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888-702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 项目名称: |
元鼎新型设备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北安街道营上路336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元鼎集团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卓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零增地改建,产能不变。①8#厂房内配套自动化生产辅助设备,烧壳由电改为天然气加热(0.9MW),生产能力不变;②2#厂房内更新精密铸造设备,现有“UV+活性炭吸附装置”升级为“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③2#厂房内增设沾染废切削液的金属下脚料自处理设施1套;④2#厂房内增设污水站1座;⑤6#厂房喷漆房增加油性漆料用量约8.543t/a;废气处理设施由“UV+活性炭吸附装置”,升级为“过滤棉+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⑥5#厂房耐热片烘干炉更新,功率增加至0.9MW,仍为天然气加热。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中频炉熔炼废气、离心浇注废气经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进入1#、2#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注蜡、组树、脱蜡工序在微负压间内操作,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P8排气筒排放;网带式回火炉、烧壳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5米高P9、P10排气筒及P13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及喷枪清洗工序均在喷漆房内操作,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过滤棉+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P12排气筒排放;脱壳室密闭,脱壳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11#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P14排气筒排放。P1、P9、P10、P13、P14排气筒颗粒物及P9、P10、P13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P1、P14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P1排气筒铬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要求;P8排气筒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P9、P10、P13排气筒烟气黑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要求;P12排气筒VOCs、二甲苯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VOCs、二甲苯浓度、臭气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要求。加强各工序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及时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确保废气收集和净化效率达到有关要求。建立环保设备运行及相关耗材购买、更换、处置等台账。(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处理金属下脚料处理设施的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及探伤废水(原作为危废处置)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超声波清洗,不外排;反渗透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及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染物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即墨北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须按照分区防控原则,镍及铬等含重金属原材料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限值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含废切削液的金属下脚料处理后回用作中频炉原料;新增除尘器收尘及落地尘、废布袋、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综合利用或处置;新增沾染重金属的除尘器收尘及废布袋、废导热油及其包装桶、废液压油及其包装桶、废油漆及稀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塔沉渣、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液体原料暂存区设防漏托盘,液体危险废物暂存区设导流槽,厂区雨水总排口设截止阀等,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局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带老”问题整改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并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八)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电话: |
|
| 通讯地址: |
即墨区振武路496号 |
| 邮政编码: |
266200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