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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洲历史风貌区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第1标段(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81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没有明确说明需不需要增加造价人员证件,请说明需要或不需要,请不要说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其他第17点“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所要求的造价人员因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无法选取,故文件所要求的造价人员不参与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制作资格文件“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时可不填写造价人员,也不用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待中标后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日内将造价人员的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核查,不按规定提交资料或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造价人员:1人 是中标后提供吗?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其他第17点“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所要求的造价人员因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无法选取,故文件所要求的造价人员不参与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制作资格文件“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时可不填写造价人员,也不用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待中标后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日内将造价人员的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核查,不按规定提交资料或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报名时间未足5个工作日。
答:本项目报名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21时3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2时30分00秒,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5日期限要求。
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21:3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30:00”。该时间安排的“合理性”。该期间包含周末(11月8日、9日),且起始和结束时间均在非工作时段(工作日的晚上)实际可利用时间缩短:潜在投标人在非工作日或非工作时段无法及时、顺畅地通过电子系统完成下载操作,或无法就下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获得及时的技术支持。准备时间被挤压:由于文件下载时间被安排在周末和非工作时段,投标人实际用于研读招标文件、组织团队、准备投标策略的有效工作日被实质性缩短。请求考虑延长投标报名下载时间或调整至更合理的工作时段。
答:本项目报名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21时3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2时30分00秒,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5日期限要求。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新增“十二、资金监管协议”,格式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三、专用合同条款” 12.2.1预付款支付期限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主要设备进场后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发包人要求的相关材料后,预付款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及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人民政府批准到位后由代建单位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支付。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准备情况及开工量分批支付预付款。”
3、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三、专用合同条款” 12.4.4(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修改为:“(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承包人应于每个季度第一星期按季度报送一个季度计划完成工程量。②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及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人民政府批准到位后由代建单位支付进度款,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承包人提供市政〈含路灯〉、排水、给水、通信、电力、交通设施、绿化、档案与环卫等验收移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仓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仓山区财政局批复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及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人民政府批准到位后款项由代建单位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缺陷修复完成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及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人民政府批准到位后由代建单位支付。质量保证(保修)金返还后,施工企业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若因财政审批拨付款项延迟,进度款支付相应延迟,并且发包人免责。”
4、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13项第(3)点修改为:“(3)在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在原有见证取样检测和有关实体检测的基础上,在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联合抽检,联合抽检结果证明该项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引起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联合抽检结果证明该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引起的费用另行协商,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6、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12项材料要求“4、承包人可以从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钢材等大宗物资,采购方案应事先报发包人确认。”本条予以删除。
7、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分包修改为: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非主体结构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非主体结构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
8、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控制价(XML版及EXCEL版)调整,请各投标人及时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本答疑纪要的附件中免费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zbf格式及PDF格式)、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控制价,并采用更改后的招标文件(zbf格式及PDF格式)、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控制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十二、资金监管协议
螺洲历史风貌区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第1标段
资金监管协议
(工程款专用账户)
合同编号: 2025年建监字第XXXX号
甲 方: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丙 方: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确保甲、乙方合作项目专款专用,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一致,为工程建设资金监管事项,订立本协议。
一、资金监管的内容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将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等款项(以下简称“工程款”)汇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
2.乙方应按要求在丙方开设监管账户,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于甲、乙约定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内容。
3.丙方作为监管银行,应在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建设资金监管的同时,为乙方提供规范、优质、便捷的结算服务。
4.甲、乙、丙三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其他两方的业务情况透露给本协议三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监管账户用于甲乙双方之间合作的多个项目的资金归集,监管账户资金对外支付无需对应到单个项目,仅需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审批流程,丙方即可办理对外支付。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应汇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监管账户。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委托甲方将工程款另行支付至乙方的其他账户,丙方不承担相应的资金监管责任。
2.甲方不定期审查丙方对乙方的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如丙方不能履行其责任,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3.甲方预留支付审批表签章的印鉴样式,详见《第三方印鉴预留印鉴样本》(附表3)。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开设监管账户,监管账户若开通网银须全部实行落地审批(即须同步向监管银行提供审批材料),否则不允许开通网银。乙方开设的监管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丙方申请撤销监管账户。
3.乙方须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用于项目工程建设,不得违规使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以任何方式转移或挪用资金用于非项目工程,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方式使用监管账户资金等。
4.乙方向丙方办理以下支付业务时必须符合相应条件或要求:
(1)乙方办理款项支付业务时,应附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还应当按照《工程建设资金支付审批权限表》(附表1,以下简称“审批权限表”)的要求填报《工程建设资金支付审批表》(附表2,以下简称“支付审批表”),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向丙方申请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后期甲方因管理需要对审批权限表进行更新,则按甲方书面通知更新后的审批权限表执行。
(2)乙方办理款项支付业务时,若无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出款,无论金额大小,支付审批表均需审批到甲方总经理以及董事长,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向丙方申请办理相关付款手续。
(3)乙方应对资金支付依据等提供给丙方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采取“以大化小、化整为零”等方式逃避监管,不得蓄意改变资金用途或与第三方串通逃避监管。
5.乙方同意授权丙方查询监管账户交易流水,并同意由丙方向甲方提供监管账户的交易流水(包括银行对账单、银行回单等)。
6.乙方应遵守甲方监管要求,根据甲方要求按月(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资金收支情况及相关资料,并按月将相关资料整理装订备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查阅账薄记录、查询银行账户流水、查看相关管理系统信息、检查相关合同等)。
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在对外支付前仅检查乙方提供的支付申请材料是否完备、信息是否一致。即按本合同第三条第4款检查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经甲方审核通过的支付审批表,核验甲方签字和公章与《第三方印鉴预留印鉴样本》(附表3)一致,丙方仅作表面一致审查,不对支付审批表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丙方按上述要求审核一致后,办理对外支付。
若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一致,丙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2.丙方发现监管账户资金流向异常(重点关注同名账户、关联方账户等资金往来),应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3.丙方发现监管账户状态异常(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可能被撤销或注销、账户被冻结),应及时报告甲方。
4.丙方应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压票”现象。
5.发生本条第2、3款的情况,丙方应报告至甲方指定联系人: ,指定邮箱: 。
五、特殊监管
1.乙方同意,存在下列特殊监管事项之一时,甲方有权启动特殊监管。特殊监管事项包括:
(1)乙方违反专款专用规定,转移或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
(2)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达3个月以上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集体上访、聚集、围攻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等恶劣影响的。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资金严重短缺,致使实际工程进度严重低于工程计划进度,甲方认为该延误可能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的。
(4)其他经甲方认定属于特殊监管的事项。
2.特殊监管的启动和撤销均以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为准。特殊监管时期,乙方同意授权甲方查询乙方在丙方开设的所有账户资金及交易流水。乙方监管账户对外支付每笔款项均须报甲方进行资金支付审批,并按照要求填报支付审批表,签批并加盖甲方公章,最后提交丙方办理资金支付。
3.甲方认为乙方存在的第五条第1项所列特殊监管事项已消除时,可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撤销对乙方的特殊监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账户管理和资金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应立即归还违规使用资金至乙方为项目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违规使用资金每日5‰的违约金。
2.甲方有权在后续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暂缓支付相应金额的违规使用资金,直到乙方整改完成后再拨付;同时在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优先扣除违约金等款项。
七、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如需变更,需经过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
3.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向丙方提交解除监管申请书,丙方受理完成之日终止。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丙方壹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编号: 2025年建监字第XXXXX号 螺洲历史风貌区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第1标段《资金监管协议(工程款专用账户)》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
| 工程建设资金支付审批权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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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类别 |
单项审批金额 |
施工单位 |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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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市政事业部项目负责人 |
市政事业部经理 |
副总经理 |
总经理、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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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程 款 |
200万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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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万元(含)~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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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万元(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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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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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意金额(无合同、发票等基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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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附表2:
| 工程建设资金支付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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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 |
流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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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单位: |
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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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单位 |
合 同 总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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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上期累计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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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 户 行 |
本期支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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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编号 |
本期累计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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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名称 |
累计支付比例 |
|||
| 施工单位申请事由 |
摘要 |
[ ]材料款 [ ]设备及租赁费 [ ]劳务费 [ ]管理费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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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说明 |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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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事业部 |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 部门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
||||
| 城乡建总意见 |
副总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
|||
| 城乡建总意见 |
总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
|||
| 城乡建总意见 |
董事长: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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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本表根据《工程建设资金支付审批权限表》要求办理审批。若在特殊监管时期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执行;2.本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需附相关合同、发票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本表经城乡建总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方可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相关付款手续;4.本表一式壹份,施工单位(原件)、城乡建总(复印件)、监管银行(复印件)。 |
||||
附表3
第三方印鉴预留印鉴样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根据《资金监管协议(工程款专用账户)》(编号: )约定,乙方在监管账户(账号: )下预留第三方印鉴,以及甲方签字样本,印鉴信息如下:
甲方(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