废暂存间(144m2)

1 间。

现有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

2-5。

30 —

31 —

32 —

3、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现有工程废气主要为共轨喷油器生产线碳氢清洗烘干废气、油雾废气、注塑

33 —

废气、焊接烟尘;污水处理站废气;实验室废气;单体泵生产和再制造生产线磨

削废气、油雾废气、功能测试废气、喷丸粉尘;大引擎喷油器再制造、共轨喷油

器再制造生产线油雾废气、功能测试废气。

共轨喷油器生产线碳氢清洗烘干废气经设备自带二级冷凝装置处理后与油雾

废气、注塑废气以及单体泵生产和再制造生产线磨削废气、油雾废气、功能测试

废气以及大引擎喷油器再制造、共轨喷油器再制造生产线功能测试废气以及实验

室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

1#油雾净化器处理,最终通过 15m 高的 P1 排气筒

排放;共轨喷油器生产线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

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

15m 高的 P2 排气筒排放;单体泵生

产和再制造生产线喷丸粉尘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大引擎喷油器再制

造、共轨喷油器再制造生产线油雾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

2#油雾净化器处

理,最终通过

15m 高的 P3 排气筒排放。

根据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5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

编号:青环院监

[2025]第 W006-04 号,监测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现有工

程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

2-10,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 2-11。

2-10 现有工程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标干流量(

m3/h

监测结果

排放标准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P1 排气筒

VOCs

1914

2.28

4.34×10-3

60mg/m3;

3kg/h

P2 排气筒

1661

未检出

/

4.9kg/h

硫化氢

0.016

2.59×10-5

0.33kg/h

臭气浓度

30(无量

纲)

/

2000(无量

纲)

P3 排气筒

颗粒物

386

1.5

6.00×10-4

10mg/m3;

3.5kg/h

VOCs

0.49

1.93×10-4

60mg/m3;

3kg/h

由上表可知,现有工程

P1 排气筒、P3 排气筒 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

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

2019)表 1 中的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15m),P2 排气筒氨、硫化

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

34 —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15m),P3 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表 1 中的重点控制区排

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2 中的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15m)。

2-11 现有工程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mg/m3

浓度标准

mg/m3

上风向

001#

下风向

002#

下风向

003#

下风向

004#

颗粒物

未检出

未检出

0.185

0.255

1.0

0.100

0.116

0.134

0.119

1.5

硫化氢

0.004

0.004

0.005

0.006

0.06

臭气浓度

10(无量

纲)

10(无量

纲)

15(无量

纲)

10(无量

纲)

20(无量

纲)

VOCs

未检出

0.28

0.24

0.34

2.0

由上表可知,现有工程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

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表

1 中的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要求,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

值要求。

2)废水

现有工程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零部件清洗废

水、除锈废液、磨削废液、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排污水和

冷却塔循环冷却系统排水。

零部件清洗废水、除锈废液、磨削废液、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废水经

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

污水、纯水制备排污水和冷却塔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

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5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

编号:青环院监

[2025]第 W006-04 号,监测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现有工

程废水监测结果见表

2-12。

35 —

2-12 现有工程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mg/L

浓度标准

生活污水排放口

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口

pH 值(无量纲)

8.1

8.1

8.1

7.9

7.9

7.9

6~9

化学需氧量

219

213

286

150

111

78

500

五日生化需氧量

74.5

72.9

90.7

25.3

17.1

12.5

300

悬浮物

23

26

35

28

21

18

400

氨氮(以

N 计)

34.1

36.1

37.9

14.2

15.4

16.2

40

总磷(以

P 计)

4.49

4.52

4.51

2.14

2.28

2.20

13.5

总氮(以

N 计)

46.5

47.7

45.6

19.4

23.6

19.9

50

磷酸盐(以

P 计)

3.71

3.75

3.73

1.85

1.89

1.87

/

石油类

0.81

1.82

2.92

0.37

0.43

0.55

20

动植物油

2.66

2.67

6.08

1.21

1.40

2.04

100

由上表可知,现有工程废水中的

pH、COD、BOD5、SS、石油类、动植物油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NH3-N、总磷、总氮满足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要求。

3)噪声

现有工程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等运行噪声,选用低噪

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根据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5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

编号:青环院监

[2025]第 W006-04 号,监测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现有工

程噪声监测结果见表

2-13。

2-13 现有工程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dBA))

执行标准

东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昼间噪声

49

57

58

49

65

夜间噪声

46

50

50

46

55

由上表可知,现有工程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现有工程固废主要为原材料拆包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壳、原材料拆包过程中产

36 —

生的废塑料、原材料运输周转过程中产生的废木头托盘、报废零部件和设备改造

过程中产生的废钢铁、报废零部件和设备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废铜和废铝等一般固

体废物,成品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研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生产和设

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沾染废矿物油的废纸

/纸

/塑料、沾染废矿物油的废桶、零件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油水混合物、废水处理

过程中产生的浓缩油

/水混合物、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废弃的铅

蓄电池、含有矿物油的废砂轮灰

/废铁泥、沾染废矿物油的废滤芯/滤纸、含有化

学品成分的废弃容器、抹布及劳保用品、检测过程中,化学实验室产生的废液、

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

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

部门定期清运。

2-14 现有工程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固废名称

产生量(

t/a

固废代码

处置方式

生活垃圾

48.53

/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原材料拆包过程中产生

的废纸壳

29.33

SW17 900-005-S17

外售综合利用

原材料拆包过程中产生

的废塑料

56

SW17 900-003-S17

原材料运输周转过程中

产生的废木头托盘

21

SW17 900-009-S17

报废零部件和设备改造

过程中产生的废钢铁

17.67

SW17 900-001-S17

报废零部件和设备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废铜和废

4.33

SW17 900-002-S17

成品测试过程中产生的

废矿物油

27.43

HW08 900-249-08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

处置

研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

1.08

HW08 900-200-08

生产和设备维护过程中

产生的废矿物油

0.08

HW08 900-249-08

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5.59

HW08 900-210-08

沾染废矿物油的废纸

/纸

/塑料

8.18

HW08 900-249-08

沾染废矿物油的废桶

2.99

HW08 900-249-08

零件清洗过程中产生的

油水混合物

2.53

HW09 900-007-09

37 —

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

浓缩油

/水混合物

22.50

HW09 900-007-09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

汞荧光灯管

0.08

HW29 900-023-29

废弃的铅蓄电池

3.23

HW31 900-052-31

含有矿物油的废砂轮灰

/

废铁泥

1.94

HW08 900-200-08

沾染废矿物油的废滤芯

/

滤纸

3.34

HW49 900-041-49

含有化学品成分的废弃容器、抹布及劳保用品

0.0036

HW49 900-041-49

检测过程中,化学实验

室产生的废液

0.37

HW49 900-047-49

废电路板

0.11

HW49 900-045-49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企业环评、验收和检测报告,核算到额定工作时间,选取最大值作为污

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2-15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名称

环评总量

t/a

监测排放总量

t/a

排放总量取值

t/a

废气

烟气量

10000m3/h

颗粒物

0.0375

0.005

0.0375

VOCs

2.3384

0.034

2.3384

废水

废水量

4320t/a

COD

25.44

0.648

25.44

氨氮

2.284

0.070

2.284

5、现状环境问题

建设单位自建厂以来,未收到环保投诉、信访、产生纠纷,未发生突发环境

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排污口设置规范,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

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有效处置,台账齐全,且保存完整。

经现场踏勘,企业存在以下环境问题:

1)现有工程经 P1 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按照类型区分主要包括油雾废气(主

要为测试废气、磨削废气)和气态有机废气(主要为清洗烘干废气、实验室废

气、注塑废气(含微量氨))。现有

1#油雾净化器对气态有机废气基本无处理效

果,且配套风机风量最大为

10000m3/h,不满足废气收集处理需求。

2)现有工程所用树脂颗粒属于聚酰胺树脂,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

38 —

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及其 2024 年修改单,该树脂颗粒在注塑过程产生

微量氨,原环评未予以识别。

整改措施:

1)本次扩建项目将对现有“风机风量 10000m3/h+1#油雾净化器+15m 高的

P1 排气筒(内径 0.5m)”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计划配套风机风量 20000m3/h,

并在

1#油雾净化器后方新增 1#活性炭吸附装置,同时将排气筒内径改为 0.8m。

升级改造后,扩建项目及现有工程油雾废气和气态有机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

1#

油雾净化器处理,再进入新增的

1#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 15m 高

P1 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

行业》(

DB37/2801.7-2019)表 1 中的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计算过

程详见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章节。

2)本次评价识别现有工程注塑过程产生微量氨,并将其纳入企业自行监

测方案中进行监测,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15m)。

39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大气环境

2025 年,青岛市环境空气中 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

分别为

24、45、8、22、153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为 1.1 毫克/立方米。六

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025

年青岛市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2026 年 3 月 1 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施行后,2025 年

青岛市环境空气中

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亦满足《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26)中过渡阶段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

2025 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全市 20 个国省控地表

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年度目标,达到或优于Ⅲ类

14 个,Ⅳ类 6 个。

全市

66 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中,断流 2 个,达到或优于Ⅲ类 47

个,Ⅳ类

16 个,劣 V 类 1 个。

距离项目所在厂区最近的地表水体为西侧约

1040m 处的祥茂河,祥茂河与墨

水河汇流后入胶州湾。根据《

2026 年 1 月青岛市国控地表水水质状况》,墨水河

入海口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

3、声环境

根据《青岛市城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青城政发

[2021]31 号),项目所在

区域属于

3 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

目标。

4、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不需开展环境质

量现状调查。

扩建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

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

40 —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

资源,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废气

扩建项目

P1 排气筒 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中的非重点行业Ⅱ时

段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 厂界监控点浓

度限值。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

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的排放限值。

3-1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排放

污染物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执行标准

排气筒高度

m

标准限值

P1 排

气筒

VOCs

60

15

3

DB37/2801.7-2019

排放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执行标准

监控点

浓度(

mg/m3

厂界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GB16297-1996

VOCs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2.0

DB37/2801.7-2019

厂区

NMHC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10

GB37822-2019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0

GB37822-2019

2、废水

扩建项目废水中的

COD、SS、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 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NH3-N 需满足青岛高

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2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执行标准

污染物名称

41 —

COD

SS

NH3-N

石油类

GB8978-1996;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

水质要求

500

400

40

20

3、噪声

扩建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表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准。

3-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3

65

55

4、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中的规定,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中的规定。

扩建项目大气环境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根据《2024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

状况公报》,

2024 年青岛市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

于印发第四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的通知》(青环发

[2025]80 号):“二、修

改完善惠企措施

6 条:(二)扩大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简化”管理实施范围。

在严格实施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建设项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

硫、颗粒物、化学需氧量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

0.2 吨,氨氮新增年排放量小

0.02 吨的,免予提交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纳入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

的产业园区内的或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颗

粒物、化学需氧量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

0.5 吨,氨氮新增年排放量小于 0.05

吨的,免予提交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新增总量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替代来源,

并纳入指标管理台账。”

扩建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挥发性有机物

0.067t/a,因此,扩建项

目免予提交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来源说明。

扩建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高

新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已 纳 入 青 岛 高 新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总 量 指 标 中 , 扩 建 项 目

COD、氨氮无需单独申请总量。

42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扩建项目利用现有

101 厂房的闲置区域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安装项目所用配套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但

项目施工期较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结束,本次环评不对施工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废气

1)污染物排放源

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4-1,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4-2,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HJ971-2018)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扩建项目废气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见表

4-3,全厂废气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见表 4-4。

4-1 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

产排污

环节

污染物

种类

产生情况

治理设施

排放情况

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放标准

浓度

mg/

m3

速率

kg/h

产生量

t/a

收集量

t/a

处理能

m3/h

收集效

%

治理工艺去除

%

是否为可行技

排放浓

mg/

m3

排放速

kg/h

排放量

t/a

高度

m

内径

m

温度

(℃)

编号

名称

类型

地理坐

浓度

mg/

m3

速率

kg/h

油雾废

VOCs 0.25 0.005 0.033 0.033

20000

100

油雾净化器,

90

0.3

0.006 0.049

15

0.8

25

P1 排气筒

一般排

放口

/

60

3

清洗烘干废气 VOCs

0.5

0.010 0.071 0.071

活性炭吸附,

80

湿漏测试废气 VOCs

1.25 0.025 0.18 0.162

90

43 —

热缩废

VOCs 0.04 0.0000

4

0.0003 0.0002

7

4-2 扩建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

面源编号

名称

产污环节

污染物

面源情况

年排放小时

数(

h

产生情况

排放情况

厂界排放浓

度限值

mg/m3

面源长度

m

面源宽度

m

面源有效排

放高度

m

产生量

t/a

产生速率

kg/h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M1

101 厂房

生产过程

颗粒物

160

60

9

7200

/

/

/

/

1.0

VOCs

0.284

0.039

0.018

0.003

2.0

注:颗粒物为激光刻字产生的极微量金属烟尘,本次评价不再定量分析。

4-3 扩建项目废气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P1 排气筒

VOCs

1 次/年

厂界

颗粒物、

VOCs

1 次/年

厂区内

NMHC

1 次/年

4-4 全厂废气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P1 排气筒

VOCs、氨

1 次/年

P2 排气筒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1 次/年

P3 排气筒

颗粒物、

VOCs

1 次/年

厂界

颗粒物、

VOCs、氨

1 次/年

厂区内

NMHC

1 次/年

44 —

2)源强核算

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高压泵生产线清洗烘干工序有机废气,功能测试工序

油雾,湿漏测试工序有机废气;大马力喷油器生产线清洗烘干工序有机废气,

预装配工序刻字废气、热缩废气,功能测试工序油雾,后装配工序刻字废气,

防锈工序油雾。

1)清洗烘干废气

扩建项目采用水基清洗机(使用水剂型清洗剂)对零部件进行清洗,清洗

完成后,零部件进入烘干线进行热风烘干,烘干温度设定为

130℃。清洗时,激

起的清洗剂与工件撞击,形成油雾,与清洗剂中含有的挥发性有机物形成气液

两相复合态污染物。由于工件表面油污量极低(约每千个工件残留

0.5 克),本

次评价不再单独核算该部分源强。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

HJ1097-2020)中的“5.1 物料衡算法”,物料带入挥发性有机物量的核算采用

下式计算:

100

W

G

D

物料

式中:

D 物料——核算时段内某物料带入挥发性有机物量,t;G——核算时段内含挥发性有机物某物料消耗量,t;W——核算时段内某物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采用设计值。

扩建项目水基清洗剂用量为

1.5t/a,根据企业提供的 MSDS 文件,水基清洗

剂中

VOCs 含量 50g/L,密度 1.05g/cm3,计算可得 VOCs 占比 4.76%。因此清洗

烘干过程

VOCs 产生量为 0.071t/a。该工序年工作 7200 小时。

2)湿漏测试废气

扩建项目高压泵生产线进行泄漏测试时需使用防锈剂,根据企业提供的

MSDS 文件,该防锈剂含有 80%~90%的石油精,主要成分为 C10-C12 的烷烃/环

烷烃混合物。在

40℃持续电加热及压缩空气充入/泄压的过程中,防锈剂中的有

机溶剂成分会汽化,产生

VOCs。此工序防锈剂用量为 0.2t/a,根据《污染源源

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

HJ1097-2020)中的“5.1 物料衡算法”计算可

得,泄露测试过程

VOCs 产生量为 0.18t/a。该工序年工作 7200 小时。

45 —

3)热缩废气

扩建项目大马力喷油器生产线所用热缩管材质为聚烯烃,使用热陶瓷加热

180℃。过程中会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本次评价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

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的“塑料制品业系数手册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行

业 系 数 表 ”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产 污 系 数 为

1.50 千克/吨-原料,热缩管用量为

0.2t/a,因此 VOCs 产生量为 0.0003t/a。该工序年工作 7200 小时。

4)油雾废气(功能测试废气、防锈废气)

扩建项目在功能测试及防锈工序中需使用测试油、防锈剂,工作温度最高

不超过

40℃,工作压力约为 5bar,在此工作条件下,会有油雾产生。根据《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HJ971-2018),油雾以挥发性有

机物计,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的“机械行业

系数手册:机械加工工段

-湿式机加工件产品”,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 5.64

千克

/吨-原料,测试油、防锈剂(防锈工序用量 0.4t/a)总用量为 5.6t/a,因此

VOCs 产生量为 0.032t/a。该工序年工作 7200 小时。

5)刻字废气

扩建项目大马力喷油器生产线需进行激光刻字,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金属烟

尘,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烟尘产生量极

低,本次评价不再单独核算该部分源强。

6)现有工程 P1 排气筒废气

现有工程经

P1 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按照类型区分主要包括油雾废气(主要为

测试废气、磨削废气)和气态有机废气(主要为清洗烘干废气、实验室废气、

注塑废气(含微量氨))。现有工程的原辅材料用量根据《博世动力总成有限

公司青岛分公司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2022 年版)中 2019 年~2021 年

(共轨喷油器实际产量为

580 万付/年)的最大实际用量进行折算(共轨喷油器

设计产能为

600 万付/年)确定。

①现有工程油雾废气(主要为测试废气、磨削废气)

现有工程测试油用量为

60t/a,磨削油用量为 9.93t/a,参照《排放源统计调

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的“机械行业系数手册:机械加工工段

-湿式

46 —

机加工件产品”,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

5.64 千克/吨-原料,计算可得,现有

工程油雾废气(

VOCs)产生量为 0.394t/a。该工序年工作 7200 小时。

②现有工程气态有机废气(主要为清洗烘干废气、实验室废气、注塑废气

(含微量氨))

现有工程碳氢清洗剂用量为

4.03t/a,水基清洗剂用量为 2.1t/a(仅 101 厂房

用量),根据企业提供的

MSDS 文件,碳氢清洗剂中 VOCs 含量 760g/L,密度

0.759g/cm3,计算可得 VOCs 占比 100%;水基清洗剂中 VOCs 含量 50g/L,密度1.05g/cm3,计算可得 VOCs 占比 4.76%。因此现有工程碳氢清洗烘干过程 VOCs

产生量为

4.03t/a,水基清洗烘干过程 VOCs 产生量为 0.1t/a。该工序年工作 7200

小时。

现有工程所用树脂颗粒为高分子有机聚合物,热稳定性能很好,分解温度

较高,一般大于

300℃,且需滞留时间超过 30 分钟,现有工程注塑工件预热温

度约

250℃,且工件停留时间较短,远低于其分解温度,不会使其裂解,但会有

少量未聚合的单体在高温下挥发出来,产生少量

VOCs、氨。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的“机械行业系数

手册:树脂纤维加工工段

-注塑成型工艺”,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 1.20 千克/

-原料,现有工程树脂颗粒用量为 57.67t/a,计算可得,现有工程注塑废气

VOCs)产生量为 0.069t/a。该工序年工作 7200 小时。

现有工程注塑温度远未达到树脂颗粒的分解温度,氨挥发量较少,故本次

评价将不对氨进行定量分析。

现有工程实验室废气主要指公司进行产品理化性质检测及污水处理站水质

指标测定过程中,因使用酒精等有机试剂而挥发产生的

VOCs,产生量极低,故

本次评价将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3)废气收集措施

进入

P1 排气筒的各股废气收集措施见表 4-5。

4-5 P1 排气筒废气收集措施一览表

类别

废气名称

主要污

染物

产生量

t/a

收集措

收集效

收集量

t/a

未收集

t/a

扩建

油雾废气

VOCs

0.032

管道密闭收集

100%

0.032

0

47 —

项目

清洗烘干废

VOCs

0.071

管道密闭收集

100%

0.071

0

湿漏测试废

VOCs

0.18

集气罩

收集

90%

0.162

0.018

热缩废气

VOCs

0.0003

集气罩

收集

90%

0.00027

0.00003

现有工程

油雾废气

VOCs

0.394

管道密闭收集

100%

0.394

0

碳氢清洗烘

干废气

VOCs

4.03

管道密闭收集

100%

4.03

0

水基清洗烘

干废气

VOCs

0.1

管道密闭收集

100%

0.1

0

注塑废气

VOCs

0.069

集气罩

收集

90%

0.062

0.007

/

集气罩

收集

90%

/

/

实验室废气

VOCs

/

集气罩

收集

90%

/

/

4)风机风量核算

P1 排气筒配套风机设计风量为 20000m3/h,具体核算如下:1)湿漏测试废气风量核算

扩建项目在湿漏测试工位设置

1 个条缝侧集罩(罩口尺寸 1m×0.2m),根

据《环境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王纯、张殿印主编,化学

工业出版社,

2013 年 1 月第 1 版)表 17-8 各种排气罩的排气量计算公式:

湿漏测试工位排气量

Q=2.8BxVx

式中:

Q—排气量,m3/s

B—集气罩罩宽,m,为 1;x—集气罩距离工位的距离,m,为 0.12;Vx—操作口处空气吸入速度,m/s,取 0.5;

计算可得,湿漏测试工位排气量为

Q=2.8×1×0.12×0.5×3600≈605m3/h。

2)热缩废气风量核算

扩建项目在热缩工位侧向设置

1 个集气罩(罩口尺寸 0.2m×0.15m),根据

《环境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王纯、张殿印主编,化学工

业出版社,

2013 年 1 月第 1 版)表 17-8 各种排气罩的排气量计算公式:

热缩工位排气量

Q=0.75(10x2+F)×Vx

48 —

式中:

Q—排气量,m3/s

x—集气罩距离工位的距离,m,为 0.12;F—集气罩罩口面积,m2,为 0.03;Vx—操作口处空气吸入速度,m/s,取 0.5;

计算可得,热缩工位排气量为

Q=0.75×(10×0.122+0.2×0.15)×0.5×

3600≈235m3/h。

3)注塑废气风量核算

现 有 工 程 在 四 台 注 塑 机 上 方 各 设 置

1 个 顶 吸 式 集 气 罩 ( 罩 口 尺 寸

1.2m×1m),参考《大气污染控制工程》(郝吉明、马广大、王书肖主编,高等

教育出版社,

2010 年 1 月第 3 版),顶吸式集气罩的排气量计算公式:

Q=K×(a+b)×h×V0

式中:

Q—排气量,m3/s

K—安全系数,一般取 1.4

a+b)—集气罩罩口周长,m,为 4.4;

h—集气罩距离工位的距离,m,为 0.2;V0—操作口处空气吸入速度,m/s,取 0.5;

计算可得,四台注塑机排气量为

Q=4×1.4×(1.2+1)×2×0.2×0.5×

3600≈8870m3/h。

4)管道密闭收集风量参考现有工程实际风量,约 10000m3/h。

综 上 , 扩 建 项 目

P1 排 气 筒 配 套 风 机 的 设 计 风 量 为 20000m3/h >

235m3/h+605m3/h+8870m3/h+10000m3/h,自带变频,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

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6-2013)中的“设计风量宜按照最大废气排放量的

120%进行设计”要求,满足扩建项目及现有工程需求。

5)废气处理措施

进入

P1 排气筒的各股废气处理措施见表 4-6。

4-6 P1 排气筒废气处理措施一览表

类别

废气名称

主要污染物

处理措施

处理效率

扩建项目

油雾废气

VOCs

1#油雾净化器

(现有)

+1#活

90%

清洗烘干废气

VOCs

80%

49 —

性炭吸附(新

增),现有工程碳氢清洗机自带

二级冷凝装置

湿漏测试废气

VOCs

80%

热缩废气

VOCs

80%

现有工程

油雾废气

VOCs

90%

碳氢清洗烘干废气

VOCs

98%(二级冷凝 90%+活

性炭吸附

80%)

水基清洗烘干废气

VOCs

80%

注塑废气

VOCs

80%

/

实验室废气

VOCs

80%

6)有组织废气排放量核算

进入

P1 排气筒的各股废气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见表 4-7。

4-7 P1 排气筒废气有组织排放量核算一览表

类别

废气名称

主要污染

产生

t/a

年工作时

收集措施

收集效率

收集

t/a

处理措施

处理效率

有组织排放量

t/a

有组织排放速

kg/h

扩建项目

油雾废气

VOC

s

0.032

7200小时

管道密闭收集

100

%

0.032

1#油雾净化器(现有)

+1#

活性炭吸

(新增),现有工程碳氢清洗机自带二级冷凝装置

90% 0.003 0.000

4

清洗烘干废气

VOC

s

0.071

管道密闭收集

100

%

0.071

80% 0.014 0.002

湿漏测试废气

VOC

s

0.18

集气罩收

90% 0.162

80% 0.032 0.004

热缩废气

VOC

s

0.000

3

集气罩收

90% 0.000

27

80% 0.000

054

0.000

0075

扩建项目合计

/

0.049 0.006

现有工程

油雾废气

VOC

s

0.394

管道密闭收集

100

%

0.394

90% 0.039 0.005

碳氢清洗烘干废气

VOC

s

4.03

管道密闭收集

100

%

4.03

98% 0.081 0.011

水基清洗烘干废气

VOC

s

0.1

管道密闭收集

100

%

0.1

80%

0.02 0.003

注塑废气

VOC

s

0.069

集气罩收

90% 0.062

80% 0.012 0.002

50 —

/

集气罩收

90%

/

/

/

/

实验室废

VOC

s

/

集气罩收

90%

/

80%

/

/

现有工程合计

/

0.152 0.021

合计

0.201 0.027

综上,扩建项目

P1 排气筒 VOCs(含油雾)有组织排放量约 0.049t/a,排放

速率约

0.006kg/h,排放浓度约 0.3mg/m3。现有工程 P1 排气筒 VOCs(含油雾)

有组织排放量约

0.152t/a,排放速率约 0.021kg/h,排放浓度约 1.05mg/m3。扩建

项目建成后,

P1 排气筒 VOCs(含油雾)有组织排放量约 0.201t/a,排放速率约

0.027kg/h,排放浓度约 1.35mg/m3。

7)无组织废气排放量核算

综上,扩建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刻字废气中的金属烟尘和未收集的湿漏

测试废气、热缩废气中的

VOCs;现有工程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注塑废气

中的

VOCs、氨,以及未收集的实验室废气中的 VOCs。根据表 4-5 计算可得,

扩 建 项 目

VOCs 无组织排放量约 0.018t/a,现有工程 VOCs 无组织排放量约

0.007t/a,扩建项目建成后,VOCs 无组织排放量约 0.025t/a。

8)达标性分析

1)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性分析

采取上述措施后,

P1 排气筒 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中的非重点

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性分析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 VOCs

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

2019)表 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9)非正常工况排放

非正常工况排放主要为

1#油雾净化器、1#活性炭吸附装置或现有工程碳氢

51 —

清洗机自带二级冷凝装置故障,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源非正常工况

排放量核算情况见表

4-8。

4-8 污染源非正常工况排放量核算表

污染

污染

非正常排放浓

mg/m3

非正常排放速

kg/h

非正常排放量

t/a

单次持续时间

年发生频

非正常排

放原因

应对措施

P1 排

气筒

VOC

s

33.7

0.674

4.85

1h

1 次

1#油雾净化器、

1#

活性炭吸附装置或二级冷凝装置故障

专人负

责,定期检查;发现故障立即停止生产,检修设备;及时更换滤芯、活性

炭。

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

P1 排气筒污染物未经处理排放到空气中会对

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针对非正常工况,为保证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要求:定期对废气净化设

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设置专人负责,保证正常去除效率。检

查、核查等工作做好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作,待净化设施

等恢复正常工作并具稳定废气去除效率后方可复工,杜绝废气排放事故发生。

加强企业的运行管理,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环保设施管理、监测等工作。

10)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扩建项目及现有工程油雾废气和气态有机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

1#油雾净

化器处理,再进入新增的

1#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 15m 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其中现有工程碳氢清洗机自带二级冷凝装置。

1)1#油雾净化器

公司现有

1#油雾净化器为唐纳森油雾过滤器,该过滤器由入口、一级过滤

箱、二级过滤箱、

HEPA 滤芯和出口组成,其构造详见图 16。

52 —

16 唐纳森油雾过滤器构造示意图

其工作原理是废气从过滤器底部的入口吸入,经过一级、二级过滤后,滤

去大部分油颗粒,过滤芯中的油排至过滤器底部,排回机器继续使用。根据企

业现有工程实际运营情况,过滤材料每年更换一次,能保证过滤器处理效率达

90%。

2)1#活性炭吸附装置

扩建项目新增的

1#活性炭吸附装置设置 1 个活性炭吸附箱,活性炭吸附床

截面积约

5.5m2(2.2m×2.5m),采用蜂窝式活性炭,购买时选择横向抗压强度

不小于

0.3MPa、纵向抗压强度不小于 0.8MPa、BET 比表面积不小于 750m2/g 的

活性炭,另外要求碘值不低于

800mg/g,灰份不高于 15%,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

40%,堆积密度不高于 0.6g/cm³。蜂窝活性炭呈砌墙式填装,密度一般在

0.35-0.6g/cm3 之间(本次评价按 0.5g/cm3 计),根据吸附装置设计参数,活性炭

吸附装置单个活性炭箱填充厚度约

0.6m,吸附装置活性炭设计一次装填量约 2.2

×

2.5×0.6×0.5×1000≈1650kg。活性炭吸附量一般为 20%,每半年更换一次,

共需活性炭

3.3t/a,经计算活性炭总吸附量为 0.66t/a,活性炭吸附装置需要处理

VOCs 废气的总量约 0.638t/a,小于 0.66t/a,因此扩建项目新增的“1#活性炭

吸附装置”活性炭填装量可以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6-2013)要求。

53 —

4-9 扩建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与相关环保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技术规范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

范》

HJ

2026

-

2013

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4.3 进入吸附装置的颗粒物含量宜低于

1mg/m3。

4.4 进入吸附装置的废气温度宜低于

40℃。

扩建项目清洗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功能测试废气、热缩废气以及现有工程清洗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注塑废气、实验室废气进入新增

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最终通过

15m 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

符合

6 工艺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2 治理工程的处理能力应根据废气的处理量确定,设计风量宜按照最大废气排放量的

120%进行设计。

1、扩建项目新增的 1#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风机风量为

20000m3/h,按照最大废气排放

量的

120%进行设计。

2、活性炭吸附装置均选用优质蜂窝状活性炭,选择横向抗压强度不小于

0.3MPa、纵

向抗压强度不小于

0.8MPa、BET 比表面积

不小于

750m2/g 的活性炭,另外要求碘值不

低于

800mg/g,活性炭吸附量一般为 20%,

每半年更换一次。

符合

6.3.2 预处理

6.3.2.2 当废气中颗粒物含量超过

1mg/m³时,应先采用

过滤或洗涤等方式进行预处理。

P1 排气筒废气不含颗粒物。

符合

6.3.3 吸附

6.3.3.1 吸附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d)蜂窝活性炭和蜂窝分子筛 的 横 向 强 度 应 不 低 于0.3MPa,纵向强度应不低于

0.8MPa,蜂窝活性炭的 BET比表面积应不低于

750m²/g,

蜂 窝 分 子 筛 的

BET 比表面

积应不低于

350m²/g。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均 选 用 优 质 蜂 窝 状 活 性炭,选择横向抗压强度不小于

0.3MPa、纵

向抗压强度不小于

0.8MPa、BET 比表面积

不小于

750m2/g 的活性炭,另外要求碘值不

低于

800mg/g。

符合

6.3.3.3 固定床吸附装置吸附层的气体流速应根据吸附剂的形态确定。采用颗粒状吸附 剂 时 , 气 体 流 速 宜 低 于0.60m/s;采用纤维状吸附剂(活性炭纤维毡)时,气体流 速 宜 低 于

0.15m/s;采用

蜂窝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

1.20m/s。

扩建项目新增的

1#活性炭吸附装置设置 1

个活性炭吸附箱,活性炭吸附床截面积约5.5m2(2.2m×2.5m),采用蜂窝式活性炭,设计风机风量为

20000m3/h,则废气进

入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后 气 体 流 速 约

1.01m/s

( 风 机 风 量

/3600s/ 活 性 炭 吸 附 床 截 面 积

=20000m3/h/3600s/5.5m2),低于 1.20m/s,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符合

因此,升级改造后的“风机风量

20000m3/h+1#油雾净化器+1#活性炭吸附装

+15m 高的 P1 排气筒(内径 0.8m)”设施满足扩建项目及现有工程废气收集

处理需求。

54 —

5)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①有组织排放量汇总

4-10 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汇总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汇总排放浓度

mg/m3

汇总排放速率

kg/h

汇总排放量

t/a

一般排放口

1

P1 排气筒

VOCs

0.3

0.006

0.049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有组织排放量总计

VOCs

0.049

②无组织排放量汇总

4-11 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汇总表

序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主要污染防

治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排放量

t/a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

mg/m3

1

生产过程

VOCs

污染环节局

部封闭

DB37/2801.7

-2019

2.0

0.018

无组织排放量总计

VOCs

0.018

③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汇总

4-12 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

t/a

1

VOCs

0.067

4-13 扩建项目建设前后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变化情况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

现有工程年

排放量

t/a

改扩建项目

年排放量

t/a

以新带老削

减量

t/a

年总排放量

t/a

增减量

t/a

1

VOCs

2.3384

0.067

2.1762

0.2292

-2.1762

2

颗粒物

0.0375

0

0

0.0375

0

6)环境影响分析

综合以上分析,扩建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正常生产

时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2、废水

1)给水

扩建项目用水主要为清洗用水,自来水由青岛高新区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

给。根据建设单位现有工程生产情况,扩建项目清洗工序每天用水量约

0.8m3,

55 —

项目年工作

300 天,因此清洗用水量为 240t/a。

2)排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排口纳入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

为清洗废水。

清洗废水量按用水量的

90%计,废水产生量约 216t/a(0.72m3/d),依托厂

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类比建设单位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源强,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分别为

COD

16380mg/L、氨氮 163.8mg/L、SS 546mg/L、石油类 12480mg/L,则扩建项目COD、氨氮、SS、石油类产生量分别为 3.54t/a、0.035t/a、0.118t/a、2.70t/a。

2)达标性分析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目 前 采 用 “ 生 物 降 解

+除磷”工艺,设计日处理能力

24m3/d,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备。污水站处理工艺见图 4-1,设计进出水水质、

去除率见表

4-14。

4-14 污水处理站设计进出水水质、去除率一览表

工艺段

项目

COD

BOD5

SS

NH3-N

总氮

石油类

预处理系统

进水浓度

mg/L)

21000

6600

700

180

230

16000

去除率(

%)

76.2

54.5

14.3

0

9.1

99.9

出水浓度

mg/L)

5000

3000

600

180

210

20

生物处理系

进水浓度

mg/L)

去除率(

%)

90

90

16.7

78.6

76.7

0

出水浓度

mg/L)

500

300

500

40

50

20

除磷处理系

进水浓度

mg/L)

去除率(

%)

0

0

20

0

0

0

出水浓度

mg/L)

500

300

400

40

50

20

56 —

4-1 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流程图

根据目前厂区污水处理站及现有工程的运行资料,污水处理站平均日处理

废水量约

13.5m3/d。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污染物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

浓度见表

4-15。

4-15 扩建项目废水产生与排放情况一览表

项目

废水量

m3/d

COD

SS

NH3-N 石油类

污水处理站

进水

项目扩建前污染物

浓度

mg/L

13.5

16691

556

166.9

12717

项目扩建后污染物

浓度

mg/L

0.72

16675

555

166.7

12705

污水处理站

出水

污染物去除效率

%

/

97.6

95.4

78.6

99.9

排放量

t/a

216

0.086

0.006

0.008

0.003

57 —

排放浓度

mg/L

/

400

25.5

35.7

12.7

GB8978-1996;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进水水质要求

/

500

400

40

20

根据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扩建项目新增清洗废水与现有工程废水混合后,

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废水中的

COD、SS、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第二类污染

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

NH3-N 满足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

质要求。

现 有 工 程 废 水 日 排 放 量 为

13.5m3/d , 扩 建 项 目 新 增 废 水 日 排 放 量 为

0.72m3/d,排放总量约 14.2m3/d,低于污水处理站的日处理规模(24m3/d),扩

建项目新增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是可行的。

3)依托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为青岛高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位于青

岛高新区火炬路

50 号,占地面积 110 亩,污水总处理规模为 18 万 t/d。其中一

期处理能力为

9 万 t/d,采用“预处理+泥膜混合 MBBR 工艺+磁混凝沉淀池+转

盘滤池

+紫外消毒”工艺;二期处理能力为 9 万 t/d,采用“预处理+纯膜 MBBR

工艺

+磁混凝沉淀池+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次氯酸钠消毒”工艺。设计出水水质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4809-2025)表 1A 标准及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 1 一级 A 标准要求,

尾水排入祥茂河。

扩建项目位于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

配套完善。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实际处理量约为

9 万吨/日,扩建项目新

增废水排放量约为

0.72m3/d(216t/a),仅占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余

量(

9 万吨/日)的 0.0008%,废水中的 COD、SS、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

GB8978-1996)表 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

NH3-N 满足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综合以上分析,扩建项目新增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

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从处理能力、处理工艺、设计进出水水

质等方面均可行,不会影响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

58 —

4)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汇总

4-16 扩建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

排放去向

排放规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编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

要求

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

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

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

工艺

综合废水

COD

SS、

NH3-

N、

石油

市政污水管网

间断排放,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不属于冲击性

排放

TW001

污水处

理站

“生物

降解

+除

磷”工

DW00

1

是否

企业总排雨水排放清净下水

排放

温排水排

车间或车

间处理设施

排放口

4-17 扩建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放量万

t/a

排放去

排放规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

种类

排放限

mg/L

DW001

E120°

17′

72.72″

N36°

17′

51.58″

0.0216

市政污水管网

间断排放,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不属于冲击性

排放

0:00-

23:59

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

COD

30

SS

10

NH3-N

1.5

石油类

1

4-18 扩建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

mg/L

年排放量(

t/a

1

DW001

COD

400

0.086

2

SS

25.5

0.006

3

NH3-N

35.7

0.008

4

石油类

12.7

0.003

4-19 全厂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

mg/L

年排放量(

t/a

1

DW001

COD

400

1.704

2

SS

25.5

0.109

3

NH3-N

35.7

0.152

4

石油类

12.7

0.054

5)监测计划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HJ971-2018)和

59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扩建项目及全厂废水自

行监测计划见表

4-20、表 4-21。

4-20 扩建项目废水自行监测计划一览表

污染物种类

排放口编号

监测指标

监测设施

监测频次

排放标准

综合废水

DW001

流量

自动手工

/

/

pH、COD、

NH3-N

自动手工

1 次/季

GB8978-

1996;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

水质要求

SS、石油类

自动手工

1 次/半年

4-21 全厂废水自行监测计划一览表

污染物种类

排放口编号

监测指标

监测设施

监测频次

排放标准

综合废水

DW001、

DW002

流量

自动手工

/

/

pH、COD、

NH3-N

自动手工

1 次/季

GB8978-

1996;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

水质要求

BOD5、SS、

总氮、总磷、磷酸盐、石油

类、动植物

自动手工

1 次/半年

3、噪声

1)噪声源描述

扩建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等运行噪声,

其噪声级一般在

70~85dB(A)之间。

2)降噪措施

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为: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振动较大的设备考虑设备

基础的隔振、减振,利用建(构)筑物隔声降噪。

3)排放源信息表

扩建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及噪声源强情况详见表

4-22~表 4-23。

4-22 项目主要室内噪声源一览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

规格型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

/m

距室内边界距

/m

室内边界声级

/dB

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

/dB

A

建筑物外噪

数量

/

1m

单台设备

叠加声压

dB

X Y Z

厂界声压

dB

建筑物到厂界

60 —

套 噪声

dB

A

A

A

距离

/m

1

101

厂房

2

80

83

69 102 1

3 东 73

昼夜

20

东:

17

南:

26

西:

34

北:

36

东:

60

南:

6

西:

6

北:

4

102 南 43

西

69 西 46

18 北 58

2

1

80

80

68 97 1

4 东 68

昼夜

97 南 40

西

68 西 43

23 北 53

3

1

80

80

68 94 1

4 东 68

昼夜

94 南 40

西

68 西 43

26 北 52

4

1

85

85

64 93 1

8 东 67

昼夜

93 南 46

西

64 西 49

27 北 56

5

3

80

84.8

46 30 1

26 东 57

昼夜

30 南 55

西

46 西 52

90 北 46

6

1

80

80

47 28 1

25 东 52

昼夜

28 南 51

西

47 西 47

92 北 41

7

1

75

75

46 26 1

26 东 47

昼夜

26 南 47

西

46 西 42

94 北 35

8

1

80

80

23 116 1

49 东 46

昼夜

116 南 39

西

23 西 53

4 北 68

9

1

80

80

21 115 1

51 东 46

昼夜

115 南 39

西

21 西 54

61 —

5 北 66

10

4

80

86

40 28 1

32 东 56

昼夜

28 南 57

西

40 西 54

92 北 47

11

2

80

83

32 26 1

40 东 51

昼夜

26 南 55

西

32 西 53

94 北 44

12

1

80

80

18 108 1

54 东 45

昼夜

108 南 39

西

18 西 55

12 北 58

13

1

75

75

20 113 1

52 东 41

昼夜

113 南 34

西

20 西 49

7 北 58

14

1

75

75

22 111 1

50 东 41

昼夜

111 南 34

西

22 西 48

9 北 56

15

h

2

80

83

21 104 1

51 东 46

昼夜

104 南 40

西

21 西 54

16 北 56

16

1

85

85

110 20 1

18 东 60

昼夜

20 南 59

西

22 西 58

165 北 36

注:空间相对位置以

101 厂房西南角作为坐标原点(0,0,0),以 101 厂房南边界为

X 轴,西边界为 Y 轴。

4-23 项目室外设备噪声源强调查清单

序号

声源名称

数量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m

声源源

/dB

A

声源控制

措施

运行时段

隔声量

/dB

A

厂界噪声

X

Y

Z

与各厂界距离

m

声压级

/dBA

西

北 东

西

1

油雾净化

+

1 套

风机风量2000

80 57

1

90

选用低噪声设备,

基础减

昼夜

15

64 57 80 146 39 40 37 32

62 —

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配套风机

0m3/

h

振、隔声

注:空间相对位置以

101 厂房西南角作为坐标原点(0,0,0),以 101 厂房南边界为

X 轴,西边界为 Y 轴。

4)预测结果及评价

扩建项目位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贯路

881 号,噪声评价以厂区边界

作为厂界,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扩建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

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情况见下表。

4-24 扩建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对厂界声级贡献情况表

序号

预测点位

昼间

夜间

贡献

背景

预测

标准

达标情况

贡献

背景

预测

标准

达标情况

1

东厂界

47

49

51

65

达标

47

46

50

55

达标

2

南厂界

48

57

58

65

达标

48

50

52

55

达标

3

西厂界

44

58

58

65

达标

44

50

51

55

达标

4

北厂界

41

49

50

65

达标

41

46

47

55

达标

根据预测结果,扩建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8)表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

准。

5)监测计划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HJ971-2018)和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项目噪声自行监测计划

见表

4-25。

4-25 项目噪声自行监测计划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噪声

东、南、西、北厂

界外

1m 处,共 4 个

监测点位

等效连续

A 声级

1 次/季度,昼间、

夜间监测

4、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高度阀生产线一次装配工序废包装材料、废润滑

剂、废润滑剂桶,二次装配工序废包装材料,成品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

63 —

高压泵生产线清洗烘干工序废水基清洗剂包装,装配工序废包装材料、废

润滑油、废润滑脂、废润滑剂、废溶剂油、废润滑油桶、废润滑脂桶、废润滑

剂桶、废溶剂油桶,功能测试工序废测试油、废润滑油、废测试油桶、废润滑

油桶,湿漏测试工序废防锈剂、废防锈剂桶,成品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

大马力喷油器生产线清洗烘干工序废水基清洗剂包装,预装配工序废包装

材料、废滤筒、除尘器集尘、废润滑油、废润滑脂、废润滑膏、废润滑油桶、

废润滑脂桶、废润滑膏桶,功能测试工序废测试油、废润滑油、废测试油桶、

废润滑油桶,后装配工序废滤筒、除尘器集尘,防锈工序废防锈剂、废防锈剂

桶,成品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

油雾净化器产生的废滤芯、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

产生的污泥、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

1)一般固体废物

1)废包装材料

扩建项目原辅材料主要采用纸箱等包装,会有废包装材料产生,产生量约

0.5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

1)废水基清洗剂包装

扩建项目水基清洗剂使用后产生废包装桶,水基清洗剂用量为

1.5t/a,包装

规格为

25kg/桶,每个空桶重约 1kg,因此废包装桶产生量为 0.06t/a,根据《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废水基清洗剂包装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

041-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

置。

2)废滤筒及除尘器集尘

扩建项目大马力喷油器生产线需进行激光刻字,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

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烟尘产生量极低,滤筒每年更换一

次,废滤筒产生量约

0.1t/a。由于扩建项目在装配等工序中需使用多种含有矿物

油及烃类物质的原辅材料,滤筒处理颗粒物后沾染废矿物油,根据《国家危险

废物名录》(

2025 年),废滤筒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1-49),暂存于

64 —

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废含油劳保用品

扩建项目

3 条生产线在装配及测试工序中均需使用各类润滑油品(含润滑油

脂、溶剂油等),油类原料总用量为

6.675t/a,参照建设单位现有工程实际运行

情况进行估算,本次扩建项目废矿物油产生量约

2.5t/a,废矿物油桶产生量约

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废油脂、废油脂桶属于危险废

物(

HW08,900-249-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

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少量的废含油抹布及废含油劳保用品,根据建设单

位现有工程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估算,本次扩建项目废含油抹布及废含油劳保用

品产生量约

0.05t/a,建设单位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对该类物质进行委托处置,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废滤芯

扩建项目油雾废气依托现有

1#油雾净化器处理,滤芯约每年更换一次,每

次更换产生的废滤芯量约

0.25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废滤

芯属于危险废物(

HW49,900-041-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

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废活性炭

扩建项目新增的

1#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填装量约 1.65t,每半年更换一

次,共需活性炭

3.3t/a,吸附装置需要处理的 VOCs 约 0.638t/a,因此废活性炭

(含污染物)产生量约

3.93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废活

性炭属于危险废物(

HW49,900-039-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

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污水处理站污泥

扩建项目新增废水

216t/a,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根据建设单位现

有工程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和污泥处置记录可知,平均每处理

1 吨废水产生的压

滤后污泥量(含水率约

50%)约 0.001 吨,则扩建项目新增污泥量(含水率约

50%)约 0.21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65 —

HW08,900-210-08),与现有工程污泥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

进行处置。

4-26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废物名称

产生量(

t/a

废物代码

处置方式

一般固废

1

废包装材料

0.5

SW17 900-005-S17

外售综合利用

合计

0.5

/

危险废物

2

废水基清洗剂包装

0.06

HW49 900-041-49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

进行处置

3

废滤筒及除尘器集

0.1

HW49 900-041-49

4

废矿物油

2.5

HW08 900-249-08

5

废矿物油桶

0.5

HW08 900-249-08

6

废滤芯

0.25

HW49 900-041-49

7

废活性炭

3.938

HW49 900-039-49

8

污泥

0.216

HW08 900-210-08

9

废含油抹布及劳保

用品

0.05

HW08 900-249-08

合计

7.614

/

4-27 扩建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序号

危险废物

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

t/a)

产生工序及装

形态

主要有毒有害

物质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水基清洗剂包装

HW4

9

900-

041-

49

0.06

生产过

固态

毒害性危险化

学品

每天

T/In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

废滤筒及除尘器集

HW4

9

900-

041-

49

0.1

固态

毒害性危险化

学品

每天

T/In

3

废矿物油

HW0

8

900-

249-

08

2.5

液态

矿物油

每天

T,I

4

废矿物油

HW0

8

900-

249-

08

0.5

固态

矿物油

每天

T,I

5

废滤芯

HW4

9

900-

041-

49

0.25

废气治

固态

矿物油,

VOCs

半年

T/In

6

废活性炭

HW4

9

900-

039-

49

3.938

废气治

固态

VOCs

半年

T

7

污泥

HW0

8

900-

210-

0.216

废水治

半固

矿物油

每天

T,I

66 —

08

8

废含油抹布及劳保

用品

HW0

8

900-

249-

08

0.05

生产过

固态

矿物油

每天

T,I

4-28 扩建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位置

占地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能力

贮存周期

1

危废暂

存间

废水基清洗剂包装

HW49

900-

041-49

106b厂房

144m

2

密闭存放

30t

三个

2

废滤筒及除尘器集

HW49

900-

041-49

密闭存放

三个

3

废矿物油

HW08

900-

249-08

密闭存放

三个

4

废矿物油桶

HW08

900-

249-08

密闭存放

三个

5

废滤芯

HW49

900-

041-49

密闭存放

三个

6

废活性炭

HW49

900-

039-49

密闭存放

三个

7

污泥

HW08

900-

210-08

密闭存放

三个

8

废含油抹布及劳保

用品

HW08

900-

249-08

密闭存放

三个

4)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公司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

2021

年第

82 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HJ1200-202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

202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的要求规范管

理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

106b 厂房内,占地面积约 144m2,最大贮存能力约

7t,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最大产生量约 110t/a,每周定期处理,最大暂存量约110t/52 次≈2.12t,剩余贮存能力约 4.88t,本次扩建项目一般固废最大产生量约0.5t/a,一般固废最大暂存量约 0.5t/52 次≈0.01t<4.88t,因此扩建项目依托现有

一般固废间暂存一般固废是可行的。

经现场调查,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

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与地面防渗防漏处理,做

到了“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三防”要求。

67 —

现有工程已建立健全的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台账制度,真实记录了一般固废

的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实现了常态化、规范

化管理,固废均定期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现有

台账管理及处置去向均满足环保要求。

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一般固废应纳入现有固废管理体系中统一管

理。严格执行分类收集原则,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应在源头分类,禁止将危险

废物、生活垃圾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内应根据固废种类划定

明确的贮存区域,并按照《固体废物识别标志规范化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

2022)的要求,在醒目位置张贴和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识别标志。及时更新

固废管理台账,扩建项目的固废产生和转移数据须同步录入全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信息平台,确保固废“全过程”可追溯。

危废暂存间位于

106b 厂房内,占地面积约 144m2,最大贮存能力约 30t,现

有工程危险废物最大产生量约

84.96t/a,每三个月转运一次,最大暂存量约

84.96t/4 次≈21.24t,剩余贮存能力约 8.76t,本次扩建项目危险废物最大产生量

7.614t/a,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约 7.614t/4 次≈1.904t<8.76t,因此项目依托现

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可行的。

经 现 场 调 查 , 现 有 危 废 暂 存 间 已 按 照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7-2023)的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地面及裙脚均进行了高标准防渗处

理(采用环氧地坪及防渗涂料,渗透系数≤

10-10cm/s,四周设有冲洗废水收集地

沟和集水井,不与外界雨水

/污水管网互通,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

漏”要求。

企业已制定了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现有危废贮存均采用符合标准的专用容器进行包

装,容器上按规范粘贴了危险废物标签。现有工程已建立危废动态管理台账,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废的产生、入库、出库、转移均在台账中

如实记录,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

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现有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及台账管理均满足规范要求。

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最新环保法律法

68 —

规,实现提质增效。扩建项目产生的危废在收集时,必须根据其物化性质选用

相容的坚固容器进行包装,严防溢漏,并在包装容器上贴好最新的规范化危险

废物标签。扩建新增危废入库时,应严格按照

GB18597-2023 的相容性要求分区

堆放,性质相抵触的危废之间须设置隔离墙或隔离带,并预留足够的安全通

道。扩建项目产生的危废须每日如实登记入账。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

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1259-2022)要求,完善全厂危废管理计划,

并通过智慧固废管理系统进行如实申报,确保危废“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

程留痕”。

综上,扩建项目确保固体废物得到以上妥善处理处置的情况下,对周围环

境的影响较小。

5、地下水、土壤

公司仓库、污水管道、危废暂存间等发生液态物质泄漏或事故状态下废水

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致使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对此厂区须采取分区防

渗措施。

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配件、成品仓库、油类原料库、

危险化学品库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余为简单防渗区。

公司各防渗分区防渗措施要求如下:

简单防渗区: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渗措施,可满足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

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防渗层渗

透系数≤

10-7cm/s 的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采取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防渗层渗

透系数≤

10-10cm/s 的防渗措施,此外,废水输送管道均采用防渗管。

公司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各项防渗措施可

以有效地防止对区域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综上所述,扩建项目不会对厂区

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

扩建项目为污染影响类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建设对评价

区域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不足以导致区域生态环境现状

69 —

的改变。

7、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是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

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

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及损害。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中附录 B,公司风

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计算结果见表 4-29。

4-29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计算表

序号

物质名称

CAS

危险物质数量(

t

临界量(

t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

比值(

Q

1

磨削油

/

9.93

2500

0.003972

2

碳氢清洗剂

/

4.03

2500

0.001612

3

无水乙醇

64-17-5

0.48

500

0.00096

4

防锈油

/

3.56

2500

0.001424

5

硝酸

3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56

7.5

0.074666667

6

GDK570 测

试柴油

/

8.28

2500

0.003312

7

EN590 测试

柴油

/

3.31

2500

0.001324

8

水基清洗剂

/

4.4

2500

0.00176

9

测试油

/

65.2

2500

0.02608

10

润滑油

/

0.48

2500

0.000192

11

润滑脂

/

0.21

2500

0.000084

12

润滑膏

/

0.25

2500

0.0001

13

GLK 112 润

滑剂

/

0.2

2500

0.00008

14

BMQ 72-162

润滑剂

/

0.005

2500

0.000002

15

溶剂油

/

0.03

2500

0.000012

16

防锈剂

/

0.6

2500

0.00024

17

危险废物

/

23.144

100

0.23144

合计

0.347

注:危险废物取危废暂存间内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

21.24t+1.904t=23.144t。

由上表可知,公司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 约为 0.347<1,无需设置

环境风险专项。

70 —

1)风险分析

①由于油类原料桶破裂、随意丢弃、或操作不当会发生泄漏,或遇明火或

高温的情况下可燃烧引起火灾。

②公司危险废物在存储过程中,发生容器倾倒、收集装置发生破损。或未

及时将危废废物放置于危废暂存间,随意丢弃等将会发生泄漏;公司危险废物

遇明火或高温的情况下可燃烧引起火灾。

因此,公司环境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

2)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存在发生泄漏、火灾的危险,在生产过程中需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①严禁烟火,加强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制定一系列的防火规章制度。

②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规定,配置相应类

型和数量的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并在火灾危险场所设置报警装置。消防

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车间的消

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

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对消防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

用。扩建项目建成后会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满足消防的需求。

③原料和产品的使用、储存、运输、管理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进行设

计、施工、运行,设置卫生应急措施,减少对环境、人员产生影响。

④总图布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现行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各生产

装置之间严格按防火防爆间距布置,厂房及建筑物按规定等级设计。合理组织

人流和货流,结合交通、消防的需要,装置区周围设置环形消防道,以满足工

艺流程、厂内外运输、检修及生产管理的要求。

⑤电气和仪表专业设计按照《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8-

2014)执行,将能产生电火花的设备放在远离现场的配电室内,并采用密闭电

器。

3)污染防治设施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①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细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岗位人员的风险管控职

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人员安全意识。

71 —

②对于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废气设施采样平台设置安全防护,根据危险因

素设置现场警示标志,废气净化装置采用非燃烧材料制造,排气筒设置避雷设

施,现场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③对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设施: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应完好无损防止泄

漏,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设置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和

设施,并设专人定期检查。

4)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在建立完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的情况下,公司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72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要素

排放口(编

号、名称)

/

污染源

污染物项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有组

P1 排气筒

VOCs

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依托

现有

1#油雾

净化器处理,再进入新增的1#活性炭吸附

装置进行处

理,最终通过

15m 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 1 中的非重点

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

无组

厂界

颗粒物

设备自带滤筒

除尘器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

放监控浓度限值

VOCs

/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

分: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

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厂区内

NMHC

/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 》 (

GB37822-2019 ) 附 录 A 表

A.1 中的排放限值

地表水环

废水

COD、

SS、NH3-

N、石油

清洗废水

COD、SS、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第二类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

NH3-N 执行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

厂进水水质要求

声环境

厂界

等效连续

A 声级

减振、隔声等

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 1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高度阀生产线一次装配工序废包装材料、废润滑剂、废润滑剂桶,二次装配工序废包装材料,成品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高压泵生产线清洗烘干工序废水基清洗剂包装,装配工序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脂、废润滑剂、废溶剂油、废润滑油桶、废润滑脂桶、废润滑剂桶、废溶剂油桶,功能测试工序废测试油、废润滑油、废测试油桶、废润滑油桶,湿漏测试工序废防锈剂、废防锈剂桶,成品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大马力喷油器生产线清洗烘干工序废水基清洗剂包装,预装配工序废包装材料、废滤筒、除尘器集尘、废润滑油、废润滑脂、废润滑膏、废润滑油桶、废润滑脂桶、废润滑膏桶,功能测试工序废测试油、废润滑油、废测试油桶、废润滑油桶,后装配工序废滤筒、除尘器集尘,防锈工序废防锈剂、废防锈剂桶,成品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油雾净化器产生的废滤芯、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最终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

73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公司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种可能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落实,并加强日常维护。公司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采取重点防渗,污水管道走向及铺设经专业设计,避免发生污水泄漏。

生态保护

措施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防范措施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防范危废等泄漏、火灾引发的伴生

/次生污染物排放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排放口规范化及信息公开化根据《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

[1999]24 号)、《排污口规

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

[1996]470 号)、《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

范》(

DB37/T3535-2019)等规定的要求,一切新建、改造、扩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

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因此,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口必须规范化,并且规范化工作的完成必须与污染治理设施同步。1)根据项目的生产工艺,本项目须规范的排放口主要在废气和固体废物两个方面。企业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建设完善规范化排污口,规范化排污口要充分考虑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的要求。企业污染物排放口必须经环保局批准备案,不得另外私设排污口。2)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采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3)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4)废气监测平台与地面之间应保障安全通行,设置安全方式直达监测平台。设置固定式钢梯或转梯到达监测平台。监测平台应设置在监测孔的正下方

1.2~1.3m 处,应

永久、安全、便于监测及采样。5)监测点位应设置监测点位标志牌,标志牌分为提示性标志牌和警告性标志牌两种。标志牌应涵盖监测点位基本信息。提示性标志牌用于向人们提供某种环境信息,警告性标志牌提醒人们注意污染物排放可能会造成危害。6)排污单位应建立监测点位档案,档案内容除应包括监测点位二维码涵盖的信息外,还应包括对监测点位的管理记录,包括对标志牌的标志是否清晰完整。监测平台、监测梯、监测孔、自动监控设备等是否能正常运行,排气筒有无漏风、破损现象等方面的检查记录。7)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储存设施或堆放场所、运输通道。存放场地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并应在存放场地设置环保标识牌。8)危险废物设置单独的危废暂存间,按要求设置危废标识牌,并在危险废物转移台账上做好危废进出记录。9)排污标志牌的设置应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15562.1-1995)及《关于印发排污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环办

[2003]第 59 号)的要求。

10)排污单位应将用于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设施纳入本单位设施范围进行建设、管理和维护,不得私自拆除、移动和涂改。2、运行台账

1)排污单位应按照 HJ944 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台账记录频次和内容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应真实记录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编码应与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编码一致。2)山东省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应真实记录危废产生情况、危废特性、危废入库/不入库贮存直接处置记录、危废出库

/处置记录、危废转移联单等。

74 —

3、排污许可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一、

汽车制造业

36-85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需进行简化管理。

4、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75 —

六、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用地规划及用地性质要求,在确保本次

评价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及相关法律

法规,废气、废水污染物及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对环

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

是可行的。

76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

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变化量⑦

废气

颗粒物

0.005

0.0375

0

0

0

0

0

VOCs

0.034

2.3384

0

0.067

2.1762

0.2292

-2.1762

废水

废水

4320

4320

0

216

0

4536

+216

化学需氧量

0.648

25.44

0

0.086

0

25.526

+0.086

五日生化需氧

0.109

/

0

0

0

0.109

0

悬浮物

0.121

/

0

0.006

0

0.121

+0.006

氨氮(以

N

计)

0.070

2.284

0

0.008

0

2.292

+0.008

总磷(以

P

计)

0.010

/

0

0

0

0.010

0

总氮(以

N

计)

0.102

/

0

0

0

0.102

0

磷酸盐(以

P

计)

0.008

/

0

0

0

0.008

0

石油类

0.002

/

0

0.003

0

0.002

+0.003

动植物油

0.009

/

0

0

0

0.009

0

一般工业

固废

原材料拆包过程中产生的废

纸壳

29.33

0

0

0.5

0

29.83

+0.5

原材料拆包过程中产生的废

56

0

0

0

0

56

0

77 —

塑料

原材料运输周转过程中产生的废木头托盘

21

0

0

0

0

21

0

报废零部件和设备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废钢

17.67

0

0

0

0

17.67

0

报废零部件和设备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废铜

和废铝

4.33

0

0

0

0

4.33

0

危险废物

成品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废矿

物油

27.43

0

0

2.5

0

29.93

+2.5

研磨过程产生

的废矿物油

1.08

0

0

0

0

1.08

0

生产和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

的废矿物油

0.08

0

0

0

0

0.08

0

废水处理产生

的污泥

5.59

0

0

0.216

0

5.806

+0.216

沾染废矿物油

的废纸

/纸壳/

塑料

8.18

0

0

0

0

8.18

0

沾染废矿物油

的废桶

2.99

0

0

0.5

0

3.49

+0.5

零件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油水

混合物

2.53

0

0

0

0

2.53

0

废水处理过程

22.50

0

0

0

0

22.5

0

78 —

中产生的浓缩

/水混合物

废弃的铅蓄电

3.23

0

0

0

0

3.23

0

含有矿物油的

废砂轮灰

/废

铁泥

1.94

0

0

0

0

1.94

0

沾染废矿物油

的废滤芯

/滤

纸(废滤芯及除尘器集尘)

3.34

0

0

0.35

0

3.69

+0.35

含有化学品成分的废弃容器(废水基清洗剂包装)、抹布及劳保用品

0.0036

0

0

0.11

0

0.1136

+0.11

检测过程中,化学实验室产

生的废液

0.37

0

0

0

0

0.37

0

废电路板

0.11

0

0

0

0

0.11

0

废活性炭

0

0

0

3.938

0

3.938

+3.938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48.53

0

0

0

0

48.53

0

注:⑥

=①+③+④-⑤;⑦=⑥-①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位置

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联东

U 谷·青岛高新

国际企业港

-北区

项目所在厂区

扩建项目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海克斯康智慧产业园

祥茂河支流

附图

3 项目敏感目标概况图

500m

附图

4 项目厂区及车间平面布置图

扩建项目

比例尺:

0m 15m 30m

附图

5 项目与青岛市生态空间图相对位置关系图

项目位置

附图

6 项目与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图相对位置关系图

项目位置

附图

7 项目与城阳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相对位置关系图

项目位置

附图

8 项目与青岛市城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相对位置关系图

项目位置

附图

9 项目与高新区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位置关系图

项目位置

东: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联东

U 谷·青岛高新国际企业港-北区

西:空地

北:祥茂河支流

北:海克斯康智慧产业园

项目现场

附图

10 项目四邻及现场照片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备案证明

附件

4 不动产权证

附件

5 MSDS 文件

附件

6 现有工程环评批复

附件

7 固废专章评审意见

附件

8 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

9 排污许可证

附件

10 现有工程验收意见

附件

11 现有工程监测报告

附件

12 危废处置协议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