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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龙田镇龙达路改造工程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福清市龙田镇龙达路改造工程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融发改审批〔2025〕38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龙田镇三村、上一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85.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60.45万元,工程其他建设费2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对龙达路沿线建筑、景观节点进行改造,总长 700米,工程内容包括统一店招、墙面清表及改造、安全连廊建设、绿化修剪、路面修复、缆线规整及电气照明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未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的填“第/种情形”即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3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旺路5号,
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宝山路69号金山工业投资区管委会综合楼5楼506室,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鲍益礼、吴诗琼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