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07-27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6-07-27
发布于
江苏南京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宁经政服环许〔2026〕67号

关于苏世博(南京)减振系统有限公司减振系统产品 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世博(南京)减振系统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减振系统产品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 复如下:

一、苏世博(南京)减振系统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宁 开发区蓝天路388号,拟投资7000万元,购置减振系统产 品自动生产设备等国产设备18台,引进车床设备等进口设 备3台,对3条减振系统产品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项目 完成后,形成新增年产减振器1600万支、气弹簧 650万支 的能力。根据《报告表》结论,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落实 《报告表》所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 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及环境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 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1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前处理废水、水洗废水、槽 体维护废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排水、纯水制 备浓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接管至空港污水 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云台山河。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通 过15米高排气筒FQ1 排放。碳氢清洗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 1#喷漆线废气(调漆、喷漆、流平、固化、喷枪清洗)、打磨 废气、擦拭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胶粘、印标、喷墨及固化废 气经有效收集处理;1#线水分烘干供热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 有效收集处理;一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 FQ2 排放。1#喷漆线 流平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通过 15 米高排 气 简 FQ3 排放。脱脂供热锅炉天然气低氮燃烧废气经有效收 集处理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 FQ4 排放。2#喷漆线废气(调漆、 喷漆、流平、固化、喷枪清洗)、擦拭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 2#线水分烘干供热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处理; 一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 FQ5 排放。2#喷漆线流平固化工序天 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通过 15米高排气筒 FQ6 排放。 供暖锅炉天然气低氮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分别通过 15 米 高排气筒 FQ10、FQ11 排放。危废贮存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 分别经有效收集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 FQ12 排放。2#喷漆 线打磨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13排放。 其中 FQ1 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1 限值。FQ2、FQ5 排气

2 -

简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 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中表 1 限值;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28-2020)中表 1 限值。FO3、FO6 排气筒排放的颗 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有组织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限值。FQ4、FQ10、FQ11 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有组 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 1 限值。FQ12 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经有组织执行《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1 限值;氨、硫 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表2限值。FQ13 排气简排放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表面涂 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 中表1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经无组织执行《表面涂装(汽车 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中表 2 限 值;题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28-2020)中表 3 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经、颗粒物、 氟化物、氮氧化物、硫酸雾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3限值:复、硫化氢、臭气浓 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1 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 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 施,其中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国体废物全过程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分类妥善处置产生的危险 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5、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 的,从其规定。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制 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止生产过 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按标准规范建 设环境治理设施,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 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7、项目在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向社会公开相关 信息。

三、本批复有效期5年。有效期内若本项目的性质、规 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 4 -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