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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台江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西片区全过程咨询已由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审批〔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台江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西片区全过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
2.3 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211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8425.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670.06万元、基本预备费1004.76万元。
2.4 建设规模:(1)综合整治台江区19个小区,150幢楼,9000户,涉及建筑面积约1001267平方米。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通或改造雨污水管网、整修路面、绿化改造、停车改造、公共照明设施改造、弱电改造、安防改造、完善环卫设施、5G智慧生活共享小区建设等;(2)对红庆路、红庆里、上墩里、河口东里、宁化路等5条小区外衔接主干网的道路进行路面、人行道及雨污管网综合提升。
2.5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经批复后的概算范围内。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如有) /
2.8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服务等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 。
□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 工程勘察管理: / 。
□ 工程设计管理: / 。
□ 其他: / 。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 工程勘察: / 。
☑ 方案设计: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专业的方案设计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
☑ 初步设计: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 施工图设计: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 其他: / 。
☑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自项目实施阶段起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参与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编制预算、协助财政预算评审单位或第三方审核单位完成预算审核、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等。
□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
□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 。
□ 其他: / 。
□ 施工项目管理: / 。
☑ 工程监理服务:包含施工实施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及参与配合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等。
☑ 其他:协助配合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全过程咨询内部各方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全过程工程咨询内部各专业配合及工作,协助配合业主进行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验收管理、风险管理等。
(二)其他专项咨询
□ 项目融资咨询: / 。
□ 信息技术咨询: / 。
□ 风险管理咨询: / 。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
□ 工程保险咨询: / 。
□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资质上】;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具有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应由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
□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
☑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
☑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应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②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④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⑤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⑥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4日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0月30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5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电子银行保函形式;③或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或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9日09时4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联合体投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8.2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之一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
8.3 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
|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达道路174号, |
邮编:350009 |
| 电子邮箱: / |
|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传真: / |
| 联 系 人:宋工 |
|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45号罗马假日花园1号楼八层, |
邮编:350011 |
| 电子邮箱: / |
|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传真: / |
| 联 系 人:林工、刘南微、刘书梅、周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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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
|
| 网 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
|
|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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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建设局 |
|
| 地 址: 福州市台江区群升商务中心7楼 |
|
| 联系电话:0591-83208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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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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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保证金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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