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西福瑞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套便携式LED照明灯具及户外充气帐篷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 :srxzfwk@163.com
| 项目名称 |
江西福瑞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套便携式LED照明灯具及户外充气帐篷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江西鄱阳工业园芦田产业基地 |
| 建设单位 |
江西福瑞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福瑞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套便携式LED照明灯具及户外充气帐篷项目位于江西鄱阳工业园芦田产业基地,占地面积27333.3m2,属新建项目。项目以聚氨酯涂层、聚丙烯酸酯涂层、DMF、甲苯、抗油剂、消光粉、促进剂、架桥剂、胚布、拉链、金属配件、水性油墨等为原辅材料,经过布料上卷、退卷、压光、涂层、烘干、收卷、质检、印花、裁剪、缝纫、包装等工序年产户外充气帐篷900万套(产品质量执行《野营帐篷》(GB/Z 27735-2022)相关标准);以ABS塑料颗粒、PP塑料颗粒、PC塑料颗粒、色母、铝型材、LED光源、无铅焊锡丝、锂电池、线路板等为原辅材料,经过车床加工、CNC数控加工、注塑、焊接、组装、检测、包装等工序年产便携式 LED 照明灯具900万套(产品质量执行《可移式通用LED灯具性能要求》(GB/T 34452-2017))。 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383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调胶废气、涂覆烘干废气、印花废气、锅炉燃烧废气、注塑废气、机加工废气、锡焊废气等。涂层废气、配料废气通过设置一个密闭独立配胶房,在调胶罐上方设置“伞形集气罩,设置隔间+整体密闭负压收集;烘干废气设置设备封闭负压整体收集,收集后的有组织废气经1套“水喷淋吸收塔(四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配料废气、涂布、烘干废气处理后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聚氨酯干法工艺排放限值;其中 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排放限值。印花废气及注塑废气通过设置高效的包围型集气罩,通过集气管道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的 VOCs 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 1 标准限值。天然气锅炉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处理后的 SO2、NOX、颗粒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生物质锅炉烟气经 1 套“二级水浴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处理后的 SO2、NOX、颗粒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焊接烟尘、机加工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及配料废气、涂布废气、印花废气、注塑废气等会产生少量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采用加强厂房密闭性,提高集气罩收集效率,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无组织废气中 DMF、甲苯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6 排放限值;VOCs 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排放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限值。 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水定排水,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循环冷却定排水经进入喷淋塔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废水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鄱阳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鄱阳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后排入乐安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来源于生产车间内注塑机、CNC 数控机、烘干机、高频机、涂层机、验布卷布机、轧光机、贴胶机、睿年花样机、双针平车、杰克电脑大梭平车、同步双针机、同步单针机等生产设备,以及风机、泵组噪声等公辅设施噪声,噪声源强在 65-85dB(A)之间。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项目周边方家村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废外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锅炉渣 、锅炉除尘灰。废外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定期外售回收综合利用;生物质锅炉炉渣、生物质锅炉除尘灰外售做有机肥。 危险废物:废涂料包装桶、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DMF 废液、甲苯废液、废劳保用品、废胶渣。其中 DMF 废液暂存于 DMF 废液储罐,甲苯废液经分离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优先采用点对点利用方式进行处理;其他危险废物采用吨袋/桶装等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综合处置利用。 项目设有1座一般固废仓库(200m2),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施工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识别标志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设置;1 座危险废物仓库(60m2);1座储罐区(DMF 废液储存于 1 个 DMF 废液储罐,容积 35m3;甲苯废液经分离后储存于 1 个甲苯储罐,容积 4m3),其中危险 废 物 仓 库 严 格 按 照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储罐区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设置标志牌,配备消防、应急救援设施。 5、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各单元地面采取分区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产品仓库、一般固废仓库、辅料仓库等;重点防渗区包括 DMF 废液储罐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涂布生产区、涂层调配区,废气喷淋区,甲苯储罐区、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其他区域等,并且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 在项目厂区内设置 1 个监测井(地下水流向下游),定期检测地下水质,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制定相应的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跟踪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及应急响应措施。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1#厂房、储罐区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厂界东侧紧邻的方家村居民点,根据测绘报告方家村居民点距离1#厂房最近距离90.04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