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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 项目名称: |
美国亚德麦斯智能园林机械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隐珠街道办事处明安路南,民欣街东,明关路北,民祥路西 |
| 建设单位: |
昌信(青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安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办事处明安路南、民欣街东、明关路北、民祥路西,使用企业自有产权土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47962m2,建筑面积80916.09m2。项目新建机加工、涂装等生产线,并配套完整的自动化装配与检测设施,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压力机20台、加工专用设备30台、抛丸机6台、激光切割机2台、焊接机30台(自动焊15台、人工焊15台)、锂池装备流水线3条、多功能电机装配线3条、涂装流水线4条、总装流水线6条、总包流水线2条、三坐标2台、X射线探伤机2台、光谱仪2台、拉力试验机3台、布氏硬度仪2台、行车8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铝锭及钢材3000吨/年、铁板1100吨/年、润滑油0.2吨/年、液压油1吨/年、钢丸16吨/年、锂电池720000组/年、电机720000个/年、静电粉末涂料60吨/年、天然气20万立方米/年、不锈钢焊丝40吨/年、CO290吨/年等,建成后年生产智能锂电园林机械40万台/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淋塔废水全部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蒸发耗散,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须满足下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抛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进入设备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P1排放;涂装线喷粉工序废气经自带的滤筒回收系统+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P2排放;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均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一并通过30m高排气筒P3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配套集气罩收集处理后,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切割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后,进入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抛丸、涂装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NOx、SO2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标准“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固化工序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标准。厂界颗粒物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VOCs厂界处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排放限值。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布袋、过滤棉、活性炭、滤筒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25m2危废间,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金属下脚料、焊渣、废钢丸、布袋除尘器收尘(抛丸、激光切割)、焊烟净化器收尘、废滤筒及废布袋、喷淋塔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新建700m2一般固废暂存区,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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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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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三楼 |
| 邮政编码: |
266400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