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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泉建研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JY-CG-QZSJ-2026-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不要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公众责任保险服务 |
1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4(份)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
节能产品: 不适用 ;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
信息安全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 ;
信用记录:(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1)供应商或其总公司具有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许可证信息系统(https://xkz.cbirc.gov.cn/bx/),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5.3、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公司参与投标,但是每家公司只能有唯一一个单位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为其分(支)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所出具的签字、盖章、授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条适用于本项目整个谈判文件及整个招标过程。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根据“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相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在E共享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okap.com/)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到福建泉建研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霞美社区城华南路180号)或线上联系购买采购文件。
8.采购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9.2地点:福建泉建研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城东霞美社区城华南路180号三楼开标室)。
9.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惠安县螺阳镇城南新区南环城路口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3.代理机构:福建泉建研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霞美社区城华南路180号
联系人:小曾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