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27
发布于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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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青兰高速公路河套至黄岛段改扩建工程涉及中航油石化管道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青兰高速公路营海立交互通处
建设单位: 中航油石化管道(青岛)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广居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本次管线迁改工程全部位于胶州市九龙街道内,对青兰高速(河套至黄岛段)改扩建工程新建营海互通立交与中航油现有航空煤油管道冲突部分进行迁改,涉及原管道水平长度约为1078m,新建管道水平长约1095m,新增管道长度约17m;改线钢管管径为φ355.6mm,钢管材质为L360N,钢管规格为无缝钢管,设计压力为6.0MPa,全线采用等壁厚设计原则,钢管壁厚为7.9mm,常温密闭输送航空煤油(3号喷气燃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8号)、《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省政府令第327号)相关要求,采取遮盖、封闭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密闭运输、施工机械清洗与维护检修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水污染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防油品、物料等撒漏,施工作业带内设置可移动式厕所。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新建管道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新建管道须严格落实防腐、防锈等措施,加强管道运营期泄漏监测;废弃旧管道须严格按照有关报废管道处置技术规范,完成油品回收和管道清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须采取合理规划施工场地、优化土方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设置隔声围挡等降噪消音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开挖土石方部分回用于管沟回填或平铺施工作业带,剩余部分外运至青兰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于路基回填使用。顶管废弃泥浆、沉淀池底泥、新管道清管废物、注浆材料、施工废料、旧管道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综合利用或处置。废含油防渗布、旧管道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五)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组织管理,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落实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措施。施工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等施工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肥力损失。施工结束后,所有临时占地、临时工程须及时清理拆除,开展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减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
邮政编码: 26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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