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岐村文化宫及村道提升项目(施工)答疑及补充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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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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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岐村文化宫及村道提升项目(施工)

答疑及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80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补充、修改及澄清:

答疑部分

1、问:请问免缴承诺函中以第几种形式?

答:投标文件格式“十九、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符合无失信记录的企业填写第C种情形。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不要求中标人核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13条款中“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其他情形......”更改为“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其他情形:无。”

2、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4.2条款更改为: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 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各种施工机械、 设备等用电负荷总量及各分部工程施工进度等, 施工所需电力设施(包括配电柜、电缆等)由承包人自行申请、安装、拆除,并负责将施工用电连接至施工现场, 承包人应负责上述电力设施的管理、 维护并交付电费。施工所需电力设施(包括配电柜、电缆等)的安装、拆除 租赁、电缆铺设(由电力设施至施工场地边线的部分) 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若有提供电力设施,使用过程中承包人负责看管, 使用结束后归还发包人,发生遗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照价赔偿。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下岐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仓山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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