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二十三)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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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问题二十三指出:“饮用水安全受到生活、畜禽、林业等面源污染影响,龟石水库上游有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洗涤、垃圾堆放等现象,准保护区内大量种植速生桉和果树,使用有机肥和化肥,经地表径流汇入水库;昭平县、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未实行封闭式管理,沿线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畜禽养殖、船舶码头等污染源,安全风险较高;富川瑶族自治县西岭山水源林保护区存在无序砍伐现象。”

二、责任单位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贺州市水利局、贺州市林业局、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贺州市城市管理局、贺州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2024年至2025年,我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防护。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要求,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建设和完善隔离防护和警示标识牌等设施,对损坏的保护设施要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二)部门协同发力,强化执法监管。一是健全四级河湖长体系,压实责任链条,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巡河巡湖500余次。二是强化联合执法监管,筑牢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屏障,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协作机制,组织开展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护区内非法捕捞、灯光诱捕、畜禽养殖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日常管控,落实专门机构巡查责任,建立日常巡查机制,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加强农药化肥管控。制定印发《2024年贺州市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与有机肥施用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贺州市农作物科学施肥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科学施肥技术培训与指导,富川瑶族自治县结合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对龟石水库周边的部分果园进行“测土配方施肥+生物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示范建设,辐射带动周边果农推广应用科学施肥技术。

(四)扎实开展龟石水库畜禽养殖整治。印发《贺州市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富川瑶族自治县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规模上规模下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2024-2025年间,龟石水库周边累计关停规模下养殖场17家,完成规模下养殖场退养4家,实现规模下养殖场2家空栏,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环境风险源。

五)强化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林地管控。印发《贺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全市营林生产预计划任务的通知》(贺林发〔2024〕7号)、《贺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全市营林生产预计划任务的通知》(贺林发〔2025〕2号),下达年度营造林生产计划,严格要求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在日常工作中和采伐证办理过程中向林农进行依法采伐及水源保护宣传。组织申报贺州市桂贺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优先选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重要区域的桉树纯林进行种植结构调整,项目已通过国家林草局审查。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完成桉树纯林改造面积4176.75亩。

(六)加大西岭山水源林地保护。根据《贺州市2025年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建设项目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贺林发〔2025〕3号)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由12名护林员进行保护区的日常巡护工作,实施西岭山自然保护区信息化和标识体系建设,加强对西岭山的资源监管。通过排查,西岭山自然保护区内未发现无序采伐林木现象。

(七)对昭平县黄姚镇水厂水源地(标垌水库)水土流失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在金满冲涵洞口八字墙平行位置砌筑挡土墙,有效防止边坡因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四、验收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销号材料审查会,一致认为各责任主体基本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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