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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 项目名称: |
年产20吨塑料波纹管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青岛市李沧区合川路17-1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天乾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昊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年产20吨塑料波纹管生产项目”,占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1300m2,租赁现有厂房建设。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设挤出成型生产线8条,挤出造粒生产线2条,投产后年生产塑料波纹管2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挤出成型、烫管、挤出造粒产生的VOCs、氟化氢、臭气浓度,破碎产生的颗粒物。(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混料机、挤出成型生产线、切管机、倒角机、粉碎机、挤出造粒生产线、拉力机、空压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噪声,声源强度在70~85dB(A)。(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下脚料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不作为固废,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空压机油、润滑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2、运营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1)挤出成型、烫管、挤出造粒产生的VOCs、氟化氢、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或管道收集后一同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产生的颗粒物较少,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3)声环境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空压机油、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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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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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7号行政审批大厅 |
| 邮政编码: |
266000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